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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必须把所有事情都讲清楚。”罗中夏说。

“所有的事情?你可真是贪心啊……你想从哪儿问起呢?”秦宜笑意盈盈。罗中夏怔了一下,是啊,整个事情千头万绪,该从哪里问起呢?他想了想,终于开口道:

“你们和那个叫函丈什么的组织,到底是不是一伙?”

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可罗中夏一问出口就后悔了。难道秦宜是傻瓜吗?她肯定不会承认啊,等于白问。

秦宜语带惊讶:“想不到,你连这个名字都查出来了,不简单嘛!”罗中夏沉着脸道:“别转移话题,快说。”

“这可有点难回答了……这么说吧,我们的目标,都是管城七侯。”

这句话的信息量很大。管城七侯一共只有七支,两边都想要的话,矛盾是无法调和的,也就是说两边都视彼此为敌人。这也真是讽刺,正宗的笔冢嫡系——韦家和诸葛家都没什么大动作,反而是这两个莫名其妙的团体,对管城七侯如此上心。

秦宜应该没说谎话,韦势然虽然利用他们弄走了王羲之的天台白云,但并无伤人之意,和绿天庵前那些人的做事风格不太一样。

罗中夏又问了第二个问题:“这个叫函丈的组织,到底什么来头?”

秦宜歪了歪头:“首先纠正一下,函丈不是这个组织的名称,而是我们对主人的称呼。”

“为什么叫这个?”

“又读书少了不是?古时老师授徒,彼此之间座席要相隔一丈,所以函丈即是座席,乃是学生对老师的尊称。”

“起这么一个名字,口气倒不小,俨然是以众生师长而自居啊!”

“这个组织,是这两年才活跃起来的,它从韦家和诸葛家吸纳了很多笔冢吏,行事非常隐秘。它的目标特别明确,就是搜集管城七侯。可惜函丈的真身,组织内的大部分成员都没见过。有传说,他身上的笔灵,也是管城七侯之一。”

罗中夏倒吸一口凉气。如果这推测是真的,七侯已有三点五支现身,分属三方势力,局面变得更加错综复杂了。

“不过函丈似乎有某些顾虑或限制,不能肆意出手,否则以他的实力,咱们谁也别想活到现在。”秦宜道。

罗中夏“嗯”了一声,此前的几战里,函丈都是驱使一批叛变的笔冢吏来做事,自己只出手过两次——不过就这两次,一次杀死韦定邦,一次灭口褚一民,威力超凡,绝对是大魔王级的存在。

秦宜一撩头发:“我当初啊,也想加入这个组织来着,所以从韦家窃走了两支笔灵,当个投名状——韦家当年害死我爹妈,这点代价算便宜他们了——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呀!”

“他们嫌你太丑?”

秦宜瞪了罗中夏一眼:“呸!是他们要害我,拿我去炼笔。”

“什么,不是你拿郑和炼笔吗?”

“那套殉笔的法门,是函丈教我的,说可以用笔灵来夺舍肉身。我开始觉得挺好,不用再费什么心思找心意相通的笔冢吏了,就先找了支笔,拿你那同学试了一下。可后来我发现,函丈居然包藏祸心,想用一支笔灵把我也给夺舍。幸亏老娘我足够敏感,一看苗头不对,立刻偷偷转投了韦老爷子。”

秦宜说得轻描淡写,可罗中夏知道其中一定有不少惊心动魄的大战。他拥有怀素禅心,又有点睛笔,多少能看透点人心。眼前这姑娘是韦情刚的私生女,自幼无依无靠,这才有了这无所谓善恶只求生存的性子。他看向秦宜,眼神里多了点怜悯。

秦宜注意到他的神情变化,倩目一转:“怎么,同情姐姐吗?要不以身相许?拿青莲笔做聘礼吧。”

罗中夏面色一红,赶紧尴尬地转移话题:“这么说,函丈自己就是殉笔吏余孽,他是打算把笔灵拿来炼制殉笔童?”

“当然啊,殉笔炼出来的笔童虽然傻乎乎的,但听话啊!我看函丈是打算把所有手下的笔灵,都搞成这样,个个服服帖帖。太没趣了,比起那些冷冰冰的殉笔童,跟着小榕妹子舒服多了。”

秦宜说到这里,亲昵地挽住小榕的手。小榕脸色有些不自然,可也没躲开。罗中夏觉得她话里有话,正待开口相问,小榕似乎听到什么,歪了歪头,淡淡道:“你还有什么问题没有?我爷爷可能快撑不住了。”

她表情清冷,可语气里却带着几丝焦虑。

其实罗中夏心里还有许多关于韦势然的疑问,可如今时间有些紧迫,不容再细细询问。他心想至少证明了韦势然跟函丈不是一伙,也暂时够用了。

“哎,对了,我的同伴们呢?”罗中夏环顾左右。秦宜跷起兰花指:“他们现在大概正在被函丈的手下围攻吧?”

“你……”

“放心好了,我会去救他们,不然你也不会乖乖去救韦老爷子是不是?咱们公平交易。”

秦宜说着,身形从雾中隐退,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我们走吧。”小榕低声道。

罗中夏很自然地牵住了少女的手,小榕并没有抽出来,任由罗中夏握着。两人朝着某一个方向走去,四下里的雾气随脚步的迈进而逐渐散去,慢慢显露周围峥嵘的山色来……

彼得和尚一口鲜血喷出,登时把本来快要溃散的木珠护罩汇聚到了一起。那些沾了血的木珠与木屑急速旋转,重新构成一圈防护,只是这防护不再泛起黄光,而是血红颜色,让人望之心悸。谁都看得出来,这一次实在是布阵之人竭尽心力拼了性命,此阵一破,布阵之人怕也是性命不保。

圈内的彼得和尚神情委顿,被十九和颜政扶住,生死不知,胸前僧袍被鲜血濡湿了一大片。苑苑站在护罩之外,默默地注视着彼得和尚,既不走开,也没有下一步动作。

这时另外一人从浓雾中钻出来,这人五短身材,个矮体胖,原来是使用江淹五色笔的诸葛淳。诸葛淳左右看看环境,这才走到苑苑身旁,双手拱了一拱讨好道:“大姐真是好身手,略使神通,就把这和尚弄得吐血。”苑苑身材极为高挑,把矮子诸葛淳陪衬得猥琐不堪,两人站在一起,泾渭分明。

苑苑冷冷横了诸葛淳一眼,那种冰冷让诸葛淳浑身一悚,连忙缩了缩头。苑苑不再理他,把眼镜摘下来擦了擦,没了镜片遮掩的双眸仍旧注视着流转的护罩,似乎有一种奇妙的情绪从深处被拽出来。她眉头稍皱,忽然叹息道:“若非是我,这护罩本不至于如此之强;若非是我,他也断不至于伤至如此之重。”

诸葛淳对这段话完全不得要领,只得习惯性地敷衍道:“啊,您说得极是,极是。”苑苑的伤感情绪只持续了一霎,她很快便戴上眼镜,情绪退回意识的深渊,又变回一个知性、冰冷的刚强形象,说道:“诸葛淳你刚才去哪里了,怎么不见五色笔前来助阵?”

“这个啊……雾气太大,我刚迷路了。我刚赶到,您已经干净利落地把他们解决了,真是叫人钦……”

诸葛淳话未说完,突然咕咚跪在地上,看起来像是被什么突然打击到了精神,变得垂头丧气一蹶不振。

苑苑从鼻子里冷哼一声道:“你贪生怕死也该有个限度。先前跟着褚一民就这副德行,如今在我手下,还是死性不改。”她抬起长腿,用鞋跟厌恶地踢了踢诸葛淳,诸葛淳身子歪斜了一下,表情呆滞,口水顺着嘴角流出来。

这时另外一个人从雾中走出来,这人体态精瘦,皮肤黝黑,完全一副嬉皮士的打扮,浑身上下都用毛笔作为装饰,扎里扎煞像是一只混杂了中西风格的刺猬,那些毛笔与适才的飞笔一模一样。他双手灵巧地同时转着两支笔,耳朵里塞着耳机,嘴里随着不知名音乐的节奏打着鼓点,一路蹦蹦跳跳走到苑苑身边。

“Hey,Men,What’s up?”他过去想拍她的肩膀。

“说中文,还有,叫我Madam。”苑苑头也不回,巧妙地避开了他的拍击。

“Whatever you say,Madam.”嬉皮士歪了歪头,改用生硬的普通话,“把这人用笔插死?他不团结。”

“到底怎么处罚他,自有主人定夺,你做好你该做的事情就是。”

嬉皮士耸耸肩,没说什么,拍了拍诸葛淳的脑袋道:“对不起了,老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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