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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里摇光叹了口气,她现在也爱莫能助,只能劝慰道“只要人还活着就好,病总有一天会治好的。”

吴邪想到这里也很感慨“是呀,只要人活着就好。”

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幸运的了,他庆幸张家古楼里他亲近和重要的人都活了下来。

比如潘子,他如今真的已经金盆洗手,彻底隐退了,闲暇时就帮吴邪看看铺子,带带王盟做事,吴邪照常给他工资,当年吴三省身边最得力的伙计,幸运的有了一个好下场。

吴邪怕他真打算自己过一辈子,正千方百计的撺掇着他找个婆娘,说是总得找个贴心人伴着,这日子才能过得有声有色。

刚开始潘子还只是顺着他附和两句,没打算真找,后来估计是缘分来了,还真处着了一个对眼的,女方四十来岁左右,姓周,早前死了丈夫,身边带着个八九岁的小子,自己经营着一家小餐馆,漂亮又能干,浑身透着股爽利劲儿。

吴邪见过两次,和潘子看着蛮登对的,人也安生,最近正打算和潘子摆酒请席,把事儿定下来。

想起这个,吴邪和摇光提了一嘴“过两天潘子摆酒,你要不要也去凑凑热闹?”

摇光爽快的点头“好啊,我也去沾沾喜气。”她不是冷性子,自己本身也爱热闹,更何况对方也是她少有认识的人,有这样的喜事,理当去祝贺一二。

“那行。”吴邪拍板道“这两天你就先在这附近住下来,后天我来接你一起去。”

摇光没有异议,又想到人家结婚祝贺,自己总不能空手而去,就问吴邪“要准备些什么吗?”

吴邪一下子没明白。

摇光说的更详细些“就是你们现在送礼都流行送些什么?”

吴邪认真的想了想,说了两个字“送钱。”

送红包就是当下最流行的了,简单而且实用性很强。

摇光微微皱眉,现在祝贺都这么肤浅的吗?她点头“行,我知道了。”

两天后,吴邪下午四点半的时候,去西湖边的一家酒店接摇光去吃喜酒。

他今天换了一套正装,西装革履,比新月饭店那天不遑多让,看来他是真的很重视潘子摆酒这件事。

摇光穿的很见吴邪那天差不多,就是换了件鲜艳点的外套,手里还拿着一个红色的小丝绒礼盒。

“你拿的是什么?”吴邪好奇。

摇光晃晃盒子“我买的礼物啊。”

她还是觉得送红包太单调了,昨天她自己在街上瞎绕时,恰好看见了一家卖金饰的店,就进去挑了对足金的镯子。

吴邪有些诧异,他没想到摇光居然会去买礼物送人。

她和张起灵的一些观念都挺老旧的,跟家里的长辈差不多,在某些方面会很守规矩,比起他们现在的快节奏现代生活,他们守的那一套,和现在比起来反而仪式感。

喜酒是在潘子媳妇自己开的馆子里摆的,统共就五六桌,请的都是自己的亲朋好友,规模不大,胜在喜庆。

潘子带着媳妇在馆子门口迎客,他穿了件黑色西服,打着红色领带,看上去神采奕奕,果然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她媳妇没穿现在流行的白婚纱,而是穿了件大红的裙装,头挽的很端庄,侧边别了朵红花,爽利又风情。

“小三爷。”潘子看到吴邪就带着媳妇迎了过来,他媳妇也很热情的招呼。

“姜小姐。”潘子认得摇光,也客气的给她打招呼,潘子媳妇不知道怎么称呼她,下意识的看了眼吴邪,以为摇光是他的女伴。

吴邪也适时介绍“这是我嫂子,大哥出差了,她也想来沾沾喜气,所以我就把她也带来了。”

摇光被这声嫂子,喊的心花怒放,脸上笑容更甚,也趁机把手里的盒子递给新娘“一点薄礼,祝二位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多谢,多谢。”新娘大方的结过礼盒,笑容可掬“赶快里边请吧。”

吴邪和摇光礼貌的打过招呼后,才一起进去,现场布置的很喜庆,馆子中间的地上还铺了层红毯。

王盟早就到了,给他们占着位置,看到吴邪一进来,连忙放下酒杯和他们打招呼“老板,这边。”

吴邪和摇光朝着他的方向过去,那一桌坐的都是吴邪的伙计,看见他们也赶紧凑上去打招呼。

有几个好事儿的看吴邪身边还有个女人,本想凑上来皮两句,吴邪那会不知道他们打什么鬼主意,赶在他们开口之前抢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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