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佩克特·普雷斯特,詹姆斯·马尔科姆·莱默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6.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我们前面已经讲过,洛薇特夫人的新厨师在地窖里狼吞虎咽。读者们不会怀疑,像他这样的绅士,很可能马上就厌倦自己当下的处境了。

对于一个快饿死的人来说,他已经失去了所有生的希望,能在洛薇特夫人的烘焙屋随意吃馅饼一定是件最让人渴望不过的美差。因此,毫无疑问,一个满心欢喜的人会毫无顾虑地接受这种境遇。

但再好的东西也有让人厌倦的时候,而人心不足是久经考验的真理。

那些熟知人性的人都知道,人们极少懂得珍惜他们现在拥有的东西,而是热衷于可望不可即的追求,对其抱有最瑰丽的幻想,千方百计要将其占有。

拿破仑告诉他的军队,即使地位最低的士兵也有机会当元帅。

现在的糖果商招收新学徒的时候,会让他随便吃那些诱人的水果派和果脯,其中有些是他平时最奢侈的享受。

然而,战士们奋勇杀敌,却没有一个人当上元帅。糖果商的学徒猛吃夹心饼,最后吃腻了,以后再也不想多碰一下。

现在让我们回到洛薇特夫人的烘焙屋。

一开始一切都很令人愉快,有了机械的帮助,他发现只要一点点人力就可以轻松跟上肉饼的供应。而且这种劳动也很有爱,因为肉饼太好吃了,这点是毫无疑问的。他尝过了全熟的、半熟的还有烤焦了的;冷的、热的,猪肉的、牛肉的,调味的、没调味的……他试过了所有的做法,把馅饼做成各种各样的形状。等到他来地下室的第四天,我们就可以看到他以一副沉思的姿态坐在一个肉饼之前。

从店铺里传来的声音判断,此时已经十二点了。没错,是十二点整,而他什么也没吃,但是他的眼睛还一直盯着眼前那块没有碰过的肉饼。

“这些肉饼确实都很好吃,”他说,“它们当然是一流的,我也见过它们是怎么做出来的,知道里面没什么问题,也越来越喜欢吃了,但是人不能永远以肉饼为生。哪怕这肉饼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也不可能一年到头都吃这个吧。我不是要说肉饼有哪里不好——我知道它们是用最好的面粉和黄油做成的,还有肉,大概只有神仙知道这肉是哪儿来的。总之,这些肉饼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鲜嫩、最美味的。”

他伸出手,掰下一块面前的肉饼,想要开始吃。

他费了很大力气才把肉饼吃下去。吃完肉饼以后,他摇了摇头说:“不,不!他妈的,我不能再吃了,关键是,人不能一直不停地吃肉饼,这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我不得不说,去他妈的肉饼!我实在不觉得我还能再吃下第二块了。”

他站起来,快步离开座位,然后突然听到了一个声音。他抬起头,看到天花板上的活版门打开了,一袋面粉慢慢送了下来。

“嘿,嘿!”他大叫着,“洛薇特夫人,洛薇特夫人!”

面粉卸下来以后,活板门就关上了。

“哦,我不能再忍受这种事,”他大声说,“你们不能把我变成做肉饼的机器。我不能,也不会忍受下去——没有人能受得了。”

自从被关进这个地窖以后,这真的是他第一次觉得有必要好好查看一下这个肉饼工厂。

事实是,他来了以后,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几乎没有时间来想一想有没有可能结束这个可怕的工作。但是现在,吃了太多肉饼,厌倦了此地的阴郁之后,许多未知的恐惧开始爬上心头,让他不由浑身颤抖,不知自己会落到怎样的下场。

正是在这样一种感觉的驱使下,他开始仔细搜查这个地方。他手中拿了一盏小小的灯,下决心窥探每一个角落,希望自己一定能想方设法离开这里,不然就会被一直监禁在这个让人无法忍受的地方。

放烤炉的地下室是最大的一个,周围连接着几个小的房间,放着不同的做肉饼装置。无论在哪个房间,他都找不到出口。

在这间地下室里,肉都被放在石头架子上,他格外仔细地看了这间地下室,因为他觉得里头必定藏有入口,或者出口之类的东西,不然这些架子上为什么总是摆满了肉呢?

这间地下室比其他房间都大,屋顶也很高,他每次进来的时候都能看到架子上有肉,有时切成块,有时切成丝,足够做一批肉饼的。

至于这些肉是什么时候被放进来的,倒没有它们是从哪儿来的那么神秘。因为他每天无疑必须睡一会儿。他认为,很显然,肉就是他熟睡的时候送来的。

他站在这间地下室中央,手里拿着一盏灯,慢慢转过身来,全神贯注、小心翼翼地搜寻着四周墙壁和天花板,但也没有看见一丁点儿像是出口的东西。

事实上,这四面墙上都是石头架子,几乎没有地方装门了,而天花板看起来也是完好的,没有半点空隙。

地下室的地面是泥土的,所以绝无可能在地下装暗门,因为没人能做到下了地之后还能伸手出来到地上面来填土,把它弄得一点痕迹没有。

“这真是太神秘了,”他说,“如果真的让我相信世上有鬼的话,那洛薇特夫人一定是请鬼来帮忙了。除非是有什么超自然的存在把肉给送进来了,我还真想不出来是怎么做到的。这肉啊,这么鲜嫩,又纯又白,虽然我也分不出来猪肉和牛肉,因为它们看起来都差不多。”

他又更仔细地检查了一下这个地下室,但仍旧一无所获。他发现架子后面的墙都是一块块平滑的石头砌成的,毫无疑问,是支撑这些架子必需的。除此之外,他没有更进一步的发现了。正当他要离开这里的时候,他发现门后写着几行字。

他走上前去,发现这几行字是用铅笔写的,他看了半天才破译出来写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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