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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萧云福一脸的不信,十分的惊诧,推着刘公公伺候穿衣的手,被打懵一样愣在那里,嘴里喃喃道;“怎么可能?”

可是华明夤夜求见,宣称连夜自琅邪城而来,自然事态严重。

“快去宣华明进殿!”待刘公公快要走到门口时,萧云福叮嘱了一句:“此事暂不可传到邀月宫那边去!”

……

“臣参加陛下!”寒气入室,华明进来,顾不得一身风尘和寒烟,跪伏在地。

“平身吧,到底怎么回事?”萧云福紧张地问道:“金山,给华卿准备点热汤!”

刘金山躬身而去,并带上宝文殿的朱红大门。

如果,皇上说的是命人准备热汤,意味着他可以旁听。

皇上说的是给华卿装备热汤,就表示皇上不想让自己知道。

“什么?聪嗣一家被灭门?何人如此大胆?”

门外,刘公公听见皇上近乎吼的声音,以及一些物件被扫落在地毯上的声音,也是愣住了,随后便听见皇上一屁股坐在龙椅上的声音。

“金山!金山!进来!”回过神来的刘公公急忙应了一声,轻轻地推开门又合上:“皇上!”

“聪嗣一家居然被灭门了!”

刘公公看见皇上很是颓废,眼里闪着泪花,满脸狰狞,说道:“查,不管涉及到谁,朕……朕要他碎尸万段、朕要他凌迟处死、朕要他九族不存!”

……

柴聪嗣乃是大宇天朝十五卫之一的洪流卫的大统领,不仅战功赫赫,同时后宫邀月宫的那位主子,还是柴聪嗣的胞姐,也是后宫里最知进退、不惹事的主子,深得皇上宠幸。

而皇上和柴聪嗣可是打架打出来的交情,二十多年了。

皇上还是七皇子的时候,就遥领山阳卫,而他最信任的将军里面,就有舅子柴聪嗣;后皇上夺位之变,柴聪嗣更是心腹铁杆,不要命的狠打猛冲。

六年前的十月,草肥马壮的时候,异族花莫国挥军南侵,十万铁骑越过大宇天朝汝南、平原两州府边境,踏破十二关隘,烧杀抢掠,攻城掠地,连夺汝南北巫、羊平以及平原合水共三县。

一直以来,花莫国对于大宇天朝来说是北蛮,作为游牧民族的花莫国常常挥军南侵,烧杀抢掠一番,满载而归,消失在茫茫的大草原。

花莫国一年之中总有那么几次袭扰,就像是做无本生意一样,缺钱粮,找大宇天朝;缺奴隶,找大宇天朝;缺工具,找大宇天朝;缺女人,还是找大宇天朝。

自诩为大宇天朝,每次大宇天朝都大伤脑筋,而那次皇上萧云福听信朝中官员上奏,脑子一热,居然要御驾亲征。

洪流卫作为随侍御驾的亲卫军护卫皇上,柴聪嗣更是带领五百亲军,于皇上身边寸步不离。

花莫国异族统领南博儿本就看不惯萧云福这个靠着宫廷政变继位的皇帝,吃好的,喝好的,玩好的,连女人都是水灵灵的,甚至连老子、兄弟的女人都不放过,想想都有点邪恶和极强的占有欲望。

凭什么?就凭他是“皇二代?”,他是“皇二代”,老子还是正宗的“皇上”呢!

南博儿是得了一种叫做“红眼病”的病。这种病一旦染上了,据说很难治好的,而且随着时间的积累会蔓延、会酵、然后爆,然后……挥军南下,摘果子来了。

当然,南博儿身材高大,满脸的络腮胡子,鹰一般的锐眼让人不寒而栗。然而,五大三粗的南博儿并非是个憨坨,还是个彻头彻尾的精细汉子,不然,凭他就能从花莫国五大部落脱颖而出,一跃而上,当上花莫国诸多蛮族的领?

打仗,南博儿自然是不笨的,而且工于心计,很有章法,但又不循规蹈矩。

闻得萧云福御驾亲征,南博儿更是不能稳坐后账了,便率领三千精锐,轻骑绕虎牙关直插中军背后。

而此时,大部分中军和左右军已经被花莫国的将士紧紧咬着,使得南博儿很快便冲破二千洪流卫的外围防线。

萧云福的仪仗很极为显眼,南博儿的终极目标自然是他。前呼后拥、披金执锐、明黄颜色的区域十分抢眼,南博儿第一眼就现那边是萧云福了。

看见骑在马上,惊慌失措大叫着“护驾”的中年男人,南博儿弯弓搭箭,铁弓上小拇指粗的虎筋将锋利的响羽瞄着萧云福射去。

关键时刻,与花莫国异族精锐厮杀在一起的柴聪嗣,硬是挥刀劈开身边的敌人,向皇上冲去。途中,战马前蹄被敌人一枪刺中,战马长嘶一声,柴聪嗣从马上纵身一跃,踩着几个杀向皇上的敌人肩膀,替皇上挡住了死亡之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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