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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上了岁数,就难免时常回想起往事。刑警队大队长刘罡明,此刻正身着一身便装,坐在计程车里,微微地合上了眼,想起自己小时候养的那只小猫来。

有那只黑白花的小猫,他很快得出了以下一番对比:现如今,超市里有卖精品猫粮的,主人还要时不时地买些鸡肝之类,作为营养补充;街道边有开宠物医院的,猫儿有个头疼脑热的,动不动就是吃药、打点滴——这年头,猫叫作宠物。老北京的猫儿们可是没享受过这些现代文明的成果;老北京人养猫,一半是为了玩儿,一半是为了拿耗子;所以那个时代的猫儿,一辈子并没有吃过几顿鱼肉拌饭,总是半饥半饱地,过着半流浪半定居的日子——那段岁月里,猫就是猫。

刘队忽然发现,自己数年前找艾莲协助办案子,就和老北京人养猫是同样的道理:一半是因为好奇,一半是希望捉刀凶手。而艾莲与后来加入的麦涛,也就相当于老年间和现如今的猫。不论当年的艾莲破获了多少案件,他所能得到的,顶多也就是刘队私自掏腰包请的那一顿饭;而与艾莲仿佛的麦涛,因为合了适宜,上头批下了奖金,安排了工作,把他称为“犯罪心理学者”,当成警察的好帮手。当然,刘队很喜欢麦涛这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可心底下,又总觉得亏欠着艾莲,有种甩也甩不掉的愧疚感。

艾莲从抓获凶手的过程中,得不到一点好处;正如人们先前的一个误解,其实猫儿是不吃耗子的。

刘队想起小时候四合院里的猫,还真拿耗子。因为四合院的房子多是老房,犄角旮旯的洞多,老鼠自然就多。猫的天性是善于观察,对活动的物体很是好奇,再加上它有地盘意识,所以它不会叫老鼠在鼻子底下大摇大摆地乱窜。为了克尽职守,也为了玩儿,老年间四合院里的猫捉老鼠。小时候的刘队,常常趴在窗根下,远远地看着,一见到猫儿卧在隐蔽处,两眼圆瞪,耳朵直竖,后腰渐渐地弓起,便知道,它是发现目标了。果然,那猫儿随后便跃起,并非直奔老鼠,而是切断它的退路,比老鼠往院子中间跑。接着,它获前或后,追着老鼠跑晕了头,便一下子扑上去,用两只前爪轮流扒拉老鼠,还把已经半死的老鼠抛向空中。如果有人打扰,或是玩得尽了兴,猫会叼着老鼠蹿上房,而后,还是孩子的刘队,也会跟着爬上房,见那耗子并没有开膛破肚,猫儿已经扬长而去。

猫儿是不吃耗子的,因此,总过着半饥半饱的日子;同样,艾莲也犯罪之间也并无过节,事后,连一次物质性的奖励也得不到。刘队,因此感到愧疚,对艾莲总是格外的偏心一些。

然而,刘队也知道,旧时代的猫儿,为了果腹,另外也出自馋的本性,难免就要干出一些偷鱼摸肉的勾当来。为此,四合院里的老街坊也有矛盾。但大伙儿都知道“猫是畜牲”,为他伤了和气,一个院里住着,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不值!

刘队因此又想到,艾莲因为惯了在美国的生活,回来后难免有些不适应。他的性格,他的做法,可能引起对里一些人不满,但那不过仅仅是一些小小的误会,刘队便公开、私下地为他掩饰。艾莲是一只“会拿耗子的猫”,对于他怎么去“拿耗子”,旁人应当不去干涉。可万万想不到的是,这一次的“狩猎”事件拖得格外久,看客们的失望倒还可以放在一边;谁知道他竟然在这个当口,私自取走了凶杀现场的昆虫证据拿去化验。这下子,刘队被搁在了难以处置的境地,就好像猫儿偷偷逮住了人家在房梁上收翅休息的信鸽——惹了大祸,刘队情知这不是赔个笑脸、说几句道歉的话就能了解的。刘队见过,这种情况下,猫的主人要是不客客气气地拿出钱来赔偿,搞不好是要打起来的,最后直闹到派出所去……为此,刘队在万般无奈之下,将他那只“会拿耗子”的“猫”,驱逐出了“四合院”。

人上了岁数,就难免把事情看得重了,他想不到艾莲并没有把那不愉快归罪于自己身上;又或许,是刘队的性格,决定他凡事总要处理得小心仔细,不管艾莲怎么想,他都要给他个合理的说法。

刘队忽然觉得自己很卑鄙,觉得他把自己所有的危难都告诉艾莲,等于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就好像某人找不到工作,作为朋友总要时时刻刻地“热心”地问讯——似乎表现了朋友间应该的关切,可全然不管对方爱不爱听!

他又发觉自己此行动机不纯:他早晚会来找艾莲的,可原本并没打算是这个时机——陈芳的去世,那个刘队宝贝儿“秘书”陈芳的遇害,才是这一次拜访最关键的理由。刘队坐不住了,既难过而又自责,可他得为这些找个合理的发泄——找到真凶,并将之绳之于法,可以依靠的人只有两个——艾莲和麦涛,刘队先选择了前者。

就在他浮想联翩,心里犹豫不决的工夫,司机回过头来,“先生,您到地方了。”

刘队等着找钱的时候,宾馆的门童早已上前拉开的车门,没能认出这个几天前来过的刑警队长。

刘队下车,理了一下“M”型的头发,忽然觉得很冷,禁不住打了个寒颤,将最上面的衣扣系紧了。随后习惯性地迈出坚实的步伐,一路走了进去。

可他来晚了一步,艾莲的房门紧锁,服务台小姐告之,艾先生中午就出去了……

这里并不像三级甲等的大医院,门前总是车水马龙、人潮涌动。作为一家区属医院,你无法从外表分出它和一般的机关单位甚至居民楼有什么区别。灰褐色的高墙,铝合金的窗栏,红色的十字标志灯也算不上醒目。身为这家医院大厅里的护士,秦小姐倒是乐得清闲,工作并不繁重,工资却还说得过去,逢年过节发的东西也总能装满一辆计程车的后背箱。人总是这样,有的力争上游,却时时抱怨;有的安于现状,倒是怡然自得。

可今天是个例外,前来看病的人不少,号也差不多挂完了。直到下午,人潮才渐渐呈现出褪去之势。秦小姐偷出空来给男友拨了几个电话,窗前渐渐冷清的时候,来了个年轻男人。

只一眼,秦小姐便觉得有些魂飞天外,脸上淡淡地发了烧。那男人算不上很帅,浑身上下却透出令女人不自主心存怜爱的奇特气质;他的举手投足、一言一行,都有着美妙的感觉,却又不叫人认为他在拿着劲儿。而实际上,男人只是来到窗口,微微地低下头,轻柔地笑笑,说:“麻烦你,小姐,我想挂个号。”

由于工作关系,秦小姐自然坐在椅子里,接待过不少病人。可他们总是面有菜色,一脸病容。她也看到过很多家属,却从不习惯这样的感觉。他看她的眼神直勾勾地,却又不包含冒犯的意思,只是两眼里透出淡淡的哀伤。

每个女人,不论她们是否愿意承认,都无法摆脱自己心底的母性情结,说句再俗不过的话:她们不愿意看到折翼的白鸽!而眼前这男人,由于才刮过胡子,脸颊没有被前些日子的青色所笼罩,这时候,格外地透着白皙,似乎还隐隐带着淡淡的粉色;可他没有一点油头粉面的感觉,眉峰坚毅,鼻梁挺拔,却又恰到好处。他的脸色也很健康,秦小姐想入非非,可耐不住有些奇怪,他来看什么病呢?

那男人好像也不介意抬起他裹着长手套的左臂,告诉她要挂一张皮肤科的号。

皮肤病!这本来是最能引起人们厌恶情绪的病症。秦小姐却没有丝毫的反感,相反地,她对于这男人的坦率,更产生了一丝好感。

起初她十分缓慢地,随后又不想给他留下拖拖拉拉的印象而加快速度为他开好了单据。那男人却没有马上立刻,再次对她笑了,并道了谢。最后,才扔下惋惜的秦小姐走开了。她望着他的背影,好半天没能回过神来,不一会儿,又暗暗责怪自己为什么事先没有补个妆……

房间里拉上了窗帘,遮住照进来的大部分阳光,一个年轻男人靠在沙发里,翘着腿不停地抽烟。昏暗的光线下,弥漫了大量的烟雾,几乎触手可及。他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宛如一座雕像。忽然,有人进来打碎了雕像的沉默,他说了声:“谢谢,”,然后端起茶几上的杯子一饮而尽。

“你的感冒还没好,喝些热热的红糖姜水挺不错。”

年轻人再次说了“谢谢”,不知是否是杯中的姜末卡到了嗓子,他咳嗽一阵。

后进来的人坐在对方,两人有一段光景都没开口。

又抽过不知多少根烟,空气愈加混浊的时候,年轻人抬头看看手表,“快到傍晚了,那家伙的行动应该开始了。”

“你说什么?”另一个人感到好奇。

“没什么,如果需要解释的话,我可以从头开始。”

“说说看。”

“陈芳的被害,您会怎么想呢?”

“我?”那人略一沉吟,“应该和本案的真凶存在必然联系吧。”

“是的,”年轻人因为昨夜没能睡好,至今又尚未休息,两眼熬得通红,“陈芳昨天晚上约了艾莲,却没有出现,这说明她一定被什么事情耽误了。这件事关系到什么?大概不难判定,从她随后被杀害可以看出,一定与凶手存在关系,但她到底发现了什么,现在不好说。”

“可是你的那支录音笔不是失踪了吗?答案应该就在那上面吧?”

“不!恰好相反,那支录音笔只是一个障眼法,或者是凶手无意间取走的。我的意思是说,凶手袭击陈芳之后在她的口袋里发现了录音笔,并不知道这里面会留有什么声音,依当时的情景来看,他也没有机会在当时的情境下,按播放键去听听。所以,为了保险起见,他只得带走录音笔,同时,假设这东西和案件并没关系的话,他这样做也会给我们的调查造成误导,算得上是一举两得。如果我没有记错,您刚才说过,法医判定,陈芳被害的时间是在凌晨一点左右。”

“是的,法医是这么说的。因为死亡时间距离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很近,所以,得出结论很容易。”

“那么,她与艾莲约的时间是十一点半,艾莲在十一点四十左右给我打过电话,询问陈芳的事情,我们开始怀疑中间是不是出了事故。当然,我们的猜测可以放在一边,问题是,陈芳于十一点离开警队,到一点被害,这两个小时到底发生了什么?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她总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发现了凶手,并在录音笔里存下关键性的证据。当然,也可能有一种很不现实的想法,她无意间接近了凶手,并存下了录音,但是这也说不通。假如她真的如此靠近凶手,并且在凌晨一点钟被杀害的话,那么她为什么没有去见艾莲?她不可能忘记十一点半的约会,因此也就不会在一点发现凶手并被灭口。这解释或多或少出自凶手的心理,如果你被人发现了,会打算留一个活口吗?所以,我的看法是,陈芳的录音笔里不可能存有资料,但她却出于某种缘故,没能赴艾莲的约会。这也很奇怪,假如她不想去了,可以直接打电话告诉他,没必要叫人干等着。那么,唯一的解释是,她确实出于某种理由而不能赴约。有两种可能,第一,她忽然意识到了凶手的身份,但这也不好解释,她至少应该找到艾莲或是我去进行调查,要么干脆报告给您,她没有这么做,那么只剩下最后一种可能了。陈芳发现了有问题的地方,回忆一下我们前一天的行程,我跟您曾经去过医院,并取回了大量医院档案。为了避免重复工作浪费人力物力,我们将档案分开了。其中的一些,陈芳复印后带回家去慢慢察看。您也曾经说过,她出警队的时候,身上携带的公文包里有另一部分文件。在发现尸体的时候,这部分文件也不翼而飞了,那么,会不会她在打车去找艾莲的过程中,发现文件存在问题,然后转头返回家中察看呢?这是有可能的。然而遗憾的是,还有两个问题解释不清,第一个是老问题,她为什么不打电话告诉艾莲一声。第二,如果她真的回了家,为什么会被凶手找到。从陈尸地点来看,那里虽然不一定就是杀人的地点。但凶手总不会跑到她家杀人之后,再长途跋涉带着尸体抛到这么老远的地方。另一个奇怪之处是,从您的讲述来看,陈芳死前并没有搏斗的迹象,指甲里也并没有任何皮肤残留,说明凶手趁其不备,突然下手。可令人疑惑的是,陈芳为什么没有察觉呢?我想,也许这杀手会是个熟人!”

麦涛的声音戛然而止,空洞里散出回音。

刘队的话语有些颤抖:“你是说……是我们自己人干的?”

“我没有这么说,对于陈芳来说的熟人,并不一定就是警队的人,更何况这根本就是一个假设。可陈芳为什么会被害呢,这倒是个关键问题!照理说,她不会知情不报,所掌握的线索也不会比我们更多,就算她个人英雄主义再强,也不会独自去处理过于危险的事情。虽然无法估计出她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根据我们的调查记录来看,昨天唯一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医院和宾馆。那是我们出入最为频繁的地方,从薛婷婷的被害来看,凶手可能有监视宾馆的机会,所以也注意到了陈芳的存在;如果是医院,那么我们的调查有可能接近过去的真相,这是凶手所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凶手到底有多大本事,甚至可以改变陈芳的行程却是个未知之谜。但综上所述,医院和宾馆两处隐藏的秘密最多,而宾馆里似乎线索更加发散一点,所以,我请人潜入医院调查,估计这会儿,他快要得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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