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鎏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6.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这个谎是阮筝教会他的。他们两人是大学同学,算起来阮筝是他的学姐。不知什么时候起,他们就有了共同的朋友圈子,时常在一起吃饭出游,偶尔也去酒吧找乐子。阮筝一早就知道他那个同性朋友,并未因此而瞧不起他。有一次徐启琛喝得多了点,将心头的顾虑说了出来,害怕只有他这么一个儿子的父亲知道自己是个gay后会担心徐家绝后,采取一切手段棒打鸳鸯。

阮筝当时倚在沙发里,半开玩笑道:“那你就找个儿媳妇给他嘛,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人工受精要个孩子完全不是问题。”

所以徐启琛在向父亲撒完谎之后,第一时间找到了阮筝,哭丧着脸求她:“姐,这次你一定要帮我。”

徐启琛是个想法很单纯的人,他将阮筝推到了父亲面前,本只想来个缓兵之计。可他父亲与他是截然相反的人,精明得就像一只狐狸。

他先是一通电话将这两人召了回去,随后就提出要让他们先订婚。在那之前阮筝一直住在酒店里,据说徐天颂曾特意来相看过她,当时她正在酒店的餐厅里吃饭。但两人并未打照面,一直到今天的订婚典礼结束后,阮筝才如愿以偿,见到了十七年前令她惊为天人的男人,也是那个让她恨了整整十七年的男人。

阮筝躺在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某处的雕花,眼前一直闪过徐天颂的脸孔。十七年前的惊鸿一瞥,与今天略有些散漫的影像慢慢地重叠在了一起。她惊奇地发现,岁月竟没在徐天颂的脸上留下多少痕迹。

他依旧看起来年轻而俊逸,随着年龄的增长,他那股子妖艳气质愈加浓烈,举手投足间优雅气息扑面而来。尽管被阮筝叫做“爸爸”似乎令他有些不习惯,但他转头接茶碗的时候还是那派气定神闲。

他挑眉扫了阮筝一眼,笑得有些含蓄,在阮筝直勾勾的注视下喝了一口茶。阮筝心想如果这茶是自己倒的话,说不定已经在里面下了毒。如果他记起来自己是谁的话,还有胆量喝她递的茶吗?

想到这里,阮筝不由又朝房门口的方向望了望。出了这扇门往右,走到底就是徐天颂的房间。不知他此刻在做什么,是否还在为那声“爸爸”而耿耿于怀。

阮筝完全没猜对,徐天颂此刻并不在自己房里,而是在二楼的书房里,陪着他的是心腹何慕则,当年阮筝的母亲称呼为“阿慕”的那个男人。

十七年过去了,何慕则还是那副白面书生的模样,只是一双眼睛比起以往有了更多的沉淀与深度。他就这么一声不吭地站在徐天颂身边,眼睛望着他手里拿着的那份十七年前的报纸。

报纸的头版头条报道了阮筝父母的堕楼案,图文并茂,照片里不仅有那栋旧楼的全貌,尸体移走后留下的血迹,甚至连尸体横卧在地的照片都有。只是将两人的脸打上了马赛克,报道里也将两人的名字简化了。

这件事情在当年的香港很是轰动,因为牵涉了当时还是黑帮的青膺帮,警方显得格外重视。但他们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人力来调查,最终也只能证明这是一个意外。尽管当时负责此案的沙展心有不甘,但也只能眼睁睁地送徐天颂出警局大门。

一晃十七年过去了,徐天颂还留着这张报纸。这在他的人生里也颇为少见。他其实不是一个心慈手软的人,虽然现在金盆洗手成了一个成功的商人,但年轻的时候他杀起人来可从不手软,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但归根结底,他杀的也都是些穷凶极恶之徒,像阮剑锋夫妻这样跟了他多年的自己人,他从来没动过杀心。哪怕他们做了再大的错事,他也绝不要人性命。

这件事情是他人生中的一个例外。

何慕则是打小跟他一起长大的兄弟,对他的性格再清楚不过。他看了那张报纸几眼,冷静地开口道:“阿天,为什么让他们订婚。阿琛在美国的那个男人,你已经看过照片了吧。”

“嗯,小伙子挺精神,笑起来感觉不错。”

“你想利用阮筝让他们分手?”

“分手,分什么手?才二十岁的毛头小子,爱得死去活来的,打都打不散。由他们去吧,哪天玩厌了自然就散了。你看着,明天阿琛一定会提出回美国继续学业。”

何慕则微微一皱眉:“那阮筝怎么办,你准备把她留在家里?你觉得阮筝这次回来是为了什么?”

“她的目的再明显不过。”徐天颂将报纸往桌上一摊,“她来我们徐家为的就是我。当年她虽然小,我的长相她忘不了,估计连你她都一直记着。”

“所以你想把她留下,看她有什么具体行动?”

徐天颂没有正面回答:“我养了她这么多年,供她吃穿,送她去美国深造。现在她学成归来,也该让我看看她的本事了。洋墨水喝了这么多,也得显示一下才是。别我这么多钱砸下去,最后却只是个徒有虚表的空壳子。”

何慕则想起今天见到阮筝时的情景,下了个结论:“她跟小时候不太一样了,长开了,漂亮了很多。如果她不是阮剑锋的女儿,跟阿琛站在一起倒很相配。”

“唔,是漂亮了。只是女人不能光有漂亮,得有脑子才是。否则再漂亮,也是个空心杆儿,一折就断。”

徐天颂说着,轻轻一用力,手里的一根铅笔应声而断,裂成了两半。

作者有话要说:那啥,下一章就把电灯泡徐启琛送走,把空间完全留给咱们的男女主谈情说爱。

ps:最近jj出问题啦,回复的评论内容怎么都不显示啊。

☆、吻别

阮筝起了个大早,昨晚她睡得不太好。

杀父仇人就睡在几丈开外,她哪里还睡得好。坐在梳妆镜前略施薄粉,阮筝打开柜子开始挑衣服。她就穿了身丝质的薄绸睡衣,头发松松地散落在肩膀上,露出一大半片香肩。睡裙不长,只到膝盖部分,她那两条修长白皙的小腿也就这么露在了外面。

徐启琛睡眼惺忪地从书房出来时,正巧看到这么一副画面。阮筝大方地回头冲他打了声招呼,徐启琛依旧睁不开眼睛,胡乱回了一句就钻进了卫生间刷牙。

这就是找个gay当未婚夫的好处。阮筝这么想,作为被动的一方,徐启琛在她眼里基本上就是个闺蜜。他跟她的女性朋友没什么分别,就算她脱光了站在他面前,他最多也就皱着眉头跟她说一句:“姐,穿点衣服吧,当心着凉。”

如果徐启琛不是徐天颂的儿子,阮筝其实很愿意把他当作知心好友。毕竟他拥有闺蜜的功能可又兼具男人的体力,是个不可多得的朋友人选。

两人快速地洗漱完毕,换上各自精心挑选的正装,下楼去见徐天颂。作为青膺帮的创始人,徐天颂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以前是情况不允许,经常半夜就得拿枪冲出去拼杀。后来条件好了,他年纪也大了,生活变得很有规律。每天早上晨跑一小时,或是游泳两小时,几乎没什么事情能打乱他的计划。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陈年烈狗/陈年烈苟

陈年烈狗/陈年烈苟

不问三九
旧版文案: 陶淮南是个瞎子,迟骋是他捡的烈狗。 陶淮南小时候养过一条狗,死了。 他摸着老狗已经凉了的身体,有些孤独地呢喃,我怎么办呀。 迟骋抓着他的手放在自己蹲着的膝盖上,跟他说,我是你的狗。 瞎子和丑狗慢慢
都市 完结 52万字
末世:我带着暴躁萝莉一起当大佬

末世:我带着暴躁萝莉一起当大佬

小萌总
重生的陈峰用零元购,囤积了百亿物资。末世开始后,拥有系统的他开启了无敌模式,带着自己的小萝莉女儿,在末世当起了大佬。当别人快要冻死的时候,陈峰带着他的小公主热到吃冰淇凌,吃冷面。当别人为了半根火腿肠打得头破血流时,陈峰父女喝着果汁吃着小烧烤。当别人为了对付丧尸,到处寻找东西当作武器时,陈峰直接开着装甲车,手持加特林... 《末世:我带着暴躁萝莉一起当大佬》
都市 连载 43万字
猫大王统领横滨的日常

猫大王统领横滨的日常

卧龙
在这个异能力不算稀有的世界里,若问有哪个人的异能力最可怕,饱受磨难的港黑众一定会流着眼泪回答: 就是那个能随便把人变成猫的小鬼!最关键的是上层的几位还总是护着他!我们根本不敢动! 此时一位愤愤不平的犬派恰
都市 完结 61万字
谍变

谍变

黯然销魂
一个认贼作父的人 一个没有祖国的人 一个出卖灵魂的人 一个创造传奇的人 一个叛逃特工的传奇一生
都市 完结 92万字
灵气复苏:屠戮者

灵气复苏:屠戮者

天束玫瑰
灵气复苏,世界突变,各种恐怖的怪物闯入了人类的领地,大肆屠杀,惨不忍睹。而人类近乎一半的武器却不能对怪物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只有仅有觉醒异能的人才能对付。而突奇想的人类科学家利用怪物的特性制造出了生物殖装和机械殖装,正式开始了与怪物的对抗。
都市 连载 0万字
恃宠生骄

恃宠生骄

陈大饼
为了替代姜宝儿嫁给豪门继承人,继妹设计她被一个陌生男人夺走了清白, 姜宝儿以为那只是露水情缘,却惊讶的发现这个男人居然是豪门继承人的叔叔! 那位传说中的雷霆战神! 这下,姜宝儿开始偷笑了。 面对男人提出的补偿,她摇摇头:“娶我,帮我对付继母继妹,顺便还能解决你家长辈对你的催婚!” 陆晋霆只思考了三秒钟,当即便答应了小姑娘的请求。 不过,这婚后的生活却和姜宝儿想象得不一样。 某日清晨,卧室里响起姜
都市 连载 164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