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鎏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6.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这个谎是阮筝教会他的。他们两人是大学同学,算起来阮筝是他的学姐。不知什么时候起,他们就有了共同的朋友圈子,时常在一起吃饭出游,偶尔也去酒吧找乐子。阮筝一早就知道他那个同性朋友,并未因此而瞧不起他。有一次徐启琛喝得多了点,将心头的顾虑说了出来,害怕只有他这么一个儿子的父亲知道自己是个gay后会担心徐家绝后,采取一切手段棒打鸳鸯。

阮筝当时倚在沙发里,半开玩笑道:“那你就找个儿媳妇给他嘛,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人工受精要个孩子完全不是问题。”

所以徐启琛在向父亲撒完谎之后,第一时间找到了阮筝,哭丧着脸求她:“姐,这次你一定要帮我。”

徐启琛是个想法很单纯的人,他将阮筝推到了父亲面前,本只想来个缓兵之计。可他父亲与他是截然相反的人,精明得就像一只狐狸。

他先是一通电话将这两人召了回去,随后就提出要让他们先订婚。在那之前阮筝一直住在酒店里,据说徐天颂曾特意来相看过她,当时她正在酒店的餐厅里吃饭。但两人并未打照面,一直到今天的订婚典礼结束后,阮筝才如愿以偿,见到了十七年前令她惊为天人的男人,也是那个让她恨了整整十七年的男人。

阮筝躺在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某处的雕花,眼前一直闪过徐天颂的脸孔。十七年前的惊鸿一瞥,与今天略有些散漫的影像慢慢地重叠在了一起。她惊奇地发现,岁月竟没在徐天颂的脸上留下多少痕迹。

他依旧看起来年轻而俊逸,随着年龄的增长,他那股子妖艳气质愈加浓烈,举手投足间优雅气息扑面而来。尽管被阮筝叫做“爸爸”似乎令他有些不习惯,但他转头接茶碗的时候还是那派气定神闲。

他挑眉扫了阮筝一眼,笑得有些含蓄,在阮筝直勾勾的注视下喝了一口茶。阮筝心想如果这茶是自己倒的话,说不定已经在里面下了毒。如果他记起来自己是谁的话,还有胆量喝她递的茶吗?

想到这里,阮筝不由又朝房门口的方向望了望。出了这扇门往右,走到底就是徐天颂的房间。不知他此刻在做什么,是否还在为那声“爸爸”而耿耿于怀。

阮筝完全没猜对,徐天颂此刻并不在自己房里,而是在二楼的书房里,陪着他的是心腹何慕则,当年阮筝的母亲称呼为“阿慕”的那个男人。

十七年过去了,何慕则还是那副白面书生的模样,只是一双眼睛比起以往有了更多的沉淀与深度。他就这么一声不吭地站在徐天颂身边,眼睛望着他手里拿着的那份十七年前的报纸。

报纸的头版头条报道了阮筝父母的堕楼案,图文并茂,照片里不仅有那栋旧楼的全貌,尸体移走后留下的血迹,甚至连尸体横卧在地的照片都有。只是将两人的脸打上了马赛克,报道里也将两人的名字简化了。

这件事情在当年的香港很是轰动,因为牵涉了当时还是黑帮的青膺帮,警方显得格外重视。但他们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人力来调查,最终也只能证明这是一个意外。尽管当时负责此案的沙展心有不甘,但也只能眼睁睁地送徐天颂出警局大门。

一晃十七年过去了,徐天颂还留着这张报纸。这在他的人生里也颇为少见。他其实不是一个心慈手软的人,虽然现在金盆洗手成了一个成功的商人,但年轻的时候他杀起人来可从不手软,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但归根结底,他杀的也都是些穷凶极恶之徒,像阮剑锋夫妻这样跟了他多年的自己人,他从来没动过杀心。哪怕他们做了再大的错事,他也绝不要人性命。

这件事情是他人生中的一个例外。

何慕则是打小跟他一起长大的兄弟,对他的性格再清楚不过。他看了那张报纸几眼,冷静地开口道:“阿天,为什么让他们订婚。阿琛在美国的那个男人,你已经看过照片了吧。”

“嗯,小伙子挺精神,笑起来感觉不错。”

“你想利用阮筝让他们分手?”

“分手,分什么手?才二十岁的毛头小子,爱得死去活来的,打都打不散。由他们去吧,哪天玩厌了自然就散了。你看着,明天阿琛一定会提出回美国继续学业。”

何慕则微微一皱眉:“那阮筝怎么办,你准备把她留在家里?你觉得阮筝这次回来是为了什么?”

“她的目的再明显不过。”徐天颂将报纸往桌上一摊,“她来我们徐家为的就是我。当年她虽然小,我的长相她忘不了,估计连你她都一直记着。”

“所以你想把她留下,看她有什么具体行动?”

徐天颂没有正面回答:“我养了她这么多年,供她吃穿,送她去美国深造。现在她学成归来,也该让我看看她的本事了。洋墨水喝了这么多,也得显示一下才是。别我这么多钱砸下去,最后却只是个徒有虚表的空壳子。”

何慕则想起今天见到阮筝时的情景,下了个结论:“她跟小时候不太一样了,长开了,漂亮了很多。如果她不是阮剑锋的女儿,跟阿琛站在一起倒很相配。”

“唔,是漂亮了。只是女人不能光有漂亮,得有脑子才是。否则再漂亮,也是个空心杆儿,一折就断。”

徐天颂说着,轻轻一用力,手里的一根铅笔应声而断,裂成了两半。

作者有话要说:那啥,下一章就把电灯泡徐启琛送走,把空间完全留给咱们的男女主谈情说爱。

ps:最近jj出问题啦,回复的评论内容怎么都不显示啊。

☆、吻别

阮筝起了个大早,昨晚她睡得不太好。

杀父仇人就睡在几丈开外,她哪里还睡得好。坐在梳妆镜前略施薄粉,阮筝打开柜子开始挑衣服。她就穿了身丝质的薄绸睡衣,头发松松地散落在肩膀上,露出一大半片香肩。睡裙不长,只到膝盖部分,她那两条修长白皙的小腿也就这么露在了外面。

徐启琛睡眼惺忪地从书房出来时,正巧看到这么一副画面。阮筝大方地回头冲他打了声招呼,徐启琛依旧睁不开眼睛,胡乱回了一句就钻进了卫生间刷牙。

这就是找个gay当未婚夫的好处。阮筝这么想,作为被动的一方,徐启琛在她眼里基本上就是个闺蜜。他跟她的女性朋友没什么分别,就算她脱光了站在他面前,他最多也就皱着眉头跟她说一句:“姐,穿点衣服吧,当心着凉。”

如果徐启琛不是徐天颂的儿子,阮筝其实很愿意把他当作知心好友。毕竟他拥有闺蜜的功能可又兼具男人的体力,是个不可多得的朋友人选。

两人快速地洗漱完毕,换上各自精心挑选的正装,下楼去见徐天颂。作为青膺帮的创始人,徐天颂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以前是情况不允许,经常半夜就得拿枪冲出去拼杀。后来条件好了,他年纪也大了,生活变得很有规律。每天早上晨跑一小时,或是游泳两小时,几乎没什么事情能打乱他的计划。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靖王素什锦

靖王素什锦

御厨传
那年我七岁,抱着锅天天做饭。 小姐命丫鬟身,嫡庶尊卑有别,你生来就是贱命。 我不信命,于是苦练厨艺,和家中断绝关系时,好讨个生计。 我休息时,父亲给我一嘴巴,告诉我“滚回去做饭。” 偏偏我准备离家出走时,他却一哭一闹的求着我回去。
都市 连载 0万字
真相堕落

真相堕落

兰帝魅晨
追寻种种渴望和在乎的真相。 其实,最可怕的是真相本身,即使有一天,终于追寻到了那结果。 却往往,承受不起 依然费尽心思的追寻,有多少根本不曾思索过必须追寻的理由? 亦或是, 根本没想过是否能承载真相之后的那反
都市 完结 80万字
吾之剑,灭神屠魔,斩断万古!

吾之剑,灭神屠魔,斩断万古!

小小怪元帅
【万众推荐,爆爽热血,杀伐果断,天才乱世】 吾有一剑,可开天,裂地,噬魂,吞星,斩妖,灭魔,诛仙,屠神,弑帝! …… 少年洛尘,因在灵渊路中被荒古魔瞳凝望,致使修为尽失,受尽冷嘲热讽。 偶然间,洛尘领悟魔瞳之威,修得万古第一魔功《荒古吞天决》,于生死垂危之际夺得一线生机,从此强势崛起,灭神屠魔,斩断万古! …… 传闻,在那荒古界的最东边,有一座奇山名为“混沌”,山体常年被冰雪覆盖,历经数十万年都
都市 连载 53万字
满级大佬们都是我熟人

满级大佬们都是我熟人

苏词里
大夏国太子姜棠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年纪轻轻不务正业,天天跟在国师身后当神棍。突然有一天,他穿进了一本狗血耽美小说《天王的小娇妻》。 《天王的小娇妻》里有一男配姜棠,婊里婊气,是个实力派绿茶,天天致力于破坏主
都市 完结 71万字
从科大少年班开始的重塑人生

从科大少年班开始的重塑人生

半仙指路
前世修佛,又因舍利而重生。得舍利之助,开大脑,悟透身体奥秘。在少年班他是最强学霸。在棋坛他是最强棋圣。在乐坛他是最强创作人。在部队他是最强兵王。在科研上亦是最强科学家。在....传奇妖孽人生。从洒脱逍遥,到“愿以此身长报国,惟愿后代享清宁”。... 《从科大少年班开始的重塑人生》
都市 连载 91万字
与你相恋的小时光

与你相恋的小时光

忘记呼吸的猫
数学你不想学,英语你也不想学,那你到底想学什么?我想学什么你就教什么吗?废话,不然我干嘛要来给你当家教。我想学接吻。 原本以为遇到一只小奶狗,没想到竟然是只小狼狗,于晚晚一脸严肃朝着韩也道:抱歉,我从来没
都市 完结 101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