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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理由很简单,宋江讲义气。

“义气”在中国人道德观念中非常重要。不忠于皇帝朝廷,造反起义,那是可以的,因为中国人的反叛性很强。打僧谤佛,咒道骂尼,那是可以的,因为中国人不太重视宗教。偷窥,抢劫,谋杀,通奸,残暴等等罪行,中国民间对之憎厌的程度,一般不及外国社会中之强烈。但不孝父母绝对不可以,出卖朋友也绝对不可以。从社会学的观点来看,“孝道”对繁衍种族,维持社会秩序有重要作用;“义气”对忠诚团结,进行生存竞争有重大作用。“人情”对消除内部矛盾,缓和内部冲突有重要作用。

同样是描写帮会的小说,西洋小说中的《教父》,《天使的愤怒》等等中,黑手党的领袖,可以毫无顾忌的残杀自己同党兄弟,这在中国的小说中决计不会出现,因为中国人讲义气,绝对不能接受。法国小说家雨果《悲惨世界》中那个只重法律而不顾人情的警察,中国人也绝对不能接受。

士大夫也并非不重视义气。《左传》,《战国策》,《史记》等史书中记载了不少朋友之间重义气的史实,予以歌颂赞美。

西汉吕后当政时,诸吕想篡夺刘氏的权位,陈平与周勃谋平诸吕之乱。那时吕禄掌握兵权,他的好朋友郦寄骗他出游而解除兵权,终于尽诛诸吕。诛灭诸吕是天下人心大快的事,犹如今日的扑灭“四人帮”,但当时大多数人竟然责备郦寄出卖朋友(《汉书》:“天灭郦寄为卖友。”)这种责备显然并不公平,将朋友交情放在“政治大义”之上。不过“朋友决不可出卖”的观念,在中国人心中确是根深蒂固,牢不可拔。

至于为了父母而违犯国法,传统上更认为天经地义。儒家有一个有名的论题:舜的父亲如果犯了重罪,大法官皋陶依法行事,要处以极刑,身居帝位的舜怎么办?标准答案是:舜应当弃了帝位,背负父亲逃走。

“大义灭亲”这句话只是说说好听的。向来极重视亲情人情的中国人很少真的照做。倒是“法律不外乎人情”,“情理法律兼顾”的话说更加振振有词。说是“兼顾”,实质是重情不重法。

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情”总比“法”重要。诸葛亮挥泪斩马谡虽得人称道,但如他不挥泪,评价就大大不同了,重点似乎是在“挥泪”而不在“斩”。

八一个民族的自下而上与兴旺,真正基本毕竟在于生产。中华民族所以历久常存,基础建立在极大多数人民勤劳节俭,能自己生产足够的生活资料。一个民族不可能依靠掠夺别人的生产成果而长期保持生存,更不可能由此而伟大。许多掠夺性的民族所以在历史上昙花一现,生产能力不强是根本原因。

民族的生存竞争道德是在自己能养活自己,其次才是抵御外来的侵犯。

生产是长期性的,没有什么戏剧意味的事,虽然是自下而上的基本,却不适宜于作为小说的题材,尤其不能作武侠小说的题材。

少数人无法无天不要紧,但如整个社会都无法无天,一切规范律则全部破坏,这个社会决不可能长期存在。然而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情景不适宜作为小说的题材。正如男婚女嫁,养儿育女的正常家庭生活不适宜作为小说的题材。(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小说的第一句话是:“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他写的是不幸的家庭。)但如全世界的男人都如罗密欧,全世界的女人都如林黛玉,人类就绝种了。

小说中所写的,通常是特异的、不正常的事件与人物。武侠小说尤其是这样。

武侠小说中的人物,决不是故意与中国传统道德唱反调。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出于侧隐之心;除暴安良,锄奸诛恶,是出于公义之心;气节凛然,有所不为,是出于羞恶之心;挺身赴难以德报怨,是出于是非之心。武侠小说中的道德观,通常是反正统,而不是反传统。

正统是只有统治者才重视的观念,不一定与人民大众的传统观念相符。韩非指责“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是站在统治者的立场,指责儒家号召仁爱与人情,搞乱了严峻的统治,侠者以暴力为手段,侵犯了当局的镇压手段。

古典小说的传统,也即是武侠小说所接受的传统,主要是民间的,常常与官府处于对立地位。

武侠小说的背景都是古代社会。

拳脚刀剑在机关枪、手枪之前毫无用处,这固然是主要原因。

另一个主要原因是,现代社会的利益,是要求法律与秩序,而不是破坏法律与秩序。

武侠小说中英雄的各种行动——个人以暴力来执行“法律正义”,杀死官吏,组织非法帮会,劫狱,绑架,抢劫等等,在现代是反社会的,不符合人民大众的利益。这等于是恐怖分子的活动,极少有人会予同情,除非是心智不正常的人。因为现代正常的国家中,人民与政府是一体,至少理论上是如此,事实上当然不一定。

古代社会中侠盗罗宾汉、梁山泊好汉的行径对人民大众有利,施之于现代社会中却对人民大众不利。除非是为了反抗外族侵略者的占领,或者是反对极端暴虐、不人道、与大多数人民为敌的专制统治者。

幸好,人们阅读武侠小说,只是精神上有一种“维护正义”的感情,从来没有哪一个天真的读者去模仿小说中英雄的具体行动。

说读了武侠小说的孩子会入山拜师练武,这种廉洁或事迹,也几十年没听见了。大概,现代的孩子们都聪明了,知道就算练成了武功,也敌不过一支手枪,也不必这样的辛苦的到深山中去拜师了。

我没有企图在《鹿鼎记》中描写中国人的一切性格,非但没有这样的才能,事实上也决不可能。只是在韦小宝身上,重点的突出了他善于适应环境与讲义气两个特点。

这两个特点,一般外国人没有这们显著。

关于适应环境,在生存竞上是优点,在道德上可以是善的,也可以是恶的。

就韦小宝而言,他大多数行动决不能值得赞扬,不过,在清初那样的社会中,这种行动对他很有利。

如果换了一个不同环境,假如说是在现代的瑞士、芬兰、瑞典、挪威这些国家,法律相当公正严明,社会的制裁力量很强,投机取巧的结果通常是很糟糕,规规矩矩远比为非作歹有利,韦小宝那样的人移民过去,相信他为了适应环境,会选择规规矩矩的生活。虽然,很难想象韦小宝居然会规规矩矩。

在某一个社会中,如果贪污、作弊、行骗、犯法的结果比洁身自爱更有利,应当改造的是这个社会和制度。小说中如果描写这样的故事,谴责的也主要是社会与制度。就像《官场现形记》等等小说一样。

十一

中国人的重视人情与义气,使我们生活中凭添不少温暖。在艰难和贫穷的环境中,如果在家再互相敌视,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充满了冷酷与憎恨,这样的生活很难过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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