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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山里出来,走过那片火焰沼泽的时候,多亏了从死去的魔法师手指上扒下来的那枚风系魔法戒指。

这枚戒指上镶嵌了一个小型的风系魔法,从品级上看大概是中阶一级——多多罗鉴定的结果。

按照大陆的魔法分级制,上中下三阶各分三级,一共是九级,中阶一级,虽然不算多厉害,但至少也算是迈入了中阶魔法的行列。这个戒指上的风系魔法加持,虽然还不足以让人直接驭风飞翔,但是滑翔却可以勉强做到了……

所以,如果你要问他们是怎么走过火焰沼泽的……

很简单。

夏亚给可怜虫戴上了戒指,然后将可怜虫和多多罗拴在了一起,在沼泽的着一头,将两人举起,奋力往对面抛出……

夏亚的怪力,加上风系魔法的作用,可怜虫和多多罗直接借势滑翔出去,飞过了沼泽,飞过了丛林,飞过了一个山头……

当夏亚奔跑赶去找到他们的时候,两个家伙已经在另外一个山头下,挂在树枝上等了小半天了。

“我们一路往南,穿过地精的领地红色旷野,就能进入野火原的丛林地区,多则半个月,少则十天,应该就能回到野火镇了。”夏亚将可怜虫和多多罗从树上解救下来:“可惜,奥克斯那个家伙不见了,老天保佑,它不是被什么豺狼叼走了吧。”

说着,夏亚瞥了一眼哼哼唧唧的魔法师,嘟囔道:“奥克斯可是一个很不错的仆人,现在这个嘛,就……哼哼。”

因为龙血的神奇效果,可怜虫的双腿已经痊愈,虽然在用力方面还没有完全恢复,可步行却已经没有大碍,这样自然就不用像从前那样,行走都要靠夏亚来扛。

而那位可怜的魔法师多多罗,却表现得比可怜虫还不如——准确的说,是伤势没好前的可怜虫!

魔法师的身体一般都比较潺弱,可这位多多罗的身体却潺弱得有些不象话。如果说魔法师的实力高低是和身体的素质成反比的话,那么多多罗在这点的表现上应该是超级大魔导师才对。

他只不过走了不到十里路,就腿软得不行了,面如土色,呼哧呼哧的喘息,仿佛随时都会断气一样,双腿软得好似没了骨头,一路走来哆嗦个不停。

夏亚很无奈。这个仆人非但不能帮自己背东西,甚至走路的时候还要自己搀扶两把——如果不是看在自己曾经抢过他一件袍子,心里略微有些不好意思的份上,早就把这个累赘扔在野外了。

三人顺着那条河往南,重新步入了红色旷野,沿着河道行走,可怜虫想起一路北上的时候,路途上自己和这个土鳖在一起所经历的事情,不由得心中感慨,那些地精,那些食尸怪,那些追杀自己的骑士……

“喂,夏亚。”

晚上宿营的时候,看着土鳖将火堆熄灭,三人挤在一起,躺在被火堆烤热的地面上,可怜虫望着身边的夏亚,低声呼唤了一声。此刻火堆已经熄灭,只有微弱的星光洒落,可怜虫只感觉到心中忐忑,脸庞有些发烧,幸好,现在这个土鳖看不清吧……

可惜……

“夷?你的脸怎么红得好像猴屁股?”夏亚瞪圆了眼睛盯着可怜虫。

可怜虫惊呼了一声,赶紧扭过头去:“什,什么脸红!你……你怎么看见的!”

“我是天生的夜眼。再黑的地方,我都能看见。所以说,我是天生的好猎……呃,猎魔人!”夏亚咧嘴一笑,指着自己的眼睛:“这点我一直没告诉你么?哈哈,大爷我身上优点太多,有一些自己都想不起来也是正常。”

可怜虫心中恨恨的骂了一句,可知道了这个土鳖居然是夜眼,她不敢再看他,垂下头去,手里玩弄一根干枯的树棍儿,低声道:“喂,我问你,夏亚,我们回去之后,你有什么打算么?”

“打算?”土鳖想了想,不由得咧嘴笑道:“那当然是有很多的!!现在这次出来收获这么大,我以后可以弄一身好一些的装备了,有了厉害的武器和装备,我就可以成为一个顶尖的猎魔人!哼哼,喝最好的酒,住大房子,穿舒服的衣服……嗯,对了,我可以在野火镇上买一栋小房子,后面有院子的那种,啊对了,我还想买一匹马,我骑马的本事太差了一些,以后想在野火原上猎杀魔兽,不会骑马可不行……”

他说的津津乐道,想起未来的日子,土鳖心花怒放,只觉得自己鸟枪换炮,颇有一种“老子如今也阔了”的感觉。

可他说的越发兴奋,可怜虫听了,却轻轻叹了口气,她终于忍不住抬起头来,望着黑暗中的夏亚——她看不清夏亚,却很希望此刻夏亚能看清她的眼睛。

“你,难道就只想留在野火镇上,当一个猎魔人,这么过一辈子么?”

夏亚反问:“不这样,还能怎么样?”

“你……有没有想过离开野火原,离开这里,去拜占庭帝国?毕竟哪里是繁华世界,你可以看到很多很多有意思的地方……”

“没兴趣。”夏亚摇头,他回答的很干脆,语气也淡淡的:“我从小就生长在这里,我熟悉的一切都在这里。在这里的旷野,这里的山上,我能找到吃的,穿的,喝的,我知道怎么在这里生存。野火镇上的人虽然狡猾了一些,但是这里的人却格外讲规矩,我们这里遵守的是一种丛林法则,你强你就是老大,大家虽然都很凶狠,但是都把规矩摆在明处,这些规矩简单明了,按照规矩来就相安无事。总的来说,野火镇上的人虽然凶悍一些,但是却还算简单。

可是我却听老家伙说过,拜占庭帝国里,哪里的人都很复杂,尤其是那些有钱人,那些贵族,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当面亲人,背后捅刀子,就算是野火原上那些吃人的野兽,都比不上那些家伙讨厌。与其去那种地方,我还不如留在野火镇罢了。况且,我这个人什么都不会,除了在这里打猎,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你……你是一个难得的勇士,你可以去当武士,可以去当侍卫!像你这么厉害的身手一定可以……”可怜虫急忙道。

夏亚重重哼了一声:“你是让我去给人当奴仆吗?”

他用力摇头:“我宁可去当佣兵,风餐露宿,过冒险的日子,用血汗来吃饭,也不去当什么狗屁侍卫!哼,给那些脑满肠肥的有钱人和贵族当保镖——他们坐着的时候大爷我站着?他们吃饭的时候大爷我看着!就算他们上小妞的时候,大爷我还得在门外站着望风?算了吧!那种事情,我才不会去做!我可不喜欢看人脸色。”

可怜虫立刻知道失言:“啊,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知道你这个人是不喜欢受束缚的,可是……你可以进军队啊,以你的身手,如果你愿意……”

以可怜虫的身份,如果夏亚想从军的话,那么自然可以为他谋一个好的出身。虽然说不定是就此荣华富贵,但是至少“平步青云”却是差不太多的。

从军?

夏亚眼睛亮了一下,似乎有些心动,可随即他就摇头道:“算了,我还是比较喜欢当猎魔人,无拘无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当兵的话,像我这样的人,只怕没几天就会因为违反军令被砍了脑袋呢。”

“不会的,其实你可以……”可怜虫一着急,险些就叫了出来,随即察觉到自己失态,她赶紧闭上了嘴巴。

她本意是想说,其实可以把夏亚安排到自己居住地方,在拜占庭帝国拱卫王城的几个兵团里挑一只军队把他塞进去,有自己的关系罩着他,也不会有人为难他,而且,说不定以后还能有机会经常见面……

夏亚笑了笑:“你怎么好像很希望我当兵的样子?难道你想去?我看你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吧!虽然你个子很高,但是却太瘦,又吃不得苦。”

顿了顿,他继续道:“那么你呢?回到野火镇上之后,你准备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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