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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可不是能够委屈自己的性子,她也没有大度到可以把自己的夫君分享给其他女子,她恨的时候可以亲手杀了对方,爱的时候自然而然也容不得一粒沙。

可笑的是,郭莺以为大雁的女子都是温柔的,是隐忍的,是柔弱无依可以任人欺凌的,顾尚锦用言行告诉她:郭莺你错了,乃至于你们整个苍蒙都错了!

“心疼了?”顾尚锦扯着轲华的耳朵。

轲华拿过她手中的狐皮帽,随意一抛就抛向了狼崽子们毛毯上,一群野兽崽子嗅到猎物的味道纷纷扑上去抓挠着,瞬间就将一顶华美的帽子抓得毛发纷飞,珠落满地的破败品。

他再一次把这个狡猾的女子搂在怀里,深深的吻了下去,搅着她的舌,吞没她的气息,一双大手紧紧的勒紧再勒紧。

顾尚锦气喘吁吁的推开他的脑袋:“你想弄死我吗?”

轲华舔着她红灿灿的唇瓣:“我怎么舍得。”

顾尚锦笑道:“那你到底舍不舍得把侧阏氏给废了?”

轲华的手在她腰间揉了揉,附耳轻声道:“还不是时候。”

顾尚锦对他翻了个白眼:“如果我死在了岐崀山上,你会如何处置她?”

轲华愣了愣,脸色瞬间阴沉了下来:“你要听实话?”

“自然。”

轲华腾得起身,疾速冲到郭莺面前,在她的泪眼中倏地掐住了她的脖子,狠狠的摔在了地上。

众人俱都吓了一跳,可没有人敢上前,安夫人叫得惨烈,只看到轲华双目赤红,发指眦裂,手背上青筋暴起,如被激怒的兽王死死的咬住了让他恨之入骨的猎物,随时随地就要见对方碎尸万段,尸骨无存。

郭莺面色由白变红,最后成了绛紫,她开始还挣扎着,待看清轲华那恐怖之际的神色时却突然明白了什么,摇了摇头,闭上眼,张了张嘴,最终闭合。

安夫人的尖叫几乎要撕裂了整个宫帐,武士们蜂拥的冲了进来。

众目睽睽中,每一个人都似乎被轲华那暴露的气息给威慑。现在的他像极了三年多以前那个血腥夜晚中,亲手将弯刀刺入老大君心口的男子,绝望、痛苦、愤恨,无尽的悲苦像潮水般铺面而来,瞬间将所有人都给冲打得麻木。

顾尚锦冷冷地看着,看着自己爱了多年的男子在她轻飘飘的一句话下发疯发狂,心底满溢的悲伤几乎要将她也吞没了。

她一直知道,方归云轲华爱顾尚锦;她也知道,顾尚锦一直忘不掉方归云轲华。

他们在那么长的岁月里相知相伴,不分彼此;他们爱得太深,恨也更加刻骨。

再见之时,顾尚锦不知道他的真心还剩下几分,她也不知道他还能够给自己几分,一直到此时此刻……

“放开她吧,”顾尚锦从背后拥抱着他,轻轻的喃喃,“我知道了,我已经明白了。”

她将脸庞贴在他的颈脖处,感受那肌肤下跳动的筋脉:“我在这里,轲华,我在你的身边。”

作者有话要说:有人要二更没?

☆、二四章

寂静如昔。

大合萨敲了敲手中的烟斗,率先走出了帐篷。

顾尚锦看着床榻上的轲华,现在的他就像无害的银狼,在最安全的洞穴里,头枕着手臂沉沉的睡着。他的眉间有道深深的沟痕,如老鹰般的眼眸也闭合了摄人的光芒,一脸平静,浑然没了早上那般疯狂的模样。

顾尚锦随着大合萨走了出去,两人一前一后往半山腰走去,青霜领着两个侍女远远的跟着,显然不是很放心。不同其他人的帐篷,大合萨喜欢靠着山壁居住,就像在草原上的时候一样,他的帐篷周围除了流淌的河流还有堆积成围墙的石头。

山谷外的强风依稀呼啸着,头顶的天空看上去白苍苍一片,没有一点眼色。

老合萨的背脊半弯着,一步一个脚印的循着小路上山,不时回头看一眼。顾尚锦不知道他是在看自己还是在看两人脚下如蜂巢般铺散开的帐篷群。

“在大君还小的时候就很少与自己的姆妈住在一起,他大部分时候都被自己的兄弟嘲笑,然后哄赶。大腊月的,只能跟我这个老头子挤在山腰的破帐篷里,一挤就是好几年。”

顾尚锦侧身,脚下的山风吹得裙摆烈烈做响,可她本人却像山路上竖起的碑石,屹立着一动不动,浑然有种坚毅的气势,在无声中俯瞰着山底的子民们。

轲华的身世顾尚锦知道些,不过不如她的生父赵王清楚。轲华少年坎坷,也甚少提及自己所受的苦难。顾尚锦的记忆里,依稀只记得初见时对方如幼兽般警惕的神色,还有拿简单粗暴而有效的攻击路数。

“大君比九王大了整整一轮,九王出生的时候,大君已经能够在草原上独自生活了。有时候出去打猎,还能给我这老头子偷偷带回来一两张完整的皮子。”

大合萨从腰袋里面抓出一把烟丝撮了撮,放在烟斗里点燃了,猛地吸了两口才继续道:“说起来,草原里的孩子大多都不幸,因为部落与部落之间年年征战,为了最肥沃的牧场,长大的男子汉们不得不举起刀剑去拼搏,一旦死了尸骨都找不回来。他们的女人就带着孩子改嫁的,抛下孩子另嫁的更加多。大君的姆妈原本是一位王妃,王死了,老大君就抢了过来,所以很多人都说大君不是苍蒙的种,这让他的日子格外的苦一些。”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大合萨苦笑了一下:“阏氏见过我们的奴隶吧?那时候的大君明明是皇族,却被人当作奴隶对待,打骂侮辱都是家常便饭。”他抽够了烟,又在石头上磕了两下,继续往山上爬。

“最后一次,他被自己的兄弟压在了河里,扒了衣服,说要阉割了他,然后在他身上挂着石头沉河。”

“他跑了!”

“对,跑了。他把三王子的眼睛给戳瞎了,用河边的石头。我给了他一些干粮,让他离开,谁知道他懵懵懂懂的跑去了秦山关。”

顾尚锦笑道:“那时候他就跟一条难以驯服的野狼一样,到处的咬人,每日里都要跟我打一场。”

老合萨轻轻笑了起来:“我知道,他都告诉我了。”老人家钻入帐篷里,开始翻找需要的药材,一边说,“不过他说得更多的是在你们大雁学到了什么,看到了什么,感受到了什么。他上过了真正的战场,遇到了善良的平民,还有”老合萨直起身子来,居然从一大堆药材里面翻出了一本枯黄的书,他抖了抖,意味深长的凝视了顾尚锦一眼,“还有包容一切的皇族。”

老合萨将药材和那本书都放在了她的手心:“苍蒙教会了大君何为生存之道,大雁却教会了他为人之道。”

顾尚锦抿了抿唇:“可是,大雁对他再好,他也依然要回来。哪怕拼了性命也要会到大草原,他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那是因为,大雁是羊,苍蒙是狼。狼只能在狼群里重新找回属于他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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