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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红楼梦》的好处不谈,它是第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长篇小说,而我们是一个爱情荒芜的国家。它空前绝后的成功不会完全与这无关。自从十八世纪末印行以来,它在中国的地位大概全世界没有任何小说可比——在中国倒有《三国演义》,不过《三国》也许口传比读者更多,因此对宗教的影响大于文字上的。

百廿回《红楼梦》对小说的影响大到无法估计。等到十九世纪末《海上花》出版的时候,阅读趣味早已形成了,唯一的标准是传奇化的情节,写实的细节。迄今就连大陆的伤痕文学也都还是这样,比大陆外更明显,因为多年封闭隔绝,西方的影响消失了。当然,由于压制迫害,作家第一要有胆气,有牺牲精神,写实方面就不能苛求了。只要看上去是在这一类的单位待过,不是完全闭门造车就是了。但也还有无比珍贵的材料,不可磨灭的片段印象,如收工后一个女孩单独蹲在黄昏的旷野里继续操作,周围一圈大山的黑影。但是整个的看来,令人惊异的是一旦摆脱了外来的影响与中共一部分的禁条,露出的本来面目这样稚嫩,仿佛我们没有过去,至少过去没有小说。

中国文化古老而且有连续性,没中断过,所以渗透得特别深远,连见闻最不广的中国人也都不太天真。独有小说的薪传中断过不止一次。所以这方面我们不是文如其人的。中国人不但谈恋爱“含情脉脉”,就连亲情友情也都有约制。

“爸爸,我爱你”,“孩子,我也爱你”只能是译文。惟有在小说里我们呼天抢地,耳提面命诲人不倦。而且像我七八岁的时候看电影,看见一个人物出场就急着问:“是好人坏人?”

上世纪末叶久已是这样了。微妙的平淡无奇的《海上花》自然使人嘴里谈出鸟来。它第二次出现,正当五四运动进入高潮。认真爱好文艺的人拿它跟西方名著一比,南辕北辙,《海上花》把传统发展到极端,比任何古典小说都更不像西方长篇小说——更散漫,更简略,只有个姓名的人物更多。

而通俗小说读者看惯了《九尾龟》与后来无数的连载妓院小说,觉得《海上花》挂羊头卖狗肉,也有受骗的感觉。因此高不成低不就。当然,许多人第一先看不懂吴语对白。

当时的新文艺,小说另起炉灶,已经是它历史上的第二次中断了。第一次是发展到《红楼梦》是个高峰,而高峰成了断崖。

但是一百年后倒居然又出了个《海上花》。《海上花》两次悄悄的自生自灭之后,有点什么东西死了。

虽然不能全怪吴语对白,我还是把它译成国语。这是第三次出版。就怕此书的故事还没完,还缺一回,回目是:

张爱玲五详《红楼梦》

看官们三弃《海上花》

(一九八三年十月)

羊毛出在羊身上——谈《色。戒》

拙著短篇小说《色。戒》,这故事的来历说来话长,有些材料不在手边,以后再谈。看到十月一日的《人间》上域外人先生写的《不吃辣的怎么胡得出辣子?——评<色,戒>》一文,觉得首先需要阐明下面这一点:

特务工作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可以说是专业中的专业,受训时发现有一点小弱点,就可以被淘汰掉。王佳芝凭一时爱国心的冲动——域文说我“对她爱国动机全无一字交代”,那是因为我从来不低估读者的理解力,不作正义感的正面表白——和几个志同道合的同学,就干起特工来了,等于是羊毛玩票。羊毛玩票人了迷,捧角拜师,自组票社彩排,也会倾家荡产。业余的特工一不小心,连命都送掉。所以《色。戒》里职业性的地下工作者只有一个,而且只出现了一次,神龙见首不见尾,远非这批业余的特工所能比。域外人先生看书不够细心,所以根本“表错了情”。

“007”的小说与影片我看不进去,较写实的如詹。勒卡瑞(jonh

lecarre)——的名著《<冷战中>进来取暖的间谍》——搬到银幕也是名片——我太外行,也不过看个气氛。里面的心理描写很深刻,主角的上级首脑虽是正面人物,也口蜜腹剑,牺牲个把老下属不算什么。我写的不是这些受过专门训练的特工,当然有人性,也有正常的人性的弱点,不然势必人物类型化。

王佳芝的动摇,还有个原因。第一次企图行刺不成,赔了夫人又折兵,不过是为了乔装已婚妇女,失身于同伙的一个同学。对于她失去童贞的事,这些同学的态度相当恶劣——至少予她的印象是这样——连她比较最有好感的邝裕民都未能免俗,让她受了很大的刺激。她甚至于疑心她是上了当,有苦说不出,有点心理变态。不然也不至于在首饰店里一时动心,铸成大错。

取义,撇开末句不提,说:我未干过间谍工作,无从揣摩女间谍的心理状态。但和从事特工的汉奸在一起,会像“洗了个热水澡”一样,把“积郁都冲掉了”,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王佳芝演话剧,散场后兴奋得松弛不下来,大伙消夜后还拖着个女同学陪她乘电车游车河,这种心情,我想上台演过戏,尤其是演过主角的少男少女都经验过。她第一次与老易同桌打牌,看得出他上了钩,回来报告同党,觉得是“一次空前成功的演出,下了台还没下妆,自己都觉得顾盼间光艳照人。她舍不得他们走,恨不得再到哪里去。已经下半夜了,邝裕民他们又不跳舞,找那种通宵营业的小馆子去吃及第粥也好,在毛毛雨里老远一路走回来,疯到天亮。”

自己觉得扮戏特别美艳,那是舞台的魅力。“舍不得他们走”是不愿失去她的观众,与通常的 the party is over酒阑人散的碉帐。这种留恋与施亥同学夜游车河一样天真。“疯到天亮”也不过是凌晨去吃小馆子,雨中步行送两个女生回去而已。域外人先生不知道怎么想到歪里去了:

我但愿是我错会了意,但有些段落,实在令我感到奇怪。例如她写王

佳芝第一次化身麦太太,打入易家,回到同伙处,自己觉得是“一次空前

成功的演出,下了台还没下妆,自己都觉得顾盼间光艳照人。她舍不得他

们走,恨不得再到哪里去。“然后又”疯到天亮“。那次她并未得手,后

来到了上海,她又“义不容辞”再进行刺杀易先生的工作。照张爱玲写来,

她真正的动机却是“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

了,因为一切都有了(缺“个”字)目的。“

句旁着重点是我代加。“回到同伙处”显指同伙都住在“麦家”。他们是岭南大学学生,随校迁往香港后,连课堂都是借港大的,当然没有宿舍,但是必定都有寓所。“麦家”是临时现找的房子,香港的小家庭都是佐公寓或是一个楼面。要防易家派人来送信,或是易太大万一路过造访,年轻人大多令人起疑,绝不会大家都搬进来同住,其理甚明。这天晚上是聚集在这里“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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