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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新“三巨头”的局面正式形成后,由于曹飞扬不再独霸年级第一名,也不再是新老师口中夸赞的榜样,加上在围攻她的室友眼中,她失去了周英老师这个靠山,因此,她们对曹飞扬的刁难反而少了许多。

然而,对曹飞扬来说,她内心的伤痕却从未痊愈过。因为没能保持年级第一,让她一直在心里觉得有负于周英老师的厚望。

此外,曹飞扬在心里还觉得是自己连累来周英老师被撤掉了班主任一职。因为如果不是周英老师每天都把她当成大家学习的榜样,也许大家不会因此反感她,更不会因此对周英老师越来越不满。最后整个班级的学风也不会越来越差。

出于对周老师的愧疚,也为了感谢周老师对她的“知遇之恩”,开学后,尽管周英老师不再出任班主任一职,但是曹飞扬对她却比之前更加敬重。对于周英老师布置的每一篇周记夜比以前更加认真地去完成。因为曹飞扬想用她自己的方式告诉老师,尽管上学期她没有考好,但是她并没有因此被打垮,老师也一定不要气馁。周英老师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而她对得起周英老师的赞誉。

之后的周记,有两次曹飞扬写得异常出彩。

一次,老师要求把王勃只有4o个字的离别诗《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扩写成一篇15oo字左右的文章。由于这是个开放性题目,没有前文可以参考,因此很多同学写得一塌糊涂。可是曹飞扬却成了整个年级的例外。曹飞扬在行文中别出心裁的以第一人称杜少府自居,把整诗描写成了好友王勃给自己送行时依依惜别的故事。

“在文章开篇,曹飞扬就挥了她丰富的想象力,通过对城楼,山川,迷雾,凉亭和柳树等事物的描写,烘托出了一种离别前的哀伤气氛。

之后,曹飞扬又在文章中特意加入了敬酒互勉和折柳相送这两个的情节。敬酒互勉符合当时诗歌背景。当时诗歌的作者王勃仕途之路搁浅,因此曹飞扬既然化身为王勃的好友杜少府,在离别之际鼓励自己的好友自然是十分自然的事情。

而折柳相送呢?

折柳相送是古人离别时常用药仪式,因为柳'与''留''同音,所以古人离别时常用折柳相送表达自己希望对方可以留下不走的意思。本来这一点我在教大家诗词的时候应该说的,可是当时我却漏掉了。没想到我没有说过的这个知识点,曹飞扬居然也知道,并且把它运用到了这次诗歌的扩写当中,这实在是难得!

也正是这两个小细节,以及前面场景的铺垫把两人离别时的愁绪和对仕途的担忧推向了极点。

这就是曹飞扬的扩写比你们其他人写的都出色的原因!”

当周英老师拿着曹飞扬的文章在班上朗读时,全班静悄悄的,直到文章读完,很多人还沉醉其中,没有走出来。

而当周英老师点评曹飞扬的文章为什么会比大家的都出彩时,大家的脸上最终也都呈现出了心悦诚服的表情。

最后,意犹未尽的周英老师直接在讲台上宣布:“听好了,这篇周记,整个年级除了曹飞扬一个人,其他人全部都要重写!”

说完周英老师像是扬眉吐气了一般,大摇大摆地走出了教室。

然而,让曹飞扬哭笑不得的是,很多同学在重写的时候特意跑来借阅曹飞扬的周记,用他们的话来说是,他们忘了当时曹飞扬是怎样描写的了,想要再看看,借鉴一下曹飞扬的写作方式。

毫无疑问,最后班上大多数同学重写提交上去的周记都变成了东拼西凑曹飞扬的文章,仿佛他们认为只要在行文时摘抄了曹飞扬文章中的某一段话,某一个细节,他们的作文就拿到了通关令牌似的。

所以最后周英老师的这一重写的要求也就变得毫无意义了,而这次作业也因此不了了之了。

另外一次是,周英老师要求大家改写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的结局。

曹飞扬在改写时把原著中叔叔于勒的身份由一个落魄的老年水手摇身一变写成了一个美女簇拥的成功富商。在改写的前半段曹飞扬写尽了母亲在看到于勒时的谄媚之姿,却又在后半段笔锋急转直下,用一句“啊,原来这就是我的叔叔,这就是那个曾经被我的母亲说成是坏蛋,流氓,无赖的我的叔叔——于勒。”来收尾。

“曹飞扬的改写是整个年级所有同学中最成功的。她的改写不仅符合原著人物性格特点等各方面的特点,而且在改写的接入部分十分巧妙,直接从他们要吃牡蛎,去水手那开始接入。之后非常奇妙地把叔叔于勒的身份偷换成了旁边正在吃牡蛎的成功富商。这样的改写方式和原文的衔接非常紧密,读起来丝毫不会让人感到突兀,而且她做得最好的部分是的收尾。‘啊,原来这就是我的叔叔,这就是那个曾经被我的母亲说成是坏蛋,流氓,无赖的我的叔叔——于勒。’这句话看似简单,其实大有深意。因为这句话和原著一样,写尽了母亲对叔叔于勒贫富变化态度的巨大反差,与原著小说最初所抨击的社会价值观不谋而合。它不仅升华了全文中心思想,还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周英老师高度赞扬了曹飞扬的改写。

此时,下课铃声响起。

“我觉得曹飞扬很有写作方面的天赋,以前我以为她只能够学好数理化,我以为她只是一个靠勤奋出圈的学生,没有想到她在写作上居然会这么有天赋!”铃声停下来后,周英老师眼里散着光芒,仿佛突然现眼前有块价值连城的绿宝石一样,情不自禁地赞赏道。

说完老师踩着她的高跟鞋,噔噔噔地地走出了教室。

这是周英老师卸任班主任一职后,第一次在课堂上这么兴奋地夸赞一个人,而那个人仍旧是大家之前熟悉的曹飞扬!

老师走后,没有转校的方丽华心里又开始不舒服了。

曹飞扬瞥了一眼方丽华,对她的心思已读不回。因为经过一个假期,她的内心已经变得比之前更加强大,根本不会畏惧“四人组”的残余力量。

当然,这也仅限于曹飞扬情绪稳定的时候。当曹飞扬情绪低落时,她不仅会自责,会陷入自我怀疑,有时甚至会觉得头疼。至于为什么会这样,她说也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经过了这一系列的变故,曹飞扬的内心迫切地想要逃离这个时不时就会让她感到窒息的学校。

“要是我,李可和赵家成今后都考上比本校高中更好的地区高中就好啦,所以我要克服困难,专心学习!”每次曹飞扬情绪低落时,她最后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激励自己,直到内心恢复平静才继续投入到学习中去。

而曹飞扬的这个愿望今后能否实现呢,她是否可以和李可,赵家成一起离开这里,去往更好的学院学习呢?我们拭目以待。

附:

《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作者:王勃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另外一次是,周英老师要求大家改写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的结局。

曹飞扬在改写时把原著中叔叔于勒的身份由一个落魄的老年水手摇身一变写成了一个美女簇拥的成功富商。在改写的前半段曹飞扬写尽了母亲在看到于勒时的谄媚之姿,却又在后半段笔锋急转直下,用一句“啊,原来这就是我的叔叔,这就是那个曾经被我的母亲说成是坏蛋,流氓,无赖的我的叔叔——于勒。”来收尾。

“曹飞扬的改写是整个年级所有同学中最成功的。她的改写不仅符合原著人物性格特点等各方面的特点,而且在改写的接入部分十分巧妙,直接从他们要吃牡蛎,去水手那开始接入。之后非常奇妙地把叔叔于勒的身份偷换成了旁边正在吃牡蛎的成功富商。这样的改写方式和原文的衔接非常紧密,读起来丝毫不会让人感到突兀,而且她做得最好的部分是的收尾。‘啊,原来这就是我的叔叔,这就是那个曾经被我的母亲说成是坏蛋,流氓,无赖的我的叔叔——于勒。’这句话看似简单,其实大有深意。因为这句话和原著一样,写尽了母亲对叔叔于勒贫富变化态度的巨大反差,与原著小说最初所抨击的社会价值观不谋而合。它不仅升华了全文中心思想,还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周英老师高度赞扬了曹飞扬的改写。

此时,下课铃声响起。

“我觉得曹飞扬很有写作方面的天赋,以前我以为她只能够学好数理化,我以为她只是一个靠勤奋出圈的学生,没有想到她在写作上居然会这么有天赋!”铃声停下来后,周英老师眼里散着光芒,仿佛突然现眼前有块价值连城的绿宝石一样,情不自禁地赞赏道。

说完老师踩着她的高跟鞋,噔噔噔地地走出了教室。

这是周英老师卸任班主任一职后,第一次在课堂上这么兴奋地夸赞一个人,而那个人仍旧是大家之前熟悉的曹飞扬!

老师走后,没有转校的方丽华心里又开始不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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