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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对我说那些话的时候不是那个意思。在我找到你、又一次把你带回到我们的房间里之后。你说的话,我知道你不是那个意思。不过,那话还是挺伤人的,第二天我就木呆呆地站在台阶上,为此大伤脑筋。那里没有别人,只有玛尔芳往冰面上撒灰。我看见街对面有三个公子哥儿斜靠在铁栅栏上,呈三十度角。还不到早上十点钟,他们已经像真皮一样闪闪发光了,很光滑。肯定不到二十一二岁,很年轻。那是为你预备的大都会。有一个穿着鞋罩,有一个口袋里插着一块跟他的领带颜色相同的手帕,把外套搭在肩膀上。他们就那么靠在那儿不停地笑,然后开始低声唱歌,靠紧了,脑袋挨在一起,还捻着响榧子。城市男人,你知道我什么意思。自成一派,这聪明、年轻的小公鸡们。什么都用不着做——只是等着漂亮妞们路过,发现他们。束着皮带的夹克,与领带同色的手帕。你觉得玛尔芳会在他们面前掩口而笑吗?会因为星期四借她的地方用而逼着公鸡们提前付钱给她吗?压根就不会发生,因为公鸡们不需要玛尔芳。雏儿们找到公鸡们也就找到了地方,假使有什么追踪的活儿需要做,去干的也是她们。她们去找,她们去追。公鸡们则等着,因为他们是抢手货。他们用不着去追踪什么人,在美容院里做出一副无辜的样子,当着女人们的面打听一个姑娘,她们都等不及让我赶紧离开了,这样,她们就能打着拍子听那乌烟瘴气的音乐了,还说什么见鬼去吧,我干吗要知道一个高中还没毕业的姑娘的事,难道是因为我跟又老又疯的维奥莱特结婚了吗?只有像我这样的老公鸡,不得不从台阶上站起来,打断玛尔芳的话,尽量放慢脚步走,而不是一路跑到因伍德。在那里,我们第一次坐在一起,你把腿架起来,这样我就能看见那双绿鞋了;那是你装在一个纸袋子里从家里拿出来的,为的是不让你的姨妈知道你走下莱诺克斯和第八大道时穿的是它们,而不是你离开家门时穿的那双牛津鞋。你轻轻敲着自己的脚、扳过脚腕欣赏鞋后跟的时候,我看着你的膝盖,却没有碰。我又对你说了一次,你就是亚当吃苹果和果核的原因。他离开伊甸园的时候是个富有的男人。他不仅拥有了夏娃,这辈子还拥有了世界上第一只苹果的味道。头一个尝到了它的滋味。头一个咬了它,把它吃掉。听到那脆生生的声音,让那红红的果皮击碎了自己的心。

“当时,你看着我,好像你理解我似的;我也想,这真的是伊甸园,我都不能接受你的目光了,因为我正在欣赏你脸蛋上的蹄印呢。

“我回到那儿去了,就是那个地方。积了很久的雪使天空变得柔和,也将树皮映黑。狗的脚印,还有兔子的脚印,整齐得就像一条星期天领带上的图案遍布于雪地上。其中一条狗肯定有八十磅重。其余的个头都小;有一条是瘸腿。我的脚印把一切都搞乱了。我回头看看我走过的路,看见我自己穿着便鞋站在雪地里,没有套鞋,都湿到脚腕子了,我知道。可我不觉得冷,因为我记起了我们在一起时的天气。那个温暖的十月,记得吗?木槿树依然繁花似锦。丁香树,松树。那棵印第安人聚会用的鹅掌楸树看上去像个国王。我们第一次在那里见面,是我比你先到的。两个白人坐在一块石头上。我坐在他们旁边的地上,后来他们觉得恶心,走开了。你必须是在干活或者看起来像在干活,才能待在那儿。就为这个我才带着我的样品箱的。这样,看上去我像在送什么要紧的东西。是的,这是犯禁的,那好吧,不过那一回没有人呵斥我们。于是,在那儿待着变得很刺激,有一种比我跟你在一起更大的危险。我在那两个人离开的石头上刻下了我们名字的头一个字母,D和J。后来,等我们有了一个地方和一套惯例,我就给你带礼物来,每次都为难,不知该带些什么,好让你开心,下次还来。有多少张唱片?多少双丝袜?那个补脱丝用的小工具,还记得吗?那个上面印着花的紫色金属盒,装满了施拉夫特巧克力。蓝瓶子装的古龙香水,闻起来像个妓女。有一次是花,可你对那个礼物感到失望,所以我给了你一块钱,让你随便买点喜欢的东西。那是我年轻时候在老家一整天的工资。只给你一个人。什么都只给你一个人。就为了使劲地咬下去,嚼掉果核,拥有红苹果皮的味道,今生今世带在身边。在窗户上带有送冰人标记的、玛尔芳外甥的房间里。你的第一次,也可以这么说,是我的第一次。我要再说一遍,为了这个,我可以趾高气扬地走出伊甸园,趾高气扬!只要有你拉着我的手,姑娘。多卡丝,姑娘,你的初夜和我的初夜。我选择了你。没有人把你送给我。没有人说,那个人是你的。是我把你挑选出来的。时机不对,是啊,而且对不起我妻子。可那挑选、那选择啊。永远不要以为我为你倾倒,或者被你绊倒了。我没有坠入爱河,我从爱中站了起来。我看见了你,就下定了决心。我的决心。我还下了决心跟踪你。那是我很久以前就知道怎么做的事。也许我没跟你讲我的那一部分。我在树林里面的才能,连他都佩服,要知道他可是当地有史以来最棒的,最棒的。那些老人,他们都知道这个。我说过我在遇见你之前脱胎换骨过七次,可在过去那个时候,在过去那个地方,如果你是个黑人,或者自认为是个黑人,你就必须是新鲜的,而且在太阳升起的每个白天和太阳落下的每个夜晚都保持不变。让我告诉你吧,宝贝,在那些日子里,那何止是一种精神状态呢。”

我得说,这很冒险,要是你想弄清楚任何人的精神状态的话。不过找这个麻烦是值得的,如果你像我一样——好奇、有创造力而又消息灵通,乔装得好像完全了解老一辈人为了顽强生存所做的一切似的。可是举个例子吧,他不可能特别了解特鲁·贝尔,因为我怀疑维奥莱特是否跟他说起过她的外祖母——也从没说起过她的母亲。所以他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虽说要想象那一幕幕并不难。

她从巴尔的摩搬回魏斯伯尔县时的思想状态肯定值得研究。当初她离开县城沃兹沃斯时还是一个奴隶,一八八八年回来时已经是一个自由的女人了。她的女儿和外孙女们住在一个叫做罗马的小地方,在她离开的县城以北十二英里。外孙女们的年龄从四岁到十四岁不等,其中的一个,维奥莱特,在特鲁·贝尔到达的时候是十二岁。那是在那些人来拿走了农具、锅和她女儿罗丝·蒂尔坐着的椅子之后。她到了那儿的时候,除了一些借来的草席和她们身上穿的衣裳,就只剩下罗丝的丈夫签了字的那张纸了,上面说他们可以——就是说那些男人有权那样做,而且有责任那样做,我估计,要是老天坚持不下雨,要是冰雹从天上掉下来、把庄稼砸得茎秆折断的话。纸上没有说那个丈夫加入了一个赞成黑鬼参加选举的党。特鲁·贝尔找到的那凄凄惨惨的小小一家子,被剥夺了房子和土地,正偷偷摸摸地住在几个邻居为她们安置的一间废弃的窝棚里,吃的是这些邻居尽量匀出来以及女孩们搞到的食物。有好多黄秋葵和干豆子,由于正值九月,还有各种各样的莓子。不管怎么说,有两次,牧师的儿子给她们捎来了嫩松鼠,让她们大快朵颐。罗丝告诉大家,她的丈夫对他自己不中用的后背和双手感到大吃一惊、忍无可忍,对油炸绿番茄和玉米片感到厌倦,对某种肉类的肉(而不仅仅是皮)感到饥饿难当,对咖啡的价格和他大女儿的大腿形状感到怒不可遏,就放弃了。站起身来,放弃了。到了什么地方去坐下来想一想,或是坐下来不想它。对她来说,编个瞎话总比和盘托出要强。他们下一次也许还会来找她,不光是冲着她的锅、她的盘子、她的房子。令她走运的是,特鲁·贝尔行将就木了,而且乐意死在魏斯伯尔县,就在她将她的整个一生献给了巴尔的摩的薇拉·路易斯小姐之后。

特鲁·贝尔的死花了她十一年的时间,长得足以让她救起罗丝,埋葬她,目睹她丈夫回来四次,做六床被子,搬十三次家,还往维奥莱特的脑袋里塞满了故事,讲的是她的白女士和她们二人的生命之光——一个美丽的年轻人,他的名字叫戈尔登·格雷,原因嘛显而易见。姓格雷(意为灰色。),因为那是薇拉·路易斯的姓(很久很久以后,那也是他眼睛的颜色),叫戈尔登(意为金色。),因为在他落生时的粉红色皮肤随着他脑袋上的胎毛一道消失之后,他的肤色就成了光灿灿的金色,松软的黄发卷遮住了他的脑袋和耳垂。那头金发根本比不上薇拉·路易斯过去的头发,可是那阳光般的颜色、那毅然决然的卷曲使他备受宠爱。不是一下子。需要一段时间。可特鲁·贝尔头一眼看到他就放声大笑,而且那以后的十八年里天天如此。

当时他们三个住在巴尔的摩的爱迪逊街上一所很好的砂岩房子里,离开薇拉·路易斯·格雷和特鲁·贝尔两人共同的出生地魏斯伯尔县远远的,关于这事,那白女士跟邻居们和朋友们讲的只有一部分是事实:她受不了她家乡狭窄的小道。所以她把她的仆人和一个她喜欢的孤儿娃娃带到了巴尔的摩,来经历一种更复杂的生活方式。

这是件大逆不道的事,甚至是妇女参政运动分子所做的事,邻居们和潜在的妇女朋友们围住了薇拉·路易斯,尽量礼貌地保持一段距离。如果她们以为那会逼她改变她的做派,承认她需要找一个丈夫——那她们就错了。这个外省来的陌生人既有钱又顽固,满足于自己的奢侈生活,甚至不怎么要她们做伴。再说,她好像完全被读书、写小册子和宠爱那个孤儿占用了。

从一开头,他就像是那所安静、阴暗的宅子里的一盏明灯。她们每天早晨都要对他的样子大为吃惊,彼此争夺着他射到她们身上的光芒。他从薇拉·路易斯那里得到了一种大惊小怪的溺爱,从特鲁·贝尔那里得到的则是彻头彻尾的娇纵,她总是哈哈大笑,哈哈大笑,试做蛋糕给他吃,在他吃西瓜之前把每一粒西瓜籽挑出来。薇拉·路易斯把他打扮得像威尔士亲王一样,给他念生动的故事听。

的确,特鲁·贝尔本应该马上知道那一切,因为,首先,在沃兹沃斯没有人能藏住事,而且在“大房子”的地主面前什么也别想藏。自然,谁都忍不住留意,一个星期有多少次,一个来自维也纳的黑人小伙子要被叫来跟薇拉小姐一起骑马,还有,她愿意策马走进树林的哪一部分。奴隶们知道的特鲁·贝尔都知道,而且她知道的还要多,因为她的全部工作就是按照薇拉小姐的愿望和需求办事,包括给她洗衣服。每月一次,有些衣服必须用醋泡一晚上。所以,如果不需要用醋泡衣服了,如果内衣可以跟别的衣服一起洗了,特鲁·贝尔知道是为什么,薇拉·路易斯也知道她知道。从来没有任何必要说出来。唯一不知道的是那两个父亲。据特鲁·贝尔所知,那个未来的父亲——那黑人小伙子——从来没有发觉过,因为薇拉·路易斯从来不提起他的名字,也不再接近他了。那个老父亲,沃兹沃斯·格雷上校,什么都不知道,一丁点儿都不知道。

最终只得由他妻子告诉他。最终。尽管她从不跟她的女儿谈这事,或者说,她发现了之后就再没跟她的女儿说过话,但还是得由她来让上校知道实情;他知道了以后,站起身,又坐下去,然后又站了起来。他的左手在空中划拉着,找着什么:一杯威士忌、他的烟斗、一根鞭子、一把枪、民主讲坛、他的心——薇拉·路易斯从不理解。有几秒钟,他好像受了伤害,深深的伤害。然后他的愤怒渗进了房间里面,蒙住了水晶玻璃,弄软了浆洗过的桌布。意识到那件可怕的事发生在他女儿身上,搞得他大汗淋漓,因为在他的土地上有七个黑白混血儿。汗水从他的额角淌下来,汇聚在他的下巴上;汗水湿透了他的腋窝和衬衫后心,同时他的愤怒淹没了房间。桌上的常春藤翘了起来,银器拿在手里也变滑了,这时,他抹了抹眉毛,让自己振作起来,做了一件适当的事:一巴掌把薇拉·路易斯打到餐桌上去。

然而,是她母亲捅了最后一刀:她的眉毛一动不动,可是当薇拉·路易斯从地上爬起来时,她看女儿的那副表情却是那样充满了反感,女儿都能够感受到在母亲舌头底下聚集、溢满了她口腔的酸酸的唾液。仅仅是教养,严格的教养,没有允许她吐出来。从那时起,她们之间就丧失了语言交流。随后的星期三放在薇拉枕边那盛满了钱的内衣箱子,尽管慷慨,却被轻蔑坠得沉甸甸的。比世界上任何人离开家七个月左右需要的钱都多。这么多钱使得这句话变得无可争辩:死也好活也好,到别处去。

她想要特鲁·贝尔,并把她带走了。我不知道这对一个女奴来说有多难,离开了本来因为工作和离得远也不怎么见得着的丈夫,把两个女儿留在了身后,让一个老姨妈来照看。罗丝·蒂尔和梅当时分别是八岁和十岁。在那个年龄,无论谁拥有她们都算得到了好帮手,可对于一个远离丈夫、住在沃兹沃斯一户富人家日夜照顾那家的女儿的母亲来说,她们却什么忙也帮不上。也许请一个姐姐来照料丈夫和女儿们并不很难,因为她决心要跟薇拉·路易斯小姐到巴尔的摩去一段时间。特鲁·贝尔二十七岁了,不去的话,她这辈子怎么能见识一座伟大的大城市呢?

更重要的是,薇拉·路易斯小姐也许会用钞票帮她把他们都赎出去,因为她的确给了她不少。可话又说回来,也许不行。也许她坐在行李车厢里、跟盒子箱子一起左摇右晃、看不见她正在穿过的田野时,会皱起眉头。也许她会感觉很糟。不管怎么说,她别无选择地走了,撇下了丈夫、姐姐、罗丝·蒂尔和梅;她心里一着急,那个金发男孩就来安慰她;他让她高兴了十八年,直到他离开了家。

所以到了一八八八年,有了薇拉小姐内战一结束就开始发给她的二十二年的工资(不过暂时寄存在她那里,除非她的仆人有了什么打算),特鲁·贝尔让自己和女主人相信她已来日不多了,拿到了钱——十枚鹰币——并得以应罗丝·蒂尔的请求回到魏斯伯尔,给她从未见过面的孙女们带来了巴尔的摩的故事。她租下了一座小房,买了一个炉子,给女孩子们描述着同美妙的戈尔登·格雷在一起的生活,让她们乐不可支。讲她们是如何一天给他洗三次澡,他内裤上的G字是如何用蓝线绣成的。澡盆是什么形状的,她们往水里放些什么东西,让他闻起来有时像忍冬有时像薰衣草。他有多么聪明,是个多么完美的绅士。他孩提时代如何说出可笑的大人话,他长成个年轻人时如何表现出骑士般的勇气,出门去寻找他的父亲,然后,走运的话,杀掉他。

他赶车走了以后特鲁·贝尔再没见过他,也不知道薇拉·路易斯的运气是否好一些。她关于那个男孩的记忆可太多了。

我总想到他,纳闷特鲁·贝尔和维奥莱特爱的是否就是他。要么是那个为自己的外套和背心上的象牙扣子操心的虚荣、势利的窄鼻子?跑了那么远的路,不仅去侮辱他的父亲,而且去侮辱他的种族。

有一次薇拉·路易斯对他说,漂亮头发再怎么留都不算长;因为她看上去对这种事很在行,他就相信了她。几乎她说的所有其他事情都是错的,可那最后一点知识他却奉为严肃的真理。于是黄色的鬈发就像农夫的头发一样盖在了他的衣领上,尽管在挑剔的巴尔的摩头发留多长才对居然由那个女人来定;她几乎在什么事情上都对他说谎,包括那个问题:她到底是他的主人、母亲,还是一个好心的邻居。另一件她没有撒谎的事情(尽管她费了十八年时间才绕到这个问题上)是:他的父亲是个黑皮肤的黑鬼。

我看见他驾着一辆双座轻便马车。他的马可真棒——黑的。捆在车后面的是他的行李:很大,塞满了漂亮衬衫,亚麻的,还有绣花床单和枕套;一个雪茄烟盒和一些银质马桶零件。一件香草色的长外套,袖口和领口是棕色的,整齐地叠放在他身边。他已离家很远了,天又开始下起了倾盆大雨,但由于是八月份,他并不冷。

左边车轮撞上了一块石头,他听见了响声,要么就是以为自己听见了,这么一颠可能会弄乱他的行李。他勒住马,爬下车来,看看他的东西有没有弄坏。他发现行李松了——绳子滑下来,歪在一边。他把所有东西都解开,用绳子紧紧勒住。

他忙活了一通后觉得心满意足,但又对大雨感到恼火,他的衣服给淋湿了,赶路的速度也减慢了。他四处张望,在他左边的树丛里看见一个莓子一样黑的裸体女人。她浑身粘满了泥浆,头发里净是树叶。她的眼睛又大又吓人。她一看见他,突然间转身拔腿就跑,但是刚一转身、没等扭过脸去,就一头撞到了她先前靠着的树上。她是太害怕了,眼睛还没有准备好找一条逃生之路,身体就已经开始逃了。这一下撞得她倒在地上。

他看了看她,然后按住自己的帽檐飞快走开,回到马车上。他不想插手自己看见的这桩事——实际上,他敢说他逃开的不是一个真的女人,而是一个“幻影”。他拾起缰绳的时候,没法不注意到他的马也是黑黝黝、赤裸裸、亮晶晶、湿淋淋的,而他对马的感情则是又有安全感又喜欢。他觉得这事真有些蹊跷:他对自己的马引以为自豪;那个女人则让他感到恶心。他有点惭愧,决定去确认一下,那真是个幻影,并没有什么裸体黑女人躺在杂草中。

他把马拴到一棵小树上,在暴雨中趟过泥水回到那个女人跌倒的地方。她仍然四肢摊开躺在那儿。她的嘴和腿都大张着。她的脑袋上鼓出了一个小包。她的肚子又大又紧。他弯下身来,屏住了呼吸,预防着感染啦气味呀什么的。什么可能碰到他或渗入他体内的东西。她看上去死掉了,要么就是昏迷不醒了。她很年轻。他为她做不了什么,他因而松了一口气。然后他注意到她肚子里的一阵波动。她身体里有什么在动弹。

他没看到自己去碰她,他想象出的画面是自己第二次从她身边走开,爬上马车,第二次离开她。他对自己的这幅画面感到有点不自在,而且不想在将来的什么时候记起自己干过这事。还有就是关于他从哪里来、为什么来,他向哪里去、为什么去的什么东西,在他心中激起了一种挥之不去的、深思熟虑的鲁莽之情。这一幕成了一段奇异的故事,一种打击了薇拉·路易斯、又使自己免于弑父的行动。也许吧。

他把叠放在他旁边座位上的长外套抖开,盖在那女人身上,然后把她抱起来,踉踉跄跄地回到车上去,因为她比他以为的要沉。费了很大的劲,他才把她在车里摆成一个坐姿。她的脑袋向另一边歪去,她的脚碰到了他的一只非常漂亮、只不过沾满了泥巴的靴子。他希望她歪着的方向不会变,尽管他对那只碰到他靴子的脏兮兮的光脚丫子无可奈何,他要是再挪动她,她可能会突然倒向他这一边,而不是待在车厢的她那一边。他赶着马,动作很轻,生怕车辙和泥泞的路会搞得她向前倒去或是稍微蹭到他一点。

他正前往一个名叫维也纳的小镇外面不远处的一所房子。那是他父亲住的房子。现在,他觉得抱着一个水淋淋的黑女人去见这个黑鬼的主意很有趣,甚至很好笑;他从没见过这人,这人也从未想过来见他。当然了,只要她不醒过来,并且她肚子里的波动依旧很轻。那个可能困扰着他——就是说她可能恢复知觉,变成一个超出了他自己阴暗目的的什么东西。

他有一阵子没看她了。这时他看了一眼,注意到一道血流顺着她的下巴滴到了脖子上。不是她撞到树上鼓起的那个包导致她昏迷的;她摔倒的时候肯定是脑袋磕到了一块石头之类的东西上。可她仍然在喘气。现在他希望她不要死——先别死,等他到了特鲁·贝尔用一个孩子气的清晰画面给他描述和指明的那所房子再说。

雨好像在跟着他走;每当他觉得它要停了的时候,再走几步就下得更大了。他已经至少赶了六个小时的路,而且那个旅店店主向他打了包票,说这段路天黑之前就能走完。现在他可不敢肯定了。他不希望夜晚来临的时候那个乘客还在车上。在他面前敞开的山谷使他平静了下来——他要花一个小时穿过这个山谷,才能到达从这一侧距离维也纳一两英里远的那所房子。很突然地,雨停了。这是最漫长的一个小时,充满了对奢侈和痛苦的回忆。他到了那所房子,把车赶到院子里,在后面找到有两间马厩的棚屋。他把他的马拉进其中的一间,仔细地给它擦洗,然后往它身上扔了一条毯子,四处去找水和饲料。他为此花了很长时间。这对他来说很重要,再说他也拿不准房子里是不是有人在看他。实际上,他希望如此;希望那个黑鬼吃惊地大张着嘴从木板墙的裂缝里看着他。

可是没有人出来跟他说话,这么说,屋里也许没有人。照料完马之后(他注意到一只马掌需要修理了),他回到车上拿行李。他解下行李,把它扛在肩膀上。他扛行李往房子里走时又弄脏了他的背心和丝绸衬衫。在小门廊,他没打算敲门;门关着,可是没闩。他走了进去,四下看看,想给他的行李找个合适的地方。他把它放在土地面上,打量着这座房子。共有两个房间:每一间都有张帆布床,其中一间还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壁炉、一只做饭的炉子。很俭朴,住着人,是男性,可除此之外,看不出房子主人的个性。炉子是冷的,壁炉里有一堆灰,却没有余火。住户走了可能有一天了,也许是两天。

他安置好行李以后,回到车上去接那个女人。行李搬走后重量撤去了,车轴有点倾斜。他到车门里伸手把她拖出来。她的皮肤热得直烫手。他把她搬进屋的时候那件裹着她的长外套拖到了泥水里。他把她放倒在一张帆布床上,然后就因为没有事先把毯子拉出来骂自己。现在她压在毯子上面,看来只好用外套盖住她了。它算是永远毁了。他走进第二间屋子,在一只木箱子里翻到了一条女人的裙子。他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外套抽回来,用那条味道很怪的裙子把女人盖上。这时,他打开自己的行李,选出一件白棉布衬衫和法兰绒背心。他把新衬衫搭在唯一的一把椅子上,而没有冒弄坏它的危险把它挂在墙上的一颗钉子上。他仔细地翻检干燥的东西。然后他准备试着生火了。木头箱子和壁炉里有木头,房间最黑暗的角落里还有一罐煤油,他把油泼在木头上。可是没有火柴。他找火柴找了很长时间,最后在一个包着一小块结实的亚麻布的铁罐里找到了一点。准确地说,有五根火柴。等到他找到火柴的时候,煤油已经从木头上挥发了。他干这个不在行。在他的生活中总是由别人来生火的。不过他接着弄,终于点起了一堆呼呼作响的旺火。现在他可以坐下来,抽上一支雪茄,作好准备等那个住在这里的男人回来。一个他假定名字为亨利·莱斯绰伊的男人,尽管让特鲁·贝尔念起来,它可能是别的什么。一个不重要的男人,只不过有一点微不足道的跟踪者的名声,那全靠了一两次表明他有辨别足迹专长的逃脱之举。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据特鲁·贝尔说。是她给他讲了所有的细节——因为他每次企图从薇拉·路易斯那里探听点消息时,她总是把自己关在卧室里,或是扭过头去。亨利·莱斯托利或者莱斯绰伊,或者之类的什么,可是谁在乎那个黑鬼叫什么名字呢。也就是那个后悔这辈子认识过他的女人在乎,她宁愿锁上房门,也不愿把它大声说出来。也会后悔他给了她那个婴儿,要把孩子送人,只是,他是金色的,而她除了在早晨的天空和香槟酒瓶里还从没见过那个颜色呢。特鲁·贝尔告诉他,当时薇拉·路易斯笑了,她说:“可是他是金色的。完完全全金色的!”所以她们就给他取了那个名字,而且没有送他去天主育婴堂,白人姑娘都是在那里寄存她们的孽种的。

他得知一切真相已经有七天,现在是第八天了。他也知道了他父亲的名字和他曾经住在里面配对的那所房子所在。消息是从那个为薇拉·路易斯做饭和打扫的女人那儿得来的;他住校的时候,她每个星期都给他送来装着话梅、火腿和面包的篮子;她宁愿把他穿旧的衬衫送给破衣烂衫的人们,也不让他穿;她每一次看着他的时候,都微笑着摇头。就连他是个小孩子、脑袋因为蓬蓬的香槟色发卷变大、吃着她塞给的蛋糕的时候,她的微笑中也是觉得好玩多于感到快乐。她们两人,那白女人和那厨娘,给他洗澡的时候,有时会因为他的手掌心和他干燥的发质互相焦急地交换眼神。怎么说呢,薇拉·路易斯是焦急的;特鲁·贝尔只是笑,现在他明白她笑的是什么了,那黑鬼。可他也是。他一直以为黑鬼只有一种——特鲁·贝尔那种。黑的,什么都不是。比如亨利·莱斯绰伊。比如那个在帆布床上打鼾的肮脏女人。然而还有另一种——比如他自己。

雨彻底停了,显而易见。他到处去找不用做的食物来吃——做好的。他只找到了一罐酒。他不停地品着酒,坐回到炉火前。

在暴雨初歇的寂静中,他听见了马蹄声。他看见门外一个骑手正盯着他的马车。他走近了。你好。你跟莱斯托利有关系吗?是亨利·莱斯绰伊,还是叫别的什么?

那个骑手眼睛一眨不眨。

“不,先生。在维也纳呢。这就回来。”

他一点都没听懂。再说他现在也醉了。很高兴。也许他现在可以睡觉了。可他不该睡。房子的主人可能会回来,那水淋淋的黑女人也可能会醒来,会死去,会分娩,会……

他之所以停住马车、下车来拴上马、又在雨中走回去,也许是因为,那个躺在湿漉漉的草丛中的难看之极的东西就是他所必须接受的一切,而不是对他心目中的父亲形象起防护和镇痛作用的什么灵丹妙药,那么以此类推(如果它恰好能够被包容、被认同)——他也自身难保了。要么就是那个形象,那个他以为的幻影,一个在摔倒之前就触动了他的东西?他在寄宿学校的仆人们避开的目光中看到的那个东西;为了一分钱跳起踢踏舞的擦皮鞋人目光中的那个东西。在他的恐惧无以复加的时刻仍旧像家一样舒适得可以让人沉迷其中的一个幻影?可能就是。但是谁能受得了那样枝繁叶茂的头发?那样深不可测的皮肤?不过,他的生活早已同它们密不可分了:特鲁·贝尔曾经是他最初的也是最主要的爱,也许那就是为什么,刚刚打马跑开两步,离开那头发、那皮肤就变得这样难以想象了。如果说,他对她靠在他身上的可能性,对她向左边滑过来一点、靠在他的肩头好好歇一歇的可能性不寒而栗过,那么同样真实的是,他毕竟战胜了那种战栗。也许咽了口唾沫,然后啪地一打马。

我喜欢把他想成那样。笔直地坐在马车里。雨水使得他披散在衣领上的头发失去了光泽,在他的两只靴子之间积成了一个小水洼。他的灰眼睛眯缝着透过水幕朝外看。然后,当道路伸进一座山谷的时候,毫无征兆地,雨停了,只见一块白花花、油腻腻的太阳当空烧煮着。现在他能听见他自己以外的东西了。透湿的树叶在解除着彼此的纠缠。干果啪啪爆裂,松鸡们将嘴从胸前拿开时拍打着翅膀。松鼠们竞相逃到树梢,悬在那里估量着危险。那匹马摇晃着脑袋,要把一团盘旋不去的蚊子甩开。他听得太仔细了,都没看见石头上竖直刻着维也纳字样的一英里标记。他走过了它,然后看见了前面不到五浪(长度单位,一浪等于八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一座小房子的屋顶。它可能属于任何人,任何一个人。可是说不定这土院子里面侧躺着一把没有扶手的摇椅,四周围着的栅栏非常寒酸,房门绑了截绳子权充锁头,装合叶的地方却大张着口,说不定这里就是他父亲的栖身之处。

戈尔登·格雷勒住马。这是一件他擅长的事。另一件是弹钢琴。他下了马,拉马走到近前来看一看。什么地方有动物,他能闻见它们的味道。可这小房子看起来是空的,要不就是完全废弃了。它的主人当然没有想到会有一匹马拉着一辆马车到这儿来——栅栏门只能容一个壮实的女人通过,再宽就不行了。他卸下马具,牵着马往右走,发现在小屋后面一棵他不知道名字的树下,有两间开着门的马厩,其中一间里面鬼影憧憧的。他牵着马,听到身后那个女人的呻吟,却没有停下来看看她是醒了、死了,还是从座位上掉下来了。他走近了马厩,看到那些影子原来是些桶、麻袋、木材、车轮、一具用坏的犁、一个榨黄油机和一口金属箱子。那儿还有一根柱子,他把马拴在上面。水,他心想。饮马的水。远处被他当成一个压水井的东西其实是个仍然留在树桩上的斧子柄。好在刚刚下过一场倾盆大雨,劈木树桩旁边的一个澡盆里积了不少水。这样他的马有水喝了,可是他闻到了却没看到也没听到的其他动物在哪儿呢?松了辕的马贪婪地喝着水,由于被他的行李和那女人的重量压偏了,马车很危险地倾斜着。戈尔登·格雷检查了一下捆行李的绳子,然后向小房子用绳子锁住的门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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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公主之女,却因逮人之念换为商人庶女。 艰难的长大,芳华却无人上门求取。 说她娇蛮跋扈,容颜丑陋,还是刑克全家的小灾星? 可她路边捡来的夫君,是未来力压三国的镇国将军。 她随手买来的小斯,是未来清流魁首。 就连她无心救下的老太婆,竟然也是当朝太后。 某男谄媚道:“娘子,你还想去哪儿玩?三国疆土你想去哪儿我给你打下来!” 魁首道:“姐姐别理那些碎嘴子,谁骂你告诉我,我亲自上!” 太后道:“乖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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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巨佬们送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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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泠
大佬们得了病,得了感情缺失/重度洁癖/失眠/狂犬晚期等重病,为防止大佬因病黑化,陈嵘赶去送药。 陈嵘靠脸快刷大佬好感度,药很快送成功,可不等陈嵘高兴两天,药突然失效了,陈嵘试着找其他药,然后找到了大佬们床上。
都市 完结 25万字
人生模拟游戏,从成为富二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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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金之手
职场老油条严霄偶然间加载了人生模拟游戏。重回2o16年,开启了全新的人生。开局选择富二代,这是他上辈子从来没有经历过的肆意人生。不仅如此,只要完成了前置条件,后面还有更多的身份可以去选择。【富二代:豪车,名表,女神,豪宅,会所,夜店,奢侈品……】【创业者:赛道选择,团队组建,业务开展,企业管理,Ipo,公司上市……... 《人生模拟游戏,从成为富二代开始》
都市 连载 67万字
我都修仙了,还要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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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尘许舒颜
暑假意外穿越到了修真界,资质平平的他足足苟了两千年,才修炼成了元婴老祖……n一朝回归都市,却发现,地球才过了一个暑假,他该跟同届新生一起入大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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