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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叫姜米雷,是江南水乡姑苏深处缥缈峰下无名湖边一个名叫蝴蝶谷的门派中人。

俺在这里的称号,叫做“罡风”。就是那些杂毛老道们说的“高空之风”。但用在俺身上,其实很不合适。以洒家的性格,该是猛烈阴毒之风才对。

老子不是什么世家弟子,这个门派也不是所谓“名门正派”。俺从不屑于自吹自擂,往自己脸上贴金。

剑婴是伪君子,俺宁可当真小人。俺他娘的从来不愿像他们那样虚伪。

因为早已没落,这个蝴蝶谷其实早算不上什么正经门派了,变成了一个豢养怪人的山头。

这个地方啥货色都有,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好的坏的,能想到的想不到的,貌不惊人的外观掩盖下,竟是一个小小的王国。

俺与剑婴,不,与戚长卫那厮不同,从不自我标榜是什么“义士”、“侠客”。这个称谓洒家向来嘲讽,嗤之以鼻。俺一直认为,与其说这帮人是“武林豪杰”,倒不如说是啸聚在此的绿林好汉。但其实,这帮人比之山贼强盗还要下九流。

自俺加入以来,蝴蝶谷明面上已经没有几个人了,比恒山上活下来的尼姑还少,让外人以为它就是个死气沉沉的破落小帮派。但实际上,它的暗部中还有许多生猛分子,都是些滚刀舔血的家伙,各个俱为亡命之徒。这其实才是蝴蝶谷的核心力量。

这个暗部,就是专做人头生意的杀手团伙。杀人买命,以此为生。这般勾当,比拦路抢劫、夺人钱财的那班破落户们更加凶险,也更无耻和没有道义。

那俺为什么要加入这个帮派?闲得腚子痒痒吗?不是!

老子他妈有血海深仇,苦不能得报。又穷途末路,不知何处容身。俺是想先找个可以投身的地方,暂时安顿下来,积攒些力气,顺便寻找几个帮手,再图大事。

至少,也得先活下去再说。

那时候,俺和戚长卫各自中了一个叫“铁面具”的怪人的极强剑气,差点就要死了,是蝴蝶谷的谷主黄天救了俺们的命。

俺虽然是个粗人,脾气凶暴了点儿,但俺也知道啥叫“知恩图报”。黄天救了俺的命,又叫谷里的高人圣手“神医”治好了俺的伤,这个恩情,俺一定得报答。

再说,那时候也确实是山穷水尽,奄奄一息,老子们再他娘地没处可去了!

活了这把年纪,俺越来越明白,人这辈子,最宝贵的东西是命,把命留住了,能成许多事,能许多财。

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俺本是朝廷命官,堂堂武将,正七品把总,管着京师火器营第六营,手下有五百号精锐,除了火箭兵,还管领着二十门大炮。

在俺二十二岁那年,曾跟着抚远大将军郑九黎开赴北方边关察哈山脉,痛击鞑靼敌人;二十五岁,又跟着征西大将军樊烨煌深入嘉峪关外罕东、沙州一带平定贼乱,剿除赤斤蒙古的余孽;二十七岁,再随钦差大元帅、平安王朱翊铁,挥师辽东,在萨尔浒到界藩沿路,阻击建州女真的暴民……

这么多年过去,俺建立了累累战功,受到的赏赐无数,身上也遍布伤痕。俺这每一处伤疤都能讲出一个壮烈的故事,告诉世人,什么是弱肉强食。

这许多伤疤中,最值得自豪的,当属俺头顶上不长头的那一块。俺头顶上留了这么一块丑陋的青皮,可俺却救了两个重要的人物,决定了一场激烈战役最终的胜负。

那年,在秋风萧瑟的荒凉战场上,俺和俺的上级将官彭冲霄彭总兵,死里逃生,获得了无限感慨。

帝王博弈,我为棋子,沙场纵横,命如蝼蚁。

功名从来都是人家的,俺们,只不过是箭矢炮灰。

三天三夜,在阴沉的苍穹下厮杀到再没了斗志。粮草和饮水也完全断绝了,凄凉的世界里,景象血腥恐怖,充满肃杀,仿若一座庞大的修罗场。俺们心生绝望。

当俺们费尽力气,艰难地扶着长矛断剑,撑住身子,站立起来时,望着眼前开阔的大地上,那沙包也似堆积着的、成千上万人类和战马的尸体,那染满血迹、滚落遍地的断臂残肢,那漫山遍野残破的战车和军器,那无数被火烧成破烂的旗帜和军服,听着半空高处呼呼风声和乌鸦的鸣叫,他的面如死灰,墙皮般惨白。

那天,俺从死人堆里爬出来,怀揣着最后一丝求生的本能,拼尽全身剩余的力气,一步一步爬到不远处一匹倒地的战马前。俺在那里不停翻找着,俺只想找到水,哪怕一丁点儿都行,俺想找到食物,哪怕一口都行。否则能吃、能喝,能让俺活下去的,就只有这些尸体上的肉和血了。

满地的尸体,除了自己,俺不知道,还有谁活着。

该当是命数未尽,俺的运气却还不赖。居然,叫俺在战马的肚皮底下找到了一只水袋。里面,还有大半袋子的水。

嘿嘿!好呀!好呀!喝了水,俺恢复了一点力气。接下来,俺又找到一把尖刀,从那马腿上割下一块肉来。就在一旁的空地上,俺从各种形色不同的尸体身上扒拉下来好多衣服,堆成一堆,点燃了引火。再找了几条长枪的木杆,当作柴火,架起来烤那块肉。

在这块马腿肉烤到一半的时候,俺忽然听见另一边远处,似乎有人说话的声音。听着那叽里咕噜的鸟语,俺就知道,不是俺们明军,而是女真蛮夷。

俺连忙熄灭了火,生怕烟火和马肉的气味引来了敌人。俺蹲下身子,手握了那口刀,悄悄摸索过去,结果现,四个女真人正把俺们的三个将士捆绑了,按倒在地上,举着刀要挨个砍头。

当俺看清楚的时候,第一个人已经叫他们一刀把头砍下来了。那颗头颅滚在地上,沾满鲜血,从高处沿着土坡圆溜溜地滚了下去,就像一颗剥了皮的山芋一般。

下一刻,俺终于辨认得分明,剩下两个即将被砍头的,一个是彭总兵,另一个,竟然是大元帅平安王。

好家伙!鬼知道他们是怎么被女真兵抓住的。但现在,形势危急,却是叫老子为难了。

两个我方危在旦夕的大人物,四个中气十足的女真敌人,俺刚刚才恢复了一两分的力气,本来是没有把握去救他两人的。可到了这个时候,俺知道犹豫不得,稍有迟疑,这场仗就彻底输了。

所以,俺看准空当,疯子般拼命冲去,第一刀先把那个刽子手穿了个透心凉。第二刀,当那个大胡子女真兵扑上来压住俺时,老子把心一横,歪过刀捅进了他的肚子,咬着牙把他的肠子搅了个稀巴烂。第三个女真人从背后一把死死抱住了我,叫我难以挣开,最后那个小个子,趁机举起一条长枪向我戳来。幸好彭总兵突然挣扎着,用身子猛烈一幢,把他撞倒在了一边。

这个时候,平安王大元帅已经晕过去了。老子不知道他是累得,还是吓得,总之那个时候,他已经是一个活死人了。所以,还多亏了彭总兵。

俺们都没有力气,这些挣扎,都是拼命干出来的。互相救命,为了活下去。

当俺咬断了那背后抱着我的家伙的手指,一肘子磕掉了他的下巴,回身一拳一拳打爆他眉眼的时候,那个小个子女真兵,不知从哪里端起来一锅滚烫的热油,当头向俺泼来。饶是俺眼疾手快,加上彭总兵又绊倒了他。可这热油还是在俺头上浇了好大一泡。

“嗤——”一声响,烫猪皮般的气味顷刻涌入鼻孔,老子只觉得浑身上下的毛全都竖起来了,当时疼得一阵激灵,竟忘记了叫喊。

……

俺们最后到底是活下来了,还因为救了大元帅平安王,立下了大功,所以受了很大的赏赐。只可惜,平安王这家伙死得太早,回到朝廷不一个月,他就没了。

那天,彭总兵喝过俺给他的水后,他竟向着俺跪了下来,恭恭敬敬磕了三个头,说了声“多谢。”

那天,仰头看着汹涌的薄暮青云,他留下了两行眼泪,痛苦地说“几万条人命,割草一般,就没了。”

那天,俺记得他还说“要想不这么死,就必须得换个活法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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