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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於波卜夫来说,在早晨醒来已经变得如此美好;为了享受更多的美好滋味,他今天还特地在第一道曙光出现前就起床,以便欣赏那橙黄色的阳光从东方地平线上穿透黎明前黑暗的壮丽景观。在来到堪萨斯基地之前,他从未骑过马,而如今则发觉这里面有著最纯真的喜悦,尤其是在双腿间驾驭著一匹高大有力的动物,除了轻轻握住缰绳发号施令或是听著别人口中发出阵阵喝叱声之外,什么也不用做的那种感觉。

结果,他今天早早就来到了餐厅,在厨房人员刚把早餐送出来时就开始挑选食物,而且顺道拿了个苹果给「奶油」。今天又是一个晴朗的好天气,这位情报官心想,农夫大概和他一样高兴,因为作物已有足够的雨水灌溉,而充足的阳光则能让它们成长茁壮。美国种麦的农夫或许是世界上最具生产力的,波卜夫如此想道;不过有这么好的土地和不可思议的机械,能有这样的成就也没什么好惊讶的。波卜夫想著想著,拿起了餐盘,走向他惯用的桌子。

当基尔格和那位新来的胡尼卡特出现时,他的煎蛋正好吃了一半。

「早啊,迪米区。」这位高个子猎人向他打招呼。

波卜夫匆匆把蛋吞了下去才说道:「早安,福斯特。」

「昨晚的骑术比赛如何?」

「赢得金牌的英国人真是了得,不过他的马也很不同凡响。」

「他们是挑了匹好马。」胡尼卡特同意道,然後走向取餐处,几分钟後又回到这里,「啊,你是个间谍吗?」

「情报官。不过也是啦,那是我在前苏联的工作。」

「和恐怖份子一起工作。这是约翰告诉我的。」

「这也没错。我有我的任务要完成。」

「迪米区,这对我来说并不算什么,反正那些人也没招惹过我或我认识的人。他妈的,我曾经在利比亚为皇家荷兰石油公司工作,并且为他们找到了一小块不错的油田;跟我一起工作的利比亚人都不错。」胡尼卡特和波卜夫一样,拿了一堆的蛋和培根。以他的体型来说,食量必然相当大,这是迪米区可以想像得到的,「那你认为堪萨斯如何?」

「在许多方面都和俄罗斯有点类似——宽广的地平线、大型的农场;不过你们的农夫更有效率,这么少人却能种田这么多谷物。」

「是啊,我们还得靠他们来喂饱肚子呢。」胡尼卡特同意道,嘴里塞满了食物,「我们有足够的土地,也有必要的器械,我自己说不定也会去当农夫。」

「噢?」

「是啊,『计画』里的每个人都有分配到的工作;这非常合理,尤其是刚开始时我们当然得一起打拚,不过我真的很想猎几头美国野牛试试看。我甚至连真正的野牛猎枪都买好了。」

「你说的是什么啊?」

「在蒙大拿有家施洛武器公司,它有制作野牛猎枪的复制品。我在一个月前买了一枝——那是夏普斯点四0—九0——拿它射击真是带劲。」这位猎人得意地说道。

「这里有些人可能不会赞同你的话哦。」波卜夫说著,心里想到了那些素食主义者。

「对啊,那些人如果认为没有枪就可以和大自然共存,那最好叫他们去念念『刘易斯与克拉克』的故事(编注:刘易斯和克拉克为美国国内首次横越大陆西抵太平洋岸之往返考察活动的领队)。一只大灰熊才不知道什么叫自然之友,它只知道什么是可以宰来吃的,而什么是不能招惹的。但是有时候你得提醒它,它最好不要对某些东西动手;狼也一样。」

「少来了,福斯特。」基尔格坐下来加入对话,「在美国从来就没有确切的证据指出狼会攻击人类。」

胡尼卡特认为这种想法实在是愚蠢极了。「噢?这你怎么知道呢?死人是不会说话的,医生。迪米区,俄国那边的狼呢?」

「农夫恨死它们了,不过国家猎人会搭乘直升机去猎捕它们,但这不是你所说的那种运动。」

「当然不是。」胡尼卡特同意道,「打猎应该抱著尊敬的心态,因为那是它们的土地,不是你的。是得照规矩来,这样才能知道它们是如何生活、如何思考,所以布恩和克洛基特才会订出大型猎物的猎杀规则。跟猎物竞争一定要公平,不适如果是和人当然就不用了。」

他边说边眨眼。

「我们的素食朋友可不了解打猎。」基尔格惋惜地说,「我猜他们一定是认为自己是吃草的,所以只能帮野生动物拍拍照片。」

「真是狗屎。」胡尼卡特告诉他们,「死亡是生命进程的一部份,而我们是最顶端的掠食者,野生动物都知道这一点。而且告诉你,在野外生把火烤麋鹿肉来吃可是天底下最享受的事,那种美味是怎么也无法令人忘怀的;要是哪天我不吃了,那才真是见鬼呢。如果那些极端主义者要吃兔子吃的草,那随便他们,但如果他们胆敢来阻止我吃肉,嘿嘿,以前也曾有个警察试著要告诉我什么时候可以打猎,什么时候不可以。」胡尼卡特狞笑道,「但现在他再也不会来烦人了。他妈的,老子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运作的,还用得著他来教?」

你为了这事杀警察?波卜夫的话并没有问出口,真正的野蛮人,他可以轻易地在超市买到肉啊!波卜夫吃完早餐之後就走到外面;很快的,其他人也跟著出来,而胡尼卡特则从他的袋子里抽出一根雪茄,并在他们走向基尔格的悍马车时点燃。

「你一定得在车里抽烟吗?」医生一看到雪茄就抱怨道。

「我会把烟灰往那该死的车窗外撒,好吗?约翰你该不会也是该死的反二手烟纳粹党吧?」

这位猎人恳求道,然後坐进车内,把车窗摇下来;在他们前往马厩的路上,他一直都把烟放在车窗外。没多久就到了马房,波卜夫在「奶油」身上安好马鞍,骑上它,望了望围绕在四周的绿色波浪。而胡尼卡特则牵出了一匹波卜夫从末见过的马,一匹身上像是铺著毛毡的爱帕卢沙种马,这应该是猎人自己的。再靠近点看——

「这是手枪吗?」波卜夫问道。

「是把M—一八七三柯特单发军用左轮。」福斯特回答道,并从枪套中把枪抽了出来,「这把枪曾经横扫整个西部。迪米区,我出门绝对不会忘了带它。」他脸上挂著得意的笑。

「是点四五口径?」这位俄罗斯人问道,他曾经在电影中看过这种枪,但在实际生活里却还是头一遭。

「不,是点四四—四0。点四四口径,配上四0喱份量的火药。在一百年前,手枪和步枪用的弹药是一样的,因为比较便宜。」他解释道,「它的子弹几乎可以杀死任何生物,不过野牛可能办不到。」他承认,「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一定可以杀得死鹿,或是——」

「或者是人?」

「没错。迪米区,这种弹药可是有史以来最致命的武器。」胡尼卡特把左轮手枪放回枪套,「现在这种枪套也不纯正了,它的名称是『斯利波森』,我想是源自於一位叫比利.斯利波森的人。他是那种属於旧时代的警长,道地的美国人,更是一位标准的执法者。不管如何,他在十九世纪末发明了这种枪套,拔枪很容易;看到了吗?」福斯特当场就秀了一段。

波卜夫对於自己在看了这么多部电影之後,竟能在现实生活中亲眼见到电影中的情节,觉得十分新奇。其实,除了他的喋喋不休之外,波卜夫还蛮喜欢这家伙的。

「来吧,杰若米。」胡尼卡特在其他两人走进畜栏时,大声喊道。

「这是你的马吗?」波卜夫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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