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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休要拽》作者:血儿

文案:

连城完结

一直,低调是他的风格。隐藏着自己,隐藏着种种……

却没想,成功的隐藏了一年之后。败在了高二开学后的第二日。

不想招惹的,却还是惹上了校园里神话般传奇的黑马王子。

于是,平静的生活就此走到尽头……

王子休要拽的关键字:校园,强强,大爱,一对一,王子休要拽,血儿

卷一:误惹王子

:开学

我,杨风。一个平凡的高中男生。一米七六,不顶高也不矮。六十公斤,不胖也不瘦。皮肤不很黑,但也绝对不白。成绩嘛,全班五十四个人,我没进过前二十,但也没到过二十五以外。我以我的良心起誓,虽然好多人说我没那玩意儿。但是,真的。这个成绩可绝对不是我故意的!至少我自认为我还没有那个水平去“决定”我的分数。

总之,一句话。我,就是属于那种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存在可,不存在亦可,走在大街上与别人擦肩而过,绝对不会引起任何人注意的那种。

虽是如此这般,但我从未有过一分抱怨。因为,我享受。享受这个现实。因为,我喜欢平凡,喜欢不引人注目。更因为如此。我最大的梦想是平淡的走完一生。十八岁,花样的年华,少男少女们怀梦的季节。可是,曾几何时,我竟觉得,生命……是如此的漫长……

“杨,帮我掩护一下,我去上个厕所马上就回来。”同寝室的王越是说着,也不等我回答,人影已“刷“地不见,宇宙飞速机怕也没这么快,我讽刺性的微笑了笑。然后继续低下头干我自己手中的活……拔草……明天才是正式开学的日子,而今天嘛,领新书日。

升了高二了,也算半个老人了。所以褪了点激情,纯属正常。虽然我一直都不认为我有过那东西,但就其他同高二的学子们而言,相较于那些刚入学的高一新生们,那也是“沉寂“的多。放眼望去,三三两两的人群是不少,可真正在做事的又有几人?

高二的么,虽然不是在做事,但起码还晓得拿着工具做做样子,而且八卦声不敢过洪亮。但那些高一的新生们,可就完全不知道节制为何物了,这么热的天,那么毒的大太阳。如此的炎炎烈日下,不知流汗为何物,一个个那么心情激动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有满地的金子等着他们去捡呢!瞧他们那个兴奋样,只差没手舞足蹈了,聊得那叫个热火朝天啊,教师出来管也没管得住。直让那些高二的学子们大叹“一山还比一山高“。

“喂喂喂,你们听说了没,新冉的两大帅哥,那叫个帅啊。”

“听说了,当然听说了。我姐姐今年上高二了。要不是老听她说他们学校的这两帅哥怎么怎么的,夸得跟神一样,让我好奇的不得了,要不然我才不会来这儿呢!”

“对啊,对啊,听说他们可有来头了,这个学校就是那两人之一的那个叫冉夜的他家的呢!”

“你说得太不全啦,何止这个学校,听说我们本市十大企业,有三家是他家的呢!而且别的城市他家的也多不胜数。”

“对啊对啊。而且他本人也长得好帅的,成绩也顶呱呱的说,整个一个白马王子典型啊,谁能做他女朋友,那是十世修来的福气哦。”

“那个言箬也很好啦,他爸爸可是我们市的教育局局长哦,妈妈是我们市妇女同盟会的主席。他呢,也得过无数个金钟大奖,去年还在全国数学诺贝尔大赛上得一等奖的呢!那叫个帅啊!”

“还有啦,他可是我们学生会的主席哦。听说啊,现在学生会因为有他在,权力蛮大的呢,他和副会长冉夜的一句话,比校长说的还管用哪。”

“啊……好帅哦!!!”集体女生眼睛呈心形状……

哎!我只想叹气。不是我想听她们谈什么,而是她们就在我身旁的不远处,谈话声音又是那么的“惟恐旁人不知“,还时不时的附以两声尖叫,我就是再怎么想“专心做事“,在风的传递作用下,我就是想不听见也难。我只能叹,现在的女生啊……

更何况,我纳闷了。他们,真的有她们说的那么“神话“吗?不知道幸还是不幸的是,那两位主角之一的言箬恰好跟我同一个班。也许在别人眼里那是多么幸福荣耀的事,但对我来说,言箬两个字,代表的除了麻烦还是麻烦。

其实按理来说,本不该这么讲的,因为,整个一高一学期下来了,我没跟他说过一句话,没跟他有过一次接触。真的,一点也不夸张,因为我说过了,我本就是“隐形体“般的存在。再加上我时不时刻意的低调,我相信除了我前后左右,加我同寝室的那些外,知道我的可以说是寥寥无几,包括各任课老师亦是。

而言箬,我相信他也从未注意到我。但,即便如此,他还是惹到我了。因为他太有名,因为他招惹的“麻烦“太多。一到下课,窗外,他的课桌旁总是围满了好多女生,本班的,别班的,到处都是。而恰恰不巧的是,我就在他前面的前面,所以……影响很深。

所以,我很讨厌。因为,我喜欢安静,喜欢静静的沉醉在自己一个人的世界中,因为,我不喜欢出教室门,所以,理所当然的,我常呆的能呆的只有自己的座位。所以其实我不喜欢言箬……因为他给我带来了太多的麻烦……

不知过了多久,“叮……。”吃晚饭的预备铃声终于响起,而这也意味着“解放“的时间到了。终于可以不再忍受“烈日“的荼毒。啊,忘了说了,我讨厌阳光,尤其是夏天的阳光,我深恶痛绝。原因很简单,因为我怕热,非常怕热。夏天和冬天我都不喜欢,但如果非要让我选择一个的话,我宁可选择冬天,冻死人不太可能,但热死人却是很可能的事!

而今天除了有讨人厌的太阳之外,还有我肚子很不舒服。而那个去上厕所的“同仁“上了一个小时不止,也没见他回来。真怀疑他是不是掉进厕所里了。哎!其实我怎么不明白呢?上厕所是假,跟人约会是真。只可怜了我,两个人分的杂草,最后全是我一个人在锄。

吃晚饭了,众人流轰轰地要不挤进了食堂,要不溜进了宿舍。还有一部分的已拎出了早准备好的袋子,往学校的公共浴室去抢水龙头。而我,呵……抱歉,肚子痛,做什么都没心情。想到现在的宿舍八成也是乱成一锅粥。算了,还是去教室吧,一定不会有人愿意在“歇伙“之后还爬五楼的。还是就去那补补眠好了。

爬完了五楼,还真不是一般的累哪!但是,还好我的估算正确,教室里果然没什么人。为什么说没什么人而不是没人呢?因为我好像大概有瞟到教室四组的后面好像有那么两个人影,但疲累如我,自是没什么心情去管还有哪些天兵在的。就算我不累,我也不会正眼去瞟的。所以,一摸到我自己的座位,我便舒舒服服的往上一趴,打算梦周公去也。没一分钟,我大脑已经有点昏昏沉沉的了,直到旁边出现旁边出现讨人厌的苍蝇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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