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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千秋一世也是这个样子……幸好千秋一世不是这个样子。陆临无不庆幸的想着。

和海边漫步互换了电话号码,又初步定下了周末晚上出来吃饭后,陆临便习惯性的去千秋一世的专栏瞅了一眼,见还没有更新,就在文下发了个催文的回帖,然后给千秋一世发了条qq留言:千秋大人,三天没更新了,请加油填坑!

自从陆临获得千秋一世的允许可以在qq上直接给他留言或催文后,他就养成了习惯,只要千秋一世断更两天以上,就在qq上催一次。不过这次陆临的心态有点不一样了,毕竟千秋一世很可能就是他以前的师兄贺维琛,所以他脑补中的千秋一世就直接替换成了贺维琛的模样。

那个在他记忆中似乎都没什么表情变化的人,不知道每次看了他的留言后,会是什么表情?

本以为千秋一世肯定不在线,谁知没过多久陆临就收到了回复。

千秋一世:这几天养的狗病了,下班后都要带它去打针,输了3天液,所以没空更新。

路边临风:千秋大人也养狗吗?什么品种?

千秋一世:金毛。怎么,你也养?

路边临风:哈,没呢,住公司的单身宿舍不让养。不过家里一直养的,大的那条都快七岁了,小的那条也三岁了,我每次回家都带它们出去溜。

千秋一世:那你养狗应该挺有经验啊?

路边临风:还行吧,我爸妈喜欢宠物,从小到大家里一直养着猫和狗,我还懂怎么给小猫小狗喂奶呢。

于是两人交流了一番养狗的心得,陆临又问了千秋一世的金毛到底得了什么病,给了些建议,不知不觉竟然聊了近两个小时,这算是陆临和千秋一世之间最长的一次对话了。

临下线前,陆临随口说了一句:“没想到千秋大人也养狗啊,感觉你工作挺忙的。”

千秋一世:本来从没想过要养,是以前同居的人坚持要养,后来那人搬走了,狗却留下了,毕竟养了那么长时间有了感情,不舍得送人,就只好自己养了。

陆临瞅着“同居的人”四个字,不知怎么有种怪异感。

为什么会称为同居的人?如果是曾经的恋人,那么大可以用“以前的女朋友”这样的称呼;如果只是合租房子的关系,那么也应该直接说“室友”——同居的人,却有一种介乎于恋人与室友之间的暧昧意味。

然后陆临也觉得自己有些好笑了,纠结这个干嘛?不管千秋一世和他的那个同居人之间是什么关系,那都是他的私事。

和自己毫无关系。

眨眼间,周末很快就到了。陆临在下班前接到了海边漫步的电话,约他六点半在某火锅店见面。等到陆临坐着公交车到达目的地时,因为塞车的原因,已经迟到了十多分钟。海边漫步半路上就给他发消息说自己已经到了,并告诉他直接上二楼靠窗的第三排座位找他。

陆临爬上二楼,果然在海边漫步指定的座位上看到了一个男人。

在陆临最初对海边漫步的印象中,海边漫步,不,应该说是推理小说大手司徒宦,应该是个成熟稳重,颇有沧桑感的男人。等到进了群后,海边漫步在陆临的想象中就直接变成了功夫熊猫中的阿宝——又傻又二又热血。直到此刻,看到了海边漫步的真人,陆临在极度的震惊之余,不得不感叹,自己的想象力是多么的贫瘠,真他妈人不可貌相啊!

这货居然是个警察!

穿着一身笔挺制服的年轻男人,在夕阳的余晖中看起来分外帅气,真当得上“英姿飒爽”四个字。陆临一瞬间几乎要怀疑自己是不是认错人了,可惜男人却笑眯眯的朝他招了招手,然后张嘴。

“小临风~”

陆临满脑袋黑线的走了过去,坐下了。

“你是海边漫步?你是警察?”陆临还是不怎么敢确定。

“是啊,本来应该换了便服来的,可是下班晚了,又怕你等,所以一分钟也不敢耽误的就赶来了。”海边漫步还是笑嘻嘻的样子,“自我介绍下,我叫薛予,你呢?”

“鳕鱼?”陆临呆呆的重复,怎么会有这么可笑的名字?

“薛予!给予的予!不是一条鱼的鱼!”薛予气急败坏的纠正,看来因为这个名字,他大概也被取了不少可笑的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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