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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睡到自然醒,顾成感觉他又可以了,轻轻晃了晃胳膊腿儿,一点点疼,可以忽略不计,使点儿劲儿晃,挺疼的,但可忍。

顾成不禁感叹:年轻就是恢复得快啊,难怪他老子说他记吃不记打呢!

想到吃,顾成的肚子开始“咕噜咕噜”抗议了。

昨天晚饭他就没吃多少,今天早饭又让他给睡过去了,前世四十几岁就开始养生的他,饮食上基本遵循一日三餐定时定量的原则,他已经太久太久没有体会过如此饥饿的感觉了。

好在有爱他的老娘给他留了相对丰盛的早饭,清热消暑的绿豆粥,萝卜丝虾皮儿馅儿的玉米面儿包子,三个茶蛋和一块腐乳。

囫囵吞枣地喝了两大碗粥,吃了六个包子,茶蛋腐乳扫荡一空,顾成才满足地摸了摸肚子,心道:自己年轻的时候还真是挺能吃的。

接下来,刷牙,洗脸,洗头。

今生跟媳妇儿的第一次见面,顾成决定,一定要拿出最好的状态。

刷牙刷满三分钟,对着镜子龇牙咧嘴地仔细检查,坚决不能留下萝卜丝绿豆皮儿,洗脸得用香皂,脖子也得好好带一带,洗头就用他·妈的梦思洗发水吧,开盖一闻,还挺香的,就是有点儿腻,不过也好过头油味儿。

他留的是寸头,没什么发型可言,但胜在干净利落。

顾成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颇为满意地点了点头,眉目清秀,肤色偏白,咧嘴笑时,露着一口整齐的小白牙。

嗯,还不错,挺阳光的,顾成厚着脸皮肯定了自己,随后便钻进了衣柜。

衣柜里除了工装、运动服,就是衬衫、西裤,再者便是大裤衩和老头衫了,选择不多,顾成勉强搞了个混搭。

长袖白衬衫把袖口卷到手肘处,好在小臂上没留下什么扫帚疙瘩抽出来的膦子,上下扣子都没有扣到头,显得比较随性,当然下摆是肯定不会扎进裤子里的。

至于裤子,则选择了一条轻薄的蓝色运动裤,蹬上一双回力帆布鞋,顾成勉强满意了自己的形象,晃里晃荡地出了门。

此时距离中午休息还有一个来小时,公交车上人不算多,四十几分钟后,顾成来到了盛京歌舞团的大门口儿。

他不知道叶筱会不会趁着午休时间出来。

改善伙食?放风?闲逛?

还是根本就忙得连饭都是在排练室吃的,不仅午休被剥削,可能连晚上都得加班加点。

顾成不了解叶筱的情况,但依旧想碰碰运气,因为他实在是太想见到叶筱了。

虽然他从前世到今生,仿佛只是黄粱一梦,但前世叶筱病逝于2014年春,而他却重生于2021年夏,七年多的时间,两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啊!

一朝重生,一想到能够见到年轻时的媳妇儿,顾成激动得心脏砰砰作响。

等着等着,大门口儿陆续有人出来,又等着等着,大门口儿又陆续有人进去,顾成目不转睛地盯着大门,直到午休结束也没有等到叶筱。

顾成有些失落,不过又马上振作了起来,他心里安慰自己:没关系,中午没等到不是还有晚上吗,她总归是要下班的。

顾成决定在歌舞团周围转转,消磨一下时间,也找一找他前世关于此地的记忆。

他前世频繁出现在此地当然是在认识了叶筱之后,只不过最开始时,他认识她,她却不认识他。

他前世认识叶筱是在差不多两年后,盛京歌舞团在辽省体育馆做夏季文艺汇演,叶筱有一个独唱节目,舞台上的她漂亮得不似真人,歌声曼妙,让人如痴如醉,万众瞩目下,她自信、张扬、美丽。

而他呢,回家就犯了相思病,懂得了,什么叫一见钟情。

他开始追求她,对她展开攻势。

情窦初开的小伙子追女孩子的方式总是异常简单,那就是付出一颗真心对她好,不得不说,方式简单,却很奏效,况且顾成又不是个呆板木讷的铁憨憨,他嘴甜听话,又会来事儿,更重要的是,他做饭好吃啊!

正所谓,想俘虏一个女人的心,首先要俘虏她的胃,于是乎,在顾成追求了叶筱一年之后,叶筱的胃被俘虏了,她的心也被俘虏了。

顾成和叶筱的爱情是甜蜜的,婚姻也是幸福的,顾成做到了他对叶筱承诺的一切,叶筱也从不后悔她嫁给顾成,然而生活嘛,总归会有遗憾,有悔恨,有意难平。

前世,顾成在别人的评价里几乎永远都是好男人,早些年就连他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

顾成在爱恋后,总算是浪子回头准备开始奋斗了,他办了停薪留职,开始做起了买卖,起步的时候很苦,天寒地冻地卖海鲜赚了第一桶金,开了自己的第一家饭店,而叶筱呢,则是当上了老板娘,每天收收钱算算账,不愁吃不愁喝,更不愁没钱花,年纪轻轻就享上了清福。

顾成会赚钱,更会疼媳妇儿,做饭好吃就不用说了,家务也都像模像样,而且懂得制造浪漫,在那个大多数男人都不知道浪漫为何物的年代里,顾成会给叶筱送花,送首饰,会陪叶筱过各种纪念日。

后来,顾成的买卖赔了,家底儿没了大半,风光固然不再了,但他依旧是疼媳妇儿的好男人,叶筱生病,他在病床前伺候了整整三年,叶筱过世,他伤心欲绝,甚至浑浑噩噩了很长时间。

正是这段时间,他不停地想,反复地想,他真的算是好男人吗?

不,不算。

他推翻了别人的盲目评价,也推翻了自己的自以为是。

他发现他所谓的他对叶筱的好,只是物理上的,物质上的,是他主观认为的,然而其实他根本不曾了解叶筱,她到底需要什么?她的一生牺牲了什么?又付出了什么?

记得他们准备结婚的时候,迫于双方家庭的压力,她不得已离开了她挚爱的舞台,那时候她彷徨,她犹豫,她曾询问他的意见,而他呢,他只是美其名曰地说,支持她的一切决定,然而却只是口头上的支持而已,他没有帮她解决任何实质性问题,不过,即便这样,她依旧感动于他对她无条件的支持,并且告诉他,她不想让他难做,也不想让自己难做,于是,便毅然离开了舞台。

他记得那段时间她很失落,很难过,他不想见她这样,便变着法儿地哄她开心,她不是喜欢唱歌吗,那他就带着她去唱歌,正值卡拉OK风靡的年代,那段时间他们过得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她甚至学会了用烟酒麻痹自己,那时候的他对此不甚在意,他觉得只要她开心一切都好,然而直到她生病,他才恍然大悟,昔日的因,今日的果。

但是如果把叶筱的病单纯归咎于烟酒作息等等陋习,似乎也不尽然,叶筱在团里的时候其实是最注重保护自己的嗓子的,她烟酒不沾从不熬夜,是什么让她放浪形骸,不过是因为失去了梦想罢了,然而这一点,顾成当年不懂,懂得的时候,却为时已晚。

再者,他生意失利的那一年,被人算计,陷入官司,叶筱为他担惊受怕,东奔西跑,求爷爷告奶奶,几乎耗尽了心力,恐怕正是压倒她的最后一根稻草吧!

果真,不久后她就病了,然而直到死她都不曾后悔嫁给他,只因为,他对她好。

然而他对她的好,却怎敌她对他的万一啊!

她为他牺牲了梦想,她为他付出了一切,然而他却是在她走后,才真正知她,懂她。

他悔不当初,却无可奈何,真想就浑浑噩噩地了此残生算了,然而时间长了,他也想开了,叶筱是绝对不会希望他就这么活着的,因为她爱他,亦如他爱她。

于是,他开始享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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