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瑟·克拉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6.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在白鹿酒吧,几乎没人相信哈利・珀维斯的故事全是真的,但大家都承认,其中有一些比另外一些显得更真实。然而,就真实度来说,“扭捏的兰花”明显属于很难叫人相信的那一类。

我不记得哈利在讲这个故事时用了什么惊人的开场白,或许是某个兰花爱好者把最近鼓捣来的丑八怪搬进了酒吧,结果打开了他记忆的闸门。不管我记得多少,毕竟故事才是关键。

这一次神奇冒险的主角并非哈利的众多亲属之一,但他拒绝解释为什么会知晓这么多乌七八糟的细节。这是发生在温室里的传奇故事,我们的“大英雄”——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是个人畜无害的小职员,名叫赫拉克勒斯・基庭。如果你认为这是故事当中最不可信的部分,那么,还请少安毋躁。

赫拉克勒斯<sup><small>[9]</small>绝不是随随便便听过就忘的名字。可如果你叫这个名字,身高却只有四英尺九英寸<sup><small>[10]</small>,体型瘦小枯干,就算勤于健身,体重也仅有九十七磅<sup><small>[11]</small>,那也未免太尴尬了。或许这倒可以解释为什么赫拉克勒斯很少与人接触,他所有真正的朋友都长在花园内侧的潮湿温室的花盆里。他的日常需求很简单,在自己身上很少花钱,但种植的兰花和仙人掌却是非同一般。实际上,他在花卉养殖这个圈子里可谓声名远播,还经常收到来自全球各个偏远角落的包裹,里面散发着腐殖土和热带丛林的鲜活气息。

亨丽艾塔姑妈是赫拉克勒斯唯一还在世的亲人,两人若站在一起,你恐怕很难找到更为强烈的对比了。她身材壮硕,足有六英尺<sup><small>[12]</small>高,经常穿一身色彩艳丽的哈里斯粗花呢条纹外衣,开起捷豹车来天不怕地不怕,还一支接一支地抽雪茄。她的父母把这位宝贝心肝当成男孩子养,不知道这算不算达成了他们的心愿。亨丽艾塔姑妈一个人住,日子过得相当滋润。她养了好多狗,各类品种、各式大小都有。她身边总会陪着一对儿新宠,那可不是其他女士们经常放在手提包里的小型袖珍犬。基庭女士的犬舍里只有大型丹麦犬、德国黑背牧羊犬、圣伯纳犬等等……

亨丽艾塔奉行男卑女尊,她瞧不起男人,所以至今未婚。然而出于某种原因,她却很喜欢赫拉克勒斯,两人叔侄情深(没错,就是这个词),几乎每个周末她都会来看他。这是一种很微妙的关系——或许在亨丽艾塔眼里,赫拉克勒斯会让她产生一种优越感。如果他是男性中的典型,那么,男性实在是急需关爱的一群人。不过,就算亨丽艾塔动机如此,她本人也没意识到这一点,她似乎由衷地爱着自己的侄子。她有些居高临下,但绝非冷酷无情。

可以想见,她的“关爱”对赫拉克勒斯严重的自卑情结没起到多少帮助。起初,他还很迁就自己的姑妈;后来,他开始害怕她的定期来访、她的粗声大气,还有她那足以捏碎掌骨的大力握手;久而久之,他恨死了她。实际上到最后,他的恨成了生命中的全部,甚至超过了对兰花的爱。但他很小心,没把这种情绪表现出来,他知道,如果亨丽艾塔姑妈发现他的心思,恐怕会把自己撕成两半,喂给她那群大狼狗。

可是,渐渐地,赫拉克勒斯再也没办法压抑被禁锢的情感。即便他想谋杀亨丽艾塔姑妈,他依然表现得很有礼貌,他经常处于谋杀的边缘,尽管他知道自己下不了手。直到有一天……

根据花卉经销商的说法,这种兰花来自“亚马逊流域的某地”——一个非常含糊的邮政地址。尽管没有人会比赫拉克勒斯更喜欢兰花,可当他第一眼见到它时,依然没什么好印象:一块乱蓬蓬不定型的根,大概有人的拳头大小——仅此而已。它有股腐烂的味道,那是一种淡淡的、腐肉一般的气息。赫拉克勒斯甚至不相信能把它养活,他对经销商也是这么说的。或许正因为如此,他没花多少钱便买下了它,随后漫不经心地带它回家。

头一个月里,兰花没有任何生命迹象,赫拉克勒斯也不以为意。然后,有一天,一株小小的绿芽露出头,开始向着阳光伸展。从那以后,它长得飞快,没多久便长出一株成人手臂粗细的枝干,绿油油的,充满生机,枝干顶部还生出一圈奇怪的突起——除此以外便毫无特色了。赫拉克勒斯却十分兴奋,他敢肯定自己发现了一个全新的品种。

现在,兰花的长势确实令人称奇——很快它就比赫拉克勒斯还高了,当然,这也不是特别高。就连那一圈突起物也在生长,好像随时随地都会开花似的。赫拉克勒斯焦急地等待着,他知道有些花非常短命,一开即谢,所以尽可能长时间待在温室里。尽管他悉心等候,一天晚上,兰花还是挑在他睡觉的时候开了。

第二天早上,兰花展开八条摇晃的蔓藤,几乎垂到地上。它们一定是在植株内部生长,然后以一种——对于植物世界而言——爆炸般的速度伸出来的。赫拉克勒斯惊讶地瞪着这一切,更加细心地照顾它。

到了晚上,他正给兰花浇水、松土,突然注意到一个更奇特的现象。蔓藤正在变粗,而且并非完全静止不动。它们会抽动,动作虽然轻微,但明显错不了,仿佛它们本身拥有生命一样。就算赫拉克勒斯对植物充满了兴趣和热情,见到这一幕仍然感到阵阵不安。

几天以后,这一现象更加明显。每当他接近兰花,蔓藤便会摇摇晃晃地伸向他,那样子实在叫人不安。兰花显出强烈的饥饿感,令赫拉克勒斯很不自在,心里总好像有个声音在嘀嘀咕咕。过了好久,他终于想起来了。他对自己说:“对啊!我怎么这么笨啊!”随即跑到当地图书馆,花了半个小时重读一段很有意思的小说——《奇兰花开》<sup><small>[13]</small>,作者是个叫H.G.威尔斯的家伙。

“我的天哪!”读完整个故事,赫拉克勒斯心中暗暗叫苦。书中的兰花会散发出令人昏厥的气味,迷晕它的猎物,他养的这一株还不会这一招,但其他特征简直一模一样。赫拉克勒斯回到家,心中依然忐忑不安。

他打开温室大门,站在门口,目光沿着绿色植物排成的“林荫大道”一路游移,最后落到那株珍稀品种身上。他估算着蔓藤的长度——他发现自己已经改口叫它“触手”了——小心翼翼地走到安全距离以外。兰花确实给人一种印象:它很警觉,很危险,更像是动物,而非植物王国中的一员。赫拉克勒斯想起弗兰肯斯坦博士<sup><small>[14]</small>的不幸遭遇,心中更不开心了。

可是,也是太荒唐了!现实生活中怎么可能发生这种事?好吧,只要做个试验不就清楚了……

赫拉克勒斯走进屋子,几分钟后返回,手里拿着一根扫帚柄,顶端戳着一块生肉。他感觉自己非常傻,对方明明只是一株兰花,他却像驯狮人在开饭时间一步一步靠近一头狮子。

一开始,什么事都没发生。随后,两条触手不安地鼓噪起来。它们开始前后摆动,兰花似乎下定了决心。突然,触手迅速扬起,速度之快,令赫拉克勒斯眼前一花。它们缠住生肉,赫拉克勒斯只觉木棍顶端传来一股巨大的拉力。接着,肉块不见了——兰花紧紧地抱着它,如果硬要打个比方,就像饿鬼把肉护在胸前。

“哎哟我的老天爷呀!”赫拉克勒斯吓得大叫,他还从没用过这么强烈的语气词。

接下来二十四小时里,兰花没有显出进一步的生命迹象,它在等待肉块变质腐烂,同时生长出自己的消化系统。第二天,一套形似须根的网状茎蔓已然包裹住隐约可见的腐肉。到了晚上,肉块不见了。

兰花第一次尝到了血腥味。

赫拉克勒斯在观察自己的杰作时,心情很复杂,他已经做了好几次噩梦,还预见到一系列可怕的后果。兰花现已长得十分粗壮,如果被它抓住,他就完蛋了。不过,当然了,他不会让自己陷入一丁点儿危险当中。他设计了一套浇灌系统,这样就可以站在安全距离之外为它浇水了。喂它那些不同寻常的食物时,他也只是把东西扔到它触手可及的范围之内。现在它每天能吃一磅肉,令人不安的是,他感觉只要有机会,它肯定吃得下更多。

总体而言,这么一个植物学上的奇迹落到他手中之后,赫拉克勒斯良心的不安超过了心中的惊喜。不论何时,只要他愿意,他都能成为世界上最著名的兰花养殖者。但他从来不会像其他人那样把兰花当成宠物,他就是这么一个“目光短浅”的人。

如今兰花已有六英尺高,但它还在长——只是长势比从前慢多了。其他所有植物都被挪到温室另一端,因为赫拉克勒斯害怕它会吃人,不希望自己照看其他植物时遇到危险。他沿着中间过道拉起一道绳子,免得自己不小心走进那八条触手的地盘之内。

显然,兰花已经发育出一套高度完善的神经系统,相当于拥有了智能。它知道什么时候有人来喂食,还会表现出兴奋的样子,这绝对错不了。最神奇的是——尽管赫拉克勒斯不敢完全确定——它好像还能发出声音。有几次,在喂食之前,他似乎听到了一阵难以置信的高亢哨音,只是这声音几不可闻。新生的蝙蝠好像也能发出同样的声音——他想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兰花是在用声音引诱猎物进入它的魔掌吗?如果是这样,它这本事似乎对他还不起作用。

赫拉克勒斯在这一头研究有趣的发现,另一头还要应付亨丽艾塔姑妈和她那群大猎狗,姑妈嘴上说它们不会在室内大小便,实际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每个周日的下午,你都能听到她在街上大呼小叫,一条狗坐在副驾驶位,另一条则霸占了行李厢。然后就见她一步跨上两级台阶,打声招呼差点把他震聋,握起手来几乎把他捏成残废,张嘴直接把雪茄烟雾喷到他脸上。有一次,赫拉克勒斯以为她要吻他,结果被吓得半死。其实他早就知道,这么女气十足的举动根本有违他姑妈的天性。

亨丽艾塔姑妈看不起他种的兰花,眼神中总是带着不屑。浪费时间躲在温室里摆弄花花草草,在她看来,真是无味的消遣。一身力气无从发泄时,她会跑到肯尼亚猎场大杀四方,可这不会让赫拉克勒斯喜欢她半点儿,他憎恨血腥的运动。尽管他对姑妈的厌恶与日俱增,可每个周末,他都会谦卑地为她奉上茶点,两人坐在一起亲切地聊天,至少从表面上看,他们亲密无间。亨丽艾塔绝对想不到,赫拉克勒斯为她倒茶时,恨不得在茶水里下毒。在她粗野的外表之下,实际上是一颗脆弱而善良的心,如果她知道一切,这颗心会被深深地伤透的。

赫拉克勒斯从没对亨丽艾塔姑妈提过他的“章鱼植物”。他有时会带姑妈欣赏最钟爱的花草,但这一次,他严格保守着秘密,或许他还没想好完整的恶毒方案,可他的潜意识已经在考虑了……

一个周日的深夜,捷豹车的轰鸣声在夜色中渐渐远去,赫拉克勒斯回到温室平复受伤的心灵,那个主意在他脑海中头一次完全成形。他盯着那株兰花,它的触手已有成人的大拇指粗细。这时,一幅令人开心的画面突然在他眼前闪现。他想象亨丽艾塔姑妈被这头怪物紧紧抓住,拼命挣扎,却无力逃脱食肉触须的缠绕。为什么不呢?这可是完美的犯罪呀。侄儿心急如焚地赶到,可是为时未晚,无法伸出援手,随后他发疯似的打电话报警,警察来了,也只看到一场可怕的悲剧。没错,他们会清查现场,可在赫拉克勒斯悲痛的哭泣声中,法医的责难也将烟消云散……

这个主意他越想越喜欢,只要兰花配合,他想不出任何破绽。显然,最大的问题就是兰花本身,他要好好训练这株植物。食肉花的模样已经足够凶恶,他还要赋予它残暴的本性以和外形相称。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杨戬——人生长恨水长东

杨戬——人生长恨水长东

水明石
神仙意味着长生,却不意味着不死。单纯的背后,往往是太过残酷的真实,人,鬼,神,莫不如是。 劈山救母,三界纯孝的传奇。高擎的宝莲灯,追求美好爱情的象征。但谁又知道,成就了这传奇和这象征的,是怎样的一条血腥和
都市 完结 79万字
古宅惊魂

古宅惊魂

雅音墨客
《古宅惊魂》:故事主人公是一个年轻的古董收藏家李明,他对古代文物有着浓厚的兴趣。有一天,他听说在城市的边缘有一座废弃的古宅,里面藏有许多珍贵的古董,于是决定前往探险。当他来到古宅时,发现这里弥漫着诡异的气氛,随着深入探索,他听到了奇怪的声音,看到了一些奇怪的骨头和血迹,还发现了一个古老的盒子,里面有一本书和一个戒指。书上写着一些奇怪的文字和符号,戒指上镶嵌着一颗红色的宝石。李明意识到自己可能被诅
都市 连载 34万字
都市绝武医神

都市绝武医神

小萌靓
【一日十更,唯我萌靓】【无敌文】【QQ阅读第一编辑组作品】五年归来,已成帝尊!天上地下,无人能敌!医道至绝,武道巅峰!我,就是最牛叉的男主角!... 《都市绝武医神》
都市 完结 244万字
穿越后领媳妇苟深山,岳母扛不住

穿越后领媳妇苟深山,岳母扛不住

平山子
【古代历史+大饥荒+种田+无勾心斗角】吴星穿越到大饥荒年代,大旗皇期连年大旱,山河枯竭,百姓啃树皮吃观音土,饿殍遍野,白骨累累。吴星原主好赌,是个害死父母的逆畜,族人一怒之下料理了祸害。 原主一死,吴星出现了,跟原主长得一模一样,不同的是他人好心善,不赌博不打人,对媳妇怪好,会挣钱养家,每天会去山里,山里连树皮都啃光了,他却能带回大堆山珍野味。明明大旱没有一滴雨下,他却能在旱田里种出水稻,地里种
都市 连载 5万字
卧底木叶暴露,上司也死了该咋办

卧底木叶暴露,上司也死了该咋办

黑色轮回
【无系统+血继限界+欢乐向】 本来待在砂隐村的神代只想猥琐发育,保证能够活下来舒舒服服的过日子就行。 至于打打杀杀的事情,就让那些主角们去做吧。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神代的顶头上司突然派他去木叶卧底,还完全不给机会拒绝的那种。 神代只能妥协选择去木叶当卧底。 然而神代的卧底生涯还没有开始,就已经被波风水门识破了。 最倒霉的是,砂隐村内唯一知道他卧底身份的上司死了,神代直接成为了一个黑户。 神代坐在
都市 连载 31万字
平阳昭公主的文娱

平阳昭公主的文娱

猪腰炖核桃
武德六年(623年)二月初,平阳公主去世,谥号为昭,是唐朝第一位死后赐予谥号的公主,也是中国封建史上唯一一个采用军礼殡葬的女子2oo2年二月初,融合了后世灵魂的李照影睁开了双眼,面对这个1379年后的未来,她决定出自己的声音曾经的她虽死后极尽哀荣,但生年不详、生平不详,这一次,她要在历史上留下任何人都无法忽视的一笔(ps:本书私设平阳昭公主至死未婚,主角是资本、制片人)
都市 连载 16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