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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明帝国建立的那天起,为了确保朱明江山稳如磐石,传之千秋万世,朱元璋的大脑没有一天不在考虑“家天下”的长治久安。可以说他是在一片反对声中,固执地推行了早已被历史淘汰的分封制。朱元璋决定了的事,其他人的反对也只能换来一声叹息。

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朱元璋并不是一个冲动的热血青年,他对于自己已经决定的事,往往有着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决绝。另外我们要搞清楚的一点就是,朱元璋并不是一个不明事理的庸君,而是一代雄主。他对历史上由分封藩王而带来的沉痛教训是有着清醒的认识的,所以他推行的分封制,是对前朝制度的继承和发展,而不是一味照搬。他固执地认为,他分封朱姓藩王是巩固皇权的一种手段。

那么经过朱元璋创新发展的分封制又是怎样一番面目呢?其最大的特点就是让藩王的势力远离帝国的心脏地带。从明朝分封诸王的就藩地点来看,基本上都是以北方边境为重心,长江以南很少。这一点与历朝历代是有所区别的,在明朝之前的分封藩地基本上都是围绕着交通要冲、军事要地或者经济中心来大做文章。这等于什么呢?等于为朝廷的权力躯体做了一次心脏搭桥手术,一旦手术所搭建的桥梁崩塌,就有可能威胁到帝国的统治。如此分封带来了诸多弊端:许多地区经济中心被各路藩王占有,直接削弱了帝国中央的经济实力;帝国的许多军事要地被藩王们占有,一旦藩王与中央政府闹翻脸,就很容易出现藩王割据的乱世。如果将帝国的核心地区封给藩王,一旦祸起萧墙,往往就会一发不可收拾。西晋的“八王之乱”正是祸起于此,最终导致了帝国的灭亡。

这么多的前车之鉴摆在那里,朱元璋分封诸子为藩王时肯定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在大明帝国的心脏地区——南京(包括今天江苏与安徽两省)和两浙等地不实行分封,要封就把诸王封得远一点儿。朱元璋以北方边境军事防务地带为中心,沿着长城一线分封诸子。一方面可以将这些藩王支得远远的;另一方面又可以让这些诸子藩王来保卫边疆,拱卫中央皇室。当时分封到长江以南地区的藩王很少,明朝后来的皇帝也坚决贯彻了这一原则,谁也不肯将帝国的心脏地带拿出来分封给诸子藩王。

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第一次大封诸子藩王时,第五个儿子朱橚曾被封为吴王,但因为年纪尚小并没有迅速就藩。洪武七年的时候,有司请将其安置在杭州一带。朱元璋只说了这样一句话:“钱塘财赋地,不可。”

永乐年间,朱棣大行分封之事。宁王朱权在靖难战争开始时就跟着朱棣举兵,算是开业功臣。在举兵之初,朱棣曾经开出过口头支票:“事成,当中分天下。”而等到曾经的燕王朱棣摇身变为永乐皇帝,口头支票却成为永远无法兑现的一张白条。朱棣不仅没有分一半天下给朱权,甚至还想赖账。此一时彼一时,朱权也无话可说。可作为一个小股东,最起码的利益,自己总还是要争取一些的。朱权向朱棣提出要求去苏州,朱棣笑着摇头说:“这不行,苏州在京都周围(畿内也)。”朱元璋的意思是说,如果将你安排到那个地方,他这个皇帝还能睡安稳觉吗?

没有办法,宁王朱权只好退而求其次,要求去钱塘。永乐皇帝朱棣还是没有乐起来,他依然摇头拒绝,最后宁王朱权被打发去了南昌。

从分封诸王的血缘关系来看,朱元璋分封的藩王绝大多数是自己的儿子,也就是后来明朝第二代皇帝朱允炆的叔叔,属于直系血亲。这和前朝的分封制度有所区别,有的朝代往往将皇族里隔了几代的皇亲国戚也列入分封的范围。当然,朱元璋大封亲生骨肉的最主要的目的,是让他们保卫边疆,辅助皇室。想法虽好,终究是朱元璋的一厢情愿。后来的历史证明,朱元璋给皇太孙朱允炆出了一道政治难题。

人就是这么奇怪,朱元璋虽然口口声声说要把权杖上的刺拔掉再传给太子朱标,但是他却亲手打造了一根长满刺的权杖。朱元璋自己两眼一闭,什么都不管不顾了,却把难题丢给了朱允炆。

从政治地位上来讲,朱允炆与他的那些叔叔是君臣关系;但是从血缘关系上来说,诸王又都是他的亲叔叔。很多王叔的年纪甚至比朱允炆还要小,但论起辈分,他们又都是他的长辈。这种辈分上的差距,放在讲究伦理道德的传统社会中就是优势。这种优势带来的是心理的变化,这就导致建文朝的叔侄君臣关系陷入僵局。尤其对于朱允炆来说,他对别人可以“讲政治”“讲原则”“讲大局”,但对那些藩王叔叔他还得讲辈分。

朱元璋将诸子藩王的政治地位定得这么高,只有皇帝与皇太子才能制约藩王。在正常情况下,这样做既可体现出朱家DNA的高贵,又能够维护皇帝的最高权威。但是在非常规的情况下,当皇帝或皇太子没有办法驾驭藩王时,藩王就有可能成为帝国的脱缰野马,无人可以制约。朱棣就是第一匹脱缰的野马,他本来应该是朱明“家天下”最为忠心的拥趸,却成为明火执仗的家贼,大张旗鼓地举兵篡夺皇位。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闰五月,当朱元璋刚刚离开他为之奋斗了一生的世界,他的皇太孙还没有来得及处理好他的丧事。他生前苦心酝酿的分封制,其弊端已经到了爆发的临界点。朱元璋的四皇子、朱允炆的四皇叔朱棣在谋士道衍的唆使下,正在北平燕王府邸磨刀霍霍。那令整个帝国都为之胆寒的磨刀声,若是被泉下有知的朱元璋听到,不知道他会做何感想。

朱元璋是个实实在在的草根皇帝,出身寒微。他自己曾经挣扎在社会的最底层,吃过苦中苦,所以希望自己的子孙不要遭同样的罪。他对诸子藩王的后代及后代的后代都做了制度上的规定,予以实实在在的特殊待遇的保障:皇子封亲王,授金册金宝,一年俸禄上万石,府置官属。身边的护卫队少者三千人,多者达万人。衣食住行,亲王们只比皇帝差一等,公侯大臣见了这些亲王也要行跪拜之礼。亲王嫡长子,年及十岁,则授金册金宝,立为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冠服视一品。诸子年十岁,则授涂金银册银宝,封为郡王。嫡长子为郡王世子,嫡长孙则授长孙,冠服视二品。诸子授镇国将军,孙辅国将军,曾孙奉国将军,四世孙镇国中尉,五世孙辅国中尉,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

藩王们及其后代能够拥有如此优厚的福利待遇,谁还有心思干事创业。他们只需要无忧无虑度年华,四体不勤混日子就可以了。

温饱思淫欲,生出来的孩子一样荣华富贵,不生白不生,皇族子孙的数量如滚雪球似的疯狂壮大。这帮生下来就含着金钥匙的皇室子孙,生生拖垮了帝国的财政,也使得后来的那些皇帝在“当家”时陷入财政困境。

尽管朱元璋给诸子藩王的福利待遇极高,但有一样东西始终不愿意分给他们,那就是政治权力。朱元璋不让藩王们插手地方政务,所有地方事务的处置权力统统归朝廷任命的中央与地方的各级官吏所有。朱元璋这么做,有他自己的利益考量。他这么做的目的是限制诸子藩王的权力,防止他们将来做大、做强,威胁到中央的权力。那样的话,就会无可避免地出现骨肉相残的惨剧。

朱元璋的分封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让诸子藩王成为独当一面的军事中坚力量,以此来拱卫中央皇室。目标很明确,措施却不靠谱。朱元璋的做法很矛盾:他一方面限制藩王参与帝国政务的权力,另一方面却又不断地赋予诸子藩王极大的军事权力。

洪武五年(1373年),距离朱元璋第一次分封已经过去了四年时间。朱元璋下令成立“亲王护卫指挥司”,规定藩王一年享有的俸禄上万石,府置官属,身边的护卫队少者三千人,多者达万人。

到了洪武六年《祖训录》修成时,朱元璋又进一步地扩大了诸子藩王拥有的军事权力,不仅规定诸子藩王拥有藩国内护卫军的统率权,而且在紧急情况下还有权指挥藩国所在地的镇守军队。这样一来,地方藩王的军事权力得到了巨大的提升。

明朝建立之初,东北、西北、云南、四川等地区还没有完全平定,徐达他们连年征战,到了洪武十四年统一大业基本完成,而此时诸王也基本长大成人。朱元璋本能地对外姓大将不放心。洪武中期以后,每逢战事,有统兵大权的将领基本上都换成朱姓亲王。也因此,朱元璋后来大杀功臣之时,无论是蓝玉还是被牵连的武将,他们都只能被动地束手就擒。手里无兵无卒,如何与朝廷对抗?

朱元璋对这种分封安排是非常满意的,认为内有朝廷,外有亲王,大明王朝必能安稳如磐石一般,“要之为长久之计,莫过如此”。就在朱元璋为自己的政治布局暗自得意时,有人却兜头泼来了一盆冷水。

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下诏广求直言,他的本意是要通过直言来打击中书省的权力,没料到却被平遥训导叶伯巨的一封奏章给惹火了。平遥因为明代城市遗址保存得好,现在是个旅游名胜,可在明初,那里不过是一个天高皇帝远的小小县城,而在那里担任训导的叶伯巨对于皇帝来说更是远在天边的小蚂蚁。不知天高地厚的叶伯巨上了一道奏章,他说:“皇上您对诸王的分封太过奢侈,秦、晋、燕等封国城郭宫室的规模不亚于南京城,他们手中又握有重兵。臣怕数代之后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到时候再削地夺权,恐怕会酿成大祸。”

什么大祸?无非是像西汉七国之乱、西晋八王之乱那样的乱局。朱元璋看到这样一封奏章,不由地勃然大怒:“狂妄之徒竟敢离间皇帝的骨肉之情。”叶伯巨被抓到南京,没多久就死在了狱中。

叶伯巨虽然死了,但是他的话就像诅咒一样在朱元璋死后得到了应验。从明初朱元璋殚精竭虑地设计出分封制开始,经过洪武时代轰轰烈烈的政治运动,大明王朝已经成功地完成了朱元璋心中的政治蓝图,具有巨大潜在威胁的功臣勋将也随着洪武年间的“胡惟庸谋反案”和“蓝玉党案”被杀戮殆尽。

朱元璋通过分封制,将自己的亲生骨肉培养成为大明江山的拱卫者与“中流砥柱”,完成了中国传统社会所推崇的“家国一体化”,甚至实现了“打架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的理想格局。他所希望的和谐局面,无非是朱家的子孙都能够拱卫大明皇室,看家护院,将自己开创的不朽功业万代相传。

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朱元璋所做的一切对于接任帝国大位的第二代君主朱允炆来说,却是如此的痛苦和尴尬。他眼睁睁地看着朱元璋用左手将江山交给了自己,又用右手将兵符交到了他的藩王叔叔们手中。虽然皇叔们的藩邸大多分布于远离帝国心脏地带的北方边境,但是这些人一旦有了不安分的念头,整个帝国也就成了一座随时都可能引爆的火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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