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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全抄本

红楼梦这样的大梦,详起梦来实在有无从着手之感。我最初兴趣所在原是故事本身,不过我无论讨论什么,都常常要引“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本”(以下简称全抄本),认为全抄本比他本早。

红楼梦这样的大梦,详起梦来实在有无从着手之感。我最初兴趣所在原是故事本身,不过我无论讨论什么,都常常要引“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本”(以下简称全抄本),认为全抄本比他本早。这话当然有问题,不得不预先稍加解释。

这抄本的前八十回,除抄配的十五回不算,俞平伯说“大体看来都是脂本……却非一种本子,还是拼凑的……相当可靠……因为绝非杨继振(道光年间藏书者)等所能伪造。……是否与红楼梦作者原稿有关,尚不能断定。”因为当时传抄中可能经人改写。附批很少,只有没删净的几条。“红楼梦最先流传时,附评是很多的。后来渐渐删去了。……从这一点说,大约与甲辰本年代相先后。”

没有评注,可能是后期抄本,根据早期底本过录。但是头十八回是另一个来源,没有照程本涂改。第十七至十八回已分两回,显较庚本晚。第三回妄加三句,似还没有人指出。凤姐问黛玉一连串的话,插入“黛玉答道:‘十三岁了。’又问道……”上一回黛玉“年方五岁”,从扬州进京,路上走了八年!

此外俞平伯举出的许多缺文,如果我们不存成见,就可以看出是本来没有的,后加的补笔。如第三十七回贾政放学差一段。抄本第六十四回贾敬丧事中,贾政在家,屡与贾赦并称,庚本代以贾琏(俞平伯认为此处的“琏”字也不一定靠得住)。全抄本第六十九回已经改了贾政不在家。显然它的第三十七、六十四两回都是早稿,贾政并未出门。第三十七回回首放学差一节是后加的帽子,解释宝玉为什么能一直不上学,在园中游荡。

同样的,第五十五回回首没有老太妃病。吴世昌考据出第五十八回老太妃死原是元妃死,改写中将元妃之死移后,而又需要保留贾母等往祭,离家数月,只得代以老太妃。所以老太妃病是后加的伏笔。全抄本第五十五回没有这顶帽子,第五十八回突然说:“谁知上回所表的那位老太妃已薨。”戚本、程本也都没有第五十五回的帽子。

第七十回回首“王信夫妇”全抄本讹作“王姓夫妇”,同程本。

第七十三回迎春乳母之媳,庚本作“王柱儿媳妇”,全抄本作“玉柱儿媳妇”,程本同。第六十二回宝玉生日,到“李赵张王四个奶妈家让了一回”。除李嬷嬷外,有贾琏乳母赵嬷嬷,张嬷嬷不知道是谁,王嬷嬷想必就是迎春的乳母,王柱儿的母亲。全抄本、程本都误加一点成玉,似是程高采用这抄本的又一证。但是当时流行的抄本也许这几回大都与这本子相仿,程高似乎没看见过第五十五回的帽子。

由于改写过程的悠长,有些早本或者屡次需要抄配。如第三十七、五十五回不过加个帽子,可以仍用旧稿,就疏忽没加。又如第六十三回缺芳官改名改妆一节──庚本在这一大段文字完了以后分段,书中正文向无此例,显见是后加。全抄本无,第七十回却又用她的新名字温都里纳与雄奴,第七十三回又用温都里纳的汉译金星玻璃,又简称玻璃。当是加芳官改名后才有这两回,本来即有也全不能用。这百衲本上的旧补钉大概都是这样来的。

第七十回改写的痕迹非常明显。上半回贾政来信,说六七月回家,于是宝玉忙着温习功课,桃花社停顿。下半回贾政又有信来,视察海啸灾情,改年底回家,宝玉就又松懈下来,于是又开社填词。第七十一回开始,贾政已经回来了,接着八月初三贾母过生日,显然不是年底回来的,仍接第七十回上半回。一定是改写下半回,为了把那几首柳絮词写进去。第一回脂批:“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之意。”

第七十一回鸳鸯撞见司棋幽会,伏傻大姐拾香袋,是抄园之始,直到第七十四回抄园,第七十五回中秋,上半回也还是抄园余波,这几回结构异常严密,似是一个时期的作品,至少是同一时期改写的。己卯本到七十回为止,或者在此告一段落。第七十回贾政归期改了,而底下几回早已有了,直到第八十回年底,时序分明。唯一的办法是在第七十一回回首加个帽子,解释贾政为什么仍旧六七月回家,但显然迄未找到简洁合理的借口。

俞平伯另举出许多过简的地方,大都与“缺文”一样,是早稿较简。例如红麝串一节,没有宝钗的心理描写。元妃的赏赐,独宝钗与宝玉一样,她的反应如何,自然非常重要。全抄本只有宝钗在园中装不看见宝玉,走了过去,后来宝玉索观香串,“少不得褪了下来”,不大愿意,也是她素日的态度。未提这新的因素,到底不够周到。这种地方是只有补加,没有删去之理,正如第二十回李嬷嬷骂袭人“好不好拉出去”,全抄本无下句“配一个小子”。庚本后来又重一句:袭人先还分辩,后来听她说“哄宝玉妆狐媚,又说配小子等,”哭了。全抄本此处作“哄宝玉妆狐媚等语”,可见前文缺“配一个小子”,不是抄漏一句。这种警句也决不会先有了又删了。

第十九回回首,庚本有元妃赐酥酪,宝玉留与袭人,全抄本无。宝玉访袭,说:“我还替你留着好东西呢。”直到后文叙丫头阻止李嬷嬷吃酪,说是给袭人留着的,方知是酥酪。这样写较经济自然,但是这酪不是元妃赐物。脂批赐酪:“总是新春妙景。”又关照上回省亲,决不会删去这一点。

同回宁府美人画一节,庚本有两行留出空白:“因想这里素日有个小书房,名……内曾挂着一轴美人画,极画的得神。今日这般热闹,想那里自然……那美人也自然是寂寞的。”全抄本略同戚本,只作“因想那日来这里,见小书房内曾挂一轴美人,极画的得神。今日这般热闹,想来那里美人自然是寂寞的。”末句不够清楚,需要解释:因为热闹,所以没人到小书房去。庚本的底本一定是在行旁添改加解释,并加书斋名,尚未拟定。改文太挤或太草,看不清楚,所以抄手留出空白。

全抄本第二十六回没有借贾芸眼中描写袭人。回末黛玉在怡红院吃了闭门羹,在外面哭,没有那段近于沉鱼落雁的描写与诗。

袭人自第三回出场,除了“柔媚娇俏”四字评语(第六回),我们始终不知道她面长面短。这是因为她一直在宝玉身边,太习惯了,直到第二十六回才有机会从贾芸眼中看出她的状貌。全抄本上没有利用这机会,也许是起初没想到,也许是踌躇。事实是我们一方面渴想知道袭人是什么样子,看到“细挑身材,容长脸面。”不知道怎么有点失望,因为书到二十六回,读者与她相处已久,脑子里已经有了个印象,尽管模糊,说不出,别人说了却会觉得有点不对劲。其实“细挑身材,容长脸面”八个字,已经下笔异常谨慎,写得既淡又普通,与小红的“容长脸面,细巧身材”相仿而较简,没有“俏丽干净”、“黑真真的头发”等。

作者原意,大概是将袭人与黛玉晴雯一例看待,没有形相的描写,尽量留着空白,使每一个读者联想到自己生命里的女性。当然无法证明全抄本不是加工删去袭人的描写与赞黛玉绝色的一段,只能参考其他早本较简的例子。

芙蓉诔前缺两句插笔,似是全抄本年代晚的一个证据。原文如下:

“……乃泣涕念曰:──诸君阅至此,只当一笑话看去,便可醒倦。──

维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竞芳之月……”

这两句夹在“念曰”与诔文之间,上下文不衔接,与前半部的几次插笔不同。如果是批注误抄为正文,脂批也决不会骂这篇诔文为“笑话”。但是宝玉作诔时,作者确曾再三自谦:“宝玉本是个不读书之人,再心中有了这篇歪意,怎得有好诗好文作出来……竟杜撰成一篇长文……”“诸君……只当一笑话看”一定是自批。全抄本删去批注,因此这自批没有误入正文。

所以全抄本也没有第七十四回的“为察奸情,反得贼赃”。这八个字一直不确定是批语还是正文。“谁知竟在入画箱中搜出一大包金银锞子来奇为察奸情反得贼赃……入画只得跪下哭诉真情说这是珍大爷赏我哥哥的”(庚本)回末尤氏向惜春说:“实是你哥哥赏他哥哥的,只不该私自传送,如今官盐竟成了私盐了。”宁府黑幕固多,如果是尤氏代瞒窃案,一定又是内情复杂,最后即使透露,也必用隐曲之笔。而一开始刚发现金银,作者就指明是贼赃,未免太不像此书作风。──倒是点明入画供词是“真情”,又与这八个字冲突。这八个字想是接上文“奇”字,是批者未见回末尤氏语。

俞平伯特别提出第七十七回晴雯去后,宝玉与袭人谈话,“袭人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他们之意”。庚本、甲辰本作“疑他”,此本多一“们”字,同戚本。“‘疑他们’者兼疑他人,便减轻了袭人陷害晴雯的责任。……关系此书作意,故引录。”

此外芙蓉诔缺数句,包括俞平伯曾指为骂袭人的“钳诐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同回姽婳词也缺两句,显然是抄漏的。也许因为这缘故,他并未下结论,将芙蓉诔缺“悍妇”与“疑他们”连在一起。

宝玉与袭人谈,正暗示她与麝月秋纹一党,“疑他们”当然是兼指麝月秋纹。宝玉与袭人关系太深,不能相信她会去告密,企图归罪于麝月秋纹,这是极自然的反应。同时事实是这几个人里只有袭人有虚心事──与宝玉发生了关系──谅她不至于这样大胆,倒去告发惹祸,不比她手下的人,可能轻举妄动。这层心理也没能表达出来,不及“疑他”清晰有力。

“悍妇”也不见得是指袭人。上句“钳诐奴之口”是指王善保家的与其他“与园中不睦的”女仆。宝玉认为女孩子最尊贵,也是代表作者的意见。“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回目中的“闺秀”是娇杏丫头。宝玉再恨袭人也不会叫她奴才。“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如果是骂她,分明直指她害死晴雯,不止有点疑心。而他当天还在那儿想:“还是找黛玉去相伴一日,回来家还是和袭人厮混,只这两三个人,只怕还是同死同归的。”未免太没有气性,作者不会把他的主角写得这样令人不齿。“悍妇”大概还是王善保家的。

全抄本晴雯入梦,“向宝玉哭道”,戚本略同,庚本作“笑向宝玉道”。俞平伯说“笑字好,增加了阴森的气象,又得梦境之神。”同回芳官向王夫人“哭辩道”,庚本也作“笑辩道”,似乎没有人提起过。我觉得这两个“笑”字都是庚本后改的,回味无穷。芳官在被逐的时候“笑辩”,她小小年纪已有的做人的风度如在目前。王夫人就也笑着驳她,较有人情味,不像全抄本中她哭,王夫人笑。

全抄本逐晴后,写宝玉“去了心上第一个人”,这句话妨碍黛玉,所以庚本作“去了第一等的人”。

探晴一场,补叙晴雯原系赖大家买的小丫头,贾母见了喜欢,“故此赖妈妈就孝敬了的,收买进来吃工食。赖大家的见晴雯虽到贾母跟前千伶百俐,在赖大家却还不忘旧德,故又将他姑舅哥哥收买进来……”(全抄本)既然是赖家送给贾母,怎么又“收买进来”?还要付一次身价?──“吃工食”三字并无不妥,贾家的丫头都有月钱可领。──“在赖大家却还不忘旧德”,这句也不清楚,仿佛仍旧回到赖家。当作“对赖大家却还……”

庚本稍异:“……故此赖嬷嬷就孝敬了贾母使唤,后来所以到了宝玉房里。这晴雯进来时也不记得家乡父母,只知有个姑舅哥哥专能庖宰,也沦落在外,故此求了赖家的收买进来吃工食。赖家的见晴雯虽在贾母跟前千伶百俐嘴尖,为人却倒还不忘旧,故又将他姑舅哥哥收买进来……”有问题的两句都已改去,“收买进来吃工食”变成说她表哥,不过两次说收买表哥进来,语气嫌累赘。前面添出不记得家乡父母,是照应芙蓉诔:“其先之乡籍姓氏,湮沦而莫能考者久矣。”其实有表哥怎么会不知道籍贯姓氏?表哥“专能庖宰”,显已成年,不比幼童不知姓名籍贯。虽是“浑虫”,舅舅姓什么,是哪里人,总该知道。庚本显然是牵强的补笔。

全抄本第二十四回第六页有“晴雯又因他母亲的生日接了出去了”。庚本“晴雯”作“檀云”。我认为这是重要的异文,标明有一个时期的早稿写晴雯有母亲,身世大异第七十七回。

“晴雯”、“檀云”字形有点像,会不会是抄错了?或是抄手见檀云名字眼生,妄改晴雯?这里写宝玉要喝茶,叫不到人,袭人麝月秋纹碧痕与“几个做粗活的丫头”都有交代,解释她们为什么不在跟前。这句要是讲檀云,那么晴雯到哪里去了?所以若是笔误或妄改“晴雯”,那就是这时期的早本没有晴雯其人。

如果这句确是说晴雯,那她将来被逐──如果被逐的话──是像金钏儿一样,由母亲领回去。如果正病着,有母亲看护,即使致命,探晴也没有这么凄凉。如果不是病死,是自杀,那就更与金钏儿犯重。不由得使人疑心,早本是否没有逐金钏这回事?这个疑问,我们在研究改写过程的时候会有一些端倪。

檀云二字“夏夜即事诗”(第二十三回)与芙蓉诔中出现过:“窗明麝月开宫镜,室霭檀云品御香;”“镜分鸾别,愁开麝月之奁;梳化龙飞,哀折檀云之齿。”都是麝月对檀云。既有麝月,当然可以有个丫头叫檀云。

第三十四回袭人“悄悄告诉晴雯麝月檀云秋纹等说:‘太太叫人,你们好生在房里,我去了就来。’”这里檀云不过充数而已。全抄本作“香云”,当是笔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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