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6.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writtenon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

《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

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抄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

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象从前那闭塞的社会。

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而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自己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姗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赖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集体创作只写得出中共的剧本。

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

《红楼梦》未完成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

《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列传》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十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都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

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瓷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里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者商家的浓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地说:

“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

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都厌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纸副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也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篡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与”为“强拉”,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

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

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

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迷惑。游东京,送歌僮,送十五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

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

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

“喂,是假的。”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的人的肩膀。

这两部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收在这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致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

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

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

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

十年一觉迷考据

赢得红楼梦魇名。

《太太万岁》题记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偏执男配的白月光[穿书]

偏执男配的白月光[穿书]

水蜜桃味
文案一: 温悠悠穿书了。 她穿成了校园文中,对男主死缠烂打,最后下场凄惨的白富美女配。 穿书的时候,原主正准备跟男主进行第N次告白。 所有人都等着看她的笑话。 男主皱起眉头,目光嫌恶:你死心吧,我是不可能喜欢你
都市 完结 134万字
女友成名不甩我怎么办

女友成名不甩我怎么办

缘乐
“叮!检测到合适宿主,系统开始绑定......”“女友成名,爱情遇到波折。一、被甩,赠送中海市中心商业大楼一栋以安慰。二、未被甩,赠送记忆胶囊一颗以恭喜。”重生平行世界,张榆成了一个音乐学院的大三学生。女友参加一档选秀节目一举成名,本以为分手在即,过上收租的咸鱼生活,却不想女友竟然为他与经纪人闹翻,与签约公司...... 《女友成名不甩我怎么办》
都市 连载 229万字
嘴强乐评人:开局骂哭顶流歌手

嘴强乐评人:开局骂哭顶流歌手

声野
倒霉蛋陆训无意间来到一个文娱业异常拉胯的世界。穿越当天他以一名乐评家的身份坐在歌手花成雨表新作《癌》的现场。这tm也算是……音乐?面对同行硬捧臭脚,脑残粉无脑硬吹。陆训实在是顶不住了。恰逢此时他觉醒“毒舌文娱点评家系统”简单的嘴臭,极致的享受。当宿主用最动听的“家乡话”嘲讽垃圾作品令脑残粉与创作者情绪波动。即可获得奖励点数,情绪波动越大,奖励点数越丰厚。点数,用来兑换最为珍贵的奖励!于是,这个世
都市 连载 0万字
瓷王

瓷王

格鱼
巍巍宫殿琉璃碧,蒙蒙烟雨青花瓷; 喜气洋洋釉里红,色彩斑斓珐琅器。 瓷砖瓷印瓷火器,内画彩塑逞技艺; 老瓷绽放新篇章,中华盛世一朝起。 一个现代工艺美术师回到明初,成了富甲天下的风流瓷王。他会彩塑制瓷,他更擅
都市 完结 115万字
哑舍·零·秦失其鹿

哑舍·零·秦失其鹿

玄色
十二件古物,一段秦朝往事。 揭秘少年上卿和始皇长子的历史人生。 十数年陪伴,换来死生永离。 谁是谁的梦想,谁又成了谁的执念。 锋芒璀璨的秦朝,时间之轮缓缓启动。
都市 完结 21万字
穿成炮灰后我只想活命

穿成炮灰后我只想活命

青青河边马
方白穿书了。 穿进的这具身体是文中的炮灰,女主被寄养在了她家,由她抚养长大。 按照小说设定,女主被原主当作出气筒,每日遭遇虐待。 所以在女主长大后,原主成为了证明女主的第一个台阶,结局凄惨无比。 看着眼里满是
都市 完结 6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