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安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6.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公平地讲,他最不喜欢自己七十五岁到八十五岁的那十年。因为那十年他是真的怕死。恐惧就像用过的纸尿裤,导致他对那几年的回忆往往被无地自容的羞愧和尴尬打断。

七十五岁的时候,应该是1982年还是1983年,总之是他最小的孙女出生的年份。他凝视着那个严肃地闭着眼睛,看上去像个巨大爬虫的小家伙,突然就开始讨厌她。讨厌她这么小,讨厌她恐怕不能在他的有生之年长大,讨厌她是故意这么做的,故意在他死后的世界上健康娇嫩地长成一个摇曳生姿或平凡朴素的女人。他讨厌这世上一切提醒自己死期将至的事情。

妻子注意到了他的神情,不动声色地说:“已经有了三个孙子,来一个女孩子多好。这孩子眼睛大,你看她嘴巴的线条也很清楚,会是个漂亮姑娘。”然后她满足地喟叹,“小城是1978年出生的,现在又来了这个小丫头,这两个孩子命最好吧——苦日子都过完了,他们来得正是时候……”她笑起来的时候鼻子上端会打皱。他没作声。就让她认为他的不悦只不过因为婴儿的性别。她用自己的心思揣测了他一生,后来日子久了,她就觉得自己了解这个男人了解到了骨头缝里。就连他自己也常常把这种不知属于自己还是属于她的揣测当成了骨头的一部分。从没对她解释过什么。

就在小女孩出生六个月后,一次常规的体检,查出他得了癌症。他坐在医院的走廊里,第一次看见了死神。死神看上去比他年纪小一些,六十岁左右吧,当然了,在年轻人眼里,他们俩反正都是老头儿。死神穿着一件很旧,但是很整齐的灰色中山装。若是妻子看见了,第一句话一定会是:“料子不错。”死神脸上神情和蔼,是挺容易接近的人——好吧,口误了,是挺容易接近的神。随便就在他对面的破旧长凳上坐下来,双手习惯性地撑在大腿上。开口说话之前,先从中山装的兜里拿出一张泛黄的卫生纸,用力地擤鼻涕。然后腼腆地对他一笑:“最近天气不大好。”

“还要多久?”他平静地问。右手却在衣兜里,攥紧了那张折叠得整整齐齐的化验单。他非常认真地把它叠成了一个一丝不苟的方块,表示他冷静地接受这个现实了。

“什么多久?”死神的疑问也不像是装的。一个神,普通话讲得还没他标准,带着说不好是哪里的口音。

“你不是来带我走的么。”他笑笑,心里的那股凄凉让自己满意。因为毕竟,这凄凉还是因为“自重”而生。

“哦,这个。”死神语气中突然有了官腔,“这个倒还不算什么大问题。很好解决。”然后漫不经心地掏出烟盒,自言自语,“火柴呢?”

“我是肺癌。”他耐心地解释,“你能不能别对着我抽烟?虽然大夫说我运气好,在最早期的时候发现的……”

死神不知道用什么方法,还是把烟点上了:“放心。不差这一点儿。”

他明白这意思,死神说得没错。

无论如何,七十五岁时候的自己,还是太嫩了。将近三十年后,他依然清晰得记得他如何吹毛求疵地折叠着那张宣判死刑的化验单,手指微颤,可是上半张和下半张还是严丝合缝地对齐。抓准两条边缘的线百分之百重合的瞬间,右手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并拢伸展成一个有力的平面,对着光洁的纸张,“刷”地擦下去。化验单就这样带着余温被腰斩了。还不够,他用指甲死死地反复划着那道对折的线,这种历历在目令他难堪。

当回忆不可避免地进行到一个类似现在这样难堪的时候,他倒是有个办法。迎头撞上了令人无地自容的画面,他就在心里轻轻地哼几句歌,至于什么曲目,在不同的时候有不同的选择。最近二十余年,他比较偏爱一首听上去愉快且光明的小歌谣,他是在1948年的解放区学会的。那时他已过不惑之年,但是唱这首歌的时候快乐得像个孩子。

她的确傻,鼎鼎有名的傻大姐,三加四等七她说等于八;

她的确傻,鼎鼎有名的傻大姐,她说她九岁那年做妈妈;

她的确傻,鼎鼎有名的傻大姐,叫她去放哨她说怕鬼抓。

哈哈哈,笑死啦,同志们想一想,

岂有此理哪有此事讲鬼话。

她为什么傻,就是没有学文化,学了文化就不会这么傻……

他固执地重复着这个简单诙谐的旋律,顺便加点自嘲,尴尬的回忆就这样停止了。学这首歌的时候,他是教员,给解放区的孩子或者不识字的村民们扫盲——他在一面遍布裂痕的小黑板上,写下小调的简谱,以及歌词,写错了就急不可待地用袖子去擦。然后指挥着所有的听众,一起唱。他们的脸庞懵懂好奇,洋溢着某种只有革命者的眼睛才看得见的光辉。他的表情和神色必须比他们鲜明很多倍,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放心地跟着这曲调喜悦起来。他的身体在这参差的学唱声中因着单纯的兴奋和忠诚,饱满得像是拉满了的弓。他知道在这片因为崭新所以纯净的土地上,他自身的历史复杂。毕业于北洋时期的学堂,还在日本人的工厂里工作过很长一段时间——对往昔有多恐惧,他歌唱时的欢乐就有多掏心掏肺。因为选择了他认为全新、合理,并且美好的东西,他有机会在青春已逝的时候重新成为了一个孩子。等待被肯定,等待被奖赏,等待被原谅……生命在全神贯注的等待里似乎强大到跟岁月没有关系,笑容和眼泪都已不再牵扯到尊严。

“爷爷,你在跟我说话,还是在跟自己说啊?”他今天戴着助听器,所以小孙女柠香的声音传递得毫无障碍。他意识到了也许自己的嘴唇在轻微地开合,那是他跟着心里的调子准确无误地暗暗重复歌词——他记不住自己两个小时前吃了什么,却记得大半个世纪以前的歌。

他不回答,但是自觉地让嘴唇静止了。柠香其实早已习惯了他的无动于衷。一个一百零四岁的人,在柠香心里其实基本是个妖怪,她从来不会拿一般人的标准去看待他——十四年前,当全家人为他庆贺九十大寿的时候,柠香躲在一旁兴奋地用手机给她中学里的朋友打电话:“今天真的去不了,我爷爷过九十岁生日啊……逛街什么时候都行,爷爷可是好不容易才活到九十岁,哪能不捧场?”那时他的听力尚好,是人们眼中耳聪目明的老寿星。柠香的话被她爸爸,也就是他的小儿子听到了,狠狠地瞪了柠香一眼。他没对任何人承认过,几个孙辈的孩子里,他最喜欢柠香。

不是因为她最小。也不是因为她终究让他看见了她长成一个虽然不漂亮但是有媚态的女人。而是因为,这孩子骨子里有种戏谑,这个家的其他人对待他都太诚惶诚恐,只有柠香从不在乎他身上背负着过分沉重的岁月。柠香不知道,她漫不经心的说笑背后藏着一种深刻的冷酷,这冷酷恰恰对足了他的胃口。

柠香走到他坐的椅子跟前,弯下身子:“爷爷,我看见你刚才想要说话了。”她的手轻轻抚摸他的脸庞,那神情像是他脸上挂着泪水。柠香的身后的沙发里,他十八岁的重孙歪七扭八地蜷缩着——他是这个家里的第四代,是他长孙的儿子,这孩子小的时候固执地不肯管柠香叫“姑姑”,因为他搞不清楚明明看起来像是“姐姐”的女孩怎么就成了“姑姑”。这孩子过完夏天就要去上大学了,家人们都说:“老爷子,再努力好好活几年,就看见第五代了……”他偶尔会想象第五代的孩子会是什么样——其实婴儿还不就是那副模样,蜷缩着、蠕动着,发出无意义的、类似动物的声音。他不能跟人们说他没那么想看见第五代的孩子——这个连续剧已经太长了,第五代的孩子原本该是个陌生人的。他觉得可能人们期盼着他的长寿也有一点这个意思在里面——一般的连续剧都是三十集,可是他居然演了300集,这个长度让所有人开始好奇它究竟还能播多久,于是不想看见剧终。

因为本来,在他七十五岁的时候,差点就剧终了的。

手术之后,家人都围在他的病床前。他知道手术很成功,他知道还在萌芽状态的癌瘤被干净地切除掉了,他听了一万次——主刀的医生是这个城市最好的大夫,现在最要紧的就是监控癌细胞是否扩散。可是这一切都抵不上他从麻醉里苏醒的那个瞬间,全家人围成的那个半圆里,隐隐约约地,他看见了死神。含笑而立,表情轻松地站在他妻子和他的大儿媳中间。所谓瞬间,就是指消失得很快,在他的眼睛从微睁到彻底睁开的刹那,死神已经不见了。他还来不及有任何的感觉和反应——原谅一个七十五岁,刚刚动过癌症手术的老人吧,他在心里轻笑——我允许自己变得迟钝了,所谓迟钝,也包括对自己无情。

他想抬起自己的胳膊,证明他暂时还活着。他成功地抬起了一点点,不过还没来得及看到自己那只生着老年斑的手,妻子就不由分说地把那只衰弱的胳膊按回到白色被子的云朵里去。她说:“不费那个事儿,别累着了。”

凌晨,他终于有了机会和死神独处,陪床的长子已沉沉入睡——他守在病床前面的时候并没想到,其实自己会死得比父亲还早。死神靠近他的时候,病房里就有了光。昏黄,但是足够他们看清彼此的面容。

“随便你了。”他说话的时候并没有微笑,他一向以待人谦恭有礼著称。不过面对死神,倒是突然间没了“教养”的包袱。人和神的关系,本来就跟人和人之间的有本质区别,对此他无师自通。

“随便我什么?”死神说。

“就现在,走吧,拣日不如撞日。”他意识到自己有力气开口说话了,并且,并不是白天那种气若游丝的声音。

“你急什么?”死神微笑,“都是早晚的事儿,着急上火的,多不好。”

“我等不及了。”他非常平静地回答。

“别撒谎。”死神熟稔地在他的床沿上坐下来,深深凝视他的脸。

“就现在吧,行吗?趁家里人都不在,趁我儿子睡着了。”他知道自己语气平静,因为他已经没有力气不安了。

“真等不及了?到天亮都不想等?”死神含着笑,就好像是在牌桌上。

他终于闭上了眼睛:“不等了,你都已经在这儿了,还有什么可等的。”

“话也不能这么说。”死神诚恳得就像是个老邻居。

他凝神,屏住呼吸,让自己的意志集中在眼前那片闪烁着光斑的黑暗里——片刻之后,像是下了好大的决心:“是,不等了,你受累,就现在吧。求求你。”

“求我什么?生死有命。我当的不过是领路的差,别的事,还真说了不算。”死神的普通话似乎越来越不标准,也许是因为心情放轻松了。

“再多等一会儿,我就不敢了。你明白吗?”他睁开了眼睛,他还是不能允许自己说这句话的时候闭着双眼,任由自己的脸庞变得狰狞。

“真不容易。”死神如释重负,“我只想要你承认,你怕。”

“谁能不怕?你告诉我,你见过谁真的不怕?”他毫不掩饰自己的烦躁。

“不怕的人有的是。没听说过什么叫英雄?”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我的治愈系游戏

我的治愈系游戏

我会修空调
警察同志,如果我说这是一款休闲治愈系游戏,你们信吗?
都市 完结 401万字
恶魔皇裔已上线

恶魔皇裔已上线

竹筱薇
柠柠猫自认为是一个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的女子。但自从来到了这座居住了五位恶魔皇裔的城堡,她感觉自己某个部位下垂,眼角耷拉,在变成奶妈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望着五位殿下金光闪闪的背影,憔悴的她仿佛被雷劈了一般。所以这是五位大佬的养成记吗?... 《恶魔皇裔已上线》
都市 连载 67万字
我在1980有片原始森林

我在1980有片原始森林

呜哩哇啦嘿
告别进厂拧螺丝的枯燥生活,返回深山创建蜜蜂养殖场。这里不仅有好山好水好空气,还有满口香甜纯正的土蜂蜜。就这?“啥,随便拔几棵野草,你说这是菜?”“开什么玩笑,这从腐木中扒拉出的大白虫子,你告诉我这是美味?”“这恶心的玩意儿,能治病?……来这里,让你见识见识那些你听都没听过的野菜。来这里,让你品尝品尝那些你想都不敢想... 《我在198o有片原始森林》
都市 连载 164万字
婚礼现场,我决定断亲

婚礼现场,我决定断亲

医生不抽烟
秦宇重生了! 重生在十年前自己婚礼上。 可新娘肚子里却怀着领养弟弟的孩子! 十年前的他不仅受尽家人厌恶,成为家族联姻的工具,还要替别人养孩子? 曾经他忍辱负重浑噩十年,这一世他决定当场退婚! 与那些虚伪而卑劣的家人彻底断绝关系! 迟来深情比草贱! 以后别来求我,下跪也没用,我认识你们吗?
都市 连载 0万字
磨人

磨人

时星草
高二这年,博盈看上了隔壁学校学神贺景修。 百般撩拨后,她终于打动贺景修,答应等她到十八岁,就和她谈恋爱。 高考结束后博盈把和贺景修的约定,忘得一干二净。 - 再重逢,贺景修成了她的顶头上司。 从此,博盈每天生活
都市 完结 42万字
大家请我当皇帝

大家请我当皇帝

四代重奸
我也不是自谦,你说我一个平民百姓,怎么就能当皇帝呢? 什么?你说我天生异相,是真命天子,这是封建迷信好不好?啊,你不要跪下啊,造反要杀头的? 啊,官爷,你不要杀我啊,我是被逼无奈,不是真心造反的。啊?你为
都市 完结 486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