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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普遍以为,在我们那个年代,中学女生怀孕简直是天方夜谭,可实际上,这种事并不稀奇。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自然而然就发生的,青少年性行为就属其中一例。与现在不同的是,我们那时格外隐蔽。校园里总有传不断的流言蜚语。一些女生莫名其妙地就突然消失了,理由也各种各样,比如看望年老的姑妈,或者探视生病的表妹,而隔一段时间再度出现时,人往往瘦了许多,通常也更安静了。她们到底去了哪里,我不知道,也不在乎。

我爱雷夫,不是像中学生初次见面那种令人窒息的怦然心动,而是发自内心地、毫无保留地爱。那时我并不懂得爱情多么脆弱,而一个人的未来又是多么无常。那年5月底的一天晚上,爸爸回家时一反常态地满脸笑容,他对我和妈妈说,他升职了,而且我们要搬去西雅图。他让我们看了他在西雅图买的房子的照片,并在我妈妈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妈妈当时和我一样惊得目瞪口呆。

人生无常。

“7月1号,”爸爸说,“到那天我们就搬家。”

我必须把怀孕的事告诉雷夫。我们已经没有时间担心和计划。我的未来——除非雷夫能够改变它——将被安置在西雅图一个名叫安妮女王山的地方。

然而我害怕把这个消息告诉他的同时,又莫名其妙地激动,或许还有一点点骄傲。这是我们爱的结晶,不也正是我人生的意义所在吗?

我最终告诉他的那天夜里,他一直紧紧搂着我。我们两个一个17,一个18,还都是孩子。他还有不到一个月就中学毕业,而我还有一年多。我们躺在我们自己的“窝”里——克里斯基老头儿的柑橘林里的一片树荫下。我们在那儿留了一个旧睡袋和一个枕头,平时不来的时候就把它们装进一个垃圾袋,塞在树篱间。放学后,我们铺好睡袋就钻了进去。我们仰躺在地上,不停地互相抚摸,望着无垠的天空。空气中弥漫着成熟的橘子味儿、肥沃的泥土味儿和被太阳炙烤了一整天的干土的气息。

“孩子。"他自言自语似的说。突然间我就开始想象你的样子了:十个小手指,十个小脚趾,一头浓密的黑头发。我情不自禁地做起了我们三个人在一起生活的美梦。可他继之而来的沉默让我的心里突然升起了一团疑窦。他怎么会要我呢,一个被玷污过的女孩子?

“我可以去。”我对着天空茫然说道,“去……那些女生去的地方。等我回来时……”

“不。这是咱们的孩子。”他斩钉截铁地说,“我们将是一家人。”

那一刻,我对他的爱简直胜过这世上的一切。

在那个橘香四溢的下午,我们开始计划起我们的将来。我知道这件事不能告诉我的父母。他们会把我锁起来,逼我放弃这个孩子。我决定退学,毫不犹豫。我不是上学的材料,而且那时我也没有意识到世界有多大,人的一生有多长。我只是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女孩子。我想做一个妻子、一个妈妈。

雷夫毕业之后我们就远走高飞。他本来也是孤身一人,了无牵挂。他的妈妈在生下他时就去世了,后来他的爸爸又丢下他走了,他跟着一个叔叔来到了加州南部。他们都是外来工人,雷夫渴望寻找属于自己的一片蓝天,而我们都天真地以为,这个目标我们一定能共同实现。

在我们计划逃走的那一天,我紧张极了。晚饭时我连话都说不出来。面对甜点更是无动于衷,妈妈做的乐之饼干派我一口都吃不下。

“她这是怎么了?”爸爸皱着眉头,隔着一团蓝色的烟雾问妈妈。

“我得做作业。”我含糊地说了一句,便起身离开餐桌。我洗碗碟的时候,爸爸边吃饼干派边抽烟,妈妈一边研究刺绣的图案一边絮絮叨叨说着话。他们聊了什么我一概不知,也从不关心。况且我的心跳声那么大,我想应该也听不到他们说话。

在把洗碗巾搭在炉子的金属杆上之前,我确保所有家务都已经按照爸爸的高标准严格完成。这时爸爸和妈妈已经去了客厅。他们坐在各自最喜欢的位置——爸爸坐在他那张橄榄绿色的马海毛[1]俱乐部椅中,妈妈则坐在奶油色的沙发的一头。他们身后是挂在窗户两旁的树皮布窗帘,上面绘着橄榄绿、白色和红色的图案,将邻居家的房子正好框在当中。

“我今晚有很多作业要做。”我像个犯了错的小学生,站在客厅边说道。我双手紧握在一起,肩膀微微下垂。我已经尽最大努力装出顺从的姿态,那一刻我一点都不想招惹爸爸。

“那你还愣着干什么?”他说着,用一截烟头儿点燃了另一支烟。

我如蒙大赦般溜回自己的房间,躲在门后,密切倾听着客厅里的动静,等着他们关灯回自己的房间。我心急如焚,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的东西早就装在手提箱里,藏在床底下。

等待的时间总是特别漫长,每一秒钟都似乎被拉成了一个小时。透过薄薄的墙壁,我听到电视机里传来丹尼·托马斯[2]的歌声;而门缝下面仍然源源不断地飘进爸爸的香烟味儿。

9点15分,我听到他们关了电视并锁上了房门。我又耐心等了二十分钟,足够妈妈卸完妆并用网套盘起头发。

把枕头和几个毛绒玩具塞进被窝时,我紧张得浑身发抖。我在黑暗中摸索着换上衣服。虽然已是6月,但在加州南部夜里还是会很凉,所以我穿了一条颜色夸张的格子裙和一件黑色的带纽扣的七分袖毛衣。随后我又把头发梳起扎好,便打开了卧室的房门。

门厅里静悄悄的,一团漆黑。爸爸妈妈卧室的门缝下面已经看不到灯光。

我蹑手蹑脚地穿过门厅,落在地毯上的每一步都提心吊胆。我已经做好了被抓和挨打的思想准备;不过最坏的事情始终没有发生,没人来抓我,也没有灯突然亮起。来到仿谷仓的十字形后门,我停住了,回头看了一眼我的家。

我暗暗发誓,从今往后再也不会回来。随后我转过身,看到了在小巷尽头等待着我的汽车头灯。于是,我义无反顾地奔向我的未来。

直到我们跑完了一整箱油,恐惧感才突然袭来。我们接下来怎么办?我们该怎么生活?我17岁,怀着身孕,连个中学文凭都没有,更谈不上工作技能。雷夫18岁,没有亲人,也没有钱。结果,我们身上带的钱只够我们跑到加州北部。雷夫只会干一种活儿,他挨个儿到农场里打工,帮助人们收割随便什么时令作物。夜里我们就住在帐篷里、棚屋里或者我们能找到的任意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

那时我印象最深的感受就是劳累、拮据、孤独,且永远灰头土脸。因为怀孕,他不让我干活儿,但我不在乎。我们找到的任何一间茅舍我都尽力把它收拾得像个家的样子。我们本打算结婚的,起初因为我的年龄不够所以未能成行。后来等到我18岁时,周围的世界却开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并将我们裹挟进一片混乱之中。但我们告诉自己,真正相爱的人不需要用一张纸来证明。

我记得,那段时间我们都很快乐。我爱你的爸爸。即便后来我们都开始变了,我依然爱他。

你出生那天——顺便告诉你,你是在萨利纳斯[3]野外的一顶帐篷里出生的——我觉得自己特别伟大,完全沉浸在爱情的汪洋中。我们给你取名叫塔露拉·露丝,因为我们知道你会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女孩儿,而且你那粉红色的皮肤是我接触过的最柔软、最甜蜜的东西。

我爱你,真的爱你。

但你出生之后我就遇到了一些状况。我开始整夜整夜做关于我爸爸的噩梦。现在人们会告诉那些年轻的妈妈,说这叫产后抑郁症,但在我们那个年代,谁会懂得这些呢?尤其我们当时还住在帐篷里。我们的帐篷狭小不说,还到处都是尘土,我经常在半夜里尖叫着醒来。我身上那些被烟头烫伤的疤痕似乎隐隐作痛,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自己能看到它们在衣服下面一明一灭地发着光。关于这一点,雷夫是无法理解的。

我开始记起以前被当成疯子时的感觉,这让我恐惧不已。于是我又开始沉默寡言,并尽量乖乖的。但雷夫不愿意看到我郁郁寡欢的样子,所以他经常抓着我,摇晃我的身体,求我告诉他出了什么事。一天夜里,他终于失去了耐心,我们开始争吵。那是我们之间第一次真正的争吵。他想要的,我给不了。所以他渐渐疏远了我,或者是我一点点把他逼退了。我也记不清楚。总之,他一跺脚便走了。他的离开让我陷入了崩溃。我开始胡思乱想,我想到我的种种不对,想到我失去了他,继而又开始怀疑他从来就没有真心爱过我,他怎么能如此对我呢?最后他回来时,你正光着屁股哭闹不休,地上到处都是你拉的屎,而我只是坐在那里,像刚睡醒的人一样茫然盯着你,却无动于衷。他骂我是个疯子,于是我……我彻底失控了。我在他的脸上狠狠抽了一巴掌。

事情闹大了,连警察都被叫了过来。他们给雷夫戴上手铐带走了,并让我交出了我的驾驶执照。要知道那还是1962年。虽然我已经是成年人,而且还是个孩子的母亲,但他们照例通知了我的爸爸。那个时候,我妈妈连一张自己的信用卡都没有。我爸爸说把我抓起来,结果警察们真的照做了。

我坐在散发着恶臭的牢房里好几个小时。这段时间雷夫已经被采了指纹,并被指控为袭击罪(别忘了,我是白人女孩儿)。社会福利部门一个生着苦瓜脸的女人把你抱走了,还当着我的面说你多脏多臭。我本应该伸出胳膊大声疾呼,要求他们把你还给我。可我却只是呆呆地坐在那里,被深深的绝望、被看起来仿佛永远都无法化解的悲伤压得喘不过气。我是个疯子。现在我知道了。

我在牢里待了多久?我现在也不知道。早上,我对警察说雷夫并没有打我,是我撒了谎,但他们已经不在乎了。“为了我的安全”,他们暂时把我扣留,直到爸爸前去把我领走。

他们送我进的第二家医院比之前那一家更为恐怖。我应该呼叫,抗争,伺机逃走。可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那么做。我像没了魂儿一样,稀里糊涂地跟着妈妈走上台阶,进了一栋充斥着死亡气息,以及刺鼻的酒精和尿臊味儿的大楼。

多萝西离家出走,和人生了孩子,后来还打了她的男朋友。现在她没话说了。

从那时起,我相当长的一段人生就荒废在那个臭气熏天、窗户上装着铁栅和铁丝网的大楼里。

对那个地方我仍有一些记忆,但我不能多说,尽管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那里的宗旨是药物治疗。用盐酸阿米替林对付抑郁,用水合氯醛对付失眠,对付焦虑的药叫什么名字我记不起来了。此外还有电击和冰浴……以及……总之他们说是为了我好。起初我的头脑还很清醒,但是后来,氯丙嗪把我变成了一具僵尸;强光灯刺伤了我的眼睛,我的皮肤开始干裂皱缩,我的脸也开始浮肿。当我终于有力气爬起来照照镜子时,我发现他们说得没错。我确实病了,需要治疗。我相信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把我治好。而我需要做的就是乖乖听话。不要再又骂又打,不要再编造关于我爸爸的谎话,不要再妄言要回我的孩子。

我在那里待了两年。

离开医院时,我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我只能这么形容。我以为,在结实的房门砰的一声在我身后关上,在我透过铁栅和铁丝网凝望天空之前,我已经知道了恐惧的滋味,可惜我错了。等我出来时,我的记忆已经变得恍惚——有时候感觉时间仿佛逃走了一样,我的人生轨迹上有了很长的一段空白。没办法,我就是想不起来。

但我仍然记得爱情的甜蜜。这记忆虽然朦胧,却支撑着我在医院幸存下来。黑暗中,我经常死死抓着这段记忆不放,就像把玩一串美丽的念珠。他爱我。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我并不孤单。

而且,外面还有你。

我一直记着你的样子:粉色的小脸儿,巧克力色的眼睛——那是雷夫的眼睛——还有你试着爬动时向前探身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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