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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觉得她是西洋电影里的人,有着悲剧的眼睛,喜剧的嘴。

——张爱玲

王若薇不准别人叫她王若薇。连小薇都不可以,算命的说她是孤独命,得换个名字。她查了一天的字典,为自己取了一个新的名字,叫,束河。她觉得这名字像是一个灵魂落到了一具将死的肉体里,翌日醒来,躺在床上,有一种初生婴儿般的新鲜感,用一双好奇的眼打量四周,头从左边,转到右边,迎着光的方向,一切都是崭新的模样。

她似乎在哪里听过这名字,就像一个人遇到另一个人总觉得在哪里见过,有一种似曾相识的亲近感,张着嘴半天,望着对方笑,不一会儿又释然,承认那熟悉不过是来自磁场的引力。

后来,宋熙正告诉她,束河,是—个地名。

束河决定去工作,她已经好几年没有工作,她把她所有的时间都放到了顔子乐的身上,现在离开他,像整个人被抽空,总得什么来填满。除了工作,别无他法,她确定她在短时间内无法爱上任何人,像一间正午十二点才退出来的房间,总得有一位穿着白色制服的服务生到来的日子里心灰意懒,吧自己关在衣柜里听悲伤的歌曲。衣柜里的衣服都被她胡乱地堆放在床底,反正是“女为悦己者容”,她狠心再不打扮自己,简直像个野人,父母胆战心惊地看着她的一举一动,生怕她做出什么傻事来。若是伤着自己还好,要是伤着了别人,那理偿金他们都赔不起。他们家的经济状况是每况愈下,祖上三代的积蓄都被花得差不多,就只等她嫁个好人家。偏她又这样倒憨不痴的,出东门往西走,是个糊涂东西。其实是他们多虑了。她不过是穿得粗糙了些。她同颜子乐分手的那天,把衣服从衣柜里扔出来,用牙齿撕咬了半天,又下不了狠手,都是花钱买的,坏了可惜了。末了用脚把它们踢到床底下,眼不见心不烦,再也没有力气把它们放回衣柜里,整理又得费心思。往后,她想要哪一件衣服,就撅着屁股钻到床底下去找,有时候找出来的不是她要的那件,就坐在床边喘着气,将就着往身上一套,实在是有点摸奖的意思。头等奖是红配黑,末等奖是红配绿,概率对等,所以在别人看来,她时常处在半醒半疯状态,站在公车站台上,手插在衣究里,踮着脚望向别处,于清辉之中目光矍矍、于颠踬之中意志弥坚,旁边人看了都觉得她是印在明信片上的人,应该寄向什么地方,背面写着漂亮的字,盖着淡蓝色的邮截。

她在网上投简历,只收到一封回复,一家传媒公司,职位是总监助理,这工作与她的专业完全不对口,她在英国学的是电子商务,也就是网上买卖,可有可无的一门技术,开个淘宝店就相当于是自学成材,所以她的处境也是十分的尴尬,朋友常在背后笑话嫁是“海龟”变“海带”,她也是知道一点的,总不可能明里去反驳,更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以前有颜子乐当借口还好,现在连个借口也没了,就越发地不见朋友了。

复试的那天,她一个人在电梯里,电梯门反映着她,她的脸红得有些不像话,应该是胭脂抹多了。久不化妆,下手没了轻重。又加上点雀斑,像个乡下来的姑娘,配着红色的连衣裙,整个人都透着恶俗的喜庆。不该穿红色的,显得有点不正经,但她从床下就找出了这件来,幸好不是黄色,不然不吉利,这事该黄了。她是一个在细微的事情上极迷信的人,比如不能把筷子竖着插到碗里,或是不能用红笔写名字。

成都离藏区近,藏族文化盛行,她也赶时髦跟着信起佛教来,不过也只是临时抱佛脚,不到大事临头,是不会想起念经的,手腕上缠了几圈紫色琉璃佛珠,就以为找到了庇护,遇人,还煞有介事地挽起袖子给别人看,好像有信仰的人品格都更髙尚似的。

她身子往前凑,把电梯门当镜子,用手心去揩掉胭脂,却把脸揉得更红。门突然打开,一个人走进来与她撞个正着,胸前的纽扣差点划伤她的眼睛。她踉跄地往后退了一步,他连忙举起两只手来,说:“Sorry.”她揉着眼,把眼线揉得花花的,像被人给打了一拳。他埋下头来看她,问:“没事吧?很疼么?”她睁着一只眼看他,见他生得眉清目楚,是个漂亮青年,气也就消了一半,只轻轻地道了声“没事”。他想摁电梯,见十七层的灯是亮着的,就缩回了手,搭讪道:“你去华夏传媒。”束河“嗯”了一声,蚊子似的,那男子便也不再说话了。

出电梯一前一后地走,束河走在前面,有些故意的,免得让他以为她是在跟着他,结果到了门口,却发现要刷卡进,很窘地望向他。他从裤包里摸出一张卡来,安慰似的说:“刷卡就是不方便。”

进了公司,前台便把她留住,给她一张表填,她刚好找到台阶下,拧开笔筒,就当没看见那男子从身边走过,免得又要说句客气话。她余光中瞥了一眼他的背影,倒是个很髙的人,高的人总是平白无故地讨人喜欢,也许是气场够强大,总有一种压迫感,特别是男人,好像会突然把你压到墙角狠狠地亲吻。弗洛伊德不是说“比起满足文明的本能,满足野蛮的本能带来的快感要强得多”。她填完表,前台把她带去见人事部经理,人事部经理说:“你的学历这样高,到我们这种小公司来,岂不是大材小用?”束河怔了怔,她颇不会周旋,也打不来官腔,只道:“在英国,也没学到什么的,净打工挣学费去了。”其实是谈恋爱去了,这点哪好意思说。

“那英语肯定好。”人事部经理期待地问道。

束河略低了点头,羞愧地说:“学校的老师都是中国人,附近也都是中国人开的餐厅,我在那里,感觉就像是在中国,走了一大遭也没走出去。”

人事部经理失望地“哦” 了一声,却对束河有了几分好感,觉得她是实在人,有一说一,不像往常来应聘的,过于油滑,反倒让人反感。他想,也许她是谦虚也不一定。后来她离开,人事部经理对同事说:“不容易啊,都被打成那样了还来应聘,我估摸着,她一定是急需一份工作来摆脱她有家庭暴力的丈夫。所以,我必须把这份工作给她,出于人道主义也得给她。”同事听了都觉得人事部经理除了发工资的时候太禽兽其他的时候倒是个大的好人。

她去上班的第一天便迟到。她睡过了头,很久没有早起,有些不习惯,梳妆打扮都弄了好半天,好像就是弄不回原来好看的样子,横竖都不对,总给人乱糟糟的不洁之感,后来她才知道是因为她不再年轻,虽然二十八岁也不算老,夹在少女与少妇之间,最没有地位。

七零八落地去赶公车,挤得像个疯婆子,硬是挤不上,错过了两趟,索性打车去,价格表一直跳,跳得她心惊。末了到了公司,还是迟到了两分钟,莫名其妙地跟自己赌气,想打电话给颜子乐评评理,好像这一切的罪都是他给她受的。本来也是,她来工作,还不是被他逼得走投无路,她就是哪一天突然死了,他也脱不了干系。

她被人事部经理带去行政部领了文件夹和圆珠笔,一路上遇到什么人,他都给她介绍,“这是销售总监,张哲成。”张哲成从影印室出来,手里拿着几页纸,瞟了束河一眼,嘴角略微上翘,就当是打过招呼了。待他走后,人事部经理压低声音,说:“你以后就是他的助理了。”好像是多么见不得人的一件事情,又说:“张总监的性格有点难以捉摸,反正你小心就是,他,有点那个什么,说不上来。”他的话没说完,但她大致明白了,反正就是 遇到了一个难缠的上司。她觉得自己真是老母鸡进了葯材铺——自找苦吃。还是给颜子乐打个电话吧,人一遇到挫折就容易把之前硬撑的勇敢给打敗,并且比原来敗得更厉害,是意志力彻底地土崩瓦解,精神上彻底地四分五裂。她作了这个觉得,反倒安下心来,去到张哲成的办公室,胆子也大了许多反正还有退路,如果他不喜纳她的话,她就回到顏子乐那里去。

她敲敲张哲成办公室的门,其实门是开着的,只是处于礼貌,电视上也是这样演的(她大多数的知识都是从电视上学来的)。张哲成没答理她,拧着眉看电脑,她觉得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望着他,把他粗略地在眼里过了—遍,简直就是素描本上勾勒出的人,简单的几笔,一气呵成,干净而利落,浓的地方浓,淡的地方淡,却也乏善可陈,怎么可以生得这样不精致?当然,她是说跟颜子乐比。张哲成从电脑后面侧出—点脸来,问:“什么事?”她说:“我叫束河,是新来的助理,以后请多多指教。”张哲成也不客气,立马伸过手来,把—份资料递给她,说:“正好,我现在忙不过来,麻烦帮我把这个传真到总部去。”束河接过来,没想到任务来得这样快,心里立即产生了三个问題:第—个是传真机在哪儿?第二个是怎么用传真机?第三个是总部的号码是多少?但她想,若是不问,又把这事做得漂亮,便可树立在他心中的地位,岂不是一个机会?所以她硬是强忍着没问,一个人去到

前台,问前台准是没错的。

她几乎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来研究怎么传真这份资料和传真这份资料,幸好没人看见,要不然真是没脸再在公司里待下去。有人在身后“咦” 了一声,她回过头来,有些不认识他,他说:“不记得我了?在电梯里。”她才反应过来,微笑着说:“记得。你也在这里上班呢。”说的是废话。

那男子叫宋熙正。同束河在一个部门,做广告销售。在束河极浅的常识里,一直以为只有外地来的打工仔才会去做销售,本地人哪里肯,吃不下那风吹日晒的苦,也放不下那省会居民的身段来求人。宋熙正看起来像是从五星级写字楼里走出去的工程师,深蓝色珠地布短衫,单肩挎着一只双肩包,“国”字面,在西洋面相里属筋骨质,像是极好的家庭出身,有着优良的生活环境。这样的人也做销售,着实让她吃了一惊,问:“你是本地人么?”宋熙正说:“是的,土生土长的。”束河觉得自己的思想已经滞后,整个就是一个过了时的人,她是听人说过现在做销售才挣钱,她还以为那人是在自我辩护。她把纸放在传真机上,传真机像是一只食肉的鱼,嗑哧嗑哧吃了—截进去。宋熙正好奇地伸过脖子来看,说:“咦?你怎么一张—张地放?”束河有些慌,看着他,他从束河手里拿过资料,说:“一次可以放十张的, 这不是写着么?”上面的确写着,束河居然没看见。

宋熙正见束河窘红了脸,便故意给她一个台阶下,问:“你叫束河?这样好听的名字?”

束河知道他是看见了她脖子上挂的工牌,他又问:“你做张哲成的助理?”语气里有些意外一般,她说是啊。她倒想听听他对此是一个什么样的看法,只不过他没往下说,只道:“束河不应该在云南,伹你却在成都?”她才知道束河原来是一个地名。懊恼得要死,想必朋友们已在背后笑话过她,说她这样的没有见识。她的确是哪里都没有去过,除了英国。她同颜子乐在一起时,一门心思地,倒是一点二心也没有,事事以他为一个圆心画圆,整个与外界脱了节,又不是生活在桃花源里。但这绝不该怪到颜子乐的身上,这是地理知识。怪不得颜子乐总是嫌她傻,她从不知道自己原来是真傻,就像男人说女人“你真傻呀”,只不过是一种情调罢了,换句话说就是“你真是可爱呀”。

看来她是表错情了。

待她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已经快十二点,到了吃午饭的时间,她转过头,透过玻璃看见张哲成靠在椅背上睡觉,像学生时代的午休。她恍惚间又回到了十七岁的那年夏天,第一次看见颜子乐,他坐在篮球馆的观众席上,对场上发生的事情—点也不感兴趣,手交叉在胸口,仰着脑袋昏昏欲睡。同学莉莉悄悄地指指他,说:“就是他,像不像?”束河吃惊地捂住嘴,说:“天哪,好像啊。”没想到,世界上竟有两个这样相像的人。她确定她是在那—瞬间爱上他的,虽然他什么也没做,伹是世界上的另一个他,已经替他做得太多,足以构成强大的理由去爱他。他是从不知道的,关于她如何爱上他这一点,他也从来没有问,她就是气他这一点,过分地自信,要是她对他说她一直把他当成另一个人在爱,他只怕会气得发疯。

宋熙正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幸而有隔挡,不然每天那样面对面的,会有被监视的感觉。他收拾东西,像是要出去,问她:“要不要一起去吃饭?”束河虽然饿,但却婉言拒绝了,她初来乍到。与别人熟得太快,略显得有点巴结。宋熙正走到她的面前,又朝后望了望张哲成的办公室,办公室是玻璃隔出来的,四面通透,反倒更没有安全感,像鱼被放在玻璃水缸里,摆着尾巴怎么绕也绕不过别人窥伺的眼睛。宋熙正说:“上学的时候不能好好午休;上班了,还是不能好好午休,等真正有一天我们可以好好地午休时,我们都已经老了。”束河无言以对,只觉得他说得好,跟着他把目光也落到张哲成那儿。张哲成突然抬起头来,一双迷蒙的眼千回百转,终于落到她的身上,简直是有点恨的样子。肯定是她略显尴尬地转回头来,他不要以为她是在偷看他呀,天哪!她求救似的去寻宋熙正,宋熙正却消失得干干净净。

束河忙得顾不上吃午餐,饿了一下午,张哲成不一会儿就叫她,复印份合同,或是进公司的系统修改资料,倒是没让她帮忙冲杯咖啡,也许早已不流行这种桥段,只可惜了她冲咖啡的好手艺,又不可能自告奋勇,多下作似的。下班时,张哲成同她在门口排队打卡,她这才注意到他的穿着很有品位,—身都是深秋的色彩,像是伴着落叶而来的人,随时会在身上发生点什么浪漫的事。他问她住哪里,却不看她。她说:“玉林。”他挑了挑眉毛,说:“那我们顺路,我可以送你。”她立即就后悔她说了实话, 哪有让上司送的道理,更何况他是这样一个不苟言笑的人,共处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那得有多难堪,说什么都显得突兀,又不可能一路沉默到底。她想想都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撒谎说:“我骑车来的呢。”

她在写字楼附近的超市里转了转,想等张哲成走了再去赶公车,免得在站台上碰见,那场景得有多尴尬。拖了十五分钟,确定没有什么危险,去到车站,车站上人堆了一层又一层,都伸长了脖子往一个方向看,一副作势要往前冲的阵仗。她突然有种回不了家的恐怖感,心里祈祷着这群人可别和她坐的是同一路车。一辆黑色的奥迪经过,开过几步又退回来,停在她的面前。车窗缓缓滑下来,里面的人什么也没说,只把下巴颏儿往旁边的空位处摆了摆,她便知道这回是躲不过了,只好讪讪地上了车。上车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的自行车不见了呢。”

她后来才知道,这个时间段去地下停车场取车,也是要堵车的。所以她耽搁了十五分钟,耽搁得刚刚好,好像就是为了要再遇上他似的。那么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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