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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岁时,生在内陆城市的我,还没有见过大海,以为海水和画上一样,是蓝色水彩笔那样的颜色。妈妈出差去青岛,给我带回来一瓶海水,装在小玻璃瓶里,我才知道海水也是透明的。

千里迢迢,妈妈得有多小心,多仔细,才能把这一小瓶海水放在我手心里。

可是在我接过瓶子的那一瞬,就不小心把它摔在地上,海水全洒了。

那一刻妈妈很是失落和惋惜。

她也许已经不记得这件事了。

我也一直没有对她说过,不必为这瓶海水感到惋惜,因为她已经带给我这辈子第一件浪漫的礼物,带给我最初的,对远方的向往,对广阔世界的憧憬。

海之深蓝,如同一个无穷无尽、无拘无束、无所畏惧、自由而深邃的梦想。

一小瓶海水、一张欧洲城堡的明信片、一段《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童话故事……妈妈就是这样,一点一点,将她天性中的浪漫情怀带给年幼的我。

每一位贤惠的母亲,也都曾经是满怀浪漫梦想的女孩,但后来她们渐渐放下了梦想,专心成为一个好妻子、好母亲,她们全部的梦想,变成了家庭和儿女。

如果很多年后,女儿问起,妈妈,你的梦想是什么?

也许很多母亲都会害羞,会不好意思再提起那么遥远的东西。

当我这样问妈妈时,她笑了很久才说,年轻的时候,我的梦想是写一本书。

写书,当作家,是她的梦想。

读书和旅行,去看各种各样的风景,是她的爱好。

但除了早些年工作出差,她很少真正轻松地去旅行。

很小的时候,妈妈给我讲睡前故事,讲着讲着就迷迷糊糊讲成了孙悟空大战警察。

多年之后,那个听到这里立刻摇醒她追问下文的小孩,写了一本本的书,在自己笔下的故事里演绎不同的悲欢喜乐。

而最早给我讲故事的人,让我爱上讲故事的人,却从未实现她的梦想。

妈妈至今也没写过一个属于她的故事。

她做了一辈子和案头文件打交道的工作,和人打交道的工作,枯燥琐碎乏味忙碌——我打趣她说,全世界最不讨人喜欢的工作,就是办公室主任。

大概十之八九的公司里,办公室主任都是个不讨喜的角色,上承老板脸色,下承员工怨气。而她的人缘,却好到不可思议,这一点我十分佩服她。

这份工作她做得极其出色,尽管在我看来,这实在不是一份令人愉悦的工作。

她很少抱怨工作的繁重压力,唯一抱怨过的就是,办公行文的琐碎干枯,久而久之磨去了她对文字的感觉,让她写不出有感情、有热度的文字了。

失去好文笔,对她来说,是这样大的损失,是一辈子耿耿于怀的不甘。

她是真的爱着写作。

写作这件事,和恋爱一样,确实要情动于心,才能有所抒发。

生活使她干涸的不是文笔,其实是那一份内心的情怀。她没有意识到,情怀是土壤,不是水分。一杯水搁久了会蒸发消失,土壤存在于此,即使干裂了,一旦雨水浇下,春风吹过,有牛羊来到,会再苏醒,仍是芬芳鲜美的土壤。她将近六十岁的时候,依然内心柔软敏感,会和路遇的流浪小狗说话,问它是不是饿了,给它找食物;会观察鸟儿们打架,心疼打输了受伤的鸟儿,气呼呼地跟我说,原来鸟儿打架那么心狠,比野兽还狠;她知道花园里哪一树花快开了,哪一枝花谢了。那些年每当她和我聊天,絮絮说这些闲事,花儿鸟儿的,我往往心不在焉。那时候我二十岁出头,正在急于证明自己的年纪,整天匆匆忙忙,我很少有心静下来听她讲一支花开的时候。却始终记得有一次,我回家看见窗台上多了一小盆海棠,开得风情绰约。我以为是她找回来的。她却淡淡说,是你爸路过花市,看到这盆海棠好看,他喜欢,就买回来养了。我听得很惊奇,完全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爸爸这种只会看着电视里战争片热血沸腾的糙汉子,居然也有这份温柔心思了。

妈妈一直说爸爸不浪漫,没情调,但是他在她身边一辈子慢慢过下来,也会为一盆海棠心动驻足了。

何尝不是她的情怀,钻进了他心里去。

情怀还在,写作就是自然而然的事。

我鼓励她拿起笔,开始写。

她说她不知道从哪里写起,有什么可写。

于是那一年的年假,我带她去桂林阳朔,只有我们母女俩,把老爸扔在家里。

老爸也不吃醋,笑眯眯支持她出去玩,说下次换我就行了。

我让她带上本子,从路上的游记写起,最简单的写作起点。

她听话认真得像个小学生,真的在车上,在飞机上,就开始想着点点滴滴怎么描写记述。

此后住进酒店,每晚入睡前,她都抱着本子靠着枕头,拿支笔认认真真写她的游记。

写好给我看,让我给她修改,提意见。我改了一两句后,突然觉得这不对,这么一改,就带上了雕饰。

我是熟手,文字从我手中出来,排列组合都是熟手的架势。她的文字,也许不可能比我的精细圆熟,但一定比我的天然质朴,这多么可贵。

于是我坚决不再给她改作文,叫她鼓足自信,按自己的心意随便写。写完我只是看,不断给她表扬鼓励。事实上,她的文字真是温柔可爱。

小时候她教我写作文,也是这样,不肯给我改,要我每个字都发于内心。

在阳朔的日子里,我们像两个大女生,到处拍照,互拍自拍,自恋又搞怪。看看风景,吃吃喝喝,两个馋嘴猫整天都在寻觅美食,吃到了一碗好吃的米粉,玩回来再累也专门跑去再吃一碗。我们也吵架拌嘴,还冷战,你不理我,我不理你,气鼓鼓地在街上并肩走,走着走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和好了。西街上那些或靡靡或文艺的小咖啡馆,小酒吧,她也很习惯,自己拿一本书,整个午后消磨在咖啡香和露台下的流水声里。入夜我们一起在酒吧的迷离灯光下看红男绿女,听歌手弹唱。酒吧老板调了一杯鸡尾酒送给她,赞美她优雅。她端庄地道谢。

白天我们去乡间田垄,划船,徒步,骑单车。

乡间小路两边开满了橙花,香满了一路,单车轻盈掠过,远处炊烟袅袅。

她在前,我在后,我哼唱起《南海姑娘》,她笑眯眯回头说一句:唱跑调了。

就这样,我带她旅行,她什么也不用管,背着手跟着我走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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