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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好吗?

好多了,我发誓。我能回家了吗?我会乖乖的。

医生们说你可以回家了。但愿他们没有说错。真不敢相信你居然……和这些人待在一起。她环顾了一下四周,不由皱起眉头。

这才是她戴手套的原因。她不想被传染上神经病。不过她敢于伸手摸我,敢于呼吸我所呼吸的空气,我猜我应该为此感到高兴才对。后来我真的假装喜气洋洋呢。和灯芯绒医生告别时我尽可能地礼貌;我和海伦握了握手,在她对我妈妈说我给他们带去了很多乐趣时,我还努力笑了笑。我跟着妈妈出来,上了她那辆蓝色的克莱斯勒牌轿车。刚一上车她就点着了烟,车子开动时,一截烟灰掉到了座椅上。就是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她有多么心烦意乱。因为我的妈妈是最见不得半点脏乱的。

回到家时,我特别留心看了看。单层平房的装修故意向牧场靠近,屋顶竖着一个马形的风标,车库门是按照谷仓的风格设计的,窗户上带有西方典型的回纹装饰。车库前面,一个铁皮做的黑脸骑士伸手摆出欢迎的姿势。

那就是一个弥天大谎,一个能够穿透平行宇宙的谎言。对它瞥上一眼你就会改变,而你又不能不看它。

车子开上车库前的车道,但妈妈却不让我下车,她不想让邻居们看见。“待在车里。”她对我说,然后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去打开车库的大门。车子开进车库之后我才下车。我摸黑回屋,走进了充满未来风格的明亮的客厅。屋顶是斜着的,上面装饰着五颜六色的石子。透过巨大的落地窗可以直接看到后院里波利尼西亚风格的泳池。壁炉所在的那面墙是用巨大的白色石头砌成的。屋里的家具井然有序,一尘不染。

我的爸爸站在壁炉旁,他依旧穿着那套弗兰克·辛纳屈[2]套装,一手端着一杯马丁尼,一手拿着一根点着了的骆驼牌香烟。约翰·韦恩[3]爱抽的那种牌子——美国良烟。他戴着一副用金属丝和玳瑁壳做框的眼镜,面无表情地盯着我说:他们放你回来了。

医生们说她没事了,温斯顿。我妈妈说。

是吗?

我应该让那个老畜生去死,但我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像朵花一样在他贪婪的目光的惩罚下慢慢枯萎。我知道当众出丑的代价。我很清楚这个世界上谁更强大,反正不是我。

你瞧,她在哭呢。

如果不是他指出来,我还不知道呢。但我一直默不作声。

我知道他们希望我怎么做。

从疯人院回到家,我的名声算是臭了。在火烈鸟牧场,我成了下贱的罪人,仿佛我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让我的父母也为之蒙羞。后来,他们都视我为危险的动物,只允许我在有限的范围内活动,丝毫不得逾越。

如今,像你和《菲尔医生》[4]的节目都会告诉人们,有了伤痛和压力就要大胆讲出来。然而在我们那个年代却恰好相反。有些事是永远都不能说的,我进过疯人院的事就正好属于这一类。极其偶尔的情况,妈妈不小心提到我住院的那段时间时,会委婉地称之为度假。她唯一一次看着我的眼睛并说出“医院”那两个字是在我回家的第一天。

记得当晚我正为晚餐准备餐具——我尽量机灵,多做力所能及的事。我缓缓转身偷看妈妈,她正在厨房里搅着什么东西。我想应该是皇家奶油鸡。那时她的头发依旧是棕色——我想应该是染过的——虽然卷曲却规规矩矩,像个小帽一样盘在头顶,那样的发式并不是人人都驾驭得了。她的面容在今天应该可以称得上英俊;方方正正,带着点男子气概;额头宽阔,颧骨突出。她依旧戴着那副猫眼黑牛角框眼镜,穿着炭灰色的毛衣。总之她浑身上下没有一处柔和的地方。

妈妈?我轻轻叫了一声,走到她身边。

她微微抬起头,只到能够看见我的程度。多萝西·吉恩,如果生活给了你一个柠檬,你就要拿它来做柠檬汁。

可是他——

够了。她斩钉截铁地说。我不想再听到这件事。你必须把它忘掉。只要做到这一点,你很快就能学会重新微笑着面对人生。镜片后面,她圆睁着双眼,眼神中满含期许。求你了,多萝西,你爸爸是不会允许的。

我说不准她到底是想帮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帮,还是她根本就不在乎。我只知道一件事,倘若我再旧事重提,或者流露出哪怕一丝痛苦和哀怨,我的爸爸就会再次把我送回疯人院,而妈妈绝对不会阻止。

那时我总算知道,世界上的确存在更恐怖的地方。医院里那些双手颤抖、眼神空洞得如同黑板一样的孩子有时会说起些可怕的事,比如用冰水洗澡,或者更甚,脑叶切除。

我明白。

那天夜里,我连衣服都没换,便爬上我那小小的床铺。我睡得很沉,但也很不安稳。

想都不用想,他把我弄醒了。他一定等了好久,也忍了好久。我不在的那段时间,他的愤怒就像生了触角四处延伸,碰到什么就伤害什么,据我看,那愤怒已经膨胀到快要将他勒死。我的“谎言”让他丢尽了颜面。

他现在要好好给我上一课了。

我跟他说对不起——这是个可怕的错误。他用烟头烫我,并警告我要把嘴巴闭严实。我一声不吭地盯着他。然而我的沉默反倒令他更加怒不可遏。可我有什么办法呢?我已经吃够了亏,知道什么时候应该闭嘴。我无法阻止他伤害我,不过那天夜里他看着我的时候,也发现了一些新的东西。我很可能会再度揭发他。女人是会生孩子的。我低声说道。那将是证据。

他气呼呼地退了出去,并狠狠摔上了门。那是他最后一次上我的床,但并不是最后一次伤害我。每次都是我瞪着他,而他对我拳打脚踢。以至于每天夜里我躺在床上时都万分忐忑,等待着、担心着,猜测着他什么时候能够改变主意,回到过去的样子。

从医院回来之后,学校也变得更加可怖。

但我挺过来了。我尽量低调,并无视别人的指指点点和窃窃私语。我已经是一件残次品,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儿。不过唯一让人欣慰的是,我再也用不着假装。

不过我当时的举止还是犯了妈妈的忌讳,我宽松的衣服、凌乱的头发和昏昏欲睡的双眼,都让她看不惯。不管什么时候,只要看见我,她就会噘起嘴,阴阳怪气地说:唉,我说多萝西·吉恩,你难道就没有一点羞耻心吗?

但我喜欢待在局外静观局内。那样能看得更加清楚。

在泡沫十年(即50年代)的末尾,我们处在加利福尼亚州新世界的顶端泰然自若。郊区飞速发展,构建着崭新的美国梦。一切都焕然一新,干干净净。我们有了明日世界风格屋顶的购物商场,有了免下车的汉堡店。作为一个局外人,因为距离,很多事情我反倒看得更加清楚。不过直到我迷失自我之后,我才注意到学校里的学生其实也是分成很多派的。有这样一群孩子,他们来自大户人家,是学校里的焦点人物。他们穿着最时髦的服装,说话时嘴里总是嚼着泡泡糖。星期六的晚上,他们经常开着父母亮闪闪的新车在街上飞驰。他们聚在一起有说有笑,泡酒吧,开飞车。他们是老师眼中的骄子,男生都是运动健将,女生都是大学苗子,个个心安理得地花着父母的钱。他们遵纪守法,或者至少在表面上是如此。总之在我眼中他们仿佛顶着金色的光环,好像他们的皮肤和心脏永远感受不到袭击我的那种痛苦。

然而到初三那年春季时,我开始注意到另外一群孩子,一群曾一度被我忽视的孩子,一群生活在贫民区的孩子。前一天他们还像我一样毫不起眼,后一天却无处不在,充满人们的视野。他们打扮得就像《无因的反叛》[5]中的詹姆斯·迪恩[6],梳着大背头,头发上全是发胶,T恤袖子里卷着烟盒。黑色皮夹克里面套着带号码的运动衣。

我们起初称他们为“浪人”,后来又叫“油头”。这都是些侮辱性的称谓,但他们通常只是一笑置之,点上一支烟,模仿他们偶像的样子吞云吐雾。而几乎一夜之间,关于打架的谣言就能满天飞。

后来,一个据称“品质优良”的男孩子在一场汽车加速赛中不幸意外身亡,我们的社区一下子像炸了锅,群情激愤,气势汹汹,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这种情绪影响了我。我一直没意识到自己的愤怒,直到它弥漫在空气中,传染了每一个人。不过和往日一样,我把这种愤怒压抑在内心深处。从走廊里经过时——孤身一人紧抱着书穿过人群——我听到两派人正在打口水仗。穿黑夹克的男生对着一群穿百褶裙的女生大声吆喝着:“嘿,胆小鬼。”女生们怒目而视,扭头走开,她们目空一切的眼神中充满了优越感。

意外过后的那个星期一,我记得我们在上家政课。皮博迪老师正絮絮叨叨地讲述大空间橱柜对一个年轻家庭主妇的重要性。说到只用维也纳香肠和一些手头的食材就让不速之客满意而归时,她更加神采飞扬。她还答应向我们演示如何制作白汁沙司。谁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我心不在焉,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我是说,谁在乎这些玩意儿?可那些大户人家出来的女生却一个个伸长了脖子,竖起耳朵听得专心致志,还一丝不苟地记着笔记。

下课铃响过,我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学生。我觉得这样挺好,那些人缘好的学生是不屑于向背后瞅一眼的。

我小心翼翼地穿过走廊。中学的走廊对于我这种不受欢迎的学生来说,和地雷阵没什么两样。

我恍如置身闹市,只是那噪声并非出自车辆,而是周围的人,那些受欢迎的学生。他们说话仿佛从来不分先后,数张嘴同时开口,互相揶揄取笑。

我像个机器人一样木然走向我的储物柜,周围的喧闹忽然升高了音调。不远的地方,朱迪·摩根站在饮水机旁边,被她的一群留着鸡窝头的朋友众星捧月般围在中间。她的小圆翻领上别了一枚金色的领针。

“嘿,哈特,恭喜你的头发又长出来了。”

我的脸臊得通红,只管低头假装在储物柜里翻找东西。

我感觉有人来到了我身后,整个走廊忽然之间就安静了下来。我急忙转过身。

他长得人高马大,肩膀宽厚,一头浓密的黑色鬈发倘若让我妈妈看到一定会气得咬牙切齿。他已经尽力把头发梳向后面,但总有那么几缕不服管束。他皮肤黝黑——这注定了他在这个学校里不会太受欢迎——牙齿洁白,下颌方正;上身穿白色T恤,下身穿褪色的牛仔裤。一只手里很随意地拎着一件黑色皮夹克,夹克的袖子拖到了地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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