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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卢姆有些犹豫,似乎正在衡量自己要说出口的话,然后他说:“迷雾之岛与其他地方不一样。围绕着这座岛的雾也和其他雾不一样。”

我们走下一道被成百年经过的羊群、鹿与人踩出来的小径。

他说:“人们也将它称之为翼岛。有些人说这是因为如果从高处看这座岛,会发现它像是蝴蝶的翅膀。我不知道真相是否如此。”接着他说:“然而到底什么才是真相?善于戏谑的彼拉多曾经这样说<small>[1]</small>。”

下山的路比上山更难走。

我思索了一会儿。“有时候我觉得真相就是一个地方。在我看来,它像个城市,事实上,有一百条大道、一千条小径可以指引你,通向这同一个地方。无论你来自何方,全都无关紧要。要是你向真相走去,无论走的是哪条小径,你总会到达的。”

卡卢姆•麦卡因斯低头看着我,没有回答。接着他说:“你错了。真相是黑色群山中的洞穴。有一条路通往那里,也只有这一条道路,而这条路上充满艰难险阻,要是你选错了小径,就会在山间死去。”

我们爬上山脊,望着脚下的海岸。我可以看到下方的村庄,就在水畔。我可以看到面前高高的黑色群山,在海的那一边,在浓雾中现出身形。

卡卢姆说道:“那里有你的洞穴。在那些山里。”

大地之骨,看着它们我这样想道。想到骨头,让我觉得有些不适,于是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我说:“你去过那儿多少次了?”

“只有一次。”他犹豫道,“我在十六岁时用了一整年来找到它,当时我听过了传说,我相信只要去找,就一定能找到。到达洞穴时,我已经十七岁了,我带回了我能背的所有金市。”

“你不怕诅咒吗?”

“当我年轻时,什么都不怕。”

“你用金子做了什么?”

“我把其中一部分埋起来,只有我知道埋在哪里,其余的作为聘礼与我爱的女人结婚,还造了一座不错的屋子。”

他停了下来,就好像他已经说得太多。

码头上没有摆渡人。海岸上只有一艘小船,几乎没法装下三个身高正常的男人。它被拴在一棵枝干扭曲、几近枯死的树上,船边放着一个铃铛。

我敲响铃铛,没过多久,一个胖子走下海岸。

他对卡卢姆说道:“把你摆渡过去要一个先令,至于你,孩子,三便士。”

我挺直腰板。我的个子虽然及不上其他男人,但自尊心却分毫不差。“我也是一个男人,”我说,“我会付你一先令的。”

摆渡人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我一番,接着他挠了挠胡子。“我很抱歉。我的视力大不如从前了。我该把你们带去岛上。”

我递给他一先令,他在手中掂了掂分量。“这是个九便士硬币,你没有欺骗我。在现在这种坏时节,九便士硬币可是很值钱的。”尽管天空湛蓝,我们身下的水却是蓝灰色的,白色的水花在水面上一个接一个地彼此追逐。他解开小船,将它咔哒咔哒地拖过鹅卵石地,拖进水里。我们在冰冷的水道中跋涉,爬入船中。

船桨敲击在海面上,小船轻快前行。我坐在摆渡人身边,问道:“九便士,这价格挺高。但我曾经听说迷雾之岛的群山中有个洞穴,里面都是金币,据说是古代的财宝。”

他不屑一顾地摇了摇头。

卡卢姆盯着我,双唇紧紧地抿在一起,嘴唇都发白了。我无视了他,又继续问摆渡人:“一个满是金币的洞穴,古代挪威人,或者南方人,要不就是那些据说比我们这儿所有人年代都更久远的人留下的礼物,人们来到这里的时候,先民们就往西边去了。”

“我听说过,”摆渡人说道,“同时还听说过它的诅咒。我猜诅咒能照料好这些财宝。”他将桨击入水中,接着道:“你是个正直的人,矮子。我可以从你的脸上看得出来。不要去找那个洞穴。没有什么好东西能从里面出来。”

“我想你说得对,我对他说,我的话里没有欺骗他的意思。

“我很确定这一点。”他说,“我不是每天都有机会带一个掠夺者和一个小矮子去迷雾之岛的。”他又说:“在世界的这个地方,大家认为谈起那些去了西边的人不会带来好运。”

接下来的船上旅程我们保持沉默,尽管海浪汹涌更甚。波涛拍打着,甚至溅入船里,我得双手攥紧了,以免自己被甩出去。

在经过仿佛半辈子那么久的时间后,小船终于停靠在一个黑色石块垒成的码头上。我们走出码头,海浪在身边拍打着,盐水沫亲吻我们的面颊。码头上有个驼背的男人正在售卖燕麦饼和硬得像石头的李子干。我给他一个便士,填满了我那件短上衣的口袋。

我们走入迷雾之岛。

现在,我已经老了,或者至少可以说,我已不再年轻,我所见的一切都能让我联想到过去曾经见过的东西,因此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可称得上初见。一位头发火红的漂亮姑娘,能让我想到的只有一百个差不多长相的女孩和她们的母亲们,我还能想起她们衰老后的样子,她们死时的样子。这就是岁月的诅咒,它令一切都成为其他事物的反射。

话是这么说,但在这同时又被智者称为翼岛的迷雾之岛上,我所能想到的却只有它自身而已。

自码头离开后,要走一整天才能抵达黑色群山。

卡卢姆•麦卡因斯看着只身高有他的一半甚至都还不到的我,迈开大步,就像在向我发出挑战,看我是否能跟上他。他的双腿轻松迈过潮湿的土地,那地上长满蕨类和石楠。

在我们头顶上,灰、白与黑的云层低垂着,风起云涌,相互遮蔽、现形,然后再次遮蔽。

我让他走在我前面,让他走在雨下,直到他被潮温的灰色雾霾吞没。接着,也只有在这时候,我跑了起来。

这是我的秘密之一,我从未在任何人面前透露过,只有我的妻子莫拉格,我的儿子约翰尼和詹姆斯,还有我的女儿弗洛拉(愿影子令她的灵魂安息)知道——我能跑,而且能跑得非常快。在我需要的时候,能跑得比任何一个身材正常的男人更快、更久,也更自信。此时我就这样跑着,穿过迷雾与雨水,在高地与黑色石头构成的山脊之间,在天际之下,奔跑起来。

他走在我前面,但我很快就跟上了他,我往前跑,超过他,一直跑到他前方的高地上。在我俩之间是一道斜坡,在我们下方有一道溪流。我可以跑上几天几夜不停歇。这是我最重要的秘密,但还有一个秘密,我从未向任何人透露。

我们早就讨论过,我们在迷雾之岛的第一个夜晚该在哪儿露营,卡卢姆告诉我,我们会在一块名叫“男人与狗”的石头下度过那个夜晚,据说它看起来就像一名老者身边站着他的狗。下午晚些时候,我就抵达了石头所在之处,在它下面有一块可供藏身的空间,里面是干燥的,在此之前曾经待过的人留下了一些柴火,棍子和小枝、树杈之类。我将火生起,在火边烤干身子,驱除骨头里的寒意。木柴燃烧的烟自石楠丛上飘散开去。

等卡卢姆大步跨入这片藏身处时,天色已暗。他看到我,露出全然没想到半夜里会在这儿看见我的表情。我说:“是什么耽搁了你,卡卢姆•麦卡因斯?”

他没有回答,只是盯着我。我说:“我用山里的水煮了一条鳟鱼,你可以用这儿的火烘烘骨头。”

他点点头。我们吃掉了那条鳟鱼,又喝了点威士忌来暖身子。在这藏身处的里面,有一堆干枯棕黄的石楠和蕨类植物,我们用潮温的斗篷裹紧身子,睡在上面。

半夜里,我醒过来,喉咙上抵着冰凉的铁器——是刀背,不是刀刃。我说:“你为什么要在今晚杀我,卡卢姆•麦卡因斯?我们的路还很长,旅行尚未结束。”

他说:“我不相信你,矮子。”

“你该相信的不是我,”我对他说,“而是我所侍奉的人。要是你和我一起离开,返回时却只有你一个人,他们会知道卡卢姆•麦卡因斯这个名字,因为它会在阴影中传播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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