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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段坐在树上,用晓袍擦着大镰刀的刀刃,一边擦,一边抖,抖来抖去抖崩溃了,抓着树干一个劲儿地猛撞头部玩自虐。一边的角都淡定地望着发疯的飞段,一边伸手稳了稳塞在耳朵眼儿里的棉花。

此时,我们正位于火之国某个角落。本来飞段是想直接把我拖回雨忍村的。无奈老娘一哭二闹三上吊,他叹了口气,放弃了,也就随我跟着他们去做任务。飞段说,咱们要去一个叫做火之寺的地方,那儿住着一张三千万两的银票。

我问,这银票怎么能叫“住”呢?

飞段摊摊手,说:“难道你不明白么?地下黑市通缉令的人,在角都看来,就是银票啊。”

我点头,万分赞同。

“接下来就是少儿不宜的镜头了,很黄很暴力,你不用看,在这儿等着就行。”飞段说。

……老娘直接赐给这毛娃娃一个牙印,跟老娘比老,你丫的还不够资格!用一句流行语来说,我这叫年轻(?)的身体里住了一个苍老的灵魂。

所以,我直接挂在了角都的身上,跟他们一起去了火之寺。一路上还思索着,这角都还真是无宗教信仰啊,主意都打到和尚身上来了,所以,我就唱起《蓝精灵》……(作者:老娘想问《蓝精灵》跟这问题有啥直接联系吗?)

“阿合,我说你别唱了行么?”飞段忍无可忍。

“咱是在为火之寺那个将要倒大霉的地陆和尚提前超度。”我啧啧嘴。

“女孩子家不准啧嘴。”一直沉默的角都忽然蹦出一句话。

……真央老教授曾说过,欺软怕硬的人不是好人。可他忘了,咱不是人,是死神。所以,老娘俗套了。

后来,我是坐在火之寺外边的一棵大树上等这俩僵尸宰人的。火之寺的和尚很会叫唤,惨叫声我从头听到尾,一边百无聊赖地等俩僵尸,一边跟鸦杀这王八蛋唠嗑儿,这家伙最近爱上了樱花,动不动就弄几瓣樱花在我身边飘,我把他投在地上踩啊踩,想把他的实体化给踩出来,好好掐一架。娘的,弄这么多樱花在老娘跟前,当老娘花痴呢!

踩了半天不见鸦杀出来,倒出来个十二三岁的小屁孩。光头,白色僧衣,一瞧就是火之寺的小和尚。他从树丛里钻出来,直直地看着我,童音糯糯:“樱花神子……”

……

老娘还百合女王咧!鸦杀你个不得好死的,给老娘出来受死!

“樱花神子,快救救我们吧!”正当老娘在内心里咆哮的时候,那小和尚跑过来,扑通一声在我面前跪下了。俩大眼睛含满泪水,“寺里已经……神子,求求您救救我们吧,把那两个人……杀了!”

我看着他,不过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和尚而已,下跪与流泪对于他,可能还不那么重要,但他还是用他最后的尊严,去央求他人为自己报仇。我伸出右手,覆在他光溜溜的脑袋上,微笑着问他:“你,真的想杀掉那两个人?”

“当然!哪怕付出我的生命,我的一切!”他坚定地说,严重是我曾熟悉的,阴狠的情绪。

没救的……我叹了口气,手上用力,在他惊愕而痛苦的目光里,将他的颅骨生生捏碎。放开手,小和尚小小的身体软软地倒下,双目圆睁,似乎还不相信自己是死在自己最后的希望里。我蹲下身,将小和尚抱起,走进了火之寺。

此时的火之寺,完全可以用“尸堆”来形容,残垣断壁,尸积成山,佛门圣地的荣光不复存在。我将小和尚的尸体放在尸堆中央。我知道,他爱火之寺,所以,就算是死了,我也会让他回来。

“既然挺喜欢他,为什么还要杀他?”角都冷冷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难道我得帮他报仇么?”我转过头,看着那两个刚打开杀戒过的人,“报仇,从来都是自己的事,求助于别人,那是对自己死去的至亲最大的侮辱。可是哦,我不喜欢他的眼神。像佐助一样的阴狠,寂寞的眼神。他的灵魂,也终将和佐助一样,被仇恨所紧缚。我不想看到第二个佐助。”

飞段愣了愣,他从来没有见过我这么严肃的样子。我知道,我和小迪的耍宝是基地沉闷气氛的调和剂。阴暗与严肃,仿佛从不属于我。可他忘了,人都不是太阳,不可能永远温暖如光。我经历过背叛,经历过绝望,还经历过死亡,一切,都跟以前有些不一样了。我忽然想起,多年以前无忧无虑的晓组织,似乎已经不复存在了。

那些充满了嬉笑怒骂与温暖寒暄的日子,永远也回不去了。

后来,我们谁也没有再提那个小和尚。角都背着地陆和尚的尸体,是不是看看地图。飞段扛着他的三刃大镰刀,依旧是让人心烦的碎碎念。我背着我的斩魄刀鸦杀,环抱着双手,跟在他们后面。

角都说他现在要去附近的换钱所,但老娘没想到这个换钱所尽让是个公厕。想当年,老娘进过地下赌场,进过妓院,还进过男澡堂(……),见识了各种各样的换钱所,但这回让我最囧。因为它不仅是一个公厕,还是个男公厕……

我坐在公厕前的阶梯上数蚂蚁玩儿。数到第一百只的时候,飞段跑出来了,说是受不了那味儿,于是坐下来陪我数。没蚂蚁可数的时候,我就从卷轴里掏出存放多年的卷轴制扑克牌,跟飞段玩起了斗地主。第一圈还没有打完,木叶就来人了。

来人是阿斯玛,奈良鹿丸,以及万年中忍出云和子铁。老实说,我觉得这个小队对于我们来说构不成什么威胁。飞段显然也是这么想的,他很兴奋,跟那几片小叶子玩起了捉迷藏。而卧,则和换好钱的角都在旁边看戏。角都手里提着一只箱子,看样子应该是那三千万。呃,什么时候找他借借?

不过,其他人似乎并不打算让我考虑如何向角都借钱的问题,什么苦无啊,手里剑啊,扑棱扑棱朝我飞来,抽出鸦杀一一格挡,我又开始考虑借了钱之后该去哪儿大搓一顿的问题,至于何时还钱……暂时还不考虑。

阿斯玛认出了我,但因为交情并不是很深。所以他还是向我发起了攻击,他的拳刃可以附上查克拉,固然厉害,但老娘的鸦杀也不是吃素的。我一边挡住他的攻击,一边思考。老实说,我不想杀他,毕竟以前在木叶生活的时候我跟夕日红关系不错,他俩有奸 情,我不想让红怨恨我。不过,我不杀他,角都也不会放过他。角都说了,那家伙跟地陆一样,是火之国大名守护十二忍之一,黑市悬赏三千五百万。

“我说角都大叔,你能想想钱以外的东西吗?”我避开阿斯玛,看着飞段挥着大镰刀迎上去,撇撇嘴,说。

“你能吗?”角都反问。

“……”我皱眉埋头,“……地瓜?”(地瓜:我不认为这是我的荣幸,谢谢)

“……“角都不语,然后,被分了尸的飞段叫他去缝头,他逃似的跑了,我则将鸦杀收回鞘中,继续坐在阶梯上数蚂蚁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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