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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窸窸窣窣的微小动静,后面传来一个嗓音还迷迷糊糊,可语气却惊恐异常的尖叫声,再之后,就是众人纷纷起身查看闹出的喧闹动静。

因为女知青这边也没人睡着,所以都从床上坐起来,彼此对望几眼,看到了一样的决定。

她们起身穿好衣服,打开房门,站在男知青的门前轻轻敲了敲。

先开口问的是俞晓燕,她胆子大,和男知青们也比其他几个女孩子熟,“你们怎么了,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她语气里有点焦急,里头一个敦厚沉稳些的声音给出回答,“没事,不是什么大事,你们稍等我们一会儿。”

到底是半夜,又是大夏天,估计大家睡觉的时候都只穿个裤衩,事情不是大事,可是就这么冒冒失失的出去,给女知青看到,不成耍流氓的吗。

所以他们让稍等的时候,其实是穿衣服去了。

过了一会儿,门被打开,就看见一个瘦高个的男知青,穿得严严实实,还用手推了推眼睛,他叫图远,就是刚刚那个说话的人。

图远看了眼被制住的麻烦,眼里流露出些为难的神色,然后说道,“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估摸着得有些麻烦。”

他也没拦着,让几个女知青看清了屋内的样子。

然后才适时道:“这孩子也不知道哪来的,刚刚宇刚起夜,不小心撞见着孩子,吓得一口气差点喘不上来。”

众人顺着他的目光望去,果然,方宇刚身上的衣服穿得最不整齐,只是随意的套了件衣服,但是看看他的神情,就生不了气,因为他额头上都沁着冷汗,很明显是刚刚吓得,这时候人都有些恍恍惚惚,回不过神。

而一个特别壮的男知青维持着制住孩子的姿势,他看起来五大三粗的,力气很大。

这里面李明宛唯一且勉强能算认识的就是谭康平,他很理智的在套孩子的话。

说是孩子,其实看起来也十一二岁了,在乡下已经能算半大小子,可以帮家里干活了。但是这孩子,可能是家里溺爱,一点也没有其他的乡下孩子来得稳重,看起来就很蛮横。一直到现在,他还在怒气冲冲的叫喊,“你们凭什么抓我,我告诉你们,小心我家里人来教训你们。”

说这,他还朝制住他的鲁有亮啐了一口。

即便在这么贫穷的时候,他依然被家里人养的很好,脸颊两边有点肉,眼睛炯炯有神,说话时嗓门大的很。结合晚上发生的事情,李明宛几乎可以猜出来,这个人就是何云娘找了一天的儿子李天赐,也就是原主的亲生弟弟。

她心里面闪过酸涩,大抵是为了原主,当初原主也是这个年纪,却被亲生母亲顶替继姐卖了,而且瘦弱矮小到看起来只有七八岁。

世上的事情大多不公,仅仅只是男女不同,凭什么一个父母,差不多的年纪,会相差这么多。李明宛是真的不理解,并且不平。

所以她看着这张和自己有三分相似的脸,反生出厌恶感,她微微蹙眉,不着痕迹的躲在俞晓燕身后,昏暗的夜色让人看不清她的样子。

那边李天赐还在吵闹,谭康平已经站出来,他对其他人说,“刚刚我问过这孩子了,估计他就是晚上村口来找人的那户人家的孩子。如若是真的,我们不能把他一直留在这里,免得到时候他又跑了。

要我说,我们先把这个孩子送到大队长家,深夜打扰确有不便,但事关别人家的孩子,我相信大队长不会生气。”

他说的也有道理,大家一看这个孩子挣扎的样子,就知道他肯定不会老实待到天亮,总不能陪在这里一起耗着,明天都是要干活的人。

大家商量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去找大队长。

因为夜深了,加上就是送个孩子,也不用太兴师动众,就让力气最大的鲁有亮压着孩子,口齿最为伶俐,也最能说清楚道理的谭康平陪着,其他人都回去好好的睡觉。

李明宛始终没有露面,大家怎么说,她就跟着应,一点也不突出。

事情有了决定,大家就各回窝,赶着睡觉。在床铺上的时候,俞晓燕还忍不住感叹,“也不知道他家里怎么养的,小小年纪跋扈不懂事到这个样子。”

孙采蘋冷笑了一声,“家人溺爱,不知天高地厚,任性妄为而已。”

周君也小声的跟着吐槽了一句,“太不懂事了。”

李明宛咬了咬牙,克制住自己的厌恶,也和周君一样,不痛不痒的说了句,“太调皮了。”

星月高悬,到底是晚了,她们说了几句话,就各自入睡了。送回去后的事情,就是第二天起来听说的,谭康平说孩子一送到大队长家,大队长很重视,连夜敲了村里陈老三的门,借了驴车,把人家孩子给送回去了。

后面这事就算过去了,倒不是他们没有好奇心,最主要的是干活太累了,不管是男知青,还是女知青,从小到大都没做过农活。

知青也不是每个人家境都很好,但基本上都在城里长大,城里哪来的那么多田可以种,要说洗洗衣服做个家务可能不难,但地里的活就真的要有一把子力气。

回到知青点以后,每个人都腰酸背痛,刚开始还会嫌弃大锅饭不够好吃,到了后面,就算是最挑剔的孙采蘋都能把打到的饭快速的吃得干干净净。

李明宛记工分还算好一点,可每天也是头晕眼花。

一番折腾,所有的知青都瘦了一大圈。

江平之是隔三差五来看李明宛,在他眼里,李明宛的迅速消瘦就更明显了。

又是一天傍晚,江平之照常来看李明宛。因为李明宛要记工分,所以她是下工最晚的一个,江平之到的时候,她才刚刚合上记工分的本子,疲惫的揉着眼睛。

江平之战在远处看着李明宛,等到李明宛望过去的时候,就看到他含笑望着自己。李明宛原本麻木的神情一下就鲜活起来,对着江平之招手,脸上绽着笑,“平之哥哥!”

然后李明宛快速的收拾完剩下的东西,向江平之的方向小跑,她嘴上还念叨着,“你怎么又来啦,平时还要训练,不用这么经常来看我,我就在大队里也不会有什么事情,要不然你这一来一回未免也太麻烦了。”

江平之轻笑,“还好,不算太远。倒是你,大队里的活还能适应吗,我怕你瘦的这么快,要是李伯母看见了,肯定要心疼。”

胡若弗远在北平,看不见李明宛的样子,可尽管看不见,也毫不妨碍她心疼李明宛,才短短不到一个月的功夫,足足寄了三四次东西,就这还是李明宛每封信都报平安,说自己很好很适应的结果。

江平之拿出他带来的饭盒,递给李明宛,“队里虽然有大锅饭,但是不见得好吃,现在大家都苦难,估计也吃不到肉,这是我朋友在山上打到的野猪,肉质瘦,做了红烧肉和排骨汤,我刚好来看你,就顺带一起带了,你多吃一些,也好补补身体。”

“我不算很辛苦,瘦的快可能只是还不适应这里,等适应了就好。”李明宛用了和之前相同的说辞,一再解释。

说话间,他俩慢慢走到吉普车里面,江平之把饭盒打开,红烧肉和排骨汤,还有满满一大碗的米饭就摆在李明宛眼前。

江平之让李明宛快点吃,李明宛看着满满当当的肉,免不了疑问,“平之哥哥,你朋友送来的,你吃了吗?”

她怕江平之一点没留,全带给自己了。

江平之弯了弯眼睛,用满含笑意的眼睛望着她,“你放心吧,我吃过了,他打了一头野猪,给我送来了不少肉,我是匀了一些出来带给你的。”

李明宛半信半疑,却也知道不管是不是留了一些,江平之既然这么说了,就一定不会带走,或者和她一起吃。正巧她从中午开始就没吃过东西的肚子已经饿得开始抗议了,李明宛只好先动筷子,她唱了口红烧肉,只觉得这是天选红烧肉,是她最喜欢的肥而不腻的口感,入口又香,而且着红瘦肉荧光不是用酱油上色的,而是炒糖色炒出来,味道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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