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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凌祈宴又一次出门。

他闲不住,总想出去玩,昨日那条街上还有一半的铺子没逛,趁着温瀛忙公务,就又去了外头。

街上一日比一日热闹,看到大成兵出现,那些巴林顿人虽有畏惧,但已不会像他们刚进城时那样避而不出,甚至在凌祈宴走进间皮毛铺子看货时,还有人主动来求见。

来者是个三十几岁,看着面相憨厚的汉子,自我介绍是对面铺子卖马具的,讨好地与凌祈宴问起,能否归还他被缴去的一柄短刀。

这人会些大成话,小心翼翼地与凌祈宴说:“只要刀柄和刀鞘就行,那柄短刀对小人十分重要,能否请贵人通融一二,将之还给小人?”

凌祈宴闻言有些意外,大成兵马进城后,就将这些平民手中的利器都缴了,敢来讨的,这还是第一个。

且这人似乎是看凌祈宴长得好,身上没有兵匪气,以为他是个好说话的,直接找上了他。

凌祈宴没有当即说行是不行,只问:“卸去刀身,只留刀柄和刀鞘有何用?为何一定要讨回去?”

那汉子黝黑的面庞上一阵红,磕磕巴巴地解释,说这短刀是他妻子未出嫁之前送与他的定情信物,这么多年他一直随身带着,从未离身,没了刀身他也想留着刀鞘和刀柄,做个纪念。

“定情信物?”凌祈宴顿时来了兴致,竟有人送刀做定情信物的?

那汉子红着脸道:“是巴林顿这里的习俗,随身佩的短刀只送给倾心爱慕之人,被赠刀的那个收下了,就代表回应了对方的爱意,到死刀都不能离身。”

那个会巴林顿话的侍卫知道不少这边的习俗,也与凌祈宴解释:“巴林顿人确实有这样的风俗,他们不常用剑,惯于用刀,互赠随身戴的短刀是情谊深厚的表现,男女之间更常以之做定情信物,男子可以送女子,也有女子送男子的,不单是这边,漠北那边的部落也有这样的习俗。”

凌祈宴听得稀奇,心念一转,猛然间想起当年那姜戎去京中,也送了他一柄随身佩戴的短刀来着……

当时他只图那刀锋利好看,高高兴兴地收了,然后转手就送了温瀛,后头刀呢?

不记得了,好似不见了,又或许是被温瀛带走了?

所以姜戎为何要送刀与他?分明他们那时只喝了两回酒,堪堪几面之缘而已,要说情谊深厚,实在算不上。

凌祈宴思来想去,依旧不明所以,想不通干脆丢去脑后不想了,没再多问,吩咐人带那汉子去取刀。

晌午时分他才回去王府。

温瀛不在,他今日一早就出城去了军营,估摸着要到傍晚才回。

用过午膳又睡了一觉,申时凌祈宴再次出门,骑着他的小妖精去外放风。

后头就干脆出了城,小妖精野性难驯,一直关在城中实在憋屈得慌,凌祈宴领着它去了城外的草场上。

来回狂奔近百里,小妖精终于畅快了,停在一处溪边吃那丰腴的水草,凌祈宴自马上跳下,嘴里也衔了根草,在溪水边坐下。

天际暮云合璧、落日熔金,正值夕阳西沉时。

凌祈宴懒洋洋地伸腰。

他喜欢热闹,从前还做着王爷时,身边总有一大帮纨绔子弟围着奉承,如今来了这里,实在无聊得紧,可他好似已经习惯了,还能自得其乐,……要是那个棺材脸能多些时间,陪他一起玩就更好了。

想到温瀛,凌祈宴又有些愣神,脑子里浮现起温瀛那张怎么逗都不笑,又分外好看的俊脸,忍不住嘴角上翘。

在他支着脑袋正发呆时,身后忽地有马蹄声传来,凌祈宴回神站起身,下意识地握住剑柄,抬眼望去,待看清楚来的人是谁,松了口气。

姜戎跃下马,他也是独自一人。

“方才远远瞧见殿下,还当是看错了,殿下怎一个人在这里?”姜戎走上前。

“出来走走,”凌祈宴微微摇头,“汗王又忘了,我现在已经不是殿下了。”

姜戎看着他,迟疑道:“去岁毓王殿下暴毙、陛下新认回皇嫡长子的消息传到漠北,我曾派人去京里打听事情始末,那会儿我当真以为,殿下已经去世了。”

凌祈宴倚着他的马,撇嘴一笑:“你都猜到了,还说这些做什么?”

“……我没想到,皇家竟会发生如此荒唐之事。”

“我也没想到,”凌祈宴无所谓道,“不过这也没什么,就只是换个身份而已,现在这样反而更自在些。”

姜戎却不这么想,他看着面前大咧咧说笑的凌祈宴,又想起那日在上京城初见时,那个意气风发、骄贵矜傲的毓王殿下,他好似没变过,又似乎确实有什么不一样了。

沉默一阵,姜戎压下声音道:“亲王皇子,与普通人,终究不一样。”

凌祈宴不以为意:“自然不一样,但现在这样也挺好。”

他说不出来好在哪里,就只是觉着,如今这样,确实还挺好的。

姜戎盯着他的双眼,凌祈宴的眼中没有半分不平不甘的怨恨,他是真的不在意。

姜戎的心情复杂,犹豫再三,又问他:“您现在是旒王府的幕僚?可有为以后打算过?您的身份没法出官入仕,可这幕僚也不能做一辈子。”

“当什么官啊,”凌祈宴好笑道,“求着我当我都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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