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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狄更斯其人身材矮小,偏偏相貌不凡。伦敦国立美术馆与肖像馆里收藏着一幅他的画像,那是他27岁时麦克里斯为他画的。画面中,狄更斯端坐于书桌边的一把豪华靠椅上,一只纤细的手优雅地放在一部手稿上。他的衣服搭衬着宽大的缎制领饰,十分考究。他的头发是棕褐色的卷发,鬓角修长,飘垂于脸的两侧,恰恰遮住双耳,看着尤为潇洒。他的脸形略长,脸色显得有些苍白,但目光灼灼,配上其深沉思索的神情,这一副年轻大作家的形象正与崇拜者们的心意相合。他常常表现出一副纨绔子弟追逐时尚的派头。年轻时的他爱穿花哨的天鹅绒上衣,佩戴明艳的领饰以及白色的礼帽。可惜,他从未获得他想要达到的效果。他这样的装扮让人觉得古怪,甚至不可思议,因为他的服饰和他的为人实在太不相符了。

他的祖父威廉·狄更斯一开始是查斯特尔市议员约翰·克罗尔的家仆,娶了一个女仆作为自己的妻子,最后又当上了管家。老威廉有两个儿子——小威廉与约翰。不过,我们只对后者有一些兴趣,因为他作为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的父亲的同时,又是他儿子笔端塑造的最为出色的人物形象——密考伯先生的原型。约翰甫一出生,老威廉就去世了。他们的母亲依然在克罗尔家里当女仆,就这样一直干了三十五年,而且还成了女管家。此后,主人担负了她的养老金,而在她作为管家的那段时间,主人还出钱供她的两个儿子接受教育。小儿子约翰经由主人推荐到军需处的一个职位就职,没多久就结识了一名同事,不久又与此人的妹妹伊丽莎白·巴鲁结了婚。在人们眼中,约翰是个穿着时髦、总喜欢摆弄怀表的政府小雇员。他向来比较爱喝酒,因为曾牵涉进一宗贩酒案,还在狱中待了一段时间。婚后不久,他便债台高筑,却仍继续四处向人借钱。

他们的次子——查尔斯·狄更斯,于1812年在普特希镇出生。两年后,约翰调职伦敦。一家人在伦敦度过了三年,后来,随着约翰再次调职,一家人又迁往查特姆。就是在此处,小查尔斯的读书生涯开始了。他的父亲藏有一些书籍,数量不多,但其中有如《汤姆·琼斯》《威克菲牧师传》《吉尔·布拉斯》《堂·吉诃德》《蓝登传》和《小癞子》等好书。小查尔斯抱着它们看了不止一遍。这些书对他的巨大影响,我们可以从他后来的小说创作中看个清楚。

小查尔斯上学上到15岁后,去了一家法律事务所实习。不过,他在那儿只做了几个星期的工,父亲就让他转去另一家法律事务所,在那里,他成了一名周薪十五先令的正式职员。利用业余时间,他自学了速记,仅用十八个月,就从民法博士院长老法庭那里得到了速记员的工作。20岁时,他又谋得了议会速记员资格,同时以一家报纸的记者身份专门对下议院的情况做报道。他工作时总是坐在旁听席上,以“又快又好的速记员”而闻名。这期间,他爱上了一位银行经理的女儿——玛丽亚·比德奈尔,一个翩翩多情却又举止轻浮的姑娘。很可能是她先向查尔斯·狄更斯抛出调情的信号。他们的关系一度变得很亲密,她却没有把这段交往当一回事。她只是喜欢被人恭维的感觉,喜欢有个情人陪着她嬉戏,压根儿就没想过要嫁给贫穷的查尔斯·狄更斯。因此,没过两年,他们的感情就结束了。两人还正式退还了彼此的礼物。狄更斯十分悲伤,因为他是真的爱着玛丽亚的。后来,在《大卫·科波菲尔》中,玛丽亚成了大卫的“孩子妻”朵拉的原型。在狄更斯这部小说刚刚写完时,曾有一位女性朋友问过他,他是否真的“十分爱她”。他回答说:“在这个世上,没有女人也少有男人能够理解,他心中的这种爱究竟有多深。”在分手许多年后,他们才又得以相见,玛丽亚·比德奈尔和狄更斯夫妇一起吃了一顿饭。时过境迁,此时狄更斯已成了声誉最隆的小说家,而玛丽亚却成了一个肥胖、平庸、鲁钝的家庭主妇。于是,她的形象又被狄更斯写进了小说,成为《小杜丽》中的芙洛拉·费因钦的原型。

22岁时,查尔斯·狄更斯的周薪已经达到了五英镑五先令。因为想要离报社近一点,他迁居到了河滨街附近的一条脏兮兮的小路上。没过多久,他感到不满意,于是又跑到弗涅伏尔客栈里租下了一间未搭配家具的房间。糟糕的是,没等他往里面搬好家具,他的父亲便因欠债入狱了。为了保证父亲在监狱里的生活,他只能无奈地解囊相助。父亲一时间无法从狱中出来,他找了个便宜点的房子把全家安置下来,至于他自己,则和由他抚养的弟弟弗雷德里希一起在弗涅伏尔客栈四褛的一间后厢房里住下了。“因为他的坦率、慷慨、大方,且不管遇到什么麻烦,总能逢凶化吉,在他家中,乃至后来又在他妻子家中,竟然有了这样一种习惯,那就是没什么出息的人总会找到他要求资助,还要他帮着谋取职位。”(摘引于恩娜·波普—亨奈希的《查尔斯·狄更斯》)。

在下议院的旁听席上,他工作了约一年时间后,开始写起了描写伦敦生活的系列随笔。第一篇作品登上了《月刊》杂志,后来他又陆续在《晨报》上发表作品。这虽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稿费,但让他渐渐开始引起人们的注意。当时,英国流行一种风气,人们爱看一些描写奇闻逸事的小说。这类小说多发表于一先令一份的月刊上,经常还配着有趣的插图。因此,出版商总会向一些稍有名气的作家和画家约稿配画。这就是时至今日仍为大众欢迎的报纸滑稽栏目的雏形了。有一天,查普曼·豪尔公司的某合伙人找到了狄更斯,请他为一组出自名画家之手的连环画配上文字,画的内容是关于一家体育爱好者俱乐部的。他承诺每月付十四英镑,杂志发行时另外再加少许酬金。一开始,狄更斯推托说他不懂体育,不会撰写这类稿子,但后来实在是“酬金的诱惑力太大,他终于没能抵挡住”。虽然我不能说《匹克威克外传》就是这样诞生的,但至少我可以确定,再也没有其他的名作是在这样一种不寻常的情况下产生的。最开始连载的五篇故事并不怎么成功,等到山姆·维勒在故事中出现后,杂志发行量猛地激增。之后出版的汇集了这些故事的书也大受读者欢迎,22岁的狄更斯一举成名。尽管评论界对他仍不置可否,但他业已声名鹊起,读者也对他推崇备至。当时的《评论季刊》曾对他做过预测,“预知他的命运用不到什么本事——他会像火箭那样升上天,又会像棍子般地栽倒下来”。的确,纵观狄更斯的创作生涯,处处可见这种情况:大众对他的作品如醉如痴,评论家们却总是再三挑剔、吹毛求疵。看来,当时的评论界也如同现在的一样浅薄。

1836年,在连载小说《匹克威克外传》的第一篇内容发表的前几天,狄更斯和凯特·霍格斯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他的岳父乔治·霍格斯是他在报社一同共事过的同僚,生有六个儿子和八个女儿。他的那些女儿个个都长得娇小而丰满,金发碧眼,脸色红润建康。大女儿凯特是当时唯一达到结婚年龄的姑娘。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嫁给狄更斯的是她,而不是她的哪一个妹妹。在度过短暂的蜜月后,他们在弗尼伏尔客栈住了下来,并邀请凯特的一位妹妹——16岁的玛丽·霍格斯过来和他们同住。活泼可爱的玛丽让狄更斯渐渐萌生了爱意,尤其当凯特因怀孕而不在他身边时,他更是整日和玛丽待在一起。这时,他已经签署了另一部长篇小说的合同,即《奥列佛·退斯特》,然而在他动笔开始写这部新作的同时,他仍需要继续按月连载《匹克威克外传》。于是,他就把每个月的时间分成两半,上半月写《奥列佛·退斯特》,下半月写《匹克威克外传》。绝大多数小说家都要全神贯注地去创作一部作品,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多余的精力再去考虑第二部,狄更斯却能游刃有余地切换,同时开工两部作品。他的这种特殊天赋,的确是大多数小说家所不曾拥有的。

凯特的第一个孩子出生后,她考虑着再生几个,那时候他们已经搬出客栈,迁居到道梯大街。与此同时,玛丽也长得越发可爱了。5月的某个夜晚,狄更斯领着凯特和玛丽一道去看戏剧。戏剧表演得很精彩,回家途中三个人的兴头都很高。没想到,玛丽却忽然病倒了。虽然医生来得很快,但几小时内她就不治身亡了。狄更斯取下玛丽手上的一枚戒指,戴在自己的手指上。从那之后,直到去世,他一直戴着这枚戒指。玛丽的死让他伤心欲绝。他曾在日记中如此写道:“她是这样一个可爱、活泼、迷人的朋友,这样一个我过去或将来再也不会遇到的、能分担我的忧愁、理解我一切情感的人,假如她还能活在我们身边,我愿意放弃一切去延续这种欢乐。然而,她死去了。我向仁慈的上帝恳求,让我与她同去吧!”他甚至计划自己死后就葬在玛丽的旁边。

玛丽的死所引发的悲恸,使得再次怀孕的凯特不幸流产了。待她恢复后,狄更斯和她一起到国外短暂地进行了一次旅行,以脱离这种痛苦。一直到6月底,他才总算是恢复过来,甚至又能挑逗其他年轻女子了。

拥有卓著成就的文学家自身的生活并不一定都是趣味盎然的,狄更斯的生活就总是按照某种模式进行的。他的职业要求他每天必须拿出若干小时工作,而且还必须有一套适合于此的工作程序。他常要和文学界、艺术界的上流人物应酬,还要忙着与那些贵夫人交际。他要出席别人的宴会,自己也得设宴回请。他要外出旅行,还要不时亮相于公开场合。总的来说,这便是他的生活模式,尽管没有哪个作家能与他的幸运和成功相比。

他生来就喜爱戏剧,事实上他还曾经认真考虑过要不要去当一名演员。他背诵台词,还为此专门向一个演员请教了发声方法。他常常对着镜子练习上台、坐下和鞠躬等一些舞台动作,他也确实凭借这方面的造诣在出入上流社会时受益匪浅。纵然喜欢吹毛求疵的人总是嫌他衣着花哨、行为粗俗,但是他的相貌和眼神、过人的才华、充沛的精力,还有爽朗的笑声,总归是富有魅力的。许多人恭维他、奉承他,但他的头脑尚算清醒,从未因此而飘飘然。

令人感到奇怪的是,虽然他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并且逐渐对上流社会的语言也熟悉起来,但他的小说在描写上流社会生活时,塑造出的人物却不那么真实可信。他笔下的牧师和医生,显然不及他描写的律师及其助手那样真实、生动。这是因为,从他当律师事务所的小职员以及民法博士院的速记起,甚至早在他穷苦的童年时代,对于律师这类的人物,他已经非常熟悉了。这样说来,小说家似乎只有以自己从小熟悉的人为原型,才有可能塑造出鲜明的人物。我们常常感觉,自己在童年和少年时代度过的一年,似乎比成年后度过的一年要更加丰富多彩,我们也常会把自己熟悉的那些人当作整个世界。本可以彻底了解那些人的内心的我们,不知为什么,后来只了解到他们表面的一些东西。对于一般人来说,这没什么影响,但对于小说家而言,这却显得至关重要。狄更斯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有时他不得不进入某个不属于他的世界。那里的生活他并不懂,那里的一切也都和他曾经熟悉的世界截然不同,于是他失去了创作灵感的源泉。值得庆幸的是,狄更斯对自己早年的生活深有体会,他可以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在后来所遇到的男男女女中挑选一些人物进行处理。

他是一位非常勤奋的作家,往往一部作品尚未完成,第二部作品就已动工。他的大部分小说最初是在杂志上连载的,因此,他一边写作,一边还要密切关注读者对杂志的反应。对于他的《马丁·朱述尔维特》在美国的出版,人们一直很感兴趣。说起来,这部小说最开始也是在英国的某本杂志上连载的,只是后来,狄更斯获知杂志销量下滑,这部连载小说不再像以前那样吸引读者的兴趣,他才想着要把小说拿到美国去出版。他不是那种以作品畅销为耻的作家。作品的多产没有耗尽他的精力,除了写作,他还创办并经营着三份周刊,同时还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其他爱好中去。他可以轻轻松松一天步行二十英里;他骑马、跳舞,喜欢各种各样的玩乐;他到业余剧团演戏,还变魔术给孩子们看;他出席宴会,到处演讲,并慷慨地设宴款待客人。

在金钱上富足一些后,狄更斯一家便立刻搬到了伦敦豪华区的一幢住宅当中。为了布置客厅和卧室,他们从大商行定购了一整套家具,在地板上铺上厚厚的地毯,在窗前悬挂绣满花朵的帷帘。家里雇用了一个技艺高超的厨师、三个女仆和一个男仆。他和妻子各自拥有一辆马车,家里总有开不完的晚宴,宾客络绎不绝。詹姆斯·卡莱尔的夫人对他的奢侈铺张也感到震惊,甚至连杰弗里勋爵在参与他家的宴会后也在给朋友科克彭的信中说:“对于一个刚刚富裕起来并且有家室的人而言,这样的晚宴实在是太过铺张了。”这一切需要花费大笔的钱。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开销需要狄更斯承担:他的父亲和部分亲属的生活开支全都由他提供,而且还将长期提供下去。老约翰是浪荡性子,他常常用儿子的名义向人借钱,甚至偷偷把儿子的手迹和手稿拿去卖掉,这是他做出的最让狄更斯感到难堪的事情。没过多久,狄更斯便断定:除非让这些人通通从伦敦搬走,否则他将永无宁日。于是,在他们的抱怨声里,狄更斯在靠近艾塞克斯的奥芬顿镇上找了一幢房子,请他们搬去那里居住。与此同时,为了挣钱来应付家里的巨大开销,他创办了一份名为《汉佛瑞少爷之钟》的刊物。为了这份刊物的销路着想,他开始连载小说《老古玩店》。小说获得了巨大成功,一时间所有人都对此津津乐道,小说的哀婉与伤感甚至打动了康奈尔、柯勒律治、杰弗里勋爵和卡莱尔这样的大文人。甚至连远在纽约的人们都聚集在码头上,苦等装有这份刊物的客轮进港,每当客轮缓缓靠岸时,他们就会迫不及待地大声喊道:“小耐儿死了没有?”

1842年,狄更斯夫妇把四个孩子托给凯特的妹妹乔治娜照看,双双去美国访问。虽然至今还没有哪位英国作家能够像狄更斯那样于生前就名声远播,但是这一趟美国之行并不怎么如意。原因就是那时的美国人对欧洲人仍常常抱有戒备心理,尤其对任何批评美国的言论都十分敏感。他们的新闻界和出版界毫不客气地侵犯着“新闻人物”的隐私权。对当时美国的新闻媒介来说,欧洲的著名人士访美固然是好事,但只要来客对动物园里的猴子一般供人参观耍弄的行程稍稍表示不满,媒体马上会将其说成是自负与傲慢。在美国,言论自由是不能伤及他人感情或损害他人利益的。所有人都有权表达自己的观点与看法,但前提是不能反对别人的观点。狄更斯并不了解这些情况,于是就免不了出错。当时的美国还没有加入国际版权公约,出版商大肆出版无须支付稿酬的英国作品,而不愿意出版需要付稿酬的美国本土作品,因此不仅英国作家的权益在美国得不到保护,美国的作家也受到损害。在欢迎宴会上发表演说时,狄更斯便提出了这一问题,而这样做显然是不明智的。狄更斯的演说引起一片哗然,报纸上直接说他是个“唯利是图的小人,毫无绅士风度”。尽管他处处被崇拜者簇拥,花了足足两小时和那些前来向他致敬的费城的读者握手;尽管他身上的新大衣被那些想从他那儿得到纪念品的人撕成了碎片,但就他个人的形象而言,这次访问活动并不能算成功。虽有大多数人被他的英俊外貌和充沛活力所吸引,仍有不少的人认为他缺乏男子气概,认为他的服饰、戒指和钻石别针都俗气不堪,甚至认为他行为粗俗、缺乏修养。不过,他在那里依然认识了一些朋友,且后来和他们也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经过了繁忙而劳累的四个多月的美国之行,狄更斯夫妇回归英国。孩子们在姨妈乔治娜那里被照顾得很好,疲惫不堪的狄更斯夫妇便恳请乔治娜和他们同住,并帮助他们打理家务。与玛丽初到弗尼伏尔客栈时一样,那时的乔治娜16岁。她和玛丽长得十分相像,所以某种意义上,她可以说是又一个玛丽。这时,凯特又在考虑着要一个孩子了。乔治娜长得不仅娇小可爱且温柔可亲,她还很擅长模仿别人的动作,常常把狄更斯逗得开怀大笑。就这样,“一直把思念玛丽视作与自己的‘心脏搏动’一般重要的狄更斯,在乔治娜身上看到了玛丽的影子,他感觉时光似乎在倒流,便更加觉得‘过去与现在是难以分割开来的’。”(摘引于恩娜·波普—亨奈希的《查尔斯·狄更斯》)

狄更斯曾经忍受过长期的贫困生活,因此一朝有了钱,他自然想过一种豪华的生活。然而没过多久,他便发现自己已然负债累累了。考虑到意大利的生活成本较低,他决定把住宅租出去,自己搬到意大利去住。在意大利的一年中,他大部分时间住在热那亚,遍览了意大利半岛迷人且旖旎的风光。然而,为了充实自己的精神与头脑,他也一直在沉下心思读书,再加上他总不自觉地显露出岛国人的褊狭性格,所以他并没能结交上什么意大利朋友,一直是个典型的英国旅居人士。尽管如此,他还是结识了一位来自瑞士的同样旅居热那亚的贵夫人,即德·拉·赫伊夫人,并和她相谈甚欢。这位夫人的丈夫是位瑞士银行家,她当时似乎正被自己的妄想症困扰。狄更斯对催眠术一直有不小的兴趣,于是便建议她,只要他对她施以催眠术,便能解除她的困扰。此后,为了施用催眠术,他们每天都见面,甚至一天两次。对此,凯特内心十分不安。在他们旅行的过程中,德·拉·赫伊夫人与狄更斯一家时刻在一起。后来,德·拉·赫伊夫人在狄更斯的催眠术的帮助下重获健康,但是直到他们一家回到英国,凯特才松下一口气来。

作为一个性情温和并带些忧郁气质的女人,凯特的性格很固执,既不爱陪同丈夫旅行和赴宴,也不喜欢以女主人的身份在家里设宴待客。她相貌并不出众,有时显得笨手笨脚。想和乏味的狄更斯夫人打交道是一件麻烦事,常与狄更斯交往的人很快便达成了共识,甚至有人觉得她是个废物。诚然,做名人的妻子并不容易,除非她足够老练圆滑或者富有幽默感,否则恐难胜任。凯特既不擅长交际周旋,又缺乏幽默感,她天生便不具备那样的性格。但是,如果她对自己的丈夫十分爱慕,这其实也算不了什么。不幸的是,凯特仿佛从来没有真正爱过狄更斯。早在两人订婚那段时间,狄更斯就在信中抱怨她的态度冷漠。凯特嫁给他,也许是因为女人总要嫁人,或者是因为她作为八个女儿中最年长的一个,父母就将第一位求婚者安排给了她。总而言之,她善良、文雅、娇弱,却没有与丈夫的显赫地位相匹配的必要修养和才能。

在同一时期,乔治娜在狄更斯家中取代了玛丽曾经的位置。光阴流逝,狄更斯越发离不开她了。他们一起散步,讨论他的写作计划,她还担当着他的秘书角色。便宜和舒适的国外生活让狄更斯尝到了甜头,他开始长时间地逗留国外。乔治娜曾跟随他们一家去过意大利,后来又去过瑞士的洛桑、法国的巴黎和布伦港。有一次,他们计划去往巴黎住一段时间,乔治娜先单独和狄更斯一起到巴黎找了一套公寓住下来,待一切安顿妥当后,再行通知凯特,让她带着孩子从英国出发。在凯特怀孕的时候,乔治娜总会和狄更斯一起外出旅行或者参加宴会,她还经常代替凯特主持家宴、招待客人。有人推测,凯特对此一定会心生不满,但事实上她从未流露过任何不满的情绪。

时间如白驹过隙,到1857年的时候,查尔斯·狄更斯年满45岁,此时的他已成为英国声望最为卓著的作家,同时也是盛誉满身的社会改革家。在公众看来,他的生活充满着戏剧性。他的孩子业已长大成人。这时,发生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他喜欢演戏,有时会为了慈善事业加入义演,在一些戏中充当业余演员。这一年,他收到去曼彻斯特排演《结冰的深渊》的邀请。这出戏是他协助维基·柯林斯编写的,曾在女皇陛下夫妇和比利时国王面前演出过,且获得了巨大成功。为了扮演剧中一个富有自我牺牲精神的北极探险者,狄更斯甚至蓄起了胡子。他十分喜欢这个角色,极富深情的表演将许多观众感动得泪流满面。此后,他同意了在曼彻斯特重新上演这部戏,但出于对女儿是否适合在大剧院演出的考虑,他决定把过去由她扮演的角色交给职业演员。于是,一个名叫爱伦·泰尔兰的年轻女演员前来应聘。在几个月前,狄更斯曾看过她演出的《亚特兰大》。在她登台前,狄更斯去化妆室看她,发现她正在哭泣,原因是她必须在演出时露出大腿,她这种羞怯和矜持的样子深深吸引了狄更斯。

年仅18岁的爱伦·泰尔兰身材娇小,容貌俏丽,有一双碧蓝色的眼睛。排演安排在狄更斯家里进行,由他自己担纲导演。看到爱伦在排演过程中充满敬慕的举止和急于讨好他的行为,狄更斯十分得意,排演还未结束,他便深深地爱上了她。他从商店订购了一款项链送给她,不料商店却误把项链送到了他妻子那里,夫妻间不免起了波澜。看来,狄更斯应该对妻子的愤怒做出了让步,毕竟她是无辜的受害者。在类似他们这种婚姻关系中,这算是丈夫平息风波的最佳方式了。那次演出十分成功,狄更斯的表演可谓精彩至极。

在此之前,凯特从来没有使狄更斯感到满意过,迷恋上爱伦·泰尔兰之后,他越来越无法忍受妻子的缺点。他写道:“她虽然温存、随和,但无论怎样做,她都无法理解我。”他开始怀疑,他们两人的结合或许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他曾经对约翰·福斯特说道:“问题的关键是不应该那么年轻就结婚,时间的流逝也没有使情况好转。”他的感情发生了变化,但她依然停留在最开始的地方。狄更斯十分自负地认为,自己身上没有任何地方需要自责。他甚至自我安慰地想,他是位好父亲,对孩子尽到了心意和责任。这么想来,倒与彼克斯涅夫[8] 的处世态度有些相似。他其实并不太想生育过多的孩子,他觉得之所以会有那么多孩子,完全是凯特一人的主张。在孩子尚小的时候,他还是很喜欢的,只是等他们长大之后,他便不再喜欢了。到了一定年龄,他便把大多数男孩送往国外。

这一段时期,他表现得喜怒无常,性情烦躁不堪,除了乔治娜,他对任何人都没有好脾气。最终,他下定决心和凯特分居。但是,出于对社会地位的考虑,他担心家庭关系破裂的消息一旦公开,谣言会随之而来。这种担心倒完全可以理解,毕竟多年来他一直大肆地宣扬着家庭幸福。和其他作者相比,狄更斯十分热衷在圣诞节撰文赞美纯真、美好、和谐的家庭生活。有人提供给他一些建议:一是他和凯特住在不同的房间,但凯特仍以女主人的身份主持家宴,并陪他出席各种公开的活动;二是他搬到盖茨山庄(一幢他新近买下的别墅)去住,凯特则留在伦敦的住所;三是让凯特搬去国外居住。然而,这些建议都被凯特拒绝了。最终,他们还是不得不彻底分居。凯特搬去坎顿镇边上的一所住宅里独自居住,每年能获得六百英镑的津贴。过一段时间,他们的长子查理会去那里和母亲住在一起。

这样的安排实在是出人意料。人们想不通,为何凯特会同意丈夫把自己逐出家门,为何她会答应离开自己的孩子。她明明知道狄更斯迷恋上了爱伦·泰尔兰,有这样的把柄在手,她完全可以提出各种条件。或许是她太老实了吧,甚至是有点愚笨。还有可能如某些人解释的,狄更斯神奇地让妻子相信她自己有点精神失常,从而“使他的妻子觉得,还是离开这个家为好”。不过,一种普遍且最可信的看法是她酗酒。对此,我虽无十足之把握,但可以确信这一点是真实的。很有可能,凯特已经成为一个酒鬼。否则,乔治娜为何要管理家务、照料孩子?为何母亲离开了家,孩子们却仍然留在家里?为何乔治娜后来会这样写道:“可怜的凯特没有能力照顾子女,这件事已然成了公开的秘密”?看来,事情清楚了。也许长子查理过去和凯特住在一起,就是为了看住母亲,不让母亲过分饮酒。

狄更斯名气太大,其隐私难免会引起流言蜚语。他的许多朋友都认为他在处理家庭事务上有欠考虑,对他怀有敌意的人更是到处散播各种各样无法证实的谣言,谣言甚至一度传到了国外。出人意料的是,传说中的情妇并不是爱伦·泰尔兰,而是乔治娜。狄更斯对此十分愤怒,他认为所有的不实谣言都来自霍格斯家,也就是凯特和乔治娜的娘家。于是,他逼迫他们做出声明,证明他和他的妻妹之间并没有任何不妥当的事情,并威胁道,若是他们不对此加以澄清的话,他就把凯特撵出自己的家,而且一分钱都不会给她。霍格斯一家足足花了两个星期的时间思考对策。让他们犹豫不决的是:假如狄更斯真那么做的话,凯特能否以强硬的态度寻求法律上的支持?若他们不想让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唯一的办法似乎就是承认凯特是错误一方,这又是他们最不想看到的。

在这场风波中,乔治娜可谓一个谜一般的人物。狄更斯发现,谣言似乎沸腾到唯有他自己出面,才能向大众解释清楚他与妻子分居的理由了。于是他写了一封公开信,先发表于《纽约论坛报》,后又经各家报纸转载。他提到乔治娜时说道:“实话实说,世界上再没有比她更纯洁、更完美无缺的人了。”当然,他这么说是想要否认他和乔治娜之间有任何不正当关系,但这句话很可能是真实的。或许,乔治娜是爱着他的。在狄更斯去世后,乔治娜编辑他的部分书信集,删除了狄更斯对凯特的所有赞扬之词,由此可见她对姐姐一直存有嫉妒心。不过在那个时代,即使妻子亡故,丈夫和亡妻的姊妹结婚,也会被教会当局认为是乱伦。因此,在狄更斯家住了十五年的乔治娜,很可能从没有想过要和这位姐夫建立任何超出兄妹之情的关系。更何况,狄更斯一心深爱着爱伦·泰尔兰。或许,能获得一位名人的信任并完全支配他,乔治娜已觉得很满足了。令人不解的是,她在盖茨山庄为狄更斯打点家务之时,竟会欢迎爱伦·泰尔兰来到山庄做客,还和她成了朋友。

以查尔斯·特林海姆的名义,狄更斯曾经在帕克海姆附近租了一幢房子给爱伦。不久之前,到那幢房子去参观的人们还会被带到一棵大树前,被告知作家“特林海姆先生”生前很喜欢坐在这棵树下。爱伦一直住在那里,直到狄更斯去世。她还为他生了一个儿子。从盖茨山庄到帕克海姆之间的路途并不远,狄更斯就经常到那里和爱伦共度良宵。他们还一同去过一次巴黎。

与凯特分居期间,狄更斯仍继续为公众朗诵他的作品,为此他把英伦三岛走了个遍,且再启访美之行。每次朗诵,他都充分发挥了他的表演才能,因而大获成功。然而不幸的是,四处的奔波让他精疲力竭。人们开始发现,这个40来岁的男人看起来已经像个老人了。况且,这些朗诵表演并不是他唯一的活动。从与妻子分居至他去世的十二年间,狄更斯共写完了三部长篇小说,同时创办了一本较为成功的杂志《一年四季》。正因为这样,他的健康状况持续变坏,似乎也是必然的。医生吩咐他要注意休息和静养,但他迷恋着公众的掌声,于是,他坚持要做巡回朗诵表演。就在巡回表演的途中,他终于病倒了,只能无奈地放弃了后面几场朗诵会。他回到了盖茨山庄,坐到书桌前开始写长篇小说《艾德温·德鲁德》。但为了补偿朗诵会组织方因他放弃部分场次而遭受的损失,他又接下了在伦敦安排的十二场朗诵会。1870年的1月,圣·詹姆斯教堂里人潮涌动,每到狄更斯入场和退场之际观众都会自发站起来朝他欢呼。朗诵会终于结束了,他又回到了盖茨山庄,继续他的《艾德温·德鲁德》的创作。6月的某天晚饭时分,乔治娜发觉他脸色有些不对。“哦,你应该躺下来歇一歇!”她对他说道。“好吧,那就躺在地上吧!”他回答说。这是他人生中所说的最后一句话,刚说完,他便顺着她的胳膊滑倒,躺在了地上。乔治娜立刻派人到伦敦找来他的两个女儿。第二天,这位能干而富有主见的女人又让狄更斯的女儿凯蒂去告知她母亲这一消息,然后再将爱伦·泰尔兰叫到了盖茨山庄。一天后,也就是1870年的6月9日,狄更斯去世了。他被安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墓地中。

在以上关于狄更斯生平的描述中,我并没有提及他为社会改革领域所做出的卓有成效的努力,亦未提及他对穷人、被压迫人群的同情和帮助。我只是尽可能地探讨他的私人生活,这是因为,在我的观点中,只有当你对他的私人生活感到好奇时,你才会对我向你推荐的小说——《大卫·科波菲尔》感兴趣,因为从很大程度上来看,它是一部个人传记。不过,狄更斯写的毕竟不是自传,而是小说。纵然小说中有许多他从自己的生活中借鉴的素材,但也仅仅是借鉴而已,剩下的全部都来自于他那丰富的想象力。正如我曾经说过的,密考伯先生和朵拉的原型素材分别来自于他的父亲和他的第一任情人玛丽亚。玛丽·贝德耐儿和艾格妮丝的原型素材,一部分来自他心目中的理想人物玛丽·霍格斯,一部分则来自玛丽的妹妹乔治娜。10岁的大卫·科波菲尔被继父送去当童工的情节,就和狄更斯自己被父亲送去当实习生的经历很相像,并且大卫也有一种和狄更斯类似的想法,即和那些比自己社会地位还要低的同龄孩子搅和在一起,是“屈尊”,是“降格”。

让大卫·科波菲尔自己讲述自己一生的故事,这是小说家们经常采用的结构。它的优、缺点并存。优点之一是,它迫使叙述者自始至终都得紧随叙述线索,换句话说,他只能写他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乃至亲身所行的事情。狄更斯的小说情节大多很复杂,读者的兴趣总是会被不经意地引向和故事进程毫不相干的人物或事件当中去,如果采用这种结构便能避免类似的情况。《大卫·科波菲尔》里唯一离题的地方,是关于斯特朗博士和他的妻子、岳母及妻子的侄子等关系的叙述,这些叙述其实和大卫的故事一点也不相干,显得繁杂啰唆。这种结构的另一个优点是,它能够增强故事的真实感,读者的同情心将和叙述者的同情心融合在一起。当然,你可以赞同他,或不赞同他,但不论怎样,你的注意力始终一直集中在他的身上,他便很轻易地赢得了你的同情。

不过,这种结构有个缺点,由于叙述者就是小说主人公自己,他在向你描述他自己是多么英俊、多么有魅力时,往往显得很不谦逊。当他讲到自己的鲁莽行为时,或者当女主人公已爱上他(此时读者业已看得清清楚楚)而他却还一副蒙在鼓里的样子时,他就会显得十分傻气,但他偏偏又表现得很自负。这种结构还有个更大的缺点,那就是相对于作品里经叙述者之口讲出来的其他人物,叙述者自身的形象常常会显得有些苍白无力。这一缺点是采用这种结构的小说家们不能完全避免的。我常问自己,为何会出现这种结果。唯一的解释可能是,由于主人公和叙述者本人是一体的,所以当他叙述自己时,往往是从内部来塑造自己的形象的,他会下意识地把种种混乱、怯懦或者犹豫情绪完全暴露在大家面前,这显然是非常不利于形象塑造的;相反,当他叙述其他人物时,一般都是从外部观察他们的,于是他可以尽情凭借自己的想象力来进行描写与刻画。如果这种描写与刻画是来自于像狄更斯这样才华出众的作家,其他人物身上最重要的戏剧性特征、个性甚至怪癖,都会得到完美而淋漓的表现,这就使得他们的形象变得生动而鲜明,反倒让叙述者的自画像相形见绌了。

狄更斯倾其所能,想激发起读者对主人公的同情。但说实话,为了寻找贝西姨婆,大卫出逃奔往多维尔海港时的那段描述他孤注一掷的心情的著名描写,实在是过于夸张了。读者会感到很惊讶,这个小男孩竟能蠢到这种田地,任凭别人哄骗、抢夺他。要知道他毕竟在工厂待过几个月呀,还在伦敦街头游荡过一段时间,和密考伯一家也同住过,替他们典当过东西,甚至还去马夏西监狱探过监。读者此时不禁会质疑,既然种种经历表明了他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那他在未成年时怎么也该知道一些人情世故、有一点自卫能力吧。然而,大卫·科波菲尔却不是这样,而是自始至终表现得很窝囊。他一再地被人欺骗和抢夺,仿佛从未想过与此抗争。他面对朵拉时是如此软弱无能,处理日常家务时又是如此缺乏常识,种种描写实在让人无法信服。他还表现得那么迟钝,竟然都猜不出艾格妮丝一直爱着他。故事结尾,狄更斯将大卫安排成了一名小说家,这就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了。倘若大卫真的在写小说,那我猜他的小说看起来肯定更像是亨利·伍德夫人[9] 的手笔,而绝不会像是狄更斯的作品。说来也怪,大卫的创造者竟没有赋予他作者本人的充沛活力和横溢才华。如果不是文雅俊美的外表,大卫绝不会像现在这样受人喜爱。虽然他诚实、善良、为人正直,但他又确实有点傻气。应该说,他是整本书里最缺乏生动性的人物了。

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关系,毕竟书里还有许多其他人物,他们一个个生动、丰满、具有个性。他们纵然并不十分真实,但贵在富有生气。密考伯、辟果提、巴基斯、特拉德尔斯、贝西·特洛伍德、狄克先生以及尤利亚·希普和他母亲,这些人在生活中是不存在的。他们只不过是狄更斯丰富想象力所创造出来的奇异产物。然而,他们都被塑造得如此生动、协调、逼真,让你无法不相信他们的存在。他们的言行有时虽表现得有点夸张,却仍然有真实感。你一旦认识了他们,便再也忘不掉他们了。这些人物中最出色的一个当属密考伯先生,他绝对不会让你感到失望。在书中,狄更斯最后还让密考伯先生在澳大利亚当上了一名受人尊敬的官员,但有些评论家认为,这个人物应始终保持他那种浑浑噩噩的“有今天没明天”的个性。我对这样的吹毛求疵并不以为然。众所周知,澳大利亚是个人烟稀少的地方,而密考伯先生是一个相貌堂堂、受过教育、口才又极佳的人,像这样一个具有如此多优点的人,为何就不能在那里获得一官半职呢?不过,对于他揭穿尤利亚·希普的阴谋诡计,我是不太相信的,因为他缺少足够的机智和耐心。

只要对故事的发展有利,狄更斯就会毫不迟疑地使用巧合的桥段,从不过多考虑其中的必然性。现代小说家则不一样,为了表现事物的必然性,他们不得不把情节过程叙述得详细可信,且还要尽量让其显得逼真。不过,当时的读者都还比较愿意相信那些在现实生活中压根儿就不可能发生的故事情节,而这恰恰是狄更斯的看家本领。他讲述故事的技巧是如此高超,即使是今天,我们仍会相信他的这些故事。《大卫·科波菲尔》里充满了各式各样的巧合,如斯提福兹乘船返回英国时,船在雅茅兹海滩遇险了,而大卫偏偏正巧到那里去看望朋友。其实,若是狄更斯愿意,以他的能力和技巧,完全可以避免这类不合理的情节出现。但他还是这样写了,因为他觉得这种安排可以提供机会来创造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

相比狄更斯以往的小说,尽管《大卫·科波菲尔》里的戏剧性情节并不多,但其中有一些人物,如尤利亚·希普,仍带着一种通常被认为是趣味低下的闹剧人物的味道。当然,不管怎么说,作为一个会令人感到恐惧的人物,它的刻画总体上还是有力的。再比如,斯提福兹的仆人,一个次要人物,他那神秘、阴险的特点也描述得过于可怕了些。依我看,这类人物里最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洛莎·达特尔。这可以说是小说中最大的一个败笔。狄更斯原本的意思是想让这个人物在故事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只可惜他后来并没能做到这一点。我姑且猜想,他担心那样会冒犯读者,因此没有按原意去写。我曾问自己,如果斯提福兹不是达特尔的情人,会怎么样?如果她对他的仇恨中并未掺杂那种饥渴的、疯狂的爱,又会如何?不过,若是这样的话,我又想不出还有什么原因可以让她那么残忍地对待小爱弥丽。顺带提一句,我个人觉得小爱弥丽不过是个影子式的人物,只是起到了一点她所能起到的作用罢了。

狄更斯曾写道:“在我的所有著作里面,我最喜欢这一部。正如许多慈祥的父母一样,我亦有自己偏爱的孩子,他就是大卫·科波菲尔。”作家往往对自己的作品难有正确的判断,这次却是个例外,狄更斯的判断显然是正确的。马修·阿诺德和罗斯金一致认为《大卫·科波菲尔》是狄更斯的最佳作品。对他们的看法,我想我们也是同意的。如此说来,这是作家本人、批评家和读者三方的一致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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