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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扭亮了灯,昏黄的灯光让人打不起精神。老板娘走近录音机,但偷看一眼她的儿子,踌躇片刻,又战战兢兢地走开。

天黑起来的时候,往山里去的路通了。一二三四五六七,有七个人站起来,依次出门,打算进山去。男孩从望远镜中看他们怎样走出去,看店门在他们身后怎样摆来摆去摆来摆去,看风怎样把碎雪从门隙间吹进来并且在门前化成水。男孩看见东南角上的那个女人还在,望远镜从那儿走一条对角线,男孩看见西北角里的那个男人也没走。

老板娘思虑良久,对男孩说:“我出去看看,不知你爸爸到底哪儿去了。”她看看角落里的两个人,把话甩给他们听,“我不会走远,我就到门前的大路上,绝不走远。”

“一、二、三。”男孩子把他自己也数进去,店堂里连他总共剩下三个人。

男孩从望远镜中看到:东南角的女人终于向西北角走去。

男孩看到:她走到西北角那个男人近旁停下脚步,站着,一言不发。

男孩看到。男人点了一支烟,吸了两口,才转过脸来,望着女人。

窗外一团漆黑,风声压倒一切。

男孩听见女人说:“这么久,你还没有认出我吗?”

男孩听见男人并不回答。男孩看见,男人的眼睛里和女人的眼睛里,都有一层亮亮的东西涌起,涌得厚厚的。

男孩悄悄溜进柜台,按响了录音机,躲在柜台后面。窗外,漆黑的雪地上走过漆黑的风声。然后是一把吉他,一把要命的吉他,响起来,颤抖着响起来……仿佛在那颤抖的琴声前面和后面,都有着悠久的时间。男孩像那琴声一样,颤抖着,蹲下,把双膝紧紧抱在怀里。

很久很久,男孩听见那女人对那男人说:“我等你,我们一直都在等你。”

“我们等你,我们到处找你。”

“我们找你找了,一万年。”

局部

我知道,这之前他们一直都在找我。

这么多年他们一直也没放弃找我。

我知道早晚他们会找到我。他们找到我就是把我杀了,说实在的,我嘛,我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换了我是他们我又能怎么办呢?杀一个叛徒不像杀一个别的什么,无论怎么讲,于情于理都是讲得通的。

我是个叛徒。叛徒,我看不用再怎么解释了,叛徒这两个字家喻户晓。

不不,不是冤案。可能有些“叛徒”是冤案,我不是,真的我不是。没人冤我,没有,真没有。我真是叛徒,不骗你。唉——,但愿还能有人信我的话,我希望不要因为我曾经是个叛徒,就再也没人肯相信我。相信我,至少我不是无赖。我认帐。我罪恶深重我死有余辜,我都承认。我干过的事我一件都不抵赖。不翻案,我不翻案。

当然,也翻不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想说:该平反的平反,该翻案的翻案,我不浑水摸鱼;我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世上确实有冤狱,也确实有真正的叛徒,实事求是。从小,母亲,还有父亲,就希望我长大了至少作一个诚实的人,不管发生了什么都要实事求是。那时候,每逢过年,父亲给我买一些烟花爆竹,母亲给我一点压岁钱,我伸手去接,他们先不给我,他们先问我:在过去的这一年里你是不是一个诚实的孩子?我说是。他们说:再想一想,要实事求是。我再想一下,说是,或者说不是但明年我会是的,然后父母才把那些过年的礼物送到我手里。

我这么说,并不是要求宽恕。

自打我成了叛徒,多少年来——多少年了?有一万年了吧?——我心里非常清楚,就剩下实事求是能让我保存住一点点良心了,也是我唯一的赎罪方式。只有这样,我偶尔才能睡一宿好觉;才能在夜深人静却无法入睡的时候喝杯酒,指望随后可以梦见那些唾弃了我却总让我想念的人;才能在每年的清明,为我的父母和被我所害的人烧几张纸;才能稍稍地舒一口气,才能活下去。

够多滑稽是不是?总能找到活下去的理由。我的一切罪恶就出在这儿:贪生怕死。

照理说,我还活的什么呢?

有很多年,我从这儿跑到那儿,从那儿跑到这儿,隐姓埋名怕有人认出我,怕他们找到我。想象他们找到我的情景,比想象他们怎样处决我,还可怕。与其让自己人把我处死,真不如当初死在敌人手里。当然,他们早就不把我当自己人看了。我不敢想象怎么面对他们,我不敢想象在哪一年哪一天,在什么地方、什么情况下,他们忽然找到我。但是每年每月每时每刻,我都强迫着作这样的想象。一种强迫症。理智上并非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应该不想,或者,应该去死。清醒起来,我知道我不如尽快去死,像我这样的人只有死路一条早晚还不是一样?那么麻烦别人倒不如自己干还要光彩些。让自己人——我是说让那么多好人——恨着骂着、蔑视、唾弃然后把你找到,就像找一只史前动物那样惊异于你怎么还能活着,与其这样,真不如自己知趣早早地去死了吧。活得没有一点让人看得起的地方,就不能死得勇敢一点至少爽快一点么?想是想得挺好,可一着手去做我就又害怕了,下不去手,自己下不了自己的手。刀子、绳子、河边、楼顶、毒药……办法是不少,决心也不小,关键是得真干哪。真要去干了这才看出我是个天铸地造的叛徒胚——贪生怕死,禀性难移。一个人像我这么怕死真是无可救药了,活到我这个份上还怕死,真让人失望。你有多怕死你就有多愚蠢,这是说我。人的怕死和人的愚蠢,你怎么估计都不过分;当然,并非所有的人都是这样,我是指我自己,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我这么废物。好人们看我活得就像条狗。我自己最明白,我活得未必比得上一条狗。我的那条狗活得比我有道理。我到这大山里来之后养了一条狗,我东躲西藏了好多年然后在这片大山里住下了,养了条狗,它活得比我有用比我自信。它无条件地跟着我,除了春天它不知跑到哪儿去风一阵子它从不离开我,它除了离不开我就只醉心于那片大山,它每天望着四周的大山玩一会儿然后睡一会儿,活得坦然自在。唉,但愿来生吧。但愿那时我能做到宁死不屈,但愿来生我能有这样的品质,能够那么勇敢和那么明智。宁死不屈,确确实实是明智的:死了,是无比的光荣,没死呢,得到大家的尊敬和爱戴,自己也更信任自己,自己也更看得起自己。关键是你得经得住打,经得住各种刑法的折磨,不怕死。

那座城市,我已经有很多很多年没去过了。我在那儿出生,在那儿长大,又在那儿成了叛徒。自从我成了叛徒逃出那座城市,很多很多年里我没有回去过一次。起初我是觉得没脸见人,没有比叛徒更卑鄙更丑恶的东西了;我从小就知道,谁都是从小就知道。尔后我才意识到他们不会饶过我,他们必定在全力寻找我,在没有证据说明我已经死了之前他们不会放弃这样的努力。这是对的,这完全应该理解:当然不能让一个出卖了别人也出卖了自己的灵魂的人,就这么逍遥法外。我不敢回去。

不敢回去的原因还在于,我不想触景生情又回忆起我被敌人抓住、以及此后种种可怕的情形。我一心想到大山里去,到深山野林里去,越是荒凉偏僻越是人迹罕至越是交通闭塞风气不开,越好,到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开荒种地自食其力了此一生。我以为这样就能把一切都忘掉,把善与恶都忘掉,把所有的人都忘掉包括把自己也忘掉,统统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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