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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村先生,我在50年的公职中,从未见过这样厚颜无耻的文件!"

―――美国国务卿赫尔,1941年12月7日,珍珠港事件发生后一小时。

共和历前二零六年一月一日元旦,殷商兵团的营地来了一位玛雅人,宣称自己是代表泛玛雅城邦联盟的神圣使节,然后他死了。

一些对东方文明怀有偏见的南美历史学家说:这说明殷商是一个野蛮落后的未开化民族,狡黠、邪恶,缺乏对国际法最起码的尊重。他们对于玛雅文明的侵袭,就如同蒙古对南宋、匈奴人对拜占庭、科西嘉人对奥地利一样,是下等民族对高度文明国家的蹂躏。

而事实上,这起事件只是文化冲突(TheCultureClash)所造成的一个早期悲剧案例。

玛雅人的观点和世界大部分文明一样,认为使节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形象;但不幸的是,他们的审美观却如同玛雅文一样,呈现出一种非线性混沌状态。即使是在玛雅文化圈内的每一个城邦,他们都拥有自己独特的审美观,与邻近城邦迥异。

研究者对这种奇异的文化现象作出长达数年的深入探讨,最后一位生物学家发现:玛雅人这一特点源自于类似卵生动物的习惯,他们会将第一眼看到的东西视为最完美,并近乎病态地加以膜拜。比如一个玛雅城邦以牛皮癣为美,那么他们祖先第一眼看到的是穿山甲;另外一个玛雅城邦以鼓腮帮子为美,那是他们祖先第一眼看到的是青蛙;还有一个玛雅城邦名字叫哈马祖尔,毫无疑问,他们的祖先看到的肯定是白蚁女王。

事实上,统一玛雅城邦的审美观比统一玛雅城邦本身还困难,后者至少在理论上还存在可能。

因此,在玛雅使节出发之前,泛玛雅城邦联盟的代表一致认为要把他打扮的漂亮点,才不会丢脸,但什么才算漂亮,却引发了旷日持久的大争论。按照习俗,玛雅使节需要纹身以表明自己的身份,于是所有的代表都坚持要求刺青要体现出健康向上的审美观;结果纹身图案改来改去,始终无法定型。

不幸的是,玛雅人没有作草图的习惯,他们直接把草稿纹在使节身上,然后再讨论哪里需要修改。数名使节候选人在这种讨论中痛苦地死去,他们死的时候全身皮肤没有一块是空白的,画满了半成品的图形、红叉和代表们标在旁边的评语。

争论越是激烈,使节候选人所承受的痛苦更多。因为狂热的代表们往往会放弃说服对方,直接在皮肤上刺满骂对方的话,最后找不到可下刀地方的人算输。

就这样,在付了十几名使节候选人的生命后,纹身才算最终定案。代表们心满意足地拍打自己的脸颊,来表示上议院一致通过这个成果。而顺利活下来的那一位使节局促地站在中央,全身满是花纹。

有几个城邦因为皮肤地方不够,就把花纹刺到了他的舌头和眼皮上,为了体现城邦之间完全平等的精神,使节不得不一直伸出舌头,闭着眼睛。另外还有两个城邦共享了他的生殖器,可以根据器官的不同状态来体现出不同风格本来可以三个城邦共享,但这位使节在这方面显然不如他牺牲的前任大。

最后一道工序是装饰。玛雅人把大量的鹦鹉羽毛粘在了他身上,在纹身周围很艺术地点缀一圈。远远望去,这位使节就象是一只五彩斑斓的类鹦鹉生物。除了这些羽毛,他身上一丝不挂,这样才能尽可能多地展现出纹身造型。

议长将一个椰子和一个石制的斧子交到他手里,让他交给殷商军团的指挥官。

这是一个玛雅式的隐喻:"要么我们一起和平地吃椰子,要么我们打上一仗。"

但由于玛雅文欠缺精密,所以也有人理解为"要么用椰子砸我的头,要么用石斧砸我的头";还有一个版本认为是:"这里是石斧,自己去砸椰子吧,不要再来烦我。"前者出自意大利军方,后者出自布卢明代尔百货公司的客户求助热线。

无论这个喻意是什么,事实上都不重要,因为这条讯息最终并没有送到攸侯喜指挥官的手里。

这名使节离开巴拿马城邦以后,一路向北走去。玛雅人天真地认为化装成什么动物,就会具备什么动物的能力,化装成鹦鹉,自然就会具备寻路的特长事实上鹦鹉不会,鸽子才对地球磁场有感应所以他迷路了。

密林对于普通人类来说是极度危险的地方,好在他斑斓奔放的造型让所有的危险动物都绕道而行。美洲豹和大蚺心存疑惑地注视着这头在林中穿行的怪物,觉得没必要冒险去攻击,这种全身长着难看斑点的家伙即使不危险,也绝不会好吃。

只有鹦鹉和猴子把他引为同类,他们觉得这是金刚鹦鹉和僧帽猴杂交出来的新品种,就纷纷以表兄弟和堂兄弟自居。善于模仿的僧帽猴还学着使节的样子拔下鹦鹉毛,粘在自己全身,打扮的同样五彩缤纷,还学着使用工具进行纹身。

这对于僧帽猴来说是决定性的突破,因为是否会使用工具是人类与猿猴的根本区别。获得这一契机的僧帽猴从此走向了"进化"的康庄大道。经过了两千多年的进化,这一支猴属种群逐渐迁移到了北美大陆,并融入到当地人类社会。只是他们仍旧保留着这种用彩色羽毛和纹身装扮自己的原始习俗,并活跃于纽约、旧金山等地的地下酒吧与重金属摇滚音乐会现场。

玛雅使节在密林中足足走了一星期时间,还是没有找到正确的方向。真正的转机是第八天。当天早上他从树上爬起来,挖到了一些番木瓜作早餐。这时候,在使节身后的密林中传来了微弱的脚步声,显然是有人在靠近。使节举起了石斧,然后想了想,换了更有杀伤力的椰子,警惕地循声音发出的方向望去。

很快,在灌木丛里钻出一个粗胖的玛雅人。他身披着精致藤蔓,头上还挂着顶快凋落的大王花冠,就算以玛雅人的标准,他也算是狼狈不堪了。

他猛然发现前面有人,一抬头正好看见玛雅使节,不由发出一声撕心裂肺地尖叫,然后拜倒在地,不住亲吻使节的脚背。

使节很惊讶,缓缓把手里的椰子放下,被这个古怪家伙的古怪行动弄迷糊了。

这时那个家伙抽泣起来,抱住使节的腿,用带着强烈金刚鹦鹉口音的玛雅文说道:"您一定就是真正的鹦鹉王了!"

显然,这个人正是奥乌部落曾经的祭司、国王,现在的流亡政府。他自从被首相发动的政变赶下政治舞台以后,就一直在密林中流窜,不敢回到村子里去。

他找不到帮他复国的国外敌对势力,就想起了神使伊口关的一句话。伊口关的鹦鹉说:"奥乌兴,祭司王。"那么若想光复奥乌,就必然要找到真正的鹦鹉王。

他怀着这个信念在丛林中游荡,奥乌随后发生的一系列政治变动他全然不知,只是一门心思想要找到传说中的鹦鹉王。他拼命模仿鹦鹉的动作、鹦鹉的叫声、鹦鹉的生活习性,殚精竭虑地冥想鹦鹉的心理,到最后这位不幸的奥乌流亡政府全体成员已经精神恍惚,分不清现实与想象的区别。

于是他最终变成了一位诗人。

玛雅文本身就很奇妙,再加上鹦鹉王本身的精神状态,使得他在诗歌方面取得了相当惊人的成就。他创造性地开创了用载体材质表达意境的手法。

为了表达自己在丛林中的孤独感和对往日峥嵘岁月的忧郁,他把这些诗刻在美洲大蜗牛的壳上,所以这些诗歌文本显得粘滞而迟缓;而另外一些作品则显得空灵跳脱,完全摆脱了想象力与逻辑的束缚,那是因为它们被刻在了七星瓢虫与跳蚤身上。还有一些诗是对奥乌人恶毒的诅咒,写在剧毒的金色箭蛙皮上显然最合适不过。

唯一遗憾的是他找不到美洲豹皮来表达自己尊贵的王者地位。他敢于对付蜗牛、瓢虫与青蛙,但是美洲豹则是另外一个数量级的对手,绝不是一个诗人所能对付的,无论是鹦鹉王还是普希金,他们的战斗力都很差。

事实上,鹦鹉王是第一个退位后才迸发出耀眼火花的诗人,第二个则是李煜。

丛林里没有文艺读者也没有评论家,他完全不在乎,只是自说自话,就象个真正的诗人一样,也象只真正的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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