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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警察就来了,问的那些问题让人没办法回答,他也曾经愤愤地冲到唐显家里,在凌乱不堪的灵堂上见到了小时候曾经在一起玩过的唐欢姐姐,她手臂缠着黑纱,辫子上戴一朵小白花,瘦削苍白害怕,孤伶伶地站在妈妈的遗像面前,两只手垂在体侧紧握成拳,面对前来吊唁的人们,虽然紧张又要强装出坚强的样子。

和十年以后她站在讲台上的时候一模一样。

向杰慢慢向唐欢走过去,他在这个时候觉得自己很累。把两只手搭在她肩膀上。唐欢的头垂得低了一点,在他胳臂上蹭一蹭。

“向杰。”

他弯下腰吻她的头顶,唐欢拉住他的手,把他的身子拉下来,向杰顺势慢慢跪在唐欢身后,头枕上她肩头,两只手环抱住她的腰。

“向杰……”

“欢欢。”她身上温热热的,有沐浴露的清香,“欢欢我爱你。”

唐欢微笑:“我知道。”

经过一个晚上,手枪带来的震动稍稍平复了一点,唐欢尽量不去想,向杰也想着点子逗她开心。饭菜不合口味,两个人干脆自己去买菜烧饭,向钟点工打听了,菜场很远很远,只好向她借辆自行车,向杰骑着带唐欢去买菜。

在菜场上跟人讨价还价也是一件有意思的事,反正闲着没事,围着菜场左转右转,东西都拎在向杰手里,两个人一边商量菜谱一边东张西望。

果然向杰出马不同凡响,中饭是糖醋排骨和清蒸鱼,再加两个蔬菜一道汤,唐欢两天来缺失的体力精力得到极大的补充。吃完饭钟点工收拾碗筷的时候,向杰不知从哪儿又翻出一盒清凉药膏来给唐欢搽上,鼻尖、两肩、后颈,很舒服,淡淡的薄荷香气。

热带地方还有一大好处,就是水果又多又好吃,吃饱饭肚子还有富余,唐欢捧一大盆水果坐在书房电脑边,看向杰打游戏,时不时往他嘴里塞一点。不可否认向杰玩游戏的功力非凡,唐欢一边看得不眨眼一边摇头叹息:“你玩游戏的本事挪一半放在学习上就好了。”

“咱们家有你一个高学历就行了,哪能把好事都占了,你说是不是?”向杰笑,唐欢用一块水果堵住他的嘴:“吃你的吧。”

罗启南是个爱看书的人,唐欢小时候家里就有满满两橱各种书籍,这间别墅他虽然不怎么来,也买了点书放在书橱里。唐欢擦擦手走过去,拉开玻璃门慢慢挑选,大部分是财经商务类的书,只有很少的几本小说,也都是唐欢看过的世界名着,她想找点轻松打发时间的言情小说都没有,勉强比较一下,抽出一本《基督山伯爵》。

《基督山伯爵》这本小说唐欢很小就读过,好象还是上小学的时候爸爸介绍给她的。这是爸爸最喜欢的小说之一,后来唐欢不止一次读过,每个年龄段看这本书都有不同的感慨,象此刻,虽然都是一些熟悉的情节,在看到可怜的唐泰斯被关进伊夫堡监狱之后,他悲惨的命运再度强烈地吸引了唐欢,她看书的速度本来就慢,因为深深沉浸进去又特别仔细地琢磨每字每句,从晚饭结束一直看到凌晨一点多钟,还窝在床头舍不得睡。

向杰已经呼了一小觉,翻身醒过来台灯还亮着,他往唐欢身边偎偎,手伸过去环在她腰上迷迷糊糊:“还看呢,快睡吧!”

“再看一小会儿。”唐欢舍不得丢,拍拍向杰的手又翻一页书,向杰嗯嗯两声:“什么书这么好看?”

“好看,好看。”

“有多好看?黄色的?我看看。”他来了精神,抬起头往书上凑一眼,唐欢笑了,狠狠打他手背一下:“一边儿去,没文化的!”

“是没文化,这不就要跟唐老师学习吗,什么书能让人看到半夜也不睡啊!”

“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你看没看过?”

向杰老老实实地摇头,唐欢翻白眼:“再怎么说我都是语文老师,你这么样子讲出去不是砸老娘的招牌吗!”

向杰笑:“行了行了,最多以后我不懂装懂还不行吗。那唐老师你教教我,这个伯爵,写的什么?”

“一句两句也说不清楚,就是说一个年轻人被人污陷,关进牢里十几年,然后想办法逃了出来,改换身份复仇的故事。”

只开一盏台灯,光线大半被唐欢挡住,向杰又只支起上半身,他笑笑:“哦?听起来好象还不错。”

“何止是不错,你有空可以看看啊,真的好看!”

向杰往枕头上一栽:“我不看,一看书就想睡觉。”

唐欢踹他一脚,不理他的逗弄自己看书,结果第二天早晨唐欢因为看书看太迟一觉睡到八点多钟睁开眼,向同学已经不见踪影。刷牙洗脸换衣服下楼,餐桌上有早饭,唐欢喝了一杯牛奶,从钟点工那里知道向杰已经吃过早饭出门了,她也拿一块面包,边啃边往海滩上走。

海滩上几乎没什么人,除了坐在远处的向杰。

他很随便地坐着,面向大海,低着头,走近了才发现,原来手里捧着一本书,《基督山伯爵》,好象看了很久的样子,已经翻过了不少页。听见唐欢的脚步声向杰扭回头,微笑着举举手里的书:“是很好看。”

“看到哪儿啦?”唐欢坐到他身边,伸手打开书页。

“法利亚神甫死了。”向杰的声音很平静。

“哦?”唐欢呵呵地笑,“怎么样,我的推荐不错吧!”

向杰拉过来亲她一下:“我们家欢欢还有什么话说。”

唐欢大方地把书推还给他:“你先看吧,我不跟你抢。”

向杰点头,笑着把书合上,视线转向海那边已经升得很高的太阳:“这书……罗总也很喜欢看?”

“是啊,我爸爸特别喜欢看书,他看过的书特别多。”

“看得出来,罗总是有文化的人。”

唐欢搂住他,手从t恤下摆伸进去在他光滑的背上摩挲一下:“可我就喜欢你这样没文化的人,怎么办!”

向杰很轻地笑了一声:“没文化可以慢慢学,唐泰斯原来还不是没文化的小水手?”

“现学现卖哈!”唐欢挺高兴,“不错,孺子可教!”

向杰握起一把沙子,再松开五指,让它们从指缝间滑下去:“这书,后来是不是唐泰斯找弗尔南多和维尔福报仇?”

“是啊!你别急,慢慢往后看,后来可精彩了!”唐欢就是这个习惯,从来不先看小说的结尾,这样才能全神贯注于过程的纠结。向杰却又问了一个很奇怪的问题:“那么梅塞苔丝呢?唐泰斯报仇以后,她怎么样了?”

“她……”唐欢卖个关子,“她啊……”

“别说了!”向杰突然打断她,他又抓了一把沙子,这回用力收紧手指,沙子依然从指缝间溜走,他把它们全抛开,转头对唐欢微笑:“先别说,我不想知道了。”

从现在开始了真正轻松的渡假,从别墅出发坐公交车往南边走半个小时,就是当地最大的一间海滨浴场,这里有很多娱乐设施。在空荡荡的别墅区海滩玩了两天不尽兴的两个人冲到这里,向杰勇于尝试新鲜事物,水上摩托、拖伞、潜水,每样都玩得不亦乐乎,一遍不过瘾再来一遍,本来就黑的皮肤迅速被晒成古铜色。唐欢吃过晒伤的苦头,她常常是连游泳衣也不换,最多在涂了防晒指数最高的防晒霜之后在浅滩里趟趟水,大多数时候是无论向杰怎么拉,她都缩在海边露天的酒吧里,吹着电风扇喝冰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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