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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门野一大早就雇了三辆人力板车,到新桥车站去取平冈的行李。这些行囊其实早就送到了,只因他们始终没找到住处,才一直存放在那儿。这项任务如果算上来回的时间,还有在车站装载行李的时间,不论如何都得花费大半天。代助早上一起床,就忙着叮嘱门野说:“你还不赶紧去,到时候会来不及哟!”门野却还是跟平时一样的腔调答着:“不要紧。”因为他向来没有时间观念,才答得如此悠闲吧。等到代助向他解说之后,门野这才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代助接着又吩咐他:“行李送到平冈家之后,你要帮着打理。等所有物品都处理完了,才能离开。”门野听了,又是一副轻松的语气说:“好的,明白了。您放心吧。”

门野出门后,代助留在家里读书,一直读到十一点多。他突然想起有个叫邓南遮(1) 的作家,据说他家的房间分别涂成蓝红两色。根据邓南遮的解释,他发现人类的两大生活情调总是脱离不了这两种颜色。譬如音乐室或书房等需要兴奋情绪的房间,最好尽量涂成红色,而像卧室或休息室之类需要精神安定的场所,则尽量以接近蓝色的色彩装饰。邓南遮提出这种看法,显然是想利用心理学说来满足他作为一名诗人的好奇心。

但是像邓南遮那样容易受到刺激的人,怎么会需要浓烈的鲜红?这种颜色一望即知是属于兴奋的色彩吧。想到这儿,代助觉得非常不解。就拿代助自己来说,每当他看到稻荷神社的鸟居时,心里总是不太舒服,如果可能的话,他希望自己永远都能躲在绿色世界里浮游沉睡,就算只能把脑袋伸进那个世界也好。他又想起有次在画展里看到一位名为青木(2) 的画家展出的作品,那幅画里有个高大的女子站在海底。在那么多作品当中,他觉得只有那幅作品看着令人心旷神怡。也可以说,那就表示他也希望自己能够沉浸在画里那种安静沉稳的情调里。

代助从屋中走到回廊。院中一片青葱翠绿,直向远处延伸而去。花儿不知何时早已凋谢,现在已是新芽萌发的时期。鲜艳欲滴的嫩绿仿佛要扑面而来,令人看着心情舒畅。眼前这幅景致虽然鲜艳夺目,却也蕴含着几分沉稳,代助喜滋滋地戴上鸭舌帽,直接穿着铭仙绸的居家和服就步出家门。

到了平冈的新家门外一看,门是打开的,屋里却空空如也,行李好像还没送到,平冈夫妇似乎也不在,只有一个车夫模样的男人独自坐在回廊边抽烟。代助向那人打听了一番,男人回答:“他们刚才来过了,看这情形,恐怕得弄到下午才能搬完,所以他们又回去了。”

“老爷跟夫人一起来的?”

“是呀。一起来的。”

“然后又一起回去了?”

“是呀。一起回去的。”

“行李马上就会送来吧。辛苦你了。”代助说完,又重新返回大路。

他步行走到神田,并不想绕到平冈的旅店去,但那两人的事情又让他牵肠挂肚,尤其是平冈的妻子更是令他挂怀,便转身前去探望。到了旅店一看,夫妻俩正坐在一块儿吃饭。女佣捧着托盘站在门槛里面,背对着门外。代助便从女佣身后向门内打了声招呼。

平冈像是吃了一惊,抬眼看着代助,眼中布满了血丝。“因为我这两三天都没有好好睡觉。”平冈说。“你这说法太夸张啦。”三千代说着笑了起来。代助虽然心生怜悯,倒也放了心,便不再打扰,转身出门,先吃了饭,又去理发,然后才到九段上办了点事,回家的路上又重新绕到平冈的新家。只见三千代用一块长方形大手帕裹着发髻,友禅花绸的襦袢下裸露在外面,身上斜挂一条布带,高高撩起和服的长袖,正忙着处理行李,旅店里伺候他们的那名女侍也来了。平冈坐在回廊边忙着解开行囊,一眼看到代助来了,便笑着招呼道:“快来帮忙吧!”门野已脱掉和服长裤,里面的和服下摆也卷起夹在腰带里,正在帮车夫一起将双层橱柜搬进客厅,他对代助说:“老师,您看我这身打扮如何?可别笑我哟。”

第二天早上,代助坐在早餐桌前,像平日一样喝着红茶。门野刚洗完脸,整张面孔闪闪发光地走进起居室。“昨晚您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昨天实在累坏了,就打了一会儿瞌睡,结果完全没听到您回来……您看到我在打瞌睡了吗?老师好坏哟。大概几点回来的?您那么晚才回来,是到哪儿去啦?”门野又像平日一样,絮絮叨叨没完没了地啰唆了半天。

代助露出认真的表情问道:“你帮他们整顿妥当了吧?”

“是,统统都整理好了,可累坏我了。跟我们搬家的时候不一样,好多大件的家具呀。那位夫人站在客厅中央,看看这里,又看看那里,一副呆呆的模样,真的好好笑。”

“她身体不太好嘛。”

“看起来好像真的不太好。我就觉得她脸色有问题,跟平冈先生大不相同。那个人的身体真棒。昨晚我跟他一起去洗澡,那体格可惊人了。”

不一会儿,代助重新回到书房,一连写了两三封信。一封写给他在朝鲜统监府(3) 工作的朋友,感谢对方先前寄来的高丽烧(4) ,另一封写给他在法国的姐夫,拜托他帮忙买些廉价的塔那格拉(5) 。

午后,代助出门散步经过门野的门外时,偷瞄了一眼,发现门野又倒在那儿呼呼大睡。代助看到他那两个天真烂漫的鼻孔,心里很是羡慕。说实在的,昨晚他倒在那儿翻来覆去睡不着,难熬得要死。平时放在枕边的怀表整夜发出嘀嗒嘀嗒的声音,简直吵死人,代助最后没办法,只好把它塞到枕头下面,谁知嘀嗒嘀嗒的声音依然吵得脑袋发晕。他听着那声音,所有属于潜意识的部分都掉进黑暗的深渊,脑中却始终忘不了那根缀补黑夜的缝衣针,正在一步一步毫不停留地从他脑中走过。更奇怪的是,那针脚向前的嘀嗒声竟不知从何时起,变成了丁零丁零的虫鸣声,好像正从玄关旁那棵美丽盆栽的叶缝里不断冒出来……现在回想起昨夜那个梦,他觉得自己似乎发现了连接沉睡与觉醒之间的那缕细丝。

代助这人不论对任何事,只要心中生出了兴趣,就喜欢追根究底,彻底研究一番。更何况,他的头脑也不笨,虽然深知自己这种习性有点傻气,反而更加不肯放过好奇的事物。譬如三四年前,他为了弄清自己平日究竟如何陷入熟睡而做过一些尝试。每天晚上,他先钻进棉被躺下,等到睡意逐渐降临的瞬间,脑中却突然灵光一闪:“啊!就是现在!我就是这样睡着的。”就在灵感浮现的那一秒,他立即惊醒了。又过了一会儿,待他重新感到睡意时,不禁又再叹道:“啊!就是现在!”那段日子,代助几乎每晚都被这好奇心害惨了。同样的剧情总得重复两三遍,弄到后来,连他自己也受不了,一心只想摆脱这种痛苦,同时也深感自己实在愚蠢。其实代助心里很明白,就像詹姆士(6) 所说的,若想探究原本模糊不清的事物,借此厘清从前怀抱的疑问,等于点着蜡烛研究黑暗,摁着陀螺观察陀螺运转,照这样下去,自己一辈子都别想睡觉了。然而,心里虽然明白这个道理,每天一到晚上,代助还是不时会被惊醒。

这种痛苦的现象大约持续了一年多,后来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总算逐渐消失了。现在再把昨夜的梦境跟当时的困境两相对照,心里不禁感到好笑。因为他觉得抛开自己理智的一面,以最原始的状态走进梦乡,这种过程才比较有趣。代助也有点好奇,说不定这种状态就跟发疯的时候一样。代助自认以往从未激动得失去过理智,所以他坚信自己不会发疯。

接下来的两三天,代助或门野都没听到平冈的任何消息。第四天下午,代助受邀到麻布的某户人家参加园游会。男女宾客人数众多,主宾是个身材极高的男人和他戴着眼镜的夫人,男人据说是英国的国会议员还是实业家(7) 之类的人物。夫人是个美女,美得令人觉得她到日本这种国家来有点可惜。这位夫人满面得意地撑着一把岐阜县特产的手绘阳伞,也不知她是从哪儿买来的。

这天天气非常好,天空一片蔚蓝,身穿黑礼服的宾客站在宽阔的草地上,从肩头到背脊都能确实感觉出夏日已经来临。那位英国绅士皱着眉抬头眺望天空,“真美呀!”男人说。“Lovely!”(可爱)他的夫人答道。两人说这话时的声调显得特别昂扬有力。代助心想,英国人表达赞美的方式真是特别!

主宾夫人也跟代助搭讪了几句,但是谈不到三分钟,代助就找不到话题,便立刻退到一旁。

很快,另一位穿着和服、特意梳了岛田髻(8) 的小姐,还有一位曾在纽约经商多年的男人即刻插嘴接过话题。这个男人向来自认是英语天才,凡是这种说英语的集会,他是一定要出席的,不但喜欢跟日本人用英语聊天,更喜欢在餐桌上用英语发表即席演说。此人还有个毛病,不论说些什么,说完之后,总是发出一阵觉得有趣极了似的大笑,有时笑得连英国人都不免讶异。代助真想劝他不要再这样傻笑了。那位小姐的英语说得也很不错,据说她是富贵人家的小姐,曾对英语下过一番功夫,家里还请了美国女人当她的家庭教师。代助对她的英语非常佩服,一面听一面想:“她的语言天分倒是比她的容貌强多了。”

代助今天之所以受邀,倒不是自己认识主人或那对英国夫妇,主要是受到父亲和兄长的社交地位庇佑,才收到了请柬。他走进会场后,便四处闲逛、打招呼,不停地向宾客点头致意,不一会儿,他发现哥哥也站在宾客当中。

“哦,你来啦。”哥哥看到他,只简单地说了一句,连伸手举帽的礼节都省了。

“天气真好哇。”

“嗯!很好!”代助的身高并不算矮,但是哥哥又比代助更高一些,再加上最近这五六年,哥哥的身材逐渐发福,所以体形看起来非常魁梧。

“您看如何?哥哥也到那儿跟外国人聊两句吧?”

“不,我可不行。”说着,哥哥脸上露出苦笑,又用手指拨弄着吊在胖肚子下面的金锁链。

“外国人说话太夸张了,简直夸张得过分。像他们那样赞美天气,连天气都不敢不好了。”

“他们那样赞美天气了吗?真的呀?但你不觉得天气稍嫌太热?”

“我也觉得太热了。”诚吾和代助像是彼此约好了似的,一起掏出白手帕擦拭额头,两人的头上都戴着厚重的丝绸礼帽。

兄弟俩一起走到草地边的树荫下驻足小憩,四周没有半个人,对面远处正要展开余兴节目,诚吾放眼眺望,脸上的表情跟他在家时没有两样。

“像哥哥这样的身份地位,不管在家休息也好,出门做客也好,心情都不会再有什么起伏吧?一个人要是对世事都习以为常,活着也就没什么乐趣,会感到很无趣吧?”代助思索着,眼睛望着诚吾。

“今天父亲怎么没来?”

“父亲去参加诗会了。”诚吾回答时的表情一如平日,代助看了觉得有点可笑。

“那嫂子呢?”

“在家接待客人。”下次碰到嫂嫂,她又要抱怨了吧。代助想到这儿,心中又忍俊不禁。

他知道诚吾一天到晚忙东忙西,而其中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参加这类聚会。诚吾对这类活动从未表现厌烦,也没表示不满,他毫不收敛地大吃大喝,跟女人嬉笑闲聊,不论何时,他从未表露疲态,也不过分嬉闹。遇到任何事情,他都能平淡以对,体形则一年一年逐渐增胖,代助对他这些特长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

诚吾经常出入私人会所或餐厅,有时与人共进晚餐,有时应邀出席午宴,偶尔也前往俱乐部与人欢聚,或到新桥车站为人送行,又或在横滨迎接宾客,甚至还要到大矶(9) 奉承那些有权有势的商贾政客,每天从早到晚忙着出席各种集会,脸上却看不出悲喜,代助想,或许只能说,哥哥早就习惯了这种日子,就像漂游在海里的海蜇,感觉不出海水的咸腥了吧。

不过代助觉得这倒也是件值得欣慰的事情。因为诚吾跟父亲不同,不会用那些啰唆的理论来教训自己。像什么主义啦、思想啦、人生观啦之类无聊的东西,从不会自诚吾嘴里冒出来,他也搞不清诚吾脑中到底有没有这些东西,而诚吾从来也不曾积极地否定这些主义、思想或人生观。代助觉得哥哥真的是个平凡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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