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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斯塔夫·福楼拜是一个极不寻常的人,一个被法国人视为天才的人。然而时至今日,天才一词早已被用滥,牛津词典做过定义,即天生有一种非凡能力,能进行天马行空的创造或做出独创性的思考、发明和发现的一类人,他们比才能一般的人在更大程度上依靠天生的洞察力或直觉来取得成就,而非靠有意识的努力。依此标准,任何时代都不大可能同时出现三四个或以上的天才。若只是某个作曲家做出了悦耳的曲调、某个剧作家写出了出色的喜剧或某个画家画出了富有魅力的图画,我们就给他冠上天才之名,那不过是让天才一词蒙尘。或许那些作品确实很好,而那些人也的确具有独特才能,但是抱歉,天才所为必须得是高一层次的事情。如果要我说出20世纪都有哪些天才,那么我大概只能想到阿尔伯特·爱因斯坦。而19世纪的天才就多一些了,至于福楼拜是否能够划入这类具有特殊才能的人的范围中,读者只要牢记牛津词典的定义,接着读完这篇文章,自然就知道了。

毫无疑问的是,福楼拜走出了典型的现实主义风格小说的路子,并以之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之后的所有小说家。如托马斯·曼的《布登勃洛克一家》、阿诺德·贝涅特的《老妇人的故事》以及西奥多·德莱塞的《嘉莉妹妹》,都是循着福楼拜开辟的这个路子写的。福楼拜勤奋地乃至狂热地投身于文学创作中,恐怕再也找不出像他这样的作家了。像大多数作家一样,福楼拜视文学为头等重要的事,并认为它具有更丰富的意义——修身养性、充实阅历。在他看来,生命的目的与其说是活着,毋宁说是写作。为此,即使是牺牲丰富、多样的生活也在所不惜。相比起来,那些把自己关在小屋里侍奉上帝的修道士也未必就更加虔诚。

一个作家能写出什么样的作品,取决于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所以我们才希望了解那些优秀作家的生平——他们个人经历中的东西。福楼拜更是如此。他于1821年出生在里昂,一家人都住在那里,其父亲担任一家医院的院长职务,这是个富裕且受人尊敬的幸福家庭。像其他类似家庭的法国孩子一样,福楼拜正常地成长着:进了学校,与其他孩子交朋友;他不怎么爱动,却读了很多书;他感性而富于幻想,而且像许多孩子一样,他的内心常会生出孤独感,他这样敏感的人甚至可能会终身为其所困。

“我10岁就进了中学,”他这样写道,“很快就厌烦了周围所有人。”这并非随便说说而已,真实情况也是如此,年轻的时候他就是个厌世者。时值浪漫主义思潮的巅峰时期,厌世情绪正大行其道,福楼拜的同学中有人开枪射穿了自己的头颅,有人用领带上了吊。但是,福楼拜有舒适的家庭、慈爱而宽容的父母、溺爱他的姐姐,加上那些他挚爱的朋友,我们无法理解,他为何会产生人生无法忍受这种观念,并深深厌恶他周围的人。他有着健康、强壮的身体,发育得很好。他从少年时代起就有了一些创作,内容满是浪漫主义最无节制的大杂烩,里面的厌世情绪或许与当时流行的一种文学装饰有关。但福楼拜本人的厌世情绪绝非装出来的,亦非受了外界的影响。他本质上就是个悲观厌世的人,若要问为什么,那恐怕就得深入研究他的心路历程了。

15岁时,福楼拜遭遇了人生转折点。当时他们全家到特鲁维尔去度夏,彼时特鲁维尔还只是一个仅有一家旅馆的海湾小村庄。在那里,他们遇到了一对夫妻——莫里斯·施莱辛格和他的夫人,前者是个音乐出版商(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个投机商),至于施莱辛格夫人,福楼拜对之印象极深,以至于后来对她做了这样的描绘:“她是个高个儿女人,浅黑皮肤,漂亮的黑发丝丝缕缕垂在肩头;她有着希腊式的鼻子,热情似火的双眼;她的眉毛修长,弧形优美;她的皮肤油亮,笼罩在一层金色光晕之下;她的身材苗条而优雅,浅黑而带紫色的脖颈上依稀可见蓝色的静脉血管在蜿蜒流转。她的嘴唇上有层微不可见的汗毛,让她的脸看来更具刚毅的男性活力,从而使那些白肤的美人相形见绌。她说话语速缓慢,声调抑扬顿挫,既柔和而又富有乐感。”我在把pourpre翻译成“紫色”时,曾深感纠结,这种颜色似乎不怎么好看,但也只能这么翻译。我猜福楼拜是回想起了龙沙曾在他最著名的诗里用过这个词,只是他一定想不到,用这个词形容一位夫人的脖子会给人怎样一种印象。

他疯狂地爱上了这位夫人。她时年26岁,膝下有一个婴儿。但福楼拜很羞怯,若非她的丈夫待人热情且积极好客,他甚至都没有勇气和她说话。少年福楼拜有时会被莫里斯·施莱辛格邀请去骑马,有一次他还被请去和他们夫妇乘船游玩。福楼拜和艾莉莎(施莱辛格夫人的名字)并排而坐,肩并着肩,她的裙摆还盖着他的手,她和他说着话,声音低沉而悦耳,少年却一直处在迷乱之中,完全没听清她说了什么。暑假之后,施莱辛格夫妇俩离开了特鲁维尔,福楼拜一家也回到里昂,他继续过着他的学生生活,此后他就陷入了他一生中最重要,也是最为持久的一场爱恋。两年后,他重回特鲁维尔,得知她又曾来过,但已离开,这年他17岁。他隐隐感到,自己过去太幼稚,所以无法真正爱她,但现在不同,他正以一个男人的渴求在爱着她。可惜的是,她不在眼前,这却让他的爱欲变得愈发强烈。回到家后,他继续创作那本他写好了开头的书——《对一位夫人的回忆》,内容讲的就是他如何在那年夏天爱上艾莉莎·施莱辛格。

当19岁的福楼拜从学校毕业时,作为奖励,父亲让他跟随一位名叫克洛盖尔的医生到比利牛斯山及科西嘉岛旅行。那时的他已完全成熟了。在他那个时代人的印象中,他是一个大个子,但他实际只有五英尺高,在加利福尼亚或得克萨斯,这种身高说不定还会被叫成矮个儿。他身形瘦削而优美,黑色睫毛下有着海蓝色的大眼睛,长发翩翩。那时的他英俊得犹如一尊希腊神像,四十年后一个认识他的女人如是说道。从科西嘉岛回来后,两位旅者停留在了马赛。某天早上,福楼拜外出去洗澡,回来后看见旅馆的院子里正坐着一个神情慵懒的年轻夫人,性感又迷人。福楼拜上前与之交谈,两人很快便熟络起来。她叫厄拉莉·福柯,正在等待她的丈夫——一名法属圭亚那的官员来马赛接她。福楼拜和她随即共度了良宵,事后,福楼拜这样形容自己的这次风流艳遇:如雪原上的日落一般妙不可言的夜晚。离开马赛后,他便再未见过她。这段初夜经历,给了他一生难忘的回忆。

这一插曲过后不久,福楼拜便动身到巴黎学习法律,不是他想当律师,而是到了总得选择某种职业的阶段。但他相当讨厌巴黎,外加讨厌教科书,讨厌大学的生活,尤其对同学们的市侩庸俗、装模作样嗤之以鼻。其间,他创作了一部中篇小说叫《十一月》,里面描写了他和厄拉莉·福柯的那段艳遇,他笔下的女主人公却像艾莉莎·施莱辛格一样有着闪亮的眼睛、高扬的弯眉和敷着淡青汗毛的嘴唇,只不过这一次的脖子是雪白浑圆的。

后来,他找到了施莱辛格的办公处,然后去拜访他,并再度联络上了他们夫妇俩。这位出版商邀请他参加每周三在他家里举行的聚会,艾莉莎迷人依旧。当年初识之时,福楼拜还是个笨拙的高个少年,而如今,少年已长成了男子汉,殷勤、英俊、充满热情。不久,她发现了他爱着她的秘密。他呢,很快就成了这对夫妻亲密的座上宾,每周三都有机会和他们一道用餐,他们还一同参加短途旅行。但福楼拜仍如以前一样羞涩,迟迟不敢向艾莉莎示爱。等到他终于向她表白的时候,尽管并没有惹来担心中的生气,但艾莉莎也拒绝成为他的情妇。她的经历很曲折,外人皆以为她是莫里斯·施莱辛格的妻子,然而并不完全如此。她曾有位名叫爱弥尔·朱岱的丈夫,几年前他陷入经济上的困境而面临诉讼,于是他们的朋友施莱辛格提了条建议,由他出钱帮助朱岱摆脱困境,条件嘛,就是他得离开法国并放弃妻子。朱岱同意了,此后艾莉莎便跟了施莱辛格并与之同居。当时法国没有离婚一说,所以直到1840年朱岱去世之后,他们才正式结婚。据说,尽管朱岱远走他乡,后来又去世了,但艾莉莎一直还爱着他。也许正是这旧日的爱情,再加上她对后来与她同居并让自己生下孩子的男人的忠诚感,才使她摇摆着不愿接受福楼拜的示爱。但福楼拜有股执着和狂热,最后他想办法约了她在某一天去他的寓所幽会。那天,他焦虑不安地在寓所等待她的到来,以为自己长期的爱慕之情终于要有所收获了。但很可惜,她并没有赴约。

1844年,发生了一件对他产生了严重后果的事情。那晚他和哥哥一道乘坐马车从母亲的一幢房子那儿(他们在那里住了一些日子)返回里昂。他哥哥比他大9岁,继承了父亲的医生职业。走在路上时,没有任何预兆,福楼拜“只觉眼前突然有一片让人眩晕的亮光,随后就像一块石头那样滚到了马车的底板上”。等他醒来,发现自己满身是血,原来他哥哥已经把他搬到了附近的一幢房子中,正在为他做放血治疗的手术。之后他又被送回里昂,父亲再次给他放了一回血。此后,他不得不开始服用缬草和槐蓝,脖子上常年挂着一根泄液线。他还被告知要禁止抽烟、喝酒和吃肉。有一段时间,他常会有浑身痉挛的症状,视觉和听觉也都出了毛病,每每出现惊厥后就会失去知觉。为此,他常被弄得精疲力竭,身体一度虚弱不堪,神经也总是陷入极度紧张。这种病十分神秘,医生们有着各自不同的观点。有人直言他是得了癫痫病,他的朋友们也都是这么看的。但他的侄女在她的《回忆录》中对此事保持了缄默。而勒内·杜麦斯尼尔先生——兼有医生和一本关于福楼拜的重要传记的作者身份——坚持认为他患的绝不是什么癫痫病,而是一种他取名为“癔想性痉挛”的病。我想,他之所以会如此主张,大概是他认为癫痫病人这种称呼多少会减弱一位杰出作家的作品价值吧。

他的家人对他的病状却并不意外。据说,他曾告诉莫泊桑,早在12岁时,他就出现过幻听和幻视,而且他19岁的毕业旅行还是由一位医生陪同的。此外,他父亲也曾为他制订过特别治疗方案,其中一条就是要常更换环境,所以很可能在他19岁时就已有某种精神疾病了。福楼拜自小就厌恶着自己周围的人,那么他这种让人费解的厌世情绪会不会就是他那种奇怪的精神疾病的外延呢?尽管那时他的神经系统受到的影响还不明显,但会不会就是发源和预兆呢?无论如何,他现在正面对着患上了一种可怕疾病的事实,这种病还反复无常,就连何时发作都没法预料。于是,他不得不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这也导致了他放弃了法律学习(当然,这或许正中他下怀),同时不能结婚。

1845年,福楼拜的父亲去世了。两个月后,他亲爱的姐姐卡罗琳生下了一个女儿,自己却不幸去世了。幼时他们曾形影不离,直到嫁人前,她都是他最亲密的人。福楼拜的父亲在死前不久曾于塞纳河畔购置了一处名为“克瓦塞”的房产,那座石头房子足有两百年的历史,它的前面还有一个露天阳台外加一个面朝塞纳河而建的凉亭,福楼拜寡居的母亲和他弟弟古斯塔夫带着卡罗琳留下的小婴儿就住在里面。哥哥阿谢尔已经成家,接了父亲外科医生的班,在里昂那家医院里担任和父亲相同的职务。克瓦塞后来成了福楼拜的终身居所。很早之前,福楼拜就开始了断断续续的写作,如今他既有顽疾缠身,无法像大多数正常男人那样生活,于是只能下定决心把自己的一切献给文学事业。他在底楼有间大工作室,窗前就是花园和塞纳河。此后,他便养成了一种井然有序的生活习惯:十点,起床,读信,看报;十一点,少量吃些午饭,之后到平台散步或到亭子里看书;午后一点,开始工作,一直持续到七点;接着又到花园里散会儿步,回来继续工作,直至深夜。他不和任何人见面,除了一两个朋友。他不时会邀请朋友来家中住上几天,顺便一起讨论自己的作品。除此之外,再无任何社交和娱乐活动。

但福楼拜也意识到了,写作得有生活体验,孑然孤独地过着隐士生活是不行的。因此,他下定决心,每年要去巴黎住上三四个月。后来的那段时间,他在巴黎渐渐出了名,同时也结交了许多饱学之士。从这里我似乎有种印象,仿佛人们更多的是佩服他,而非喜欢他。他的同伴们发现他异常敏感且易怒,他无法忍受来自他人的反驳和批评,所以他们都得尽量顺着他的意见,要是谁竟敢不如此,他就会大为光火。对待别人的作品,他常化身为苛刻的批评家,而且有作家的通病,那就是对待他自己无法做到的事情,他都会嗤之以鼻。而反过来,别人若是对他的作品有任何批评,他立刻就会愤怒地将之归结为嫉妒、恶意或者愚昧。这一点上,他倒和许多杰出作家有着相似性。对于单纯靠出卖文稿吃饭的文人和花钱沽名钓誉的文人,他的容忍度很低。他以为艺术与金钱毫不相干,赚钱对于艺术家来说无异于堕落。当然,他自己是很容易长期保持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高雅姿态的,毕竟他生来就拥有一大笔财产,从来不会为钱所困。

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显然是可以预料的。1846年,有一次在福楼拜逗留巴黎的期间,他在雕塑家普拉迪耶的工作室遇见了一位女诗人——露易丝·高莱特,这个女人的丈夫是位名叫伊普里特·高莱特的音乐教授,她的情人则是哲学家维克多·古赞。她是文人圈子里常见的一种典型人物,以和名人产生暧昧不清的关系为才能。她凭着自己的美貌业已在文学界得到了某种地位。她在家里办了一个聚集著名人物的沙龙,她则自名“缪斯”。她常把秀发梳成卷,围挂于圆润的脸蛋两侧。她总是说着充满热情的话语,声音甘甜激越。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福楼拜就成了她的情人,当然他并没有取代她的那位哲学家正式情人。另外,说福楼拜成了她的情人,我所指的完全是精神上的情人,由于福楼拜长期处于禁欲中,加之当时他易激动和羞怯,导致他已无法完满地完成性爱了。回到克瓦塞后,他就给露易丝·高莱特寄去了第一封情书。后来又写了很多类似的书信,它们的内容很古怪,在我看来恐怕没有哪一个情人会是这样写情书的。尽管如此,那位“缪斯”倒是挺爱福楼拜的,她性子中既有苛刻又有忌妒。而福楼拜呢,恰恰相反,两样皆无。我想你也许已猜出来了,他之所以要做这位明星一样受人瞩目的漂亮女人的情人,完全是因为他的虚荣心。但是,就像很多其他痴心妄想的人一样,他很快就发觉了不对,事情或许并不像他预期的那样,因而不由得感到悲哀不已。回到克瓦塞的他发现自己甚至比在巴黎时要更爱那位“缪斯”,他在情书中向她倾诉了这份爱慕之情。她提出要求,让他搬到巴黎居住,他回答说不能离开母亲。于是她退而求其次,要求他更经常地去巴黎或芒特,因为他们少有机会见面,但他又说,他得有足够的理由才能离开克瓦塞。于是她愤怒了,质问他说:“莫非你受到的监护竟多过一个姑娘?”随后,她又提议到克瓦塞和他相会,而他再度拒绝了。

“你的爱根本不是爱,”她在信中说,“总之,它在你的生活里没有多少地位。”对此,他回道:“你想知道我爱你与否?好吧,答案是肯定的,我能爱的分量都拿来爱你了,也就是说,爱情于我并非排在生活第一位,而是第二位。”他真的不怎么机灵,竟要求露易丝·高莱特找她住在卡耶纳的一个朋友查探厄拉莉·福柯的情况,甚至还想让她帮忙转交一封信给她。听到他的这一要求时,她简直愤怒得无以复加,福楼拜竟对她的愤怒感到惊讶。后来,他的行为越发离谱了,竟在给她的情书中描述自己和妓女间的交往,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他对她们有一种嗜好,且经常能从她们身上得到对这种嗜好的满足,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这并不奇怪,男人总爱夸大自己的性生活,并不惜为此撒许多谎。所以我自问:他如此夸耀自己的性能力,是否正说明他在这方面有缺憾?没人知道他那种导致身体虚弱加精神消沉的怪病发作过多少回,但众所周知的是他一直处于镇静药物的影响下,所以我推测,他之所以不怎么同意和露易丝·高莱特见面,很可能是他明白自己毫无性欲,要知道他那时还不到30岁!

这场所谓的恋爱谈了九个月。1849年,福楼拜随马克西姆·杜·冈一起,动身去了近东,两人游览了埃及、巴勒斯坦、叙利亚和希腊等地,1851年春天,回到法国。福楼拜又继续和露易丝·高莱特联系,然后照旧忙于应付其语言越发尖刻的情书。她持续施加压力,要么他来巴黎,要么她去克瓦塞;而他则继续以各种理由搪塞,既不愿去巴黎,也不想让她来家里。1854年,他最终写信通知她,他不再会去看她了。她急忙赶往克瓦塞,却遭到粗暴地驱赶。这是福楼拜人生中最后一次认真谈恋爱。在这段爱情当中,恐怕文学性要多过生活性,戏剧性多过男女间的激情。福楼拜一生唯一的真爱或许是艾莉莎·施莱辛格,可惜因为她丈夫投机失败,夫妇俩一度带着孩子离开了巴黎。福楼拜已有二十多年没见她,现在两人都有了很大的改变:她瘦了,皮肤看起来有些枯黑,头发也显出了花白;而他则明显胖了许多,嘴边蓄下了一圈胡子,头戴一顶黑帽子以掩饰秃顶。他们匆匆见了一面,随后又各奔东西。后来,她不得不去巴黎料理事务,他们两人就相约在那里幽会了一次,再之后又在克瓦塞见了一次面。此后,据说他们再未见过面。1871年,莫里斯·施莱辛格去世。福楼拜在爱上她的第三十五个年头写了第一封情书给艾莉莎,信中他没用以前的称呼“亲爱的夫人”,而是用了“我曾爱过的,将来也将永远爱着的人”。

在往东方去的旅途中,福楼拜不断构思着一部小说,这部小说将成为他的新起点,那就是《包法利夫人》。至于他是怎么想到写这部小说的,其间还有个颇具趣味的故事。某次前往意大利旅行,途经热那亚的时候,福楼拜买到了一幅由布律盖勒创作的画作《圣安东尼的诱惑》,这幅画带给他很深的触动。回了法国,他又购买了由卡洛制作的同题材的一幅版画。然后,他翻找了许多有关圣安东尼的材料,在对其知识背景获得了足够了解的情况下,他开始循着脑海中那两幅画所带来的启发,创作一部名字也叫《圣安东尼的诱惑》的小说。写完初稿后,他请了两位亲密朋友到家中,然后在他们面前阅读自己的新作。阅读持续了四天,每天下午和晚上各四小时。他们事先说好,在读完整部小说前,谁也不给出意见。直到第四天深夜,小说读到了结尾,福楼拜猛地挥拳敲了一下书桌,问他们:“你们觉得怎么样?”一个朋友回道:“我建议你现在就把它扔进火里,以后都不要再提起它。”这句话对福楼拜简直是毁灭性的打击!第二天,那个朋友想找个由头缓和一下自己昨夜的直言不讳,便对福楼拜说道:“你为何不去写德拉马尔的故事?”福楼拜顿时跳了起来,满脸红光地大叫道:“没错啊,为什么不呢?”德拉马尔曾经做过他父亲医院里的实习医生,他的故事人所共知。德拉马尔还在里昂附近的某小镇上开了家私人诊所,他的第一任妻子是个比他大很多的寡妇,在她死后,他又娶了个邻近农夫的漂亮又年轻的女儿。但那是个奢侈又淫荡的女人,她很快就厌倦了乏味的他,不断在外勾三搭四,由于在穿着打扮上花费糜多,最后负债累累,无力偿还,无奈地服毒自杀了。福楼拜以近乎精确的笔触将这个不甚光彩的小故事完全地记述了下来。

他30岁的时候才正式开始写《包法利夫人》,此前还未出版过任何作品。因为,除了《圣安东尼的诱惑》,他的早期手稿严格意义上都属于私人性质,内容实际上完全是他自己恋爱经历的翻版。但到了现在,他的目标就不仅是真实了,而且还得要客观。他决心去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不带任何有色眼镜,自己也尽量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介入叙述当中。他决心讲述一个他必须讲述出来的事实,揭示那些他避免不了要打交道的人物的性格,中间不发表任何个人意见,也不对人物做任何褒贬。纵使他对某个人物抱有同情,也不动声色;就算某个人物的愚蠢让他很恼火,或者某个人物的卑劣让他愤慨不已,他也不向读者展示一点个人感情。他正是如此做的,这大概就是许多读者会觉得这部小说有点冷酷的原因所在吧。因为他刻意地追求客观性,小说中几乎看不到什么温暖人心的东西。虽然人人都有渴望温馨的这样一种人性弱点,但我隐隐觉得,若是作者勾起了读者的某种感情体验,而读者知道作者也在体验同样的感情,想必多少会有些安慰。

不过,和很多同行一样,福楼拜追求绝对客观的努力也没有成功,因为完全不带主观是不可能的。小说家应尽量让故事里的人物自己展示自己,而且要尽量让人物的行为符合人物的性格,这无疑是对的。如果小说家跳出来生生把读者的注意力拽向主人公的魅力或反面人物的恶行上,如果他不停说教且东拉西扯一些不着边的东西,如果他讲故事的同时自己还要在故事中扮演某个角色,那就很容易让读者生厌。但不管怎么说,这些也只是叙述方式上的事罢了,而且很多十分出色的小说家都会时常使用这些方法,就算这种方法有时显得不合时宜,但不能就此否认它的价值。那些极力想避免如此的小说家,其实也只能做到表面上摘除自己的个性于小说之外,因为无论是否愿意,他对主题的选择,还有对人物性格和叙述角度等方面的安排,都难以彻底逃脱自己个性的影响。众所周知,福楼拜是位悲观主义者。愚蠢是他所不能容忍的,而市侩气、平庸的人、日常琐事等,皆令他感到愤怒。他毫无怜悯心,亦无慈爱心,自他成年以后,他都全然是个病人,同时又饱受因自己疾病而自卑的折磨,他有些神经质,伴随着持续的烦躁不安。他极端褊狭,他是个浪漫主义者,却害怕成为浪漫主义者,他挫败而愤懑,只因他缺乏自己理想中的性爱能力,就干脆地投入到包法利夫人的肮脏故事中,破罐破摔。他其实没能在小说中排除他的个性,当他选择写德拉马尔的故事时,当他把故事中的人物设计成这样或那样时,他其实就已经显露了自己的个性。在这部篇幅达五百页的小说的情节中,他向我们展示了许多人物,而除了拉里耶尔博士这个主要人物之外,其余的人基本上都是不可救药的。他们不是人格卑劣就是性情平庸,不是表现愚蠢就是天性浅薄。这样的人,世上的确很多,但也不是所有人都会如此。很难想象一个市镇里(不管多小)竟会没有一个明智、善良而愿帮助别人的人。

福楼拜经过反复考虑,打算在小说中展示一群庸俗不堪的人物,并且为他们的庸俗本性和糟糕处境设计一连串事件。但他这样做很可能会导致读者对这些乏味的人物丧失兴趣,只因他所不得不讲述的那些事件本就沉闷冗长。至于他是怎样解决这个问题的,我稍后详谈。在此之前,我且判断一下,他在哪些方面成功贯彻了自己的意图。

首先必须指出,他用了一种完美的技巧来刻画人物的性格,使得他们的真实性十分令人信服。我们一见到他们就能接受他们,仿佛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双脚站立于这个世界上。我们会觉得有关他们的一切都理所当然,就和我们生活中的管道修理工、杂货铺老板和医生等人一样,我们不会觉得他们是小说里的角色。比如,郝麦就是一个类似米考伯先生[11] 的幽默形象。法国人熟悉他如同英国人熟悉米考伯先生,他们信任他也如同我们不信任米考伯先生。只因他和米考伯先生完全不同,他永远带着真挚,带着诚恳。

但我怎么也无法说服自己,爱玛·包法利竟会是一个农夫的女儿。确实,她身上有某种世人皆有的东西。在回答爱玛原型为谁时,福楼拜说:“包法利夫人其实就是我本人。”确实,我们每个人都曾有过可笑而不切实际的幻想,幻想自己是富裕的、漂亮的、成功的,或是浪漫传奇中的男女主人公。也许正是我们大多数人太理智、太胆小或者太不喜欢冒险的缘故吧,所以并不会让幻想过多影响我们自身的行为。然而包法利夫人却是个例外,不唯她本人活在幻想中,连她的美貌亦是世所难见。其实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并非都具有福楼拜所追求的必然性。比如,在她对她的第一任情人失望的时候,竟患了脑膜炎,且一得就是四十三天,差一点进了鬼门关。据我所知,脑膜炎在那个年代就连医生们都不怎么熟悉。小说家们一直惯用某种特殊疾病作为搁置人物的借口,我推测福楼拜用这种病折磨包法利夫人,不过是想以这场既痛苦又费钱的病给她点训诫,但其实效果不大。此外,包法利医生的死也一样,他的死只是因为福楼拜想结束这本书罢了。

很多人都知道,福楼拜和出版商曾被起诉过,理由是《包法利夫人》不道德。我曾看过当时检察官和辩护律师的法庭发言记录。检察官还将一些被认为色情的章节当众读了出来,而这些章节在今天来看只会让人付以一笑,在当代小说中那比比皆是的性爱描写面前,它们显然太规矩了。然而在1857年,检察官却如此震惊,实叫人难以相信。至于辩护律师的辩护词称,这些情节为小说所必需,且小说的总体道德倾向还是好的,虽然包法利夫人的行为比较放荡,但她最后还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法官采纳了辩护律师的看法,最后宣判福楼拜等人无罪。不过,当时他们好像没想过,包法利夫人的悲惨结局是由她欠债导致的,而非通奸。另外,有关她的欠债也存在问题。由于福楼拜将其描述成农民的女儿,而以法国农民那样的经济头脑,没理由不圆滑地周旋于她的情人之间,以设法还清债务。

以上这些话,并非是对一部伟大的作品吹毛求疵。我只是想说,福楼拜想做的事情完全没有达到预期,因为那种事情本身就不可能完全做到。一部小说基本上是一连串事件的直观展示,小说家在叙述事件的过程中塑造出生动的人物,以吸引读者。小说并非现实生活的复制品,就像小说中的对话不能照搬现实生活中的交谈,它必须得提炼、概括出对话内容的基本要点,并赋予它现实生活中少有的简明扼要。也就是说,小说家对现实生活中的事物需加以变形,以适应其计划中的安排并维系读者的注意力。小说中,必须舍去不相干的东西,重复的事情亦然。还有那些在现实中断断续续的、没什么关联的事,那些偶然和必然的事,往往也得在小说中进行重组。所以小说基本难免涉及那些现实中似乎不可能发生的情节。即使有些读者早习以为常的情节,并被当作是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样理所当然地接受了,其实也是出自小说家的有意安排。小说家从来就无法提供现实生活的文学化摹本,他们只能尽可能勾画出一幅逼真的图画,这一点即便是现实主义小说家也不能例外。如果你相信了他勾勒的图画,那就是他的成功。

这方面,福楼拜可以说相当成功,其《包法利夫人》就表现出了极其真实的效果。之所以如此,我想不仅是因为他笔下的人物极其逼真,同时也因为福楼拜凭着异常敏锐的观察力,准确地运用每一个必要的细节,使其完美体现出他的基本意图。这部小说的结构也是一个亮点。小说的主角是爱玛·包法利,但小说以其丈夫包法利的早年生活和第一次婚姻作为开端,又以他的精神崩溃和死亡作为结尾。有些批评家对此颇为诟病,我却不这么认为,其实福楼拜应该是故意设计把爱玛的故事包裹在她丈夫的故事里,就如同把一幅画嵌在画框里一样。我深信,他一定感觉到这样做不仅能使小说圆满,同时也能给予作品艺术上的完整性。如果这真出于他的精心设计的话,那么,若非小说结束得匆忙和武断,这一设计意图恐怕会更为明显。

小说中有一个点,迄今还没有批评家注意到。所以现在我想提醒你,因为这是体现福楼拜写作技巧的一个绝佳例证。那是在爱玛结婚后的前几个月,当时她居住在一个叫道特的村子里,她极其讨厌那里,但为了小说的平衡性着想,福楼拜不得不拿出与其他部分相当的篇幅来细致描写她在那里的生活。这种描写按说是很难的,因为既要一直描写令主人公厌烦的事情,又要保证情节不会真的让读者觉得厌烦。而福楼拜显然成功做到了这一点,当你阅读那一长段描述时,竟完全没有沉闷的感觉,反而会兴致盎然。我很好奇他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于是试着把那一长段描写重读了一遍。然后我发现,福楼拜描写的一连串异常琐碎的事情中,每一件都是新鲜的,没有一件是重复的,你不感到厌倦是因为读到的描写始终是新鲜的;同时,每件事情又的确是那样琐碎平淡,毫无激动人心的东西,那么从这里你就会确实而直观地,甚至震惊地体验到爱玛心中的厌烦情绪。包法利夫妇离开道特后,住在永镇。小说中那段对永镇的描写就显得有点游离于情节之外,不过也就仅有这一段而已,其他对乡村或市镇的描写都十分优美,并且和情节叙述珠联璧合。它们都为情节服务,也应该如此。福楼拜善于通过人物的活动将人物介绍给读者,所以我们往往是循序渐进地了解他们的真实面目、生活方式和家庭背景的,就如同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与人相识、相知一样。

我在前面说过,福楼拜十分清楚,要写一部展现庸人的小说,有落入枯燥乏味中去的风险。但他决意要写一部艺术作品,并认为唯有用优美的文体才能克服题材的卑琐和人物的粗鄙。我不确知世上是否有天生的文体家,但福楼拜肯定不是。他的那些在其去世后才面世出版的早期作品显得啰唆又浮夸,至于他写的那些信件,不仅没有体现出他任何非凡而优雅的语言能力,甚至还有不少文法错误。然而,就凭一部《包法利夫人》,他使自己跻身为法国最伟大的文体家之一。当然,一个外国人再怎么精通法语,充其量也只能评判出一个大概,若想翻译这部作品,必然会疏漏许多细节,很明显,原作的音乐性、用语的精妙贴切、韵味,肯定要失色不少。尽管如此,我觉得仍然有必要告诉读者,福楼拜所为之努力的目标是什么,以及他又是以何种方法达成目标的,因为所有国家的小说家都可以从他的理论和实践中获益匪浅。

福楼拜的座右铭来自布封的一句格言:想写得好,就得感觉到位,思考到位,叙述到位。他以为,要表达某样东西,只存在唯一贴切的词,不可能有第二个,措辞必须像手套适合手一样恰到好处。他想把散文写得既畅达又精确、既简洁又多样,像诗一样富有韵律、节奏和乐感,又不失散文的本色。为达到以上优美的效果,他不仅打算使用日常用语,若有必要,还打算使用粗俗的俚语。

当然,这一切他都做得相当出色,人们甚至一度认为他走得太远了。他曾表示:“当我读一个句子感到有些不顺畅或者重复时,我就知道它一定是写错了。”同一页中,他尽量不重复使用同一个词,这就显得有点吹毛求疵了,若一个词在两个不同的地方都显得很贴切,那就该使用它,另找近义词代替或者婉转表达未必就好。他还尽量使自己做到不被韵律束缚住(避免像乔治·穆尔在其后期著作中那样),并费尽心思使韵律多样化。他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即让词语和语音交织在一起,使得他笔下的句子能给人传达出或快速,或缓慢,或倦怠,或紧张,以及任何他想要表达的情绪状态。在这里,纵使我有充足的知识,也没有足够的篇幅让我进一步谈论福楼拜文体的特殊性。但接下来我要说的是,他是怎样成为文体大师的。

首先一点,他非常勤奋。在写一部小说前,他势必要先找到所有相关材料阅读,并记下大量札记。然后,他会大概列出他想要表达的主要内容,拟出大纲,再在大纲基础上推敲、架构、删修、重写,直到达到预想的效果为止。做完这些,他就会走到外面的露台上,大声朗读之前写下的词句。他确信,若听上去有任何一点不那么顺耳,或读起来不那么通达的,那肯定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若碰到了这种情况,他就会立刻返回房间修改、重写,直到最终满意为止。他曾在给朋友的一封信里说:“我整个星期一和星期二都在推敲两行句子。”这自然不是说他两天里只写了两句话,事实上,他很可能写了十几页,他的意思是说他花了两天时间的精力终于写出了两句像他预期中那样很完美的句子。这样一来,也就不必惊讶于《包法利夫人》竟用了四年零七个月的时间才完成。

好了,能说的都说了。继《包法利夫人》之后,福楼拜还写了一部《萨朗波》,但普遍认为并不成功。然后他改写了他多年前的作品《情感教育》,对这部小说他一直不甚满意。在其中,他再度将他对艾莉莎·施莱辛格的爱慕描写了一遍。法国许多著名批评家将此作品视为杰作,可外国人并不这么看,甚至觉得它乏味难读,因为其中许多内容并不让今天的外国人感兴趣。此后,他又三度重写了《圣安东尼的诱惑》。说来也真怪,一个如此才华横溢的小说家,具备如此完善的写作技巧,却在新作构思上如此贫乏。他总是一次次地重拾从年轻时就困扰他的旧主题,似乎只有当他最确切地把它们表达出来的时候,他的灵魂才能就此解脱。

时光荏苒,到他外甥女卡罗琳都出嫁的时候,他仍和母亲一同住在克瓦塞,之后他母亲也去世了。1870年法国战败后,卡罗琳的丈夫经济上出了问题。为使这对年轻夫妇不至于破产,福楼拜把自己名下的全部财产都转移给了他们,只给自己留下那幢他不忍舍弃的旧房子。以往富有的时候,他总对金钱嗤之以鼻,现在由于无私,他落入到了贫困之中。他开始为疾病担忧,于是十年未发的顽疾又开始经常复发。如今,不管是去巴黎还是出去吃饭,莫泊桑都会陪他一道,之后再把他送回家。他的一生虽然总是情场失意,但在社交场上,他却颇有一批忠实而热心的朋友。但随着这些人一个个地逝去,他晚年的时光也就越发孤独了。他极少离开克瓦塞,经常抽烟,酒也喝得多。

他生前出版的最后一部作品是由三个短篇小说组成的短篇集,同时,他还在写一部名为《布法与白居谢》的长篇小说,打算最后再讽刺一下人类的愚蠢。依照其写书前勤奋和谨慎的惯例,他事先翻阅了一千五百本书,从中获取他认为必要的材料。这篇小说他计划写两部,且第一部已接近完稿。然而,1880年5月8日上午11点钟,当女仆到他书房里去送午餐时,发现他正躺在沙发上,嘴里嘟囔着胡话。她赶紧请来医生,但医生也已无力回天。不到一小时,福楼拜便溘然逝世了。

一年之后,他的老朋友马克西姆·杜·冈独自一人到巴登度夏。一天,他外出打猎,途中不知不觉来到一家名为伊累诺的疯人院门口。大门正敞开着,病人们在进行每天的例行散步。他们两两并排地从大门里走出来,其中有位女病人忽然来到杜·冈面前,并朝他鞠躬。杜·冈仔细一看,发现那个女病人竟是艾莉莎·施莱辛格——福楼拜生前曾那么热烈、长久而又如此徒劳地爱着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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