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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墨西哥旅行了一个月,那时间里碰到的几个人都问我“你为什么来墨西哥”,每次都问得我有些困惑。因为我觉得问话里含有一种微妙意味,仿佛说我何苦选择墨西哥而不是其他国家作为旅行目的地。这以前我游逛了几个国家,记忆中几乎从未有人提出过如此在某种意义上未尝不可以说是本源性的疑问。例如,无论在希腊还是在土耳其抑或德国,基本没人问“你为什么来希腊(或土耳其、德国)”。总的说来,他们似乎认为人们来自己国家旅行是理所当然的。我以为这是相当地道的想法。为什么呢?因为我是旅行者,而旅行者无论哪个地方都要去的。正因为有他或她提着包买票前往某个地方,旅行才得以成立。对吧?假如旅行者必然去某个地方,那么他为什么就去不得土耳其或希腊或德国抑或墨西哥呢?

从这样的语境说来,那么对于“你为什么来墨西哥”这一问话,我甚至可以反问——不失天真地反问“我为什么不可以来墨西哥呢”。为什么人们不可以在不怀有能够诉诸书面语言的理由或目的的情况下到访墨西哥呢?

比如说,如果向来日本旅行的外国人提同样的问题(你为什么来日本旅行),想必会得到各种各样的回答。但是——当然前提是去掉因某种不得已的缘由而无论如何都必须来日本的人——归根结底,其回答只有一种,即他们想以自己的眼睛看那个地方、以自己的鼻子和嘴巴吸入那里的空气、以自己的双腿站在那个地面上、以自己的手触摸那里的东西。

保罗·塞劳的一部小说有个场面,说一个来到非洲的美国女孩讲述自己为什么满世界跑来跑去。很久以前看的,具体词句记不准确了,错了请原谅。大致内容我想是这样的:“会在书本上读到什么,会在照片上看到什么,会听到什么,但我若不亲自去那里实际看看就理解不了,心里就不踏实。举例说,我不能不用自己的手摸一摸希腊卫城的柱子,不能不把自己的脚浸入死海的水中。”她为了触摸卫城的柱子而到希腊去了,为了把脚浸入死海而到埃及去了。她没办法停下来。她去埃及登金字塔,去印度顺恒河而下……也许你说那么做并无意义,何况还是没完没了的。可是,若把各种各样的表层理由一一抽掉,旅行就无从谈起了。说到底,我想这恐怕就是旅行所具有的最正当的动机和存在理由。没有理由的好奇心。对现实感触的希求。

不过墨西哥的情况略有不同。旅行前我同一个美国新闻界人士交谈,告诉他往下自己要去墨西哥旅行四个星期,他给我这样一个忠告:

“到了墨西哥,他们肯定问你出于何种理由来墨西哥旅行那么长时间。”

“唔。”

“到时候你这么回答即可,”他以认真的神情说,“就说自己准备写一本关于墨西哥菜的书。记住了?墨西哥菜!这是能得到他们理解的惟一理由。这样就会一帆风顺。”

“原来如此。”

“不过这里边也有个小小问题。”

“什么问题呢?”

“一旦说起墨西哥菜,他们会永远说下去:我母亲的拿手菜如何如何,我奶奶的拿手菜如何如何……”

结果,我决定不提写一本关于墨西哥菜的书这个话题。

在瓦哈卡偶然碰到一个日本女孩,在广场前面的咖啡馆和她边喝冷啤酒边闲聊的时候,她问:“来到墨西哥的感觉,你还没怎么有吧?或许该说是不适合吧。你为什么选墨西哥作为旅行目的地呢?”

经她那么一说,我渐渐觉得自己这个人真有可能不适合墨西哥这个国家。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个人是由于错误动机来到错误场所的错误存在。说老实话,迄今为止我本身并未觉得墨西哥这个国家同自己之间有什么隔阂。而一旦介意,隔阂感的可能性简直就像癌细胞一样异常迅速地繁殖起来。为什么呢?因为我完全不具有足以反驳的理论根据——不能说“没那回事,我并非不适合墨西哥的人”。我只是像塞劳小说中的女孩那样,以就是想看看它、就是想摸摸它这一单纯的理由去了“那里”来了“这里”,是“想去墨西哥那地方看一眼”这一简单的心情把我带到了这里。

不过,这样的回答(无论回答得多么真诚)大概是不顶什么用的。我想,恐怕需要更有说服力的回答。在墨西哥旅行期间我始终有这样的感觉。事实上我在墨西哥遇到的外国人大多具有自己此时、如此置身于墨西哥的明确理由。居住在墨西哥的理由,游览在墨西哥的理由,为墨西哥这个国家所吸引的理由。有人为阿兹台克和玛雅文化及其遗迹如醉如痴,有人为墨西哥的美术心往神驰,有人对墨西哥的自然风物一往情深,有人为墨西哥人之所以为墨西哥人的墨西哥性深深折服。某种美国人将墨西哥作为同某种美国性相对立的存在加以把握,某种日本人将墨西哥作为同某种日本性相对立的存在予以解读,他们讲述墨西哥时带有一种特殊的眼神。每次遇上那些人,我都强烈而深切地认识到自己身上日本意识的缺失,甚至产生类似愧疚的心情。在这个意义上,墨西哥未尝不可以说是个奇妙的国家。

我开始认为,这个国家有可能在护照和观光卡以外,要求入境者提供某种有明确目的的东西,那是能够用语言表明和说服他人的明确目的,例如说一句“好的,明白了,原来你是为此来这里的”,而后“砰”一声盖上印章。如果解释说“不不,我是想看各种各样的东西,不管哪里都要亲眼看一看,不看怎么知道是什么样的”,在这里几乎是无法让人理解的。当然,如果是乘喷气式飞机前往阿卡普尔科和坎昆等旅游胜地游泳三四天后直接返回,那样的旅行另当别论,而像我这样花上一个月时间慢慢观看寻常的墨西哥,这样的旅行势必需要提供更加明确的理由。

不过,并非自我辩解,我的人生——我想也不仅仅限于我的人生——是由无限偶然性大量堆积而成的。一旦越过人生某个点,我们就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把握其堆积体的模式,从那一模式中觅出某种个人含义。而且,如果我们有意,我们还可以将其命名为理由(reason)。然而,纵使那样,在根本上我们还是要受偶然性的支配,还是不能超越其领域的疆界——这一基本状况不会有所改变。无论学校老师提出多么富有逻辑性和整合性的解释,理由(reason)这玩意仍然不过是针对本来无形之物的、勉强捏造出来的临时性框架罢了。那种能够诉诸语言的某物又有多大意义呢?真正有意义的,难道不是潜伏在无法诉诸语言的东西里面的吗?但是,我踏入墨西哥这个“场”、呼吸这里的空气后所首先感觉的,乃是某种无奈——即使说出来也肯定不适用于这里的无奈。

来之前看过墨西哥作家写的几本书,那时我就隐约感觉到了这点。我看的是(或者想看的是)帕斯[1]的《孤独的迷宫》和富恩特斯[2]的《我爱的外国佬》,但哪本都读不到一半就扔开了。作为读物没什么趣味固然是个原因(自不用说,这些书的文学价值因为我觉得没趣而减少的可能性无论在何种意义上都不存在),但同时也是因为我半叹息着认为“那或许是那么回事”。他们在那些书中写的,说到底,在我看来不外乎是重复同一事实,即“这是墨西哥,这是墨西哥人,这是墨西哥,这是墨西哥人……”旅行前一一看这东西,旅行岂非无从谈起了!老实说。而且,假如墨西哥这个国家果真要求本国的文学和文学家作如此切实的自我规定、自我解析,那未免也太不像话了,我觉得。

最初十天我是独自旅行。我从洛杉矶乘飞机抵达太平洋岸边的旅游城市巴亚尔塔,再从那里乘大巴沿着海岸前行,在瓦哈卡这个内陆城市同驱车从美国本土赶来的摄影师松村映三碰头,之后两人结伴旅行。看望住在墨西哥的父母的阿尔富雷特·伯恩巴姆也在大约十天后加入进来。阿尔富雷特操一口流利的西班牙语,作为我真是求之不得。

但反正开头十天时间我是独自旅行的。回想起来,背着背囊独自旅行实在是久违的事了。学生时代常这样旅行来着,婚后也常和老婆两人背着背囊旅行。但某一天老婆向我宣布:我也上年纪了,再不能、也不想这样旅行了!往后我想住像样的宾馆(有淋浴用的热水,卫生间有抽水马桶,铺着没有跳蚤和虱子的正规床单),再不愿意背着十公斤重的背囊,从公共汽车站走到火车站了。毕竟体重只有四十二公斤!是的,她说的是有道理。就那种旅行来说,我们是多少上了年纪,再说做那种穷酸旅行的意义也不复存在了。因为现在不同过去,又不是没有钱。

自那以来,我们便不再背背囊,而是提着SAMSONITE旅行箱,租用中型小汽车,住着不很差的宾馆,在不很差的饭店里吃饭,给行李工和女服务生不算少的小费——如此这般开始了世间普通的旅行。旅游指南也告别了面向斯巴达式学生的《LET'S GO》系列,而拿起了例如米其林那样的多少像样的版本。这未尝不可以说是人生的一大转换,也许你会称为堕落。但不管怎样,年过四十以后,至少在旅行方式这点上,我们大体成了成熟的大人。

可是这回,惟独最初十天我实行的是过去那种贫穷的背囊旅行。在巴亚尔塔机场下飞机背起背囊之时,坦率地说,我不由心生感慨:噢,就是这样的!其中确有自由的感觉。那是挣脱“自己”这一立场的自由,挣脱一种职责的自由,挣脱经年累月形成的自我自身的自由。这种自由感包含在我肩头背囊的重量之中。放眼四周,认识我的熟人一个都没有,我认识的人也一个没有。我所携带的全部装在背囊里,能称为自己所有物的仅此一件。

我带来了新买的随身听和几盒磁带,以便旅行路上听。也带了几本书。因为我无从判断在墨西哥旅行时想听怎样的音乐,所以从所有种类中大致拿了几盒塞进背囊。B52'S带来了,克拉伦斯·卡特带来了,斯坦·盖茨带来了,塞隆纽斯·蒙克带来了,凯思林·巴特尔的莫扎特带来了,巴赫的平均律带来了,“南天群星”和井上阳水也带来了。但其中最想听的,无论怎么说都是从CD辑为九十分钟磁带的纳尔逊精选歌集。希望不要因为我一边在墨西哥旅行一边听纳尔逊的老歌而指责我,希望不要认为我村上是个没有思想性的、往后看的、以怀古为情趣的作家(弄不好是有这个可能,但希望不要把这篇文章都牵连进去)。我之所以一直听纳尔逊的磁带,说实话是因为旅行期间一直在看纳尔逊的传记。

倒是同墨西哥旅行几乎无关,可这本书极为有趣,看得我相当投入。众所周知——也许并不周知——纳尔逊作为热门电视节目“快乐的纳尔逊”(日本也在星期日中午由NHK[3]播放)的儿童角色,从懂事时起就赢得了全国性人气,走上歌坛之后成了直追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的超级走红歌手。不过,他对于自己仅仅被视为英俊的偶像歌手这点常常怀有不满,而始终认真追求着音乐的阅历。在甲壳虫出现前后的1960年代,音乐风潮急剧转向,纳尔逊的人气发生下滑,即使在那以后,他也在默默追求着自己的拿手节目,坚决拒绝作为老歌歌手站在公众面前,为此在麦迪逊广场花园举行的音乐会上受到数万观众的谩骂。他便是那样顽固地拒唱往日走红的歌曲,纵然有此遭遇,他也并不妥协。他写了《花园晚会》来寄托那种炽热的情怀,他在歌中这样唱道:“如果除了回忆无歌可唱,我宁愿当卡车司机(If memories were all I song, I'd rather drive truck)。”《花园晚会》畅销一百多万张,纳尔逊于是重放光彩。

尽管重放光彩,但也不可能一切大功告成。现实人生不同于好莱坞影片。现实人生乃是恼人的每况愈下的行程。纳尔逊后来被离婚问题及由此带来的财产纠纷搞得心力交瘁,最后死于飞机事故。生前他对朋友这样说过:“有两种死法我不愿意碰上,一是空难,一是火灾。”然而在乘私家飞机时,机舱起火把他烧死了。死时,他剩下的惟有债款。

在墨西哥旅行时我看的就是这样一本书,同时倾听可怜的纳尔逊在一点都不可怜时唱的无数天真烂漫的走红歌曲。

不过,在墨西哥乘大巴旅行途中听音乐不是一件简单事。因为墨西哥的大巴不存在安静这一因素,里面几乎百分之百播放墨西哥音乐,而且不是马马虎虎的音量,而是大音量,震耳欲聋。所以,随身听的耳机往耳孔塞得再深,我要听的音乐中也还是有墨西哥音乐混进来。起初我尽可能把意识集中于“我的音乐”,但听到半途被迫作罢,只有躺在海边或步行时才听磁带。

这对我来说是个大大的误算。因为我原本计划在每天长达五六个小时的大巴行驶时间里随心所欲地听喜欢的音乐,极为乐观地以为这样一来,长时间的大巴之旅能变得容易忍受,岂料这番谋划转眼便一败涂地。五六个小时里,进入我耳孔的全是持续不断的墨西哥民谣:铿锵铿锵铿铿锵铿锵铿锵铿铿锵、泰基埃罗、米亚毛尔、铿锵铿锵铿铿锵。或许你说那也没什么嘛,不是说入乡随俗么?把当地音乐作为那里的存在之物好好受用不就行了!也许是那样吧,我起初也是那么认为。可是我要说,一天六个小时不得不听不明所以的墨西哥民谣,正常人无论是谁脑袋都要出问题。比如乘新干线从东京去广岛,车厢老是用大音量播放演歌[4](或者皇后合唱团[5]),你不认为自己会不胜其烦?至少我会。若真如此,绝对不乘什么新干线。

在墨西哥,对于想从此地移往彼地的人来说,最要命的问题是几乎除了大巴别无移行手段可以选择。铁路经过的地方有限,且安全和准时也相当成问题。所以只能乘大巴。而且——这是我在墨西哥一直乘大巴旅行的实际感受——能够好端端地乘上大巴都必须认为是幸福的。如此这般,我每日都不得不听那墨西哥民谣。没有任何选项。每次乘大巴我都对天祈祷,愿车内音响发生故障。佛陀也好圣母马利亚也好夸察尔科亚特尔(墨西哥的古神)也好——无论哪个我都对之祈祷。然而车内音响绝对没出故障。这——这个也想大声说出口来——在墨西哥纯属奇迹。墨西哥很多东西都常出故障。一辆大巴冷气出了故障,热呀,热得差点儿晕过去。又一辆大巴椅子靠背倒下去就再不起来了,我必须摆出接受牙医治疗那样的倾斜姿势并保持好几个小时。车窗怎么也打不开或关不上。有一辆大巴几乎没有物件不出故障,喇叭按不响,窗户关不上,仪表一个也不灵。这不是夸张,实际上无论时速仪还是燃油表全都死得利利索索。然而,惟独车内音响还是引吭高歌。虽说声音差劲,歌词差不多都听不清了,但音乐的确响个不停。见此情景,我终于死心塌地了。在这个奇妙的国度,纵然所有机械都呜呼哀哉,所有理想和革命都寿终正寝,车内音响也将因某种奇妙的理由而长生不死!

这么着,我放弃了所有希望,将墨西哥民谣作为“那里存在的东西”接受了下来,如同接受灰蒙蒙的空气、死皮赖脸的蚊虫、石块一般又大又硬的硬币(足以毁掉所有钱夹和衣袋)、印第安小贩以及食物中毒那样。

惟独车内音响因某种奇妙的理由长生不死,我这样写道。但这类似一种修辞,其实墨西哥的车内音响所以不死,自有其相应的明确的理由。那就是:因为墨西哥司机和乘务员无比热爱墨西哥民谣。无论发生什么,他们都要让音响好好存活。想必他们为此使用了想得到的所有手段,付出了所有的牺牲。有的人上车时不胜怜爱地抱着手提包,最初我以为装的是某种业务需要的贵重物品,后来才知道是盒式磁带便携箱。一盒磁带转完,便小心翼翼地取出下一盒插入。箱里我想装有二三十盒磁带。估计他们一天也好两天也罢,反正就是要一刻不停地听这音乐。我也喜欢听音乐,但没那么大的干劲。沉默偶尔也是需要的。然而对这些人来说,所谓沉默就是必须由墨西哥民谣热烈地填满的未完成的空白。这么着,一如墨西哥所有的白墙都被信息、广告涂抹得满满的,墨西哥的沉默也被欢快的墨西哥民谣填塞得风雨不透。

大巴有形形色色的人上来。有带玛切提(砍山刀)的印第安农民,有去镇里购物回来的老婆婆,有看样子赶去某处工地的务工者,有肩扛货物的商人,有因某种理由正从A地赶往B地的父子。只是,在我乘坐的大巴线路上可以说全然没有见到背囊外国游客。没看见的不光是外国游客,更少的是属于中产阶级的墨西哥人。我坐的大巴上,只看见一次——仅仅一次——衣装得体的墨西哥人。混在印第安人、农民、乡下老伯和老婆婆中间,那位绅士(或者不如说给人的感觉也就是普通的都市生活者)看上去确实特殊。因为之前我在大巴上遇到的总的说来是接近底层的墨西哥人,所以这次才在视觉上深切感到墨西哥真是个分明的身份社会。那人头戴巴拿马帽式样的帽子,身穿泛白的上衣,看一本硬皮书。我用一塌糊涂的西班牙语同乘务员说话时,他插进来用英语中规中矩地翻译(在墨西哥,会讲英语是身份象征,他在翻译方面都很热情)。三十分钟午休时间里,仅有他在餐馆吃像样的鱼,众人(包括我)只是喝着冷水、“咯嘣咯嘣”嚼着面包或炸薯片充饥。

大巴也有叫人害怕的人上来:军人和警察。从一个叫库尤特兰的海滨小镇(位于曼萨尼约稍下一点)前往同是海滨小镇的普拉亚·亚思尔(位于拉萨罗·卡德纳斯稍微偏西的位置)的半路上,“扑通扑通”上来四个警察。我们在岭上的“山顶茶馆”休息二十分钟,或喝冷饮或去厕所,正要出发时他们风风火火赶来了。警察全都长得牛高马大,晒得黑黑红红的,头发剪得很短,戴着深色太阳镜,身穿防弹背心,而且腰挎大号自动手枪,端着AK47自动步枪,种类截然有别于那一带的普通警察。他们看上去分外剽悍,分外训练有素,衣袖带有“联邦警察”(估计)字样。

四个警察中的两个在助手席和司机席后面占了位置。原来坐在助手席的乘务员被赶去后座。另外两人在车厢正中间的席位分坐左右。一个警察把自动步枪的枪口由下而上朝我一舀,说道:“那边去!”他毫无笑容,没有“对不起”,没有“请你……”仅仅用自动步枪的枪口略略朝上一指。我当然乖乖把座位让给他,提起行李退到后座。他要我的座位是因为那个座位容易使枪口隔窗瞄准目标。至于究竟发生了什么或即将发生什么,我完全蒙在鼓里。

乘务员到我身旁告诉我:“有可能交火,真那样就一下趴在地板上!”我的西班牙语诚然一塌糊涂,说到这种事却听得明明白白。我问:“是强盗(班迪多斯)?”对方低声说:“是,从这里往前一百公里左右时有出没。”总之,警察全副武装钻进大巴是静等强盗来袭。作为证据,坐在助手席的警察已脱去制服,只穿白T恤,一眼看不出是警察,以使强盗察觉不到埋伏。相隔一排坐在我前面的年轻警察在大巴穿过某个地点后(看情形那里有明确的界线表示“由此往前危险”)“咔嚓”一声推上自动步枪的弹舱,缓缓卸下安全栓,枪口对着窗外以便随时准确开枪。看表情就知这不是摆花架子的任务,脸色多少有些发青,尽管不热,汗珠却一滴接一滴顺脸流淌。

糟糕,形势相当严峻,我想,难怪地道的市民不坐大巴旅什么行。可是,我来墨西哥前看了好多旅行指南,哪里都没写到太平洋沿岸有武装强盗频繁出没。不错,是写了“偷盗频繁发生,贵重行李时刻不要离身”之类,但没发现关于武装强盗的记述,卷入枪战的可能性更是只字未提。

大巴沿着海岸在险峻的山路上行进。从这一带开始,风景渐渐带有热带情调。路两旁那种《地狱启示录》里出现的椰子树绵延不断,也有香蕉林横陈其间。路面越来越窄,越来越弯。除了不时闪现的印第安村落,几乎不见人影。见到的人都像万宝路香烟广告那样戴帽骑马。说起墨西哥,脑海里很容易浮现出阔边帽,但阔边帽除了礼品店基本上见不到,全都头戴万宝路样式的帽子。也有人照例腰挎玛切提(砍山刀),让人感觉正该是强盗出没之地。没有人的动静。哪里都能藏身。

以墨西哥为舞台的D·H·劳伦斯的《有翼的蛇》(我想还是译为《有翅膀的蛇》准确)中有关于被墨西哥强盗用砍山刀砍死的德国血统墨西哥人的情节,一瞬间我不由想起那个场景。

嚓!嚓!嚓!砍山刀毫不留情地砍进人的肉体的声响传来了,接着传来霍塞异乎寻常的声音:“留命啊!留命啊!”霍塞叫着倒在地上——他被杀死了。

(宫西丰逸译,角川文库)

被砍山刀砍死不是愉快的死法,这一点想必纳尔逊也会同意。

但最终强盗团伙没有出现。驶完一百公里,警察叫停大巴,下车。我前面的警察吁了口长气,锁上AK47的安全栓,擦去脸上的汗。无论对他还是对我都是漫长的一百公里。警察下车的地方停着两辆联邦警察的巡逻车,估计他们是从那里跳上其他大巴赶去“山顶茶馆”,再从“山顶茶馆”钻进我们的大巴车折回那里的。警察下车后,车厢里荡起释然的空气。警察在的时间里谁也没怎么说话,音乐声也到底变小了。

几天后乘坐大巴由锡瓦塔内霍赶往阿卡普尔科,途中从车窗里看见了尸体或者极其接近尸体的形体。虽是一等大巴,但冷气装置坏了,加上我后面座位上一个小姑娘把午间吃的油炸玉米馅饼整个吐了出来,我只好打开车窗,半看不看地呆呆看着外面的景色。大巴左侧,一辆敞篷卡车追了过去。货厢里坐着四个男子,两人头戴工作帽样的东西,朝上竖起自动步枪(大概是美制M16)分坐两侧,枪身在太阳光下闪着幽光。另外两人被手拿自动步枪的男子夹在中间,像刚捞上岸的四鳍旗鱼那样仰面躺着。这两人都光着上半身,闭着眼一动不动,或许睡熟了也未可知。问题是,那可是热得可以烤死人的夏日午后,天空一片云也没有,目力所及,所有生物都像热得昏昏沉沉不省人事,不可能在那样的地方酣然大睡,那样的话一定会烫肿或灼伤。

敞篷卡车追过我乘坐的大巴那十秒或二十秒时间里,我当真把眼睛睁得像盘子一般,定定地看着他们四人,但在我眼里,躺在货厢里的两个年轻男子只能像是刚刚死去的尸体。那姿势、表情、动静根本看不出意识的蛛丝马迹。假如他们是被捕的“活着的”罪犯,那么本该戴上手铐以防他们乱来或逃跑。而若不是罪犯,那么他们断不至于在晒得足可煎熟鸡蛋的卡车厢里悠然自得地享受日光浴。当然,因为没有走到近旁好好确认,我也没有那就是死尸的确凿证据。

由于事情太突然了,我只是呆愣愣地看着敞篷车消失不见,并且久久侧首思忖那到底是什么,毕竟锡瓦塔内霍和阿卡普尔科在墨西哥也是最有名且最有光彩的旅游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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