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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家书》在守望者报(现已停刊)上连载,那已经是第二次德国战争时的事了。我希望这些信件没有导致该报夭折。不过,它们让这份报纸失去了一位读者倒是确有其事。一位乡村牧师致信主编,要求退订报纸,原因是“他认为这些信件中所提供的建议错误百出,简直糟糕透顶”。

不过,大体上说,这些书信受欢迎程度是我做梦也没有想到的。评论文章不是赞赏有加,就是充斥着那种怒气;这怒气向一位作者表明,他已经击中要害了。该书的销售量一开始就非常惊人(按我的标准来看),之后持续畅销。

当然,作家们并不总是希望书只是卖得好而已。如果你要用英国圣经销售量来估算英国圣经的阅读情况,就会与实际相差甚远。可以说,《魔鬼家书》的销售量也多少遭遇了这种含糊性。它是那种可以送给教子教女的书:是在退修会中拿来大声朗诵的书。我还忍俊不禁地发现,它居然是移居备用卧室的书,搬到那儿和约翰·英格温森的《修路人》还有《蜜蜂的习性》一起过起不受人打扰的宁静生活来了。有时候,购书甚至出于更加丢脸的原因。一位我认识的女士发现,在医院里帮她更换暖水壶的那位可爱的小见习护士读过《魔鬼家书》。她还找出了原因。这个女孩说:“要知道,我们被警告过,护士长和其他人在面试中问完真正重要的技术性问题之后,有时会问起你的兴趣爱好。你最好说自己读过些书。所以他们就给了我们一张书单,上面列着大约十本一般很容易被人接受的书,还说我们至少要读其中一本。”“那你为什么要挑《魔鬼家书》呢?”“当然啦,它最短嘛。”

尽管如此,除去这些情况之后,真正的读者还是为数不少,所以他们心里的疑问仍然值得一答。

最常提的一个问题是我是否真的“相信存在着一个魔鬼”。

如果你所说的“一个魔鬼”指的是一股与上帝抗衡、像上帝一样自有永有的势力,那么回答当然是“不”。除了上帝之外,所有一切都是受造之物。没有什么能与上帝抗衡。不可能有一种“绝对的恶”来与上帝那完全的善对峙,因为你要是把所有好的东西(才智、意志、记忆、力量和存在本身)都除去,魔鬼也就无处可附了。

所以正确的问题是我是否相信有邪灵存在。我的确相信。也就是说,我相信有天使,而且相信其中一部分天使滥用了自己的自由意志,成了上帝的敌人,也不可避免地成了我们的敌人。只有它们才能被叫做魔鬼,它们在性质上与正义的天使们并无差别,但其本性是堕落的。魔鬼的对立面是天使,正如坏人的反面是好人一样。撒旦是魔鬼们的头领或独裁者,他是在和天使长米迦勒对峙,而不是上帝的对立面。

我认为这只是我的一种看法,而不是我信仰的一部分。即便这种观点错了,我的信仰也不会有丝毫动摇。如果这种观点没有显明为错误(反面证据可不容易找到),我将一直抱持这种观点。我觉得这种观点可以解释很多现实情况。它既符合圣经经文的明确含义和基督教界的传统,也和大多数时代中大多数人的信仰一致。还有,它与所有学科中显明为真理之观点也不冲突。

相信有天使存在,不管所信天使是正是邪,并不意味着相信它们在艺术和文学中的表现形式。魔鬼们被描绘成长着蝙蝠翼膜,而正义天使则被插上了鸟儿翅膀。这不是因为所有人都认为道德败坏会使鸟羽变成蝠翼,而是因为大多数人喜雀鸟而恶蝙蝠。之所以给它们安上翅膀,是为了表明超凡才智的自由与迅捷。之所以赋予它们人形,是因为人类是据我们所知唯一有理性的受造物。若要表现禀赋比我们更高的存在,无论它们是无形无影还是具有我们尚未知晓的形体,必须要用象征的形式,否则根本无从表现。

这些形象不仅具有象征性,而且过去那些慎思明辨之士也都清楚其象征性。希腊人并不相信众神真会长得像他们那些雕刻家们刻出来的美丽人像。在他们的诗歌中,一个想要向凡人“现身”的神会暂时化身为人的样子。基督教神学几乎一直都是以同样的方式来说明一位天使的“显现”。生活在公元5世纪的说,只有无知的人才会痴想灵真的就是那些带翅膀的人。

在造型艺术中,这些象征符号一代不如一代。刻画的天使,脸庞和姿态都带着天堂的平安和庄严。接下来是拉斐尔那些胖嘟嘟的赤膊孩童形象;最后就是19世纪艺术中那种温柔、苗条、少女一般抚慰人心的天使。这些形体过于女性化,以致于只有让它们呆板起来(茶桌天堂画里那些神情呆滞的婢女),才能避免让人对其想入非非。这些象征真是糟透了。在圣经经文中,天使降临总是令人畏惧的,所以它不得不以“不要惧怕”作为开场白。而维多利亚时代的天使看上去就像是在说“嗳呀,好了。”

文学上的形象更为危险,因为不容易辨认出它们其实只是象征。但丁笔下的天使形象最为出色。在他的天使面前,我们感到敬畏。鲁斯金评论说,他的魔鬼们在狂暴、恶毒、猥亵方面,比所有弥尔顿所塑的形象都更加接近于魔鬼的真实面目,这评论真是恰如其分。弥尔顿的魔鬼们高贵而富有诗意,真是害人不浅,而他的天使形象则过度抄袭荷马与拉斐尔。不过,真正要命的形象是歌德笔下的靡菲斯特。彻头彻尾、无休无止、不苟言笑地以自我为中心是地狱的标志,而真正表现出这种品性的是浮士德,不是靡菲斯特。那位幽默、文明、通情达理且随机应变的靡菲斯特加强了邪恶给人以自由这一错觉。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有时愚人亦可避免智者的某种失误,因此我下定决心,至少我自己对象征手法的运用方面不犯歌德那种错误。因为幽默意味着有分寸感,且具备一种以外部眼光来看自己的能力,我们无论如何不能把这种特点加给那些由于骄傲而堕落罪中的灵。切斯特顿说过,撒旦是由于地心引力而坠落。我们得把地狱想象成一个国家,在那里,每个人永无止尽地关注自己的尊严,希望自己得到提升,而且每个人都妒火中烧、自高自大、怨恨满腔。这是首要的。其次,我想自己是根据性格和年龄来选择象征形象的。

我认为蝙蝠要比官僚可爱得多。我生活在一个管理者时代,在一个“行政管理”的世界中。如今,最大的罪恶不是在狄更斯所津津乐道的那种肮脏邋遢的“贼窟”里操作,甚至也不是在集中营和劳改营中发生。在这些地方,我们看到的是罪的最终结果。极为恶劣的罪行倒反是在那些干净、明亮、温暖、铺着地毯的办公室里,由衣冠楚楚的斯文人构思策划、安排部署(提请批准、得到赞同、审批通过、记录在案),他们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脸颊剃得光光滑滑,从来用不着拉大嗓门说话。因此,我也就很自然地用极权国家的权力机构或是那些运作龌龊事务的办公室来象征地狱。

弥尔顿告诉我们,“魔鬼和魔鬼之间的协同关系可真是牢固得要命”。但怎么联合起来呢?当然不是靠友情。一种仍然能爱的存在(Being)还不能归在魔鬼之列,这里,我认为自己的象征形象又有用武之地了。它能使我通过人间类似的组织机构,去刻画一个完全由恐惧和贪婪整合的官僚组织。它们平时表面上举止温文尔雅,因为魔鬼如果对上级无礼,那无异于自寻短见,而对同僚粗暴,则会让它们戒心大起,不会落入它设下的圈套。“尔虞我诈”是整个组织的准则。每个魔鬼都希望所有其他魔鬼都身败名裂、受贬降级、遭受灭顶之灾。每个魔鬼都是告密状、假意勾结以及背后捅刀子的专家。它们那些彬彬有礼、庄重严肃的表情以及对彼此重大贡献所说的溢美之辞都只是一层薄薄的外壳而已。这层薄壳也常会被戳穿,于是满腔嫌憎便如滚烫的火山岩浆般喷涌而出。

有一种观点很荒诞,认为魔鬼们在大公无私地追求一种叫做万恶之恶(着重号必不可少)的东西。我的魔鬼们可用不着多此一举地拿芜菁灯唬人。堕落天使极为实际,就像坏人一样。它们动力有二。一种动力是对惩罚的惧怕:极权国家会有执行酷刑的地方,因此,我这地狱里还有一个至深之狱,即地狱中的“劳改所”。另一种动力是饥饿感。我设想,在某种属灵意义上,魔鬼们能相互吞噬,也能吞噬我们。就算是在人类生活中,那些狂热地要统治乃至吞食自己同类的人我们也不是没有见过,他们热衷于将别人全部才智和所有感情生活都化为自我的延伸——要别人恨自己所恨、要别人为自己的委屈愤愤不平,不仅自己沉溺于以自我为中心,还要别人围着自己打转。而别人自己那点儿爱好当然必须要全部牺牲,这样才能腾出地方来放我们所热衷的事。如果连这一点也不肯牺牲,那这些人就太自私了。

在人世间,这种欲望常常被称为“爱”。我构想,在地狱中,它们将之视为饥饿。不过,在那儿,这种饥饿更加贪婪,而且可以得到更大程度的满足。我认为在地狱中一个较为强大的邪灵(也许没有肉身来阻碍它完成这件事)可以将另一个较弱之灵吞噬到自己里面,真实而没有一点回转余地,而且它会永久地用较弱之灵那种愤怒的个性去填充自己的欲壑。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设想),魔鬼们想要得到人类的灵魂和彼此的灵魂,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撒旦想要吞吃它所有的跟随者,吞吃夏娃所有后代以及天堂所有军队。他的梦想是,有一天,所有一切都被他吞下,所有一切只能通过他来说“我”。我猜想,这是在丑恶拙劣地模仿上帝那奥妙无穷的仁爱,上帝用爱把工具变成仆人,再把仆人变为儿女,他给人自由,这样,人就能作为一个完全独立的个体去爱他,在完全的自由中与他最终再度联合。

但是正如在《格林童话》里所说的那样,“我只是梦见这些”,这纯属虚构,只是象征形象而已。所以我自己对魔鬼的看法对一位《魔鬼家书》的读者其实无足轻重,虽然有人问起时,这些疑问理当得到解答。那些和我看法相同的人会把我笔下的魔鬼看成是对确凿真实的一种象征,而那些抱有不同看法的人则会将之视为抽象概念的拟人化表现,从而把本书当作一本寓言故事。至于你用哪种方式去读,其实差别不大。因为本书写出来当然不是为了臆测一种邪恶至极的生活,而是要从一个新的角度来让人进一步了解自身生活的真相。

有人告诉我,在这方面我并非首创,早在17世纪就有人以魔鬼的口吻写信了。我没有看见过那本书。我认为对此加以歪曲主要是为了争强好胜而已。不过,我倒是很乐意承认自己从斯蒂芬·麦克拿所著的《一个好心女人的忏悔》中受益良多。联系可能不那么明显,不过你会发现两本书在道德上颠倒是非这一点上(黑的全变成白的,白的全变成黑的)有异曲同工之妙。还有,两本书都通过一个完全一本正经的文学人物的讲话创造出滑稽诙谐的效果。

我认为自己关于灵之间相互吞噬的想法也多多少少受了大卫·林赛的那本小说《大角星之旅》中“吸食”这恐怖一幕的影响。

我那些魔鬼们的名字挑起了人们的好奇心,于是有了诸般猜测,所有这些猜测都错了。

我其实只是让它们通过名字的发音来讨人嫌(这里我也许还是受益于大卫·林赛)。名字一旦发明出来了,我也会和所有人一样(不会比其他任何人更权威)来揣摩那些引人厌恶的发音联想。我想,蚀骨、嗜骷、自私、冷酷和鬼魔在我的那位主角名字中都会起些作用,而噬、鬼……综合起来就成了噬拿鬼。

有些人认为我的这本《魔鬼家书》是在伦理神学和虔修神学中浸润多年的成果,这种称赞我可担当不起。他们忘记了还有一种尽管没有那么体面,却同样可靠的方法来了解诱惑是如何运作的。“我的心灵”(我不需要其他人的心思)“向我显明恶人的罪过。”

常有人提议或邀请我写《魔鬼家书》的续篇。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可一点儿也不想做这件事。虽然在我所写的文字中,这书来得最容易,它却是我写得最难过的一本书。之所以容易,无非是因为只要有了写魔鬼书信的想法,这想法就会自然而然地开花结果。只要你起了个头,就是写上1000页也没问题。尽管把一个人的思想扭曲到邪恶思维上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却一点儿也不好玩,也不是一件适合长期去做的事情。当我透过私酷鬼说话的时候,得要把自己投射到一个尘砾遍地、渴欲滔天的世界中去。所有美丽、清新和友善的痕迹全都要被抹掉。这几乎在成书之前就让我窒息了。如果我再写下去,连我的读者也会被压得透不过气来的。

而且,我对自己这本书有些耿耿于怀,因为它不是那种其他人无论如何都写不出来的书。理想状态下,应该有天使长给那位病人的守护天使的忠告来平衡一下私酷鬼给瘟木鬼所提的建议。若非如此,关于人类生活的图卷是不对称的。但谁能填补这一空白呢?哪怕有人能够攀登得上所需要达到的属灵高度(他得要比我好上百倍才行),他会用怎样一种“相称的体裁”呢?因为体裁也是内容的一部分。单单说教是行不通的;字里行间也须得要散发出天堂的气息才好。而如今,哪怕你能把散文写得和特拉赫恩一样优美,也会有人不准你写,因为“功能至上主义”的原则已经把文学的一半功能都废掉了(实际上,每种文体的终极目标不仅决定了我们所说内容如何表达出来,也决定了我们要说的内容)。

之后,时光渐渐将写《魔鬼家书》的窒息体验冲淡,关于各样事情的想法不知为何似乎有了用私酷鬼一族加以处理的需要,这些想法开始浮现在我脑海中。我已痛下决心不再写魔鬼书信,而一篇像是演讲或“致辞”的文章开始在我脑子里冒了出来,一会儿被淡忘,一会儿又想了起来,可总是没有成文。然后星期六晚邮报即Saturday Evening Post。——译注的邀请不期而至,于是这篇文章就应运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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