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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仅供狂人欣赏。

日子一天天过去,一如既往。为了符合我这种原始的退休后的生活方式,我已经打发掉了不少时间。我已经工作了一个或两个小时,认真研读那些古书的每一页。这两小时我都很痛苦,就跟比我年纪更大的老人一样。我抹了药粉,终于为疼痛的减轻而自喜。我躺在热腾腾的澡盆中,专注于这种怡人的温暖。我看了三遍那封带有不受欢迎的字眼和通告的信。我已经做完有氧运动,但是发现今天其实做冥想运动更方便一些。我已经在户外漫步一小时,看到了最可爱的场景,羽毛般的流云像铅笔画一样装点着天空。但是,说到底今天并不是令人非常高兴的一天。确实不是,今天甚至算不上是令人高兴或愉悦的。或者不如说今天只是长久以来落入我命运中的许多天中的一天。那属于一个总是不满足的中年男人能带来适度的喜悦感,完全可以忍受和容忍着的、漠然而平淡的时光;没有特别痛苦、没有特别关心、没有格外担忧和陷入绝望的时光;这样的日子里,我总能平静、客观而且毫不畏惧地思忖,现在是否正是追随阿德尔伯特·斯蒂夫特的大好时候——也用刮胡刀结束自己的生命。

可是他很清楚另外一种日子,在那些日子中,他由于痛风而恼羞成怒,或者饱受头痛之苦,感觉眼球后方每根眼睛和耳朵的神经都被下了魔咒一般在折磨中得到残酷的欢愉,还有那些被来自内部的空虚和绝望而摧毁灵魂的罪恶的日子。在这个令人心烦意乱的地方,这样的日子被追求金钱的吸血鬼吸干,人类世界或者说那些所谓的文化圈子回头对我们嫣然一笑,带着充满谎言的、粗俗而无耻的美人般的魅力,像催吐剂一般紧紧追着我们不放,当所有一切集中到最后那个不堪忍受的病态的自己身上时——这样的人了解那种如同炼狱般的日子,所以跟今天相比可谓大相径庭,足以让他满意。所以你可以心怀感激地坐在温暖的炉子边,在今天早晨读报时确信新的一天已经到来,而这一天并没有战争爆发,也没有新的独裁专政建立,没有政界或金融界特别令人作呕的丑闻披露。你满心感激地为自己那行将腐朽的七弦竖琴调音,使它奏出缓和的、尚且令人愉快的,不,甚至可以说是令人快乐的感恩赞美诗,你的这种满足感使你那既安静又冷漠,甚至有点愚蠢的神感到厌倦,在令人满足的无聊、浓重而又温暖的氛围中,随着痛感的消失,这个点着头的神与这个一同点着头、唱着含混不清的赞美诗的中年男人,看起来是如此相像。

对于那些尚可忍受的唯命是从的日子来说,满足且毫无痛苦的生活确实可圈可点,在这样的日子里无论是痛苦还是欢乐都会被人听到,所能做的唯有轻声低语,踮起脚尖,谨慎地从他们当中穿行而过。但最糟糕的是我无法忍受这种满足。每过一小段时间,这种满足感就要把我塞满了,让我感到难以压制的愤恨和恶心。处于绝望中的我不得不逃离,将我自己丢弃在通往欢愉的路上,或者,如果不行的话,就遗弃在通往痛苦的路上。当我既没有欢乐也没有痛苦,而且已经在这所谓幸福的、尚可忍受的日子里,在这不温不火、无聊乏味的空气中苟延残喘了一段时日,我那充满孩子气的灵魂中就感到非常糟糕,以至于我会当着慵懒酣睡的满足之神的面儿,砸碎我用来演奏赞歌的行将就木的小竖琴,甚至会感到比这供暖充足的房间中更温暖的罪恶的火焰在我身体里燃烧。一种对于炽烈的感情和知觉的野性的渴望在我身体里沸腾,我对着旋律尽失、呆板无聊、正常有序、枯燥贫瘠的生活愤怒不已。有一股疯狂的冲动促使我砸坏什么东西,商场橱窗或者大教堂,亦或者我自己,来宣泄这种愤怒,拽下那些令人崇敬的偶像的假发,为几个反叛不羁的男学生买几张去汉堡的长途客票,或者为那些他们脑袋中既定的规则树立一两个形象代表。在所有一切中,我向来痛恨、憎恶并诅咒的就是这种满足、这种健康和舒适、这种被小心维护着的中产阶级的乐观态度、这种肥胖的欣欣向荣的市井生活。

当黄昏沉沉降临,我仍沉浸在这种情绪中,结束了这尚可容忍、庸碌平常的一天。我并没有让自己变成一个更为病态的人,被窝里的暖水袋在诱惑着我,我却并没上床睡觉,反而自嘲地穿上鞋,对自己所完成的为数不多的工作感到不满和恶心,出门走进夜雾笼罩的街道,在“铁头盔”的招牌下,像大家习惯性的那样去“喝一杯”。

于是我步下位于阁楼的属于我的房间,那个陌生的世界中极为难走的楼梯,那些资产阶级彻头彻尾地清扫冲刷干净光洁的楼道,高尚正派的三人之家公寓,在那天花板下是我的容身之地。我对这样的家庭一无所知,但是,我这样一个无家可归、形单影只的荒原狼,对这种惯常的无聊生活充满愤恨,却总是栖身在这样的房间中。这是我的一个老毛病了。我既没有住在宏伟壮丽的宫殿中,也没有住在贫苦简陋的房子里,取而代之的是,我住在这样体面的、令人厌倦的、一尘不染的中产阶级家中。这里能闻到松脂和肥皂的香味,在这里如果你用力摔门或者穿着脏鞋走进来的话,会引起一片恐慌。毫无疑问,对于这种氛围的迷恋来自我的童年时光,对于类似家的私人的渴望促使我这么做,尽管依然徒劳,我沿着古老而愚蠢的道路前行。再一次地,我喜欢这种反差,一方面是一种孤独、无爱、被驱逐且彻底无序的存在;另一方面则是中产阶级的生活。我喜欢在楼梯上,呼吸这种宁静有序的气息和这种高雅正派的家庭生活。这里有一种东西感动着我,尽管我对它所代表的东西深感厌恶。我喜欢迈过我房间的门槛,在那里所有一切都突然静止了;在那里,取而代之的是将烟灰和酒瓶随手放在一个个书堆当中,那里什么都没有,只有无序和疏忽;那里的一切——书、手稿、思想——都显出一个落魄孤身的男人的迹象,充斥着他的困境、对存在感的疑问以及对朝向一个放弃承载这些重量的新时代的渴望。

现在,我要说说南洋杉。我必须得给你说说这房子一楼的结构,在通往公寓的入口处有一个小小的前厅,我确信那里比别的房间打扫、装饰得更整洁;由于主人超人一般的勤于家务,使得这个小前厅光亮如新。这简直是一个井然有序的小寺庙。那片木地板似乎神圣不可践踏,其上有两个优雅的大花盆。其中有一盆长着一株杜鹃花。另一盆是一株傲然挺立的南洋杉,一棵茂盛的、笔直的小树,一棵完美的标本,幼嫩的枝条上每一根针尖都显示出它因为经常沐浴清洗而带有的骄傲。有时,我知道自己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就把这个地方当做自己的神庙。我坐在高于南洋杉的楼梯踏板上,弯曲着双手休息片刻,我注视着这个小小的秩序井然的花园,冥想着,任凭这里所特有的感人的气氛和几分莫名其妙的孤独感将我带入我的灵魂深处。我想象着在这门廊之后,在神圣的阴影中,有人会说,是南洋杉的阴影。这个处处是闪亮的红木房子,处处是体面人的生活——早睡早起,尽心于责任,充满欢乐又有节制的家庭聚会,周日去教堂礼拜。

有感于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我踩在狭窄街巷那潮湿的人行道上。路灯好像戴着一块泪水的面纱,微弱的灯光穿透冰冷的阴郁,吮吸着从潮湿的地面上缓缓反射回的光。那些我早已忘记的青年时代的记忆又回来了。我曾经何其喜爱深秋初冬时分这种忧伤的、阴暗的夜晚,我多么迫切地呼吸着这种孤独的感觉。当我把自己裹进斗篷,迈开步子走过半夜的暴风雨时又是多么地悲哀,我穿过繁华落尽的初冬风景,它们已经足以让人感到孤寂,但又充满深深的欢乐,充满诗意,日后我坐在床边,就着烛光,将这种诗意倾数写下!所有这一切现在都已成为过去。韶光不再,徒留空杯。我这是在后悔什么吗?不,我没有为过去后悔。我是后悔如今的时光,为我在被动中失去的所有数不清的分分秒秒而后悔,我从中什么都没得到,甚至连唤醒意识的摇晃都没有。但是感谢上帝,总有例外。时不时地,尽管很少,但总有那么几小时带来了我想要的震撼,推倒壁垒,将我从彷徨中拽进活生生的世界的心脏中。忧伤又深深感动的我放任自己回忆这最后的经历。这次经历就发生在一次温馨的古典音乐会上。我快速飞跃天堂,看到忙碌的上帝。我经受着神圣的痛苦。我放弃了一切抵抗,在这世上无所畏惧。我接受了一切,而为了一切我放弃了我的心。这段时光并没有持续多久,或许只有一刻钟吧,但是它却在夜晚把我带回梦里;而且自从那次以后,通过所有沉闷空洞的白天,我偶尔会抓住它微弱的光亮。有时在一两分钟间,我能清楚地看到它,像一则寓言那样穿过我的生命,留下金色的痕迹。但几乎每次它都会被世俗的秽物和尘土所玷污。不久之后,它又闪烁起来,发出金色的光芒,好像我永远不会再失去它一样,尽管很快它就再次消失了。有一次,当我在夜里醒着躺在床上时,它再次出现,我突然出口成章,吟诵出很美但陌生的诗句,太美了以至于我不想冒险停下来去把它写在纸上,到了早晨我脑中一片空白,即便我知道它们仍然躲在我内心深处,就好像果壳内部最硬的核心一样。然而一旦当我读一首诗,或者思考笛卡儿、帕斯卡尔的思想时,它就会浮现出来,闪耀着,发出金灿灿的光芒,直射云霄,只要我跟我深爱的东西在一起时它就会回来。啊哈,但是我在我们的中产阶级生活中就很难发现这种神迹,或者在这精神匮乏的愚蠢乏味时代的建筑、贸易、政治人们本身都很难发现。我如何才能不做一只荒原狼,或者一个粗笨的隐士呢?因为我无法分享它的目的,也无法理解它的任何欢乐。无论是在音乐厅还是画廊,我都无法让这种快乐持久。我几乎不能看报纸,很少阅读当代书籍。我不明白是什么样的快乐促使人们拥进已经过度拥挤的地铁和酒店,进入包装一新的咖啡厅——充斥着令人窒息、深感压迫的音乐——进入酒吧和形形色色的娱乐场所,进入世界博览会等。我无法理解更别提分享这种快乐,尽管它们也是我想得到的东西,在我千百个力求争取的事情当中。另一方面,在极少的快乐时光中,那些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对我来说都是生活,都令我欣喜若狂、销魂神迷,大体上,世界大多在想象中寻觅;在生命中它则显得荒谬。事实上,如果世界是对的,如果咖啡馆里的音乐、那些大众所追求的快乐和那些轻易被取悦的美国化的人是对的,那么我就是错的,我疯了。我活在荒原狼的真实中,我就是这么叫自己的;那迷途的野兽发现自己在这个世上无家可归、没有快乐也无法得到充足营养,这个世界对它来说既陌生又无法理喻。

伴着这些熟悉的想法,我走在潮湿的街道上,穿过这镇子上为数众多的最为安静又最为古老的区域。在马路另一侧的阴影中,矗立着一座古老的石墙,每次看到它我都感到欣喜。它古旧而且安详,位于一个小教堂和一家老医院中间,在白天时,我经常让自己的眼睛在它粗糙的表面停留歇息一下。在这个镇子的中心地带,几乎每平方米都有一些夸口的律师、骗人的大夫、理发师或者手足病医生向你喊出他自己的名字,少有如此安静平和的地方。这个时间也是一样,这座墙很安静祥和,即便在它身上发生了什么改变。我惊讶地看到在墙的正中有一扇小巧可爱的门,门上装饰着哥特式尖拱,我实在想不起来这扇小门是一直在这里还是刚刚建成的。毫无疑问它看起来有些年头了,非常古旧,很明显紧闭的门扇已经发黑,很多年前为一个偏僻的修道院的院门,现在或许仍然可以打开,即便这个修道院已经不复存在。或许这扇小门我已经看到过无数次,但并没有注意到它。或许它最近刚刚被喷涂一新,因此才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从站的地方立定,仔细审视着它,并没有穿过马路,因为这条街道中间实在太泥泞,并且还有挺深的积水。从我站的侧道看过去,它像是处在阴暗中,有个花环或者别的什么色彩艳丽的东西装点着门扉周围,现在我看得更仔细了,我看到入口处有个明亮的遮挡物,那上面似乎写着什么字。我眯起了眼睛,尽管在泥浆中踩出旋涡,我还是穿街而过,看到整个门上有一个污点在灰绿色的墙上不甚分明地呈现出来,越过那污渍,明快的字母跃入眼帘,随即消失了,忽而复现,旋即再次消失不见。就是它了,我想。他们用霓虹招牌把这堵墙给毁了。同时,我试着破译了其中的几个字母,因为它们忽隐忽现;但是,即便我连蒙带猜仍然很难认清这几个词,因为它们中间的间距很小,而且显示得非常模糊,消失得也很突然。任何什么人想要从这样短暂的展示中读出点儿道道都是不明智的。他是荒原狼,可怜的家伙。为什么他的字母会在这样潮湿的夜晚,在这古老镇子的一条最阴暗的小巷子的古老的墙上时隐时现,为什么它们这样的转瞬即逝、间歇不定又难以辨认呢?但是,等等,最终我得以认出几个字:

魔法剧场

并非对每个人开放的入口

我试着开了一下门,但是沉重的门闩纹丝未动。而霓虹灯也停止了。是突然熄灭的,它可悲得让人觉得它毫无用处。我向后退了几步,踩在深深的泥巴中,但也没有字母再次亮起来。它确实停止了展示。我在泥巴中站了很长时间,但依然徒劳。

之后我放弃了,走回小巷,一些彩色的传单扔得到处都是,让我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这柏油路上。我读着上面的字:只准狂人入内!

我双脚潮湿,感到冰冷入骨。然而我仍然站在那里等待着。再没有任何事发生。但是在这段时间,我思考着这些字母的闪动是多么的美妙,在这潮湿的墙壁和黑漆漆的柏油路上显出令人恐惧的时髦感,一些记忆的碎片突然间闪回过来,如同这些闪动的金字,突然亮起又突然熄灭殆尽,消失不见。

我浑身冰冷,跟着我梦里的轨迹缓缓行进,也希望能通过那扇小门进入一个施了魔法的剧场,那可是只有狂人才能进入的地方。同时,我来到市场,那里从来不乏夜间娱乐活动。每走一步几乎都能看到宣传画和海报散发着它们的魅力,女子管弦乐队、游艺杂耍、电影院、球类运动。但是这些没有一样是为我准备的。它们美其名曰“适宜每个人”,其实是为那些我见到的在每个娱乐场所你推我攘的正常人开放的。无论如何,我的痛苦略微减轻。另一个世界向我打招呼,有一些跃动的彩色字母在我的灵魂之上闪烁,拨动它那隐秘的琴弦。那种金色轨迹的微光再次闪现出来。

我摸索着来到那个古老的小酒馆,自从我二十五年前第一次来到这个镇子,这个酒馆似乎就没怎么变过。女老板也罢,那些坐在同样的玻璃杯前面的酒客也罢,似乎都跟以前一样。那是我的避难所。诚然,这仅仅是一个避难所,有点像南洋杉对面的楼梯台阶。我发现,这儿既不是住家也不是公司,除了一些面朝小舞台的桌椅之外一无所有,舞台上陌生的人们做着奇怪的表演。但是,这里的安静跟某些东西一样有价值,没有拥挤、没有音乐,只有一些安静的镇上的居民坐在光溜溜的木头桌子边(桌子不是大理石的、不是挂搪瓷的、不是长毛绒的也不是黄铜的),每个人面前的玻璃杯都盛着香醇陈酿。可能对于这些常客我都有些面熟,他们都是普通的非利士人,在他们那寻常非利士家庭中,都有这样一个为羞涩的满足之神而设置的家庭祭坛;再或许,他们是一些深居简出的人,怀着破灭的理想处于社会次要地位的有思想的酒徒,孤独的野狼和可怜的家伙,就像我一样。我无法这样说。无论是对家的思念还是失望,亦或者出于作出某些改变的需要,驱使他们来到这里,在这里他们就像结婚的人重获单身时光,就像年老的公务人员回想起自己的学生时代。他们所有人都沉默着,所有喝酒的人就像我一样宁愿坐在一品脱埃拉兹啤酒前面也不愿去听女子管弦乐队。在这里我放任自己沉静下来,有那么一小时的时间,或许是两小时。在我轻啜第一口埃拉兹时,我意识到从早晨起床到现在,我还没有进食任何东西。

所有人都有咀嚼的权利,这可真不错。在愉快的十分钟里,我读了一份报纸。我允许一个不负责任的人展示他的精神世界,这个人把另一个世界放在嘴里大啃大嚼,尚未消化就将其再次吐出,随后进入我的眼帘。我细看了报纸上整个专栏。之后从一头被屠宰的小牛肝脏上切下一大片,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真够奇怪的!最好的是埃拉兹。我并不喜欢原味烈性酒弥散的那种强烈的诱惑力,它们总是有自己独特的风味,至少我不是每天都喜欢。我最喜欢的是干净、清爽、温和的农村葡萄酒,通常这些酒都没有特别的名字。一个人可以喝很多这样的酒,它带有一种美好的家的味道,能喝出土地、天空和木桶的气息。一品脱埃拉兹和一块上好的面包就是最好的一餐。尽管如此,此时此刻,我已经吃下那份牛肝,这对我来说可是不同寻常的一次放纵,我很少吃肉,而且现在第二杯酒已经摆在了我的面前。这也是非常奇怪的:在某个不知名的绿色小村庄,心地善良强壮的当地人照看着葡萄藤,榨出美酒,送到千里迢迢之外的某个地方,在那里一些失落的、安静的当地酒客和意志消沉的荒原狼得以啜饮一小口心的滋味,并从杯子里重新获得勇气。

我并不在意这是否真的非常奇怪。它挺好的,有助于我振奋精神。当我再次思考那篇报纸上的文章以及它混乱的言辞时,一阵笑声让我精神为之一振,突然那些已经被我忘记的钢琴旋律在我脑海中重新响了起来。它像肥皂泡一样向上飘升,将整个世界缩小映在它那泛着彩虹的表面上,之后轻轻破碎了。那无与伦比的旋律秘密地在我心中扎根而现在又开始萌发出可爱的嫩芽,露出柔弱温和的色调,这时的我是否彻底迷失其中?我或许是个迷途的野兽,对周围的环境非常陌生,但在我那愚蠢的生活中仍有一些有意义的东西,我身体里有某些东西回应着那个来自遥远上方的世界,给出答案并接收来自那里的信息。我的脑海充斥着成千上万的图画:

乔托在帕多瓦小教堂的天蓝色穹顶上所绘的天使群,他们旁边哈姆雷特和头戴花环的奥菲莉亚走过来,世界上所有的悲伤和误解都具有直接的相似性,那边站着热气球驾驶员吉安诺左,在燃烧的热气球上他吹响号角发出巨大的响声,匈奴王阿提拉手里拿着他的新马具,婆罗浮屠将高大的雕像耸入云霄。尽管在成千个不同的心中也存在这些形象,仍然有上万个未知的图景和旋律除了我的心无处可归,除了我的眼无人所见,除了我的耳无人所闻。古老的医院外墙有着灰绿的色彩,其上的污迹和斑点可以构思出无数神奇的壁画,谁来回应?谁会看透它的灵魂?谁会爱它?谁会发现它的渐变色彩那微妙的迷人之处?修士的古书上有它们微缩的图形,两百年前的日耳曼诗歌在一百年前已被它的人们遗忘,人们翻阅书页时的指纹和潮气留下的污渍所浸染的书卷,那些付梓出版的古代作曲家的作品和手稿,那泛黄的激动人心的乐谱经过一冬天的沉睡谱写着它们的梦——谁听到了它们那活泼顽皮又充满希望的音色?谁缔造了一个远离它们的生机勃勃、魅力非凡的世界?是谁仍然记得颀长的柏树覆盖意大利古比奥山丘?即便山上落下巨石将其劈断撕裂,它也能很快挺立起来,动用最后的营养,从顶端长出新芽恢复生机。谁曾品读莱茵河上浮动的迷雾?是荒原狼。谁越过支离破碎的生活,追求那转瞬即逝的、颤抖的生命意义?看似无意义的事让他备受折磨,表面的疯狂正是他的生活,谁秘密地希冀在纷繁混乱的迷宫的最后一个拐角揭示上帝的神迹?

当酒馆女老板想再次为我倒酒时,我在酒杯上方挥了挥手,然后起身。我不再需要酒了。那金色的踪迹炽烈发光,使我记起那些永恒的东西,比如莫扎特,比如星星。一小时之后,我顺过气来,好像又活了一次那样开始面对真实的存在,不再需要经受痛苦、恐惧和羞耻。

我再次走进那被人遗弃的街巷,寒风夹着冰雨拍打在路灯上发出啪嗒声,路灯发出被玻璃笼罩的少许微光。现在,去哪儿?如果现在魔法棒在手,我一定变出一间路易十六风格的小型音乐厅,有几个乐师在那里为我演奏几曲韩德尔和莫扎特的曲子。我会像众神轻啜甘露酒一样饶有兴致地细品这清凉而高贵的音乐。哦,如果此时我有一位挚友,一个住在阁楼中的挚友,就着烛光做着梦,手边还有一把小提琴该有多好!我一定会不顾他正在畅游梦乡,轻手轻脚不发出一点噪声,爬上旋转的楼梯,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我们会探讨音乐,彻夜庆祝!曾几何时我经常领略这种欢乐,但已然时过境迁。在那些快乐的旧时光与现在之间横亘着枯萎的岁月。

我徘徊在街头,俨然往家的方向走去,竖起衣领,把拐杖探进人行道的湿泥中。不管我在外面徜徉多久,我总会发现自己没多长时间就回到那个顶楼的房间,那个凑合可以称为家的地方,我既不喜欢也无法摆脱那里;因为那些在冬天的寒夜中露天过夜的时光已经一去不再。现在我只祈祷无论是冰雨还是痛风都不要败坏了这个夜晚给我带来的好情绪,那美好的旋律依然在我脑海中回响,当我深吸一口气时会哼唱起时髦的旋律,我便自己唱给自己听。脑子想着这事儿,我不停地向前走着。是的,即便没有室内音乐会和那样的朋友。何苦为了那种温情而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独居生活就是要独立。这本来就出于自愿而且经过好多年才终于获得。天真冷!是的,够冷了!但是一切仍然静止不动,美妙而广阔,一如在这群星旋转的空间里冰冷地静止着。

我路过一家舞厅,听到里面的现场爵士乐,热烈奔放,一如未经加工的生肉蒸发的气息。我停留片刻。虽然我挺讨厌这种音乐,但总能体会到一种神秘的吸引力。这对我来说相当矛盾,感觉爵士乐要比现如今一些正儿八经的音乐好上十倍。这种未经处理的野性十足的欢愉气氛达到本能的凡尘世界,令我得到一种简单而坦率的感官享受。

我在这种气息中伫立片刻,嗅着这种尖锐的充满血腥气息的音乐,我闻到了门廊上那种愤怒的气氛,却也对它有点渴望。这种音乐有一半的旋律都黏黏糊糊充满甜腻的多愁善感。另一半则非常野性、情绪多变且生机勃勃。但是无法将两种旋律艺术地融为一体。这是一种衰落的音乐。在罗马下一个帝国一定会出现这样的音乐。比起巴赫与莫扎特以及一些真正的音乐来,爵士乐自然只是一场悲惨的艳遇;但这对于我们现在的所有艺术、我们所有的思想以及跟真正的文化相比,所有姑且可以算作文化的东西而言都是一样。这种音乐至少还算真诚,有一种赤裸裸毫不羞耻的原始感和孩子般天真的快乐。其中蕴涵了一些黑人的东西,还有一些美国人的东西,他们的力量对于我们欧洲人来说似乎总是有种少年般的清新与稚气。欧洲的音乐是不是也变成这样了呢?是不是已经处在这种变化中了呢?我们这些老派的鉴赏家仍然怀着对过去欧洲的真诚的音乐与诗歌的尊敬,是不是变得一无是处,成了顽固的少数派,经受着复杂的神经衰弱症的困扰,成了未来被遗忘和嘲弄的对象?这就是我们称之为文化、精神、灵魂的东西?所有我们称之为美丽和神圣的东西都行将就木,只有我们这几个傻瓜才视其为真正活着的东西?或许它其实已不再真实、不再存活?是不是我们这些可怜的傻瓜一直在自寻烦恼,除了一个有名无实的幻影之外什么都没有?

现在我位于这个镇子的老城区。小讲堂矗立在一片昏暗当中,显得格外不真实。登时,夜晚的经历突然浮现出来,神秘的哥特式门庭,上面贴着神秘的宣传语,被照得忽明忽暗的字母如同嘲笑般闪烁跃动着。上面是怎么说的来着?“并非对每个人开放的入口”而且“只准狂人入内”。我在对面仔细观瞧,暗地里希望这个神奇的夜晚会再次出现,希望那段文字再次向我发出邀请,邀请我这个狂人;希望那扇小门赋予我准入许可。或许我的欲望就在那里,或许我的音乐就会在那里响起。

阴暗的石墙沉静地回望着我,在黎明的黑暗中将自己紧闭,沉入只属于它的梦境中。哪里都没有门,更别提尖拱了;只有黑暗中坚固完整的砖石。我微笑了一下,向它友好地点了一下头,继续前行。“沉沉地睡吧。我不会把你吵醒。总有那么一天你会被推倒或者被贪婪的广告商弄得面目全非。但是,至于现在,你站在那里,似乎永远那么美丽、那么宁静,我爱你这个样子。”

在一条小巷的入口,一个男人突然出现在我眼前,简直突然得让人惊讶,他形单影只,迈着疲倦的步伐走在回家的路上。他戴着一顶帽子,穿蓝色的宽松上衣,肩上扛着一个固定在长杆子上的广告牌,他胸前用带子悬挂着一个敞口的托盘,就好像市集的小贩通常拿的那种。他在我前面疲惫地走着,并不往四周观看,否则我一定会跟他问候一声并且给他根烟抽。我就着下一个路灯的光亮,试图去读他扛着的“旗子”上的文字——是一面系在杆子上的红色广告牌——但是它总是左摇右晃,我什么也看不清。于是我喊出声来问他可否让我看一看他的标语。他停下来,把杆子扶稳了一些。此时我才能看到上面跳动的字母:

无政府主义者的夜间娱乐

魔法剧场

并非对每个人开放

“我就是在找你,”我喊出声来,声音里透着欣喜,“有什么夜间娱乐活动?在哪儿?什么时间?”

他已经继续向前走了。

“并不对所有人开放。”他无精打采地说,声音昏昏欲睡。他已经累了。他要回家,所以他继续往前走了。

“站住!”我喊他,并且跑步追赶起来,“你那个小盒子里有什么?我想从你这里买点什么东西。”

这个男人并没有停下,而是机械地在自己的盒子里摸了摸,抽出一本小书,随手递给我。我迅速接过来,把它放进口袋。当我摸到大衣口袋,从里面掏出一点钱时,他已经转入一道门廊,门从他身后关上,然后消失不见了。他沉重的步子掠过铺满石板的庭院,之后上了一道木楼梯;我没再听到更多的声响。突然我感到非常疲倦。这种感觉向我袭来,让我认识到现在一定很晚了——是必须回家的时候了。我加快步子向前走,沿着通往近郊的马路,不久就来到邻居那片精心打点的花园,在那里,成片的草坪和蔷薇后面是干净而小巧的公寓,住着公务员和中等收入的人们。穿过蔷薇、草坪和小片揪树,我到了公寓门口,找到钥匙插孔和门把手,脚下打滑,通过玻璃门和擦得光洁如新的立橱和盆栽,进到我那没上锁的房间,我假装它是我小小的家,那里有摇椅、炉子、墨水瓶和颜料盒,还有诺瓦利斯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它们就像妈妈、妻子、儿女、仆人、狗和猫,或者扮演着别的什么更为通情达理的角色那样等着我的归来。

我甩掉潮乎乎的大衣,突然发现了那本小小的书,于是把它从大衣口袋里拿出来。它就像那种市场上常见的可怜巴巴地印制在粗劣的纸张上的众多小书中的一本,写着“一月出生运势”或“如何在一周内年轻二十岁”这样的八卦。但是,当我在扶手椅上坐定,戴上眼镜,却发现它有一种强大的吸引力,突然一种宿命感油然而生,我迫切地读着封面的题头,它看起来像是为了配合算命小册子而做的卷轴。《荒原狼专著——并非所有人可读》。

我怀着极大的兴致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它对我的吸引一页一页加深了。

哈里·哈勒尔

曾经有一个男人,哈里,他叫自己荒原狼。他用双腿行走,穿着衣服,扮成人的样子,然而事实上他是一只荒原上的狼。他已经从所有智力超群的人那里学到了不少东西,所以他现在俨然已经非常聪明了。但是,他还有没学到的东西是:学会在自我和自己的生活中找到满足。很明显,究其原因就是在他的心底,他总是很明白(或者我们姑且可以认为他明白)从现实意义上讲他并不是人,而是一只荒原上的狼。聪明人或许会为他是否真的是狼而争辩,然而无论是与否,他已经变了,或许在他出生之前已然如此,从狼变成了人,或许他仍然被赋予了狼的灵魂,尽管他生得一副人的样子;另一方面来讲,坚信自己是一只狼或许不过是他的幻想或者病态而已。比如,有可能在他的童年时代他是有那么点儿野性不羁、不守秩序,那些将他抚养长大的人发起了一场与他野兽的本性抗衡的战争;而恰恰是这一点,让他意识到并坚信事实上自己只是一只披着薄薄的人类外皮的野兽。在这一点上,有人可能终究会打趣地说,确实应该写一本关于这个的书了。但是这对荒原狼来说却似乎没有什么好处,因为无论自己是一只被施了魔法的狼还是灌输了狼的意识的人,亦或者仅仅只是他的臆想,对他来说都是一样。别人选择如何对待他,跟他选择如何认识自己对他来说都无济于事。这只狼都一如既往地留在他体内。

所以,荒原狼拥有两种本性:人性和狼性。这是他命中注定,而这很有可能没有什么例外。很有可能有不少人不难体会这种感觉,因为这些人体内都具有一定的犬性或狐性,甚至是鱼性或蛇性。在这种情况下,人和鱼共生共存,互不伤害,甚至一方对另一方不无益处。诚然,很多人泰然处之,这种状态着实令人羡慕,甚至那人的快乐更多地来自他身体中的那个狐狸或是猩猩而不是作为人。常识而言也不过如此吧。但是哈里却面对正好相反的处境。他身体中的那个人和狼无法融合在一起,不仅如此,他们还总是互相敌对仇视。一方的存在恰恰会伤害另一方,当二者共存于血液和灵魂中并且充满仇恨时,生活便出了乱子。好吧,他抽中的每支命运之签没有一支能让他轻松。

现在,我们的荒原狼在他意识清醒的生活中时而作为一只狼,时而作为一个人,也有二者共同存在的情况。但是,当他是一只狼时,他身体里的那个人就伺机而伏,一直观察着,随时干涉并对他声讨谴责;当他作为人时,身体里的那只狼也是同样。比如说,如果作为人的哈里有了一个美好的念头而出现兴奋和高尚的情绪时,或者表现出所谓的好的行为,这时那只狼便向他龇牙咧嘴,嘲笑他,向他宣告他的行为在一只野兽看来是多么好笑,就像一出小丑的闹剧一样。这只狼深知在他的心里什么才是真正适合他的东西,也就是说独行于荒原之上、时而将自己连血带肉一起吞下或者追求一只母狼才是他该做的事。对狼来说,一切人类的行为都显得极其荒谬、错位、愚蠢而且毫无意义。然而,当他呈现出狼性时也是一模一样,哈里的感觉和行为都像一只狼那样,向别人露出尖牙,对所有人类以及他们堕落虚伪的礼仪习俗都充满怨恨和憎恶。此时他心中作为人的部分正在潜伏着,观察着这只狼,说他是畜生、野兽,那个人败坏了他作为一只狼的所有简单、健康、野性的快乐,令他在作为狼的存在时而痛苦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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