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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维琛神色微微一动,看了陆临一眼。他正逗弄着毛卷儿,眼神十分温柔。于是不由得想起之前的恋人,刚刚把毛卷儿从宠物店带回家时,还兴奋了好几天,整天陪着它,带它出门玩耍。后来渐渐地就倦了,经常在外吃饭喝酒玩到半夜才回家,不记得要回来遛狗,于是贺维琛下班再晚,也记得要带金毛出门散步。

那人不论是对他,还是毛卷儿,都一样热情来得快去得也快。喜欢的时候像团火一样,非要把对方也燃烧起来才甘心。然而厌倦的时候,那热情便也像潮水般退去了,离开的时候,连毛卷儿也一并丢弃了。

如果是陆临,对条狗都这么温柔这么负责任,大概是个长情的性子吧?

在心底微微叹了口气,将那些无意中又勾起的回忆尽数收起,贺维琛淡淡说了一句:“毛卷儿要是遇上个你这样的主人,大概会更幸福。”

不像他,加班起来就没个尽头,也不像那个人,疯玩起来就完全忘了它的存在。毛卷儿刚来他家的第一年,总是被关在家里,寂寞的等待着主人的归家。

作为毛卷儿的主人,他陪它的时间真的太少了。

陆临没有看漏他冷淡神情下掩饰不去的一抹怅然,于是想起贺维琛说过的,毛卷儿原本是他以前同居人养的宠物。大概也猜到自己无意中的话语可能触动到了贺维琛不为人知的内心,便也没有再接话了。

他只是忍不住要去想,在贺维琛这么冷淡的性子下,是否也曾经爱上过什么人。那看似无人能够进驻的内心世界,是否也曾对谁敞开过。

无论是谁,能够被贺维琛爱上,大概也会觉得是一种骄傲吧?

这么想着,连陆临都觉得自己有些魔怔了。

他对贺维琛的感情,或者说对千秋一世的感情,前者带了一丝羡慕,后者带了一丝仰慕,然而现实和虚幻种种加起来,也仍不过是一种憧憬而已。

他没有幻想过贺维琛也能对自己另眼相看,更没有想过要借这次来k市的机会,与贺维琛之间的关系能够变得多么亲密。

或许,他只要能稍微离他更近些,就满足了。

两人走到小区的物业管理处时,才发觉今天是周末,物业早在11点就下班了,而他们晃过去的时候,已经11点半了。既然扑了个空,又正好是吃中饭的时候了,陆临为了感谢贺维琛陪他走一趟,提出想请他吃饭。

贺维琛谢绝了,他下午还要去趟研究所,一会儿回家洗个澡换身衣服,随便弄点吃的后就要走了。陆临听他说有事,也不勉强,只是蹲下来摸了摸毛卷儿的头,和它道别。

毛卷儿对他又扑又舔的,咬着他的裤腿,舍不得似的。

贺维琛见毛卷儿这么开心,突然有丝不忍,毛卷儿真的太想有人陪它玩了。自己难得一个周末有空,却也只能陪它半天。正低头看着它在那里依依不舍的缠着陆临,突然听到陆临叫了一声“师兄”。

贺维琛不明所以的看向陆临,却见他抬起头,笑着说:“要是你以后加班没空陪毛卷儿,我可以帮你带它出来遛弯。”

贺维琛怔了一下。

“反正我来培训,也不用加班,住得离这儿又近,每天都有空的。”那双眼笑得弯弯的,一双手温柔的在毛卷儿头上抚摸着,“我也挺喜欢毛卷儿。”

贺维琛不想麻烦他,毕竟只是个还算不上太熟的师弟而已。

可是毛卷儿还在舔着陆临的手指,尾巴摇得欢快。

于是他听到自己回答了一句:“那就……麻烦你了,谢谢。”

贺维琛下班前接到电话,陆临打来的,问他晚上要不要加班,用不用自己过来带毛卷儿出门遛弯。想了想,好像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工作值得刻意留下来加班。然而不知怎么,却回答了一句:“可能要回去晚点,麻烦你了。”

陆临回答得很开心:“我给毛卷儿买了新狗粮,一会儿就过去喂它,再带它出去散步。”

挂断电话,贺维琛自己也不明白,怎么那天就答应了陆临呢?大概是觉得他真的很喜欢毛卷儿吧?陪着毛卷儿玩的时候,比他这个主人还要有耐心。

他答应了陆临后,隔天就接到了陆临的电话,问要不要过来帮他带毛卷儿。贺维琛恰好因为小说已经停更了好几天,想趁着周日静下心来写新章节,见毛卷儿一副想要出门撒欢的样子,便答应了。

陆临很快就过来了,在小区门口等着他。毛卷儿一见陆临就摇着尾巴扑上去,陆临笑着搂住它,一人一狗都很欢快的模样。贺维琛把毛卷儿交给陆临,见他带着它走远了,这才回了家。

从那以后,陆临便总会在他下班前打电话给他,问一句需不需要自己过来。一开始贺维琛还觉得老折腾陆临坐地铁过来帮他带毛卷儿出门遛弯,会不会太麻烦人家了,好在陆临是真心喜欢毛卷儿,一点也不觉得麻烦,毛卷儿也和他越来越亲热,尤其是陆临还会时不时给它买新口味的狗粮,给它买狗玩具,毛卷儿几乎是每天都翘首以盼陆临的到来。

贺维琛是个不喜欢麻烦别人的性子,也不喜欢别人干涉他的私人空间。幸好陆临也不是个得寸进尺的人,从不打过多的电话骚扰他,贺维琛加班时就把家里的钥匙放在门口的地毯下面,陆临拿了钥匙开了门,带了毛卷儿出门,遛弯回来了安顿好毛卷儿,再锁好门离开。

贺维琛好几次对陆临表示谢意,陆临都笑着说:“我很喜欢狗,特别想养,又没那条件。师兄太客气了,我还要谢谢师兄肯把毛卷儿借我让我过过瘾呢。”

说得好像还是他欠了贺维琛人情似的。

贺维琛过意不去,总想着别再麻烦陆临了吧?然而毛卷儿一到晚上七点就开始挠门,盼着陆临过来领它出门遛弯儿。他一看它那样儿就心软了,陆临再打电话来时就来不及拒绝。

贺维琛有时候也会想,陆临这图什么呢?真那么喜欢养狗,找个房子租下来,买条狗养着,也不是什么难事,还用那么辛苦总坐地铁过来看毛卷儿?毛卷儿真有那么大的魅力,能把陆临迷得神魂颠倒的,不辞辛苦任劳任怨?

可他也想不出陆临能图什么,只能得出结论,大概陆临真的是特别特别喜欢毛卷儿,跟毛卷儿有缘。

于是又想起周世华他们大学的时候就老说,那个叫陆临的师弟真难得,啥事儿找他都二话不说就给帮忙,又懂礼貌长得还怪顺眼的,要是个小妞就好了,直接泡来当女朋友多好。

可惜那时候自己对陆临这个名字从没在意过,那些话也像耳边风一样,没被他放在心上。

直到现在,他才明白了周世华他们当年的感慨——这世界上真有这种人,帮着你还不让你觉得亏心,对你好又不显得过分。

就连自己这么让人觉得难以接近的人,也无法拒绝他的好意。

陆临总是在公司吃完晚饭后再坐地铁过来,到贺维琛家时大概是晚上七点左右,遛完毛卷儿后还不到九点,然后再坐地铁回去。来的次数越多贺维琛就觉得自己欠他人情越大,无奈自己每次提出要请陆临吃饭什么的,都被陆临笑着谢绝,自己要把他给毛卷儿买狗粮和玩具的钱给他,陆临也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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