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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我在美国所有的城市里,选一个我最喜欢的,我肯定选新奥尔良,纽约我都去腻了,洛杉矶我没办法,工作和生活都在那儿,只有新奥尔良是最吸引我的。

如果大家去新奥尔良的话,一定要住在French Quarter(法兰西区),法国人最开始在河边建造了城市,虽然后来新奥尔良越来越大,但最核心的地方还是法兰西区,简直太美了!

在美国我看惯了一模一样的火柴盒楼、商场、饭馆等,烦死了。在美国绝大多数地方,基本上你蒙着眼睛都能走,因为走到哪儿都一样,这个地方是CVS(美国最大的药品零售商),那地方是麦当劳,反正永远都是连锁的,每座城市的配置都差不多。但到了新奥尔良的French Quarter,你会发现好多好多不是连锁的饭馆,还有好多好吃极了的东西。我是一个特别爱吃的人,我喜欢去的地方肯定好吃的东西特别多。

新奥尔良充满了法国风情,French Quarter到处是酒吧,到处是小旅馆,小旅馆都有特别大的长条阳台,到了晚上,大家都坐一排,面朝同一个方向,这完全就是法国人的风格。大家去法国,不管巴黎也好,戛纳也好,咖啡馆都冲一个方向坐,而美国人是面对面坐,或者围一桌坐。

在French Quarter里最重要的那条中心步行街上,一到晚上,街两边的小旅馆二楼、三楼,全是大长阳台,所有人都拿着酒在那儿喝酒聊天,看着底下的行人,特别高兴。

而且大家想想,这里曾经是法国人的地方,法国人吃的东西肯定好吃,但新奥尔良这地方吃的其实不是传统的法式大餐,而是一大波法国殖民者辗转漂流,再加上不断混血融合,最终混成了一种叫Cajun(法人后裔)的人,这些Cajun人搬到新奥尔良以后,自己的饮食习惯跟当地的菜肴结合,形成了一种食物,就叫Cajun food(凯郡菜)。

我认为Cajun food是美国本土菜系里,唯一能拿得出手跟全世界菜系相比的,它不是法餐,也不是美国人只会吃的牛扒,Cajun food最主要的食材是海鲜,因为新奥尔良在海边。他们的海鲜做法,我在别的地方还没怎么见过,但是在北京东直门的簋街见过,就是东直门簋街最著名的麻小——麻辣小龙虾,这东西就是Cajun food的核心,叫crawfish(小龙虾)。

卡朋特有一首歌叫Jambalaya,唱的就是新奥尔良最重要的小吃,crawfish pie(小龙虾派)和fillet gumbo(肉片秋葵)。

Jambalaya是炒饭的意思,其实不光新奥尔良,西班牙人也会炒饭,就是海鲜香肠乱七八糟的一盆,但西班牙海鲜饭是焗的,新奥尔良是炒的。

crawfish就是小龙虾,好多人说小龙虾脏,外国人都不吃小龙虾,那是胡说八道,你去全美国所有的城市都能看见Cajun food,洛杉矶就有好多特别著名的Cajun food餐厅,一进去全是卖小龙虾的。美国人不但不排斥小龙虾,还主打小龙虾,歌里唱的那个“小龙虾派”,就是把小龙虾的肉焗在一个派里,就跟大家熟悉的苹果派一个道理。

小龙虾派和肉片秋葵经常装在小盒子里卖,歌里为什么要把这两种食物放在一起唱?因为你在新奥尔良看所有体育比赛,观众手里主要就拿着这两样东西,每个人手里都托着两盒,这是新奥尔良最著名的小吃,就跟洛杉矶人爱吃热狗和比萨似的。

crawfish至少有十几种做法,反正我吃过的就不下十种,我最爱吃的口味跟东直门麻小很像,是麻辣的。我还喜欢一种小龙虾肉和菜泡饭,跟咱们中国南方人爱吃的那种菜泡饭很像,而且美国的小龙虾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特别大,把肉挖出来能做出各种各样的食物。

除了小龙虾之外,新奥尔良还有一种重要的食物,就是alligator(鳄鱼)。一说这个,各种环保人士又该急了,说美国这么文明,怎么能吃鳄鱼?美国人当然吃鳄鱼,而且不但吃鳄鱼,还吃得特别凶呢。

在新奥尔良的菜谱里,恨不得有三分之一都是alligator,炸的,煮的,各种各样的,被它们当作食材的鳄鱼比咱们印象中的鳄鱼要小一点,我不知道中文怎么翻译,有点像短吻鳄,嘴没那么大,大概是密西西比河特产的鳄鱼,皮也好吃,肉也好吃。环保人士不用骂我,这不是我干的,是文明的美国人干的。

我从各种方向乘坐各种交通工具去过新奥尔良,有一次坐飞机去,旁边坐着一个专门捕鳄鱼的老太太,她特别纯朴,就是典型的那种美国南方人。我跟她聊了半天,她告诉我,这是她第一次离开路易斯安那。他们家族世世代代捕鳄鱼,所以他们家的孩子都是七八月份生的,因为大家都在捕鳄鱼季结束后才回家叮叮当当造小人,所以婴儿基本都在七八月份出生,生完孩子,就继续捕鳄鱼去了。有一部纪录片还专门拍过她怎么捕鳄鱼,她自己还在一个真人秀里拿过捕鳄鱼冠军。总之,捕鳄鱼的人特别勇猛,但是他们一离开了路易斯安那就特别害怕,她出去转了一圈,觉得美国其他州的人民都太坏了,她还提醒我出门要小心,不要被别人给骗了……总之,这个老太太对外面的世界完全不知道,对中国唯一的印象是,她前夫曾经去中国买过老婆。美国南部的很多白人也是很穷苦的,跟咱们中国的偏远山区差不多,他们经常得去越南和缅甸买老婆,偶尔也上中国买老婆,所以老太太对中国唯一的印象就是这个。

美国南部的人民都非常纯朴,尤其是路易斯安那人民,他们说起话来就跟唱歌一样,而且不管说什么都特别高兴,特别热情。路易斯安那虽然是南部最保守的种族歧视州,但是黑人该有名的还是有名,人都是这样,我种族歧视,只歧视普通的在街上看见的黑人,但是突然出了个大鲨鱼奥尼尔,也跟路易斯安那州有密切的关系,就没人敢歧视他,卡尔·马龙也没人敢歧视他,甚至白人也得追着他们签名去,所以种族歧视是一种泛泛的东西,只是心里感觉黑人不行,但真出了一个特别牛的黑人,白人也一样点头哈腰跟着合影留念去。路易斯安那的黑人多,会唱歌的人就多,简直就是一个音乐之乡,讲得克萨斯的时候我就说过,河这边人人骁勇善战,河那边天天莺歌燕舞,路易斯安那出了好多歌星,比如小甜甜布兰妮。

路易斯安那州还出了一个全世界都极其著名的人,你要是坐飞机去新奥尔良,飞机降落的机场就是以这个人命名的,这个人就是——路易斯·阿姆斯特朗,他是爵士乐的奠基人,爵士乐是世界三大音乐流派之一。而且这位路易斯·阿姆斯特朗还是个黑人。1913年,他还是个十几岁的街头小混混,有一天被警察抓进了警察局里,没办法,搞音乐的人都比较能闹,我也是一个例子。警察被他闹得受不了,就塞给他一个小号,说你玩一会儿这个,就像小孩闹的时候给塞一个奶嘴似的。这阿姆斯特朗是个没受过教育的黑人,他一不识谱,二没学过音乐,就随随便便一吹,结果就吹成了世界级的音乐大师。

爵士乐跟其他音乐不一样,其他音乐是首先得有一些大音乐家,如贝多芬、莫扎特写谱子,也就是说主要是靠作曲家来驱动,很少有靠乐手来驱动的。当然后来的摇滚乐就是靠乐手来驱动的,但阿姆斯特朗那个时候还没有说靠乐手来驱动音乐流派的,而且这乐手还不识谱,不光路易斯·阿姆斯特朗不识谱,其实黑人很多都不识谱。

但就是因为他们不识谱,才能独辟蹊径,搞出了爵士乐,大家后来记他的谱时才发现,他是见到mi就降一下,见到xi就降一下,然后就有人总结说,爵士乐是这样的,就是降xi,降mi,十二切分里边那些节奏等,总结出了一套理论,其实阿姆斯特朗刚开始搞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就是觉得这样好听,就搞起来了。

现在你去新奥尔良,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晚上在French Quarter找一个Cajun food饭馆吃鲜美极了的生蚝,然后吃小龙虾,吃完了以后在街上溜达,或者打一个当地的三轮车,你还可以找一个当地的姑娘,跟她说,我带你去听爵士乐,然后你们两个就可以乘坐一辆车,一起去了。新奥尔良有很多神奇的音乐大师,我坐在底下看,如果有人问我是干什么的,我都不敢说我是搞音乐的,因为我要是敢说自己是搞音乐的,他们就会拉我上台,跟他们一起玩一会儿。在那里表演,一晚上不知道要换多少回鼓手、小号手和吉他手。

全世界的乐手都来新奥尔良朝圣,当然也有来踢馆的,我就亲眼看见两个非常厉害的乐手较量,那真是太精彩了,在全世界几乎都见不到。

我还看见过一个老头和一个老太太,他们俩都是特别厉害的乐手。老头的乐器我不认识,但我起码还知道它是干什么的,基本上就是黑管的身体接了个萨克斯风的嘴,因为黑管是木头的,萨克斯风是金属的,所以连接处的钛木头和钛金属,他居然给结合到一起了,然后就吹起来,音色特别好听。但还不至于让我震惊,但这老太太一出手,我就震惊极了。老太太穿了一条围裙,围裙从上到下都是不同的金属片,她手里拿着俩勺,就在围裙上敲打起来了,有时候刮,有时候打,有时候蹭,而且每一个地方的音高都不一样,神奇极了。

如果住在French Quarter随便哪个高层酒店,顺着窗户往外一看,密西西比河正好就在新奥尔良转了个弯。其实黄浦江在上海也转了个弯,但黄浦江太窄了,跟密西西比河不能比,应该说是长江转了一个弯,然后你站在高处,大河南去,真是太美了。

所以对于我这种人来说,新奥尔良简直太好了,喝点小酒,听听音乐,看着美景,我要是退休了,就到新奥尔良待着去。

我曾经开车,先到休斯敦看NBA全明星赛,休斯敦离新奥尔良已经很近了,开车一会儿就能到,看完比赛我就去了新奥尔良,然后我想,咱既然到了伟大的密西西比河,就别整天看河看船,干脆去看看河口吧。

密西西比河和长江差不多,长江是世界第三大河,密西西比河是第四大河,但密西西比河的航运量可是长江的十倍都不止,为什么呢?因为长江要经过各种险滩,还有三峡大坝,密西西比河是从美国中部直接流下来的;而且长江的上游,到青藏高原就没了,密西西比河的上游则离五大湖非常近,所以挖了一条运河,把密西西比河的尾巴跟五大湖连上了,然后五大湖又挖了一条伊利运河,跟纽约的哈得孙河连上了。

等于是在新奥尔良港进来,沿密西西比河一直北上孟菲斯,一直走五大湖,这里有芝加哥、底特律这些大工业区,最后从五大湖伊利运河去纽约出海到大西洋去了,整个水系连起来,有点相当于长江从上海进去,一路往上走,连上青海湖,青海湖那儿再出来一条河,直接连到巴基斯坦的卡拉奇港,反正就是把两大洋给连上了,太厉害了。别的国家想修这么大的工程,光地形、地势问题都要累死人了,可美国的地形是一马平川,修起来完全不费劲。

密西西比河只修了很短一条运河,就到了五大湖,五大湖修了很短一条伊利运河,就到了哈得孙河,到了纽约。所以密西西比河在美国很重要,虽然不能叫母亲河,但至少是老公河,意思是重活、累活都叫它给干了。中国的母亲河是黄河,中华民族是在黄河流域发展起来的,美国是从海岸发展起来的,不是从密西西比河发展起来的。

为了看密西西比河的河口,我开车往南,边开边想,难怪会被Katrina淹掉,因为那地势低到什么程度,河跟地是平的,河稍微一涨就全给淹了,所以沿河两岸只能筑起很低的坝,而且你在路上开车根本是看不见河的,因为它太平,中间又筑起了一道坝。

我心里就说,我得看看河啊,于是我就把车开到坝上去了,反正河这边和河那边的高度是一模一样的。和黄河倒有点像,稍微一涨水肯定得决堤,而且真是杨柳岸晓风残月,因为太平了,柳树全垂到水里去了。然后我还在河上找马克·吐温的标志,因为马克·吐温之前当过密西西比河上的船员。像我们这种文艺青年,从小就读这些东西,听那些音乐,每当到了这样的地方,都有一种朝圣的心情,当时我就看着这河水,想着伟大的音乐家、作家、伟大的电影、汤姆叔叔的小屋,心中起伏着各种情感。我正在那儿准备吟诗一首,突然后边冒出来一个美国南方大汉,恨不得拿枪指着我问,你谁啊?闯到我们家来了!我赶紧解释,说自己要吟诗作赋什么的,结果南方人特热情。你要跟他横,他能拿枪崩了你,但你要是一表现热情,他就非得比你更热情。最后那个大汉摘了四个血橙,不是我们加州的大橙子,是路易斯安那那个地方长的特别红的那种血橙,硬塞给我,说送点土特产给我,于是我拿着倍儿高兴。

本来我还想开车去佛罗里达,但被这大汉一闹,我就灵机一动,心想佛罗里达我经常去,这回我沿着密西西比河往北走吧,然后就到了阿拉巴马,这都是南部最最保守的种族歧视区。路易斯安那口音已经比得克萨斯重很多了,等我开到阿拉巴马,都快听不懂了,到超市买东西,得特别认真地听半天,尤其是南方黑人说话的口音。

最后我就一直开到田纳西去了,一直开到孟菲斯的密西西比河河口,孟菲斯就是密西西比河旁边的大港口。我实在开不动了,从孟菲斯坐飞机回洛杉矶,花了几百美元,车也托运了,总之那一次旅行给我留下了极好的印象。

我每一次去新奥尔良都感觉特别幸福,但二月是最好的季节,因为Super Ball在二月举行。

Super Ball在北方举行的时候,实在是太冷,我去新泽西州参加过Super Ball,最后冻得都不行不行了。在新奥尔良看Super Ball就太幸福了,因为二月的南方不冷又不热,舒服,两队的球迷前一天晚上就群集在整个French Quarter唱歌,每一个饭馆和酒馆里,大家都穿上两队的衣服。我去的那届是49人队对巴尔的摩乌鸦队,因为我是NFL(美式橄榄球联盟)的VIP,所以被请去看比赛。我就混在49人队的加州球迷里一起唱歌,那边还有巴尔的摩来的球迷,还包括一个大腕球迷,叫飞鱼菲尔普斯。

菲尔普斯就是巴尔的摩人,他也是球迷,跟着到处看比赛,他也在那儿唱歌、跳舞。美国的球迷远比欧洲的球迷客气,欧洲球迷这时候估计就打起来了,至少得互相扔凳子,你别看美国枪多,但还没听说两边球迷互相开枪的事,不管赢输都没人在街头斗殴,美国人在这方面比欧洲人要文明得多,可能是美国人发泄的地方比较多吧。

比完赛紧接着就是著名的新奥尔良狂欢节,叫Mardi Gra,也可以叫Mardi Gras。

Mardi Gra非常盛大,有点像拉美的大狂欢节,跳舞、游行、唱歌、胡搞等,热闹极了。所以最好二月去新奥尔良,先看Super Ball,然后参加Mardi Gra,喝得五迷三道,反正你也走不了,因为Super Ball结束后,飞机票你也买不着。Super Ball去的时候,离城30英里都没旅馆,完全租不着任何一间房,人多到不得了,索性Mardi Gra看完了以后再喝两天,在密西西比河上泛舟,一路直入墨西哥湾,最后再飞回来。

总之,二月就是新奥尔良最美好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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