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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加神色带着几分疲惫,不过双眼清醒精明,高明一时放心不少,熬过这一夜就好了,等会,他和兰达去摘点水果,打盆水,这几天就这么过着……

昨天摘得黑果和甜果还剩不少,兰达和布加在说话,布加受伤后,兰达明显惊吓不小,此刻絮絮叨叨的,布加安静听着,手握着兰达,道:“兰达没了头发和胡子,好看了。”

兰达一时想起,虎牙露出,笑道:“高明哥给我剪得,哥你好了后也让高明哥给你剪头发,你是最厉害的勇士,一定比我还好看。”

高明听着兰达可爱的话语,脸上露出微笑,他的继弟可没兰达可爱,反倒憎恶的很。手里拿着黑果,在研究怎么吃。

“高明哥好厉害,用火烧水,还用他的棉皮给你清洗包起来,还用嘴——”

“兰达,这个黑果怎么吃?!”高明打断兰达的话,笑眯眯道:“布加还没好,你过来让布加休息一下,你帮我弄点吃的。”

兰达被高明转了话题还不觉,反倒欣喜的想要帮忙,他不明白高明哥那么厉害,知道许多他和哥哥不知道的事情,可为什么这样普通的问题却不知道呢?

黑果比篮球小点,因为兰达不爱吃,布加喜欢的原因,只摘了三个份量够足的。如同甜果一样,黑果也是敲开壳子吃里面,不过黑果比甜果壳子要厚实。兰达敲开一个,里面是白色的粉末,一举手就要倒掉,高明赶紧阻止道:“这里面的粉末不要吗?”

“这个好难吃,倒了它就会露出厚厚一层果肉,味道奇怪,不过哥哥喜欢吃。”兰达皱着眉头,显然是想到了那个难吃的味道。

高明接过黑果,指头沾着粉末搓了搓,挺滑的,像藕粉似的,往嘴里试了试,兰达吃过说难吃那就是没毒。没什么味道,挖了口壳壁的果肉,酸涩,高明五官挤在一起,兰达看了道:“我就说了不好吃。”

刚入口又酸又涩,可吃完后口腔里就有股清凉的味道,高明笑笑道:“布加一定是吃完肉才吃这个吧?!”

“高明哥你好厉害!你怎么知道!”兰达现在对高明已经是崇拜了,当然布加是兰达心里的第一位。

高明没回答,举着黑果,笑道:“你把盆里的水给碗倒小一半,然后架在石头上烧火。”昨晚一晚,高明的称呼的碗啊盆啊的,兰达已经知道了。

兰达麻溜的干活,高明拿着小刀削了根棍子,石盆里的水已经翻滚,高明将黑果里的粉末倒进去,兰达要阻止,可看到高明坚定的眼神,一下子就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一个黑果全倒进去,高明不停用棍子搅拌,等成了糊状,然后将甜果敲开,将果肉放进盆里,一连放了四个才作罢。不停搅拌,等整盆黑果粉成了淡红色,也浓稠不少,空气里散发着清香淡淡甜味,高明看差不多,裹着秋裤端着盆到了石台边,“兰达不用添柴,碗架上,一会在喝点热水。”

兰达昨天就吃了几个甜果,刚味道出来的时候就受不了了,做好活,凑到石台边,“高明哥,好香!”那么难吃的黑果经过高明哥的手就变得好香。

“还很烫,等会喝。”高明笑眯眯道。

兰达就看着盆子,不眨眼,等温度下去。高明削了半天才弄出个四不像的大圆勺子,舀了一勺凑到嘴里,兰达像个小狗一样看着他,高明试了味道,黑果粉确实像藕粉一样糯滑,原本没有味道加了甜果就变成了清甜的黑果羹。

原始社会就是这点好,东西无污染,什么都是纯天然,不放糖都能吃出清甜,喝完后嘴巴里还是淡淡的香味,简直太好喝了!高明看了眼急着的兰达,把勺子递给兰达,道:“你先喝,勺子就像我刚才用的那样,不用看布加,他先喝点热水最好,我给他喂热水,你自己先吃。”

兰达这次舀了一勺放进嘴里,满口都是滑滑的香甜糊糊,顺着喉咙滑下去,一晚上的疲乏像是不见了,整个身体暖洋洋的,像是晒太阳一样。“高明哥,黑果原来这么好吃!”

高明端着水碗,纠正道:“是黑果羹!”

小明有危险要、搬、家!

高明摸着下巴,嘀咕道:“原始人果然勇猛啊!”

“高明哥你说什么?”兰达问道。

高明摇手,“我说你哥恢复的真快!”吃了顿黑果羹,布加脸色好看多了,下了石台在山洞里走动,虽然半个肩膀不能动,可整个人感觉精神很好。

兰达点头,跟高明夸他一样,笑呵呵道:“我哥最厉害!”

吃了上顿想下顿,高明现在伤脑筋着。布加一个伤员总不能整天啃水果喝糊糊吧?!他和兰达还能对付两三天,可布加一定要吃有营养的,最好能补补血。

“兰达,你知道这里有没有一种果子。”高明手指比划了红枣的大小,“这么大,外表是红的,没熟之前是青色的,吃起来脆脆甜甜的。”找到了枣子还要晒。

兰达想了半天,摇头,“这儿我没见过,我以前住的洞附近也没有,从来没见过,高明哥你说的那是什么?”

“我们那儿的一种补血吃的,你哥流了那么多血要好好补补……”高明声音低了,想了一会,又道:“附近又没有野鸡?就是一种在地上跑,飞不高,浑身毛的——”

“我知道。”刚才没能帮上忙,现在知道了,兰达快速道:“咕咕,高明哥你说咕咕吗?”

高明发现,他们命名的东西很直接,不是果子的味道就是叫声特征,倒是好分辨。点点头,“应该是的,咕咕这里有吗?我想逮上一两只熬个汤。”

“咕咕有是有,不过不好吃,它们很笨,有时候还会撞在树上。”兰达皱着小眉头,想起以前饿的受不了吃过一次咕咕,真的难吃。“它们的毛不好揪,就算揪掉了肉也不好吃。”

你们生吃当然不好吃了。高明只要在脑子里想象一边兰达他们生吃鸡的样子就难受,鸡毛要用开水烫,他们又没有火,随意扒了鸡毛,冲着鸡皮就啃,想想就反胃。赶紧摆摆手,高明道:“好捉就行。”

定下了午餐吃咕咕。原本留着布加休息,哪里知道布加不愿意,高明想有布加在场,他心也安稳点,万一有大型动物,布加还能指点他和兰达。于是,高明兰达抱着石碗,布加拿着高明改良好的布兜兜。

高明的秋衣算是废了,两只袖子都剪了,干脆把领子袖口用布条扎紧,一会摘些果子能当布袋子用。

布加死里逃生一回,兰达像是在一夜之间长大了。到了树林里,神色坚毅,侧面能看出有几分像布加的样子,手里握着布加的骨刀,留心观察着树林的环境。

兰达小时候就跟在布加身边,打猎手段自然比高明好,近一两年还能和布加一起围捕一些小型猎物。高明就不行了,一路上高明问过布加最基础的,能学多少是多少,布加满脸大胡子还是看不清神色,声音很稳,“到了森林,一定要注意观察,看足迹,每个猎物的足迹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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