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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终于来了。上海满大街充满了萧索的气息。

就算是沸反盈天的世博会,也依然冲淡不了笼罩在整个上海天空下那种泛黄的萧索。世博会终究只能占据黄浦江湾的一角,就算全世界的人都拥来了上海,也只能在那一个小小的角落里嘶声呐喊、接踵摩肩。上海实在是太大了,在这样大的范围里面,怎么的热闹,都显得更加悲凉。他们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沸反盈天,仿佛深山森林里,一个松鼠咬破一颗松子时的声响。

它反而让本该冰凉的寂静,开始燥热地膨胀起来。

此时此刻,我鼻子里满是星巴克店面里热腾腾的咖啡香气。

自从我成为宫洺的私人助理以来,这种仿佛褐色丝缎般甜腻的香气,就和我每天纠缠不休,不离不弃,仿佛一个吊在我后背上的顽固的鬼。不认识我的人,没准儿会以为我变态般地迷恋一款咖啡味的香水。

我站在星巴克的柜台边上百无聊赖地等着。看得出来这是一家刚开不久的店面,桌子和沙发都透着一种崭新的僵硬感,它们还没来得及被无数悠闲的过客在它们身上留下痕迹。人的气味、岁月的气味、俗世的气味,它们都没有。它们还没来得及在光阴的打磨里变得柔和,变得模糊,变得松软,变得陈旧,变成如咖啡香气般让人产生昏昏欲睡的舒适感的事物。

但是别担心,很快它们就会了。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一直保持崭新而又干净的样子。所有的一切,有生命的,没生命的,就算不死,也会老。

服务员扯出两根透明胶,小心地将两杯拿铁封口后递给我。我提着墨绿色的纸袋,推开玻璃门,初秋的凉风迎面朝我扑来,感觉像很多根冰冷的丝线飘到了脸上。

我走在这条曾经熟悉的路上,三年了,这条路依然没有任何的变化,两边高大的针叶红松,依然在秋天里抖落下无数针尖般的枯叶,落在泥土上交织成厚厚的地毯;泛着些许铁锈的路灯,在秋日的晨雾里像是一个个又瘦又高的少年黑衣模特;路边的建筑很少,空气里有一种上海少有的森林气味。

我冲迎面走来的一个护士微笑着打了招呼,她年轻的脸在薄薄的灰蓝色空气里仿佛一个饱满的苹果。

大概三年前,我有一段时间也是频繁地进出这个医院,最开始是因为顾里的父亲,他在这个地方,从一个温热鲜活的人,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后来是因为崇光也住进了这家医院,那个时候,我还是刚刚进《M.E》的一个小助理,我每一天都活在向崇光催稿的深渊里。那个时候,崇光还是一个黑发漆瞳的大男孩儿,浑身散发着蓬勃的气息,这种蓬勃却又是笼罩在死神巨大的阴影之下的,因而愈发显得锐利而撼人。那个时候的我,心里塞满了绝望,每一天,我望着英俊的他,都像是望着天空里倒挂着的一个巨大的点滴瓶,里面的液体就是他的生命,巨大的苍穹下面都是震耳欲聋到令人发疯的他的生命倒计时的滴答声。

那个时候,他每一天都窝在白色的被单里,抱着白色的枕头,穿着白色柔软的棉布病服,望着白色的墙壁发呆,他在那个白色的世界里安静而又清澈,像是一朵干净的云。

那个时候的他,每一天手背上都扎着尖细的针管,冰凉的液体流进他温热的年轻躯体,他看书,听iPod,写日记,望着空寂的湖面出神。

那个时候的他,身上是一股独特的属于他的气息,他的气味天生带着一种植物的辛香和厚重,而现在的他,作为模特,每一天根据不同的服装厂商要求在身上喷洒着不同的香水,有时候是CHANEL,有时候是帕尔玛之水,而他皮肤下面本身蕴藏的森林气息,愈来愈淡。

那个时候的他,坐在床上,轻轻地拍拍他腿边空出来的位置,摘下一只耳朵的耳机,递给我,邀请我分享他的世界。而我就真的走进了他的世界——尽管我身后,停留着简溪湿漉漉的背影,他曾经也用力地凝望过我,眼里的泪水也曾经热得烫人。

而三年过去了,我再一次回到这里。这中间,我从来没有踏足过这一片区域,不是因为我没有生病,而是因为就算我生病了,我也不会来这种杀人不见血的地方烧钱。其实三年里,我大大小小的病得过不少,感冒发烧是家常便饭,我也越来越习惯于一边含着温度计一边去洗衣店帮宫洺取礼服,把药片用咖啡或者抗疲劳饮料送服。但是我还是超越不了Kitty,她曾经在痛经痛到两眼漆黑一片的日子里,陪宫洺去冲浪,她也曾经在高烧三十九摄氏度的时候,陪宫洺去蹦过极,她倒挂在桥下面的那张又苍白又淡定的面容,一度让我每次走过英雄纪念碑下面、看见那一圈此起彼伏的英雄烈士雕塑时,都会想起她。三年过去了,我也从一个小小的试用期助理,变成了公司新人眼中,能踩着高跟鞋徒手爬上东方明珠的女蜘蛛侠。

日子其实是很快的。

人变起来更快。

每一天,我们都觉得特别难熬,无论是那些忙碌的日子里,每天都恨不得变成孙悟空那个随便拔毛就能招来替身的孽畜,还是那些冬日的假期,在家里浑浑噩噩地蒙头就能睡够二十个小时。

无论我们的感官敏锐得能听见千里之外一根绣花针落地的声响,抑或是被五感剥夺、混沌漫长得如同将灵魂浸泡在了一碗黏稠的罗宋汤里,时间从来都是客观而又无情地兀自滴答,它不会变慢。

它只会更快。

一个月前,接到Kitty打来的电话时,我和顾里唐宛如以及南湘,我们四个还在浦东的一个刚刚开张的发型店里,等待着准备剪去一头招魂幡的南湘脱胎换骨,那个时候,我记得太阳还很毒辣,在秋天都已经快要到来的时候,依然残余着把水泥地炙烤得发烫的威力。然而一转眼,南湘就已经每天早上和我一起,踩着圆规般的高跟鞋走进《M.E》的大楼,我们穿着差不多的小黑裙子,留着差不多的头发,用差不多的频率打电话发短信,唯一的区别就是我化妆而她素颜——并且她更美。天杀的女娲!对此,顾里有一句经典的话语,这句话还好是对唐宛如说的,否则如果是针对我,我估计受到的打击足以对这个世界产生更高一个层次的认识。她说:“当初女娲捏泥巴造人的时候,其实挺认真,也很一视同仁,只是她在捏你的时候一不小心打了个喷嚏。”

不过说到顾里,她现在已经能拈花而笑、浮云过巅般地和叶传萍约好一起brunch了,她们可以仿佛好姐妹般一边切割着牛排一边喝着气泡水控制食欲。谁能想象,三年前的她在大学里的时候,被叶传萍的黑色大轿车喷了一脸的尾气,灰头土脸地站在大学宿舍的门口眼泪汪汪的。那个时候的她还在客厅里摆着IKEA的沙发。她还能兴致盎然地走在IKEA人满为患的大堂里,对那些以“简约、性价比、小清新、北欧设计、环保概念”为关键词的家具流连忘返。三年之后,她在ARMANI外滩旗舰店的家居展区流连忘返,她的关键词也迅速地进化为了“贵、很贵、非常贵”。不得不说,她的适应能力真是超凡脱俗,数十亿年前的地球上,几颗小小的海底虫子步履蹒跚地爬上了海岸,经过漫长的进化,物竞天择之后,当年战胜恶劣环境,适者生存的小小虫类进化分裂成了两个种族,一个是蟑螂,另一个是顾里。

在我还在不断回想我这三年来的生活时,我已经走进了医院的大门,这所医院这几年几乎都没怎么变化。其实也不需要变化,它早在当初落成的时候,就已经把自己修到了可以随时挂一块黄铜牌子就能立刻变成美术馆或者博物院的地步。你看过有哪家医院拥有一个巨大的湖泊吗?这里就有,湖中间还有一个三米高的Hygea的雕塑——古希腊神话里的健康之神。你有看过哪家医院的大堂穹顶上绘制着油画么?这里就有。你有看过哪家医院挂一个门诊号就需要二百七十块么?这里就有。

我走过那个湖泊,湖边的石板铺就的道路依然一尘不染,和三年前相比,我甚至觉得时间一点都没有在它上面留下痕迹,它依然平整,依然光滑,依然没有走形——它就像是顾里在每天喝着弱碱性抗氧化剂、涂着LaPrairie胶态铂金精华液下维持着的那张脸。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顾里是恨不得能把她的脸摘下来,泡在福尔马林里的。她甚至有一段时间一直研究、查阅北京那一口全国最著名的水晶棺材的资料,她号称是杂志需要做一个专题。但是,以我对她的了解,恐怕……Anyway,我觉得她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会成为中国防腐事业的先驱,并且千古留名。

风停了一夜,还没有重新开始刮起来。清晨的雾气还沉甸甸地拢在湖面上,周围的常绿灌木依然郁郁葱葱,树叶上结满了厚实的霜。湖面仿佛也在带着秋凉的空气里沉静了很多,像一面上帝随手放在草地里的大镜子。我一边贴紧湖边走着,一边望着湖里自己的倒影发呆。三年前,伤心欲绝的顾里就是从这里一个猛子倒栽进去的,她那个时候外表理智、冷静,然而内心却在高密度的重击之下四分五裂了,仿佛一台看起来光鲜亮丽但硬盘里各种木马病毒肆虐的高级笔记本电脑。她投湖时的姿态太过淡定从容,以至于起初作为目击者的我和唐宛如甚至觉得她只是想进去捕条鱼。几秒钟后当我和唐宛如反应过来时,我们被吓傻了,愣在湖边呆若木鸡,仿佛两个被拔掉插头的机器人。还好简溪当时果断地跳进湖里,把她捞了起来。

想起简溪,我心里又一次升起那种仿佛被稀释后的悲伤。像一杯加了水的葡萄酒,已经不醉人了,但是还是闻得到清冽的酒香,它能把回忆染醉,染成让你承受不了的气味;或者说像一本看过无数遍的悲剧小说,再次阅读的时候,已经无法热泪盈眶,然而胸口里,却依然有一只小拳头,轻轻地在里面敲门。

我走进宫洺的病房,推开门,他已经从病床上下来了,此刻他正盘腿坐在落地窗边的一个柔软而宽大的沙发里,手上拿着一本刚出版的国外设计杂志。他翻动书页的声音很轻,他在清晨阳光下显得眉骨很高,眼窝很深。他只要不动,就立刻会变成《VOGUE》杂志上前几页那些面容苍白、目光料峭的模特。但此刻,他只是一个病人。我突然发现,他和几年前住在这里的崇光有一种异常相似的地方。尽管他们彼此身体里并没有流淌着共同的血液,但是他们的灵魂里,都散发着一种同样的气味。

怎么形容——

似乎他们都来自北方遥远的港口,肩上落满了冬雪的芬芳,他们的呼吸都像那里的山脉般沉默辽阔,眸子是高原稀薄天空下的灿世星辰,他们有北方寒冷世界里应有的深邃轮廓,他们也有那里苍凉的避世身姿。他们披挂着波斯毛毯、白狐披肩,他们身上隐秘的地方有着不为人知的刺青。他们像是落落寡欢的贵族,被金银财宝珍珠香料围绕着,堆砌出满身的孤寂。他们站在哪里,哪里就开始飘起碎小的雪来。

他们的灵魂里,都有这样的气味。

宫洺本来高大的身躯此刻蜷缩着陷进沙发的中心,显得小了一圈。他的脸比刚刚住进医院的时候明显消瘦了很多。他腿上披着一条雪白的高地羊绒织毯,那是我帮他从家里拿来的。当时我还特别小市民心态地在他的奔驰的宽敞后座上,横躺下来,将毯子裹在身上,享受了一下有钱人的生活。我透过后视镜看司机的表情,他正色端坐,目不斜视,我想多年来他已经被宫洺训练得就算他车里载着张曼玉,旁边还有贝克汉姆在唱《爱情买卖》,他也会熟视无睹。

我走进来,他轻轻地抬起眼皮,对我点了点头,动作幅度小到让人怀疑他是否点了头。他和当年的崇光还不一样,他就算披着白色病服的时候,也依然能把这个湖边的白色监狱轻易地变成淮海中路上的写字楼隔间。他让Kitty帮他搬来了两台电脑、一台传真机、一台打印机。他甚至中途还召集了公司的一堆设计师来医院里开了个小型的会议。我觉得他如果再这样住下去,很有可能整个公司会搬来附近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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