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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九郎和金加走得很从容,大约是在阿里奔逃后的两个时辰才出发的,只问了一个方向,谁也不知道他会逃向何处。

可是金加有办法,他在沙漠上找到了蹄印,找到了半干的马粪,也找到了马尿的残迹,决定了追逐的方向。

他们还在半路上看见一头黄羊的残尸。

洪九郎道:“这家伙比我想像中能跑,他喝了黄羊的血,至少又可以支持一阵子。”

金加却笑道:“人可以喝羊血,马匹却不肯喝那玩意儿,那匹马的力气已弱,跑不出五十里的。”

果然在追出了三十里后,他们看见了力竭倒地的马匹,脖子上被刺了一个洞,是利刃造成的。

洪九郎道:“这家伙已经到了穷途未路了,他不该杀了马匹的,在沙漠上没有马,人是无法生存的,尤其是马匹知道哪儿有水源,再往前支持个四十里,我就知道有一处小水源了,他却迫不及待地杀了马,饮了马血……”

金加凝重地道:“也许他也知道水源之所在,这顿马血足够支持他到水源了。”

“不容易,他没了马匹,一定要靠步行,沙漠上走四十里是很辛苦的。”

“他学过武功,施展轻功,走起来很快的。”

“在沙漠上轻功再好的人也走不出十里的。”

“你怎么知道?”

“我试过,黄沙不比硬地,施展轻功很耗体力,我尽了最大的努力,只跑出了十里。”

“没那回事,我族中任何一个人都能一口气跑上二十里。”

“大哥,你们是从小在沙漠上生长的,对沙漠已能适应,外地来的人绝不可能一口气跑出十里,在大漠上只能慢慢地走。”

金加看着地上的足印道:“那家伙并不外行,他走的步伐并不快,正是一步步地慢慢前进。”

洪九郎笑道:“马的尸体尚温,证明他并没有走出多远,他若是慢慢地前进,我们绝对可以在到达水源前追上他,你要不要打赌?”

金加笑道:“我不赌,兄弟,你比一头狐狸还狡猾,连我这老沙漠也甘拜下风。”

他说着,拉马就要追去。

但却被洪九郎拦住了道:“不必快,让他多走一阵子,这样子我们在追上他之后,他已没有拼命的体力了。”

“兄弟,难道你打不过他?”

“我有十足胜他的把握,但是我认为能省一分力气,就省一分力气,能不拼命最好,主要的我不是光要狠杀他,还希望能活捉他,问出一些话来。”

他的话很内行,金加十分佩服,所以也听了他的建议,慢慢地策马前进,又走了几近十里,沙上的足迹明显地慢了下来,步幅也缩短了。

这已经是第二天的上午。

日光烈而强,幸而他们不但有充分的食水,而且也作了适度的休息,所以人和马的精神都很充足。

前面有一块突起的岩石,大约是二十多丈高,一峰笔立,像是一枝石笋。

洪九郎道:“那是不是希望之杖?”

“是的,再前进二十多里,就有水源了,有人在那儿刻字留了记号,作了指示,告诉沙漠中的旅人,那家伙一定赶到了那儿,也看见了那些指示。”

洪九郎笑道:“我知道那些指示,他劝告旅人,若是没有了食水,最好在石下阴凉的地方休息,等天黑阴凉的时间再慢慢地走向水源,否则一定挨不过那二十里。”

“那家伙恐怕不会这么听话。”

“这是多少人累积的经验,他如肯听,就一定会在石下等着,他如不肯听,也一定会倒在半路上,所以我们必须做个准备,快要找到他了。”

金加道:“我知道,不必要你提醒了。”

他单人匹马,向那株希望之杖冲去,洪九郎紧跟在后,就在金加冲到石下时,突然一条人影冲出,直扑金加的背后。

金加并没有后转,但他的背后却像是长了眼睛似的,在人影快要接近时,猛地拔刀向后挥出。

当的一声那条突击的人影被挥过一边,洪九郎也慢慢地迫近。

突击的那个人果然就是阿里,他看清了两个人之后,面呈怖色道:“是你们?”

洪九郎笑道:“自然是我们,阿里,这儿是大漠,你怎么逃得出我们的掌握去?”

阿里握着手中的刀,喘息着道:“金加大汗,为什么你要对我们下毒手?”

金加大笑道:“女人和金银对大漠之鹰来说,是一种诱惑,我受不了诱惑。”

阿里叫道:“胡说!你早就存心对付我们的。”

洪九郎笑道:“你要这样说也未尝不可,因为我们不希望看见你们那种邪恶的宗教污染了这片美丽的土地。”

阿里一怔道:“你说些什么?”

洪九郎道:“孔雀黄金城是西方魔教的总坛,你们是那儿派出的奸细,想利用女色来蛊惑大漠上的一些王公,然后把势力扩充到大漠上来。”

“胡说,四位公主是到中原去留学的。”

“中原的礼教与你们的教义是完全不同,你们也不是到中原去的,那四个女的也不是公主。”

阿里变色道:“你完全是胡说八道。”

“我一点都不胡说,勾魂四姝是魔教的祭司,武功不会那么差劲,她们根本就是冒牌货。”

阿里瞪起了眼道:“你究竟是什么人?怎会知道勾魂四姝?”

“我就是你们要对付的洪九郎。”

“天狐门主洪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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