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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闻不出来。”

“理解你,电脑又没味道。”

许隽知道自家妹妹多了个闺中密友,已经是大半个月后。当他听许诩提到“穆瞳”这个名字时,脑海中条件反射地就浮现出她的眼睛。尽管事实就在眼前,但他每每想起穆瞳眼盲这件事,始终少了点真实感。

怎么说呢?

见过那双眼的美丽,见过她眼中璀璨胜过星光雪色的色彩。这么一双眼,怎么会看不见呢?

当然这点小心思,他不会对许诩提,只懒洋洋地点评她这名难得的女性知己:“头回听说,女人之间,因为推理建立起友谊。妹妹,你还真是奇葩。”

许诩想了想,居然点头答:“说得也是,我的爱情是建立在推理基础上,友情也是。”

许隽大笑,摸着妹妹的头发,却没说出心中的另一个念头。

他曾经深爱的女人,成为妹妹唯一的女性好友;而现在,多年来头一回勾起他一丝念想的女人,又成了她的知己。这是不是缘分呢?

不过,那念想也只是一丝丝罢了,睡一觉起来,过些天不见,也许就淡了。

许隽偶尔也会去书店坐坐,这仿佛是顺理成章的事:有时是接许诩,有时候顺路去喝杯柠檬茶、买份报纸杂志。

对许隽的到来,穆瞳的态度依旧云淡风轻。可许隽老觉得,她看自己的目光,跟别人是不一样的。一抬眸一蹙眉,那如盈盈水光般的黑眼,沉默而温和。

不过,他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她看不见。

两人偶尔交谈,而许隽点的茶水,从来不是普通店员打理,而是穆瞳亲手沏泡送上。这大概是为了感激他曾经的帮忙,但这与众不同的待遇,总引来店里其他顾客的侧目,倒叫许隽心头愉悦。

偶尔店员们订外卖时,穆瞳也会问一句:“许先生要不要?”这种普通外卖,许隽已经很多年没吃了,当然说不用。但翻看杂志时,不经意间抬头,见她跟几个店员坐在吧台后,捧着饭盒无声地吃,一口一口,斯文又缓慢,他忽然就有点饿了。他发觉她虽然看不见,吃饭却是很精细挑剔的,辣椒、葱段、姜末都被她仔仔细细挑到一边,她也不喜欢吃大块的肉,不喜欢吃猪肝,总是挑出来——猪肝是明目的,她不懂吗?原来她也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沉稳老练,也会有小小的任性和孩子气。

这么无风无浪地过了几个月,有一天,公司秘书笑着调侃他:“许总,大家都在猜您的神秘女朋友是谁呢?”

许隽意外:“女朋友?”

秘书:“是啊。”

“我最近没女朋友。”

秘书愣住了?没有?没有女朋友,一向浪子的许总怎么每周五都准时下班,一脸春风地开车离开?他桌上还多了好几本文艺畅销书,以他的性格,怎么会看这种卿卿我我的书?而且据秘书和助理们分析,书中都夹着精致书签,还有女人娟秀的字体,居然不是女朋友?

许诩儿子两周岁生日这天,许隽早早从公司下班,买了一个大大的玩具机器人,扛回许诩家。按下门铃,却是穆瞳牵着孩子的手来开门。他还没开口,她已经展颜而笑:“许先生你好。”

许隽把玩具丢给孩子,孩子笑着地拖着玩具蹒跚而行,他两人则并肩在后头往里走。

“你怎么认出我的?我身上有气味?”许隽今天心情很好,声音中就带了笑意。

“嗯。”

“什么味儿?”许隽抬起手臂嗅嗅,“我洗得很干净啊。”

穆瞳被逗笑了,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不是不好的味道。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环境相对是稳定的,所以沾染上的气味,也是不同的。”

许隽:“你还真跟我妹妹有一比啊,光靠鼻子就能成神探啊,身边人做什么都瞒不过你吧?”

说完这句话,他就走前头去了,留下穆瞳一个人,微微一怔。

许隽跟外甥坐在地板上玩玩具,穆瞳安安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喝茶。季白和许诩还没回家,只有许父心血来潮,指挥保姆在厨房奋战。

许隽跟孩子玩了一会儿,就抬头看穆瞳一眼。

他刚才的话,多少有点喜怒难辨,也不是有意为之。他早不是毛头小伙子,可看着这姑娘明明眼盲,却比普通人更敏锐,谁要跟她好了,真是什么都瞒不过她。她明明像蒲草一样脆弱,可又坚强得让人侧目。当然,他许隽是不会找一个盲人女朋友的,太麻烦……他的心情,莫名泛起一丝焦躁。

许诩回家的时候,就见儿子坐在地上玩得欢快,可哥哥和穆瞳都格外沉默,空气中似乎有种怪异的气氛。

但季白叮嘱过她,说男女之间,气氛越诡异越有戏。所以看到这一幕,她紧张忙碌一天的心情,反倒一松,笑着朝他们点头:“哥,穆瞳。”

许隽站起来,接过她手里公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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