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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五年七月,兵备道拿住帅嘉谟,把他关在监牢里待审。同时被捕的,还有包括程任卿在内的一伙五县闹事分子。

两个月后,徽州府终于拿出了初审判决:帅嘉谟、程任卿以及其他几个人,被判充军。其中帅嘉谟的罪名是“将不干己事情,捏造写词,声言奏告,恐吓得财,计赃满贯”“以陈奏而敛取”。

在状词里,徽州府描述了这样一个“事实”:帅嘉谟自夸有手段,向歙县老百姓收取银钱,说你们补贴我上京告状,我自有办法帮你们免征赋税。他利用歙县民众的恐慌心理,收敛了大量钱财,假公济私——比如私自弄了套冠带,用的就是公款。

这是一个欲加之罪的政治性判决,翻译过来就五个字:“谁让你多事?”从官府视角来看,这起纷争根本是无中生有,完全是帅嘉谟一个人挑起来的,当初你如果乖乖闭嘴做你的数学作业,哪儿还会有后面这么多事?

所以官府毫不犹豫地牺牲掉帅嘉谟,来换取五县的稳定。至于这个罪名是否合理,并不在考虑之列。法律问题,咱们政治解决。

初审意见提交给兵备道。可是冯叔吉很不满意,觉得徽州府怕得罪人,给判轻了,不足以警诫别人。于是冯叔吉把这些人提到太平府,让安庆、池州、太平三府会审,再议一次罪名。

这次商议,最终给帅嘉谟定的处罚是“杖一百流三千里,遣边戍军”。这个判罚,从他本人角度来说实在是冤枉,但从官府角度,没弄死你,算是很讲良心了。

万历六年七月十九日,这份判决意见得到刑部尚书严清的支持,具题上奏,并于二十日拿到圣旨批准。一切都尘埃落定。

然后,帅嘉谟在官差的押解下离开徽州,踏上了漫漫的戍边之路。他当时是何心情,后来又发生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值得欣慰的是,歙县民众并没忘记这位帮他们减赋的英雄。在《歙县志》里的义士一项,专门记载了帅嘉谟的事迹,以及一段评语:“以匹夫而尘万乘之览,以一朝而翻百年之案。虽遭谪戍,而歙人视若壮夫侠士。”

不知道在隆庆三年那个炎热的夏日,当帅嘉谟翻开歙县账簿第一页时,如果预知到未来有这么一场巨大风波,他是否还会继续。

丝绢案的始末和帅嘉谟的经历,就讲到这里,不过故事还没说完。

因为英雄并非只有他一个。

在五县民众心中,也有好几个慨然倡义、奋勇抗争的大英雄。如果没有他们的拼死反抗,恐怕官府早在万历四年就把歙县的负担强加过来了。

这些人,也都是当之无愧的五县义士。

比如曾经卷入议事局风波的何似,在等候判决期间去世,死之前留下一封遗书,写得十分慷慨激昂:“身虽殒殁,而生平义气之正,鼎镬甘如饴,刀锯不足惧者,必不与囹圄而俱泯。”

不过在官府眼中,这些人是地方上的刺头,欲除之而后快。于是这些人和帅嘉谟同时被捕,罪名各不相同。有的是聚敛骗财,有的是聚众斗殴,有的是寻衅滋事,判罚也轻重不一,从杖责、下狱到流放充军都有。

其中罪名最重的,就是程任卿。他搞起了议事局,仅这一项就和别人的性质截然不同。

官府对他的判词里说:“以欺众罔利之徒,转为犯上作乱之渐,建旗张局,召号者数过万余,缚吏侮官,陆梁者状非一出,造飞言于达路,则江、浙、闽、广亦各惊心。毀禁示于公墙,则山泽闾阎几为解体。”

这些罪状,都是大犯忌讳的事,从判词来看,距离谋反只差了一线。

所以程任卿的判决最重,居然是斩监候——相当于死缓。整个徽州大乱中,被判处死刑的,只有他一个。

程任卿真是个奇人,在监狱里得知这个消息,没有哭诉哀号,而是慨然上书自辩。他不愧是徽州出身,自带讼师光环,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居然探讨起判决书里援引的大明律和犯罪事实的适用问题。

他没否认那些指控事实,但是声称判决引用的法律条文不对,性质不适用于本案。一点、两点、三点……论点鲜明,逻辑缜密,旁征博引,简直可以拍一部大明版的《律政风云》。如果说帅嘉谟是数学学霸的话,那么程任卿就是生不逢时的法律达人。

这些抗辩,并未能改变他被判死刑的事实。不过斩监候这个罪名很微妙,判了死刑,但什么时候执行却没说,这就留下许多可以操作的空间。

在许多有心人的保护下,程任卿并没有秋后问斩,而是舒舒服服待在监狱里。徽州府考虑到五县民众的情绪,不敢轻易执行死刑,索性一直拖着。

程任卿在监狱里待久了,穷极无聊。他决定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写书。

狱中写书这事,在中国屡见不鲜。不过程任卿要写的这本书,和寻常的可不一样——准确地说,他不是写,而是编书。程任卿联络了徽州府的官吏和诸县友人,把围绕丝绢案的大大小小的文书,都搜集起来,汇集成册。

要知道,丝绢案持续了这么久,中间各个利益集团无数次争吵议论,留下了大量文字资料。乡绅们的书信、题记、状书,诸县申文,诸府、兵备道、抚按两院一直到户部的各类揭帖、告示、宪牌、奏文、判决书、保书,等等,应有尽有。

徽州又有健讼传统,健讼的前提是有深厚的资料基础,因此各县都有保存档案的习惯,私人还偷偷留下抄本。因此,程任卿编这本书不缺素材。

他只花了半年,便编撰成一本书。

不知出于什么目的,程任卿给这本书起了一个特别容易让人误会的名字,叫《丝绢全书》,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讲怎么造丝绸的,以后可以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放在一个书架里。

《丝绢全书》分为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卷,从隆庆四年帅嘉谟上书海瑞开始,到万历七年《奉按院豁免均平公文》终(其实最后还附了一篇何似的临终说帖),一共收录各处文书一百三十七篇,基本上囊括了整个徽州丝绢案从官府到民间的全部重要文献。

按照程任卿的想法,他编这本书的目的,是剖白心迹,表明冤屈。很难得的是,程任卿并没有一般文人的臭毛病,他虽然自认冤屈,但对《丝绢全书》没有进行任何裁剪修纂,始终保持客观中立。哪怕是对他和五县不利或谩骂的文字,照样一概收录,不改一字,最多是在底下加一行批注,略微辩解几句。

《丝绢全书》里的很多歙县文献,把程任卿描述成了一个贪图小利、沽名钓誉的丑角。不知道程任卿编撰到这一部分时,是不是会摇头苦笑。但他严守立场,未做涂抹,而是原封不动地抄录进去,堪称史学家的典范。

中国很多古代史料,往往只记录大要而忽略细节,重结论而轻过程,多高层而少下层,所以很多事件——尤其是民间的事件——记录语焉不详,框架虽在,细处缺失。后世之人,只能从字里行间的蛛丝马迹去猜测。像徽州丝绢案,在《明实录》里只有一句描述。光看那个,研究者恐怕只会当其是一场普通民变,一掠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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