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寞的蚂蚁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6.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摊主是个古巴人,这时候正在飞快的切着一块猪头肉,然后在熟练的把猪头肉塞进两片面包里,配上生菜和酱料,很快一个做好的猪头肉三明治就做好了。

要知道在美国能找到吃猪头肉的地方可不多见,这小摊卖的可是古巴传统美食之一的猪头肉三明治。

两块钱直接买了一个三明治,三口两口就塞进了肚子里,还有些意犹未尽,这猪头肉烤的比较到位,外焦里嫩,口感和国内那种卤出来的味道很是不一样。

再往前走两步,则是一个黑哥们的摊位,这个哥们买的是现烤的排骨,新鲜的猪排通过特制的酱料腌制完毕,然后往烧烤架上一放,几分钟的功夫,一股混合着蜂蜜肉香就四散开来,很快就引来了诸多的美食爱好者。

美国人消费猪肉并不算多,一来是因为他们更喜欢吃牛肉,二来是因为他们的猪肉有着很浓厚的骚味,处理不好的话,味道真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了的。

金沐晨刚来美国的时候,不太知道这边猪肉的情况,在超市一看,价格真便宜,就卖过不少回去,准备做中国菜打牙祭,可是那些猪肉炒出来之后,那腥臊的味道,别说吃进嘴里,光是闻上一下,就直接让他吐了。

自从那次之后,他就再也没怎么自己卖过猪肉。

后来在这里时间久了,这才了解到,原来这里的猪肉之所以和国内的猪肉,口味那么不同,主要是因为那么两个原因。

一来是这里的猪,从来不像国内那样需要阉割,二来也是因为那些动物保护主义者闹腾的,所以在杀猪的时候,不像国内那样先来一刀放血,而是直接电死,或者通过其他的手段杀死。

所以猪血都是留在肉里面的,这样一来这里的猪肉的味道就非常的腥臊,难以入口。

但是这个黑哥们的猪排,显然是经过精心的腌制处理,味道并不那么腥臊,甚至闻起来还格外的香甜。

金沐晨当然不会客气,直接花了五刀来了一大根,一路走来一路啃,味道还相当的不错,啃完把那根肋骨条直接扔进垃圾箱,在咂吧咂吧牙花,说上一句。

“如果再能撒上点孜然,辣椒粉那就完美了……”

再往前走上两步,就看到了一个做美国传统美食的摊子,正宗的美式汉堡。

新鲜的手工牛肉饼,和汉堡店里那些牛杂碎做成的肉饼,可是有着天壤之别,直接放到铁板上煎熟,然后配上大号吐丝机烤好的面包,配上新鲜的生菜,西红柿,酸黄瓜,还有两片厚厚的奶酪,涂上美乃滋,蛋黄酱,番茄酱,很快一个正宗美国汉堡就算完成了。

作为一个肉食爱好者这个绝对不容错过,金沐晨还特意要了里面加上意大利黑胡椒香肠和培根的套装,吃汉堡的时候,怎么能忘了这些!

一口下去,茨实的牛肉饼肉香,还有被热牛肉饼熏化的奶酪带来的奶香,再加上黑胡椒香肠带来的特殊的酸辣味,还有那咸咸的培根,多种味道混合在一起,却又层次分明,这口感简直是好到爆啊。

一个大号汉堡吃下去,刚刚不过才四分饱的肚子,终于达到了六分饱的程度。

阳光,蓝天,白云,热闹的街道,绿树成荫!

美景,美食,美女,这时候如果在不懂得好好享受,那他就是天下第一大蠢蛋了!

“沐晨,我恨你!”

“为什么?”

金沐晨一口吞下手里的汉堡,瞪大了眼睛。

“我带你来这里是看古董的,可是你从进了这条街开始就一只吃吃吃,古董什么的你从来不看,难道你从来都不担心自己发胖吗?”

站在他身旁的坎迪斯,瞪着一双蓝眼睛,带着几分复杂难言的味道看着金沐晨说道,昨天自己还专门研究了一下今天要去的地方,所以才专门带这家伙来这里的。

哪想到这家伙看起来,好像对古董什么的不太感兴趣,倒是这里的美食,好像更让他印象深刻。

“额!好吧,对不起坎迪斯,其实这里的古董,我也有看,但是目前没有发现让我感兴趣的,至于发不发胖,别忘了我是干什么的?这点东西,对我来说不过就是开胃小菜。”

坎迪斯想起了自己第一次见这家伙的时候,这家伙一个人就消灭了一份K套餐,忍不住伸手扶额。

“上帝啊!你真应该去参加大胃王的比赛!”

“哈哈,好主意,我可以考虑考虑,不过坎迪斯,我觉得你这是在嫉妒?”

“哼!我嫉妒你什么?”

坎迪斯皱了皱眉小鼻子,阳光洒下,照在她的脸上,一层薄薄的金色绒毛,让她的脸看起来分外俏皮可爱。

“嘿嘿,你在嫉妒我的胃口,嫉妒我可以敞开了怀的享受这里的美食!嘿嘿,你知道吗?刚刚我吃的那烤排骨,真的非常不错,我和你说,那肉烤的外焦里嫩,上面涂了一层蜂蜜,还浇了腌黄瓜的汤汁,有些微微发酸……”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七侯笔录(笔冢随录)

七侯笔录(笔冢随录)

马伯庸
一个关于文化的离奇故事,一段关于文人的壮丽传说。 几千年来,每一位风华绝代的文人墨客辞世之时,都会让自己的灵魂寄寓在一管毛笔之中。他们身躯虽去,才华永存,这些伟大的精神凝为性情不一的笔灵,深藏于世间,只为
都市 完结 54万字
苏厨

苏厨

二子从周
治大国如烹小鲜,因此,这是一个吃货治国的故事,从北宋皇佑四年开始
都市 完结 601万字
九天神诀

九天神诀

映照世界
林景封为救父亲,听闻长白山脉有治愈一切疾病的神花-百灵花,独身一人前往追寻。 神物有灵,需奇缘者方可得之,林景封遇见此花时,见其生长在高耸的悬崖之上,攀附而上,却失足落入悬崖。 意外被混沌珠带着穿越到轩辕大陆,发现这是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人体内有三十三重天,需要打破一重又一重才能成为呼风唤雨的强大修士。 且看林景封如何在这个世界一步步走向武道之巅......
都市 连载 45万字
鹿眼

鹿眼

张炜
在小说主人公的童年时代,他与一个鹿眼女孩之间发生过一场奇异的感情,然而结局悲惨。稍长后他遇到同龄的姑娘,姑娘有一双鹿眼般纯真美丽的眼睛。再后来他成人后,在故园又遇到与他当年那般大小的孩子,男孩子女孩子,
都市 完结 37万字
领主之兵伐天下

领主之兵伐天下

神天衣
某夜,天空坠落下无数晶石,人们以此可以进入一个异度世界,在异度世界人们可以建立自己的城市,开始了领主时代。地精,哥布林,狗头人,精灵,矮人,巨魔,天使,兽人,恶魔,牛头人,龙,鱼人,亡灵。。。万族林立,兵戎相伐,战乱不休,今日一人,刀过八荒,剑扫六合,千秋万载,不世帝王。ps:本书慢热,后面精彩,读者群542862... 《领主之兵伐天下》
都市 完结 1019万字
辩护之神

辩护之神

南林北匪
无罪辩护被称为刑事辩护王冠上的明珠,成功率不到千分之一。强杰:不好意思,我王冠上的明珠太多了戴不上去。这是一个老律师重生后,从实习律师一步一步成长为“辩护之神”的故事。
都市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