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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人被起名为“约翰”,可能因为“约翰”是他父亲的名字;一座小镇被命名为“达特茅斯”,可能是因为“达特茅斯”位于达特河的河口。但是“约翰”这个名字,字面上并没有父子同名之意;同理,所有叫“达特茅斯”的地方不一定都位于达特河河口。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

在世界上所有站在台后高声吆喝的拍卖师里,我,是最棒的。但是因为我为人谨慎小心,人们对此事一无所知。我叫古斯塔沃·桑切斯·桑切斯,但是大家亲切地叫我高速路。喝完两杯朗姆酒后,我能模仿珍妮丝·贾普林。我能解读中餐馆幸运饼干里的字条。我还能像克里斯托弗·哥伦布一样,让一枚鸡蛋立在桌子上不倒。我能用日语数到八:いち,に,さん,し,ご,ろく,しち,はち。我还会仰泳。

这,是一部关于我牙齿的故事:一部关于我这些收藏品、它们独有的名字和它们经回收后焕然重生的作品。像其他所有故事一样,我的故事有开端、中间和结尾。就像是我的一位朋友所说的那样,故事剩下的部分是文学,有比喻、夸张、省略、寓言和迂回。讲完故事后,我不知道我将会面对什么:也许是耻辱,死亡,也许最终还会有身后名。但到时候肯定轮不到我以第一人称来作何评论。因为若是真等到那一天,我已经死了:一个幸福满足、惹人嫉妒的死人。

有些人有运气,有些人有魅力。而我呢,运气和魅力都有那么一点点。我的叔叔梭伦·桑切斯·富恩特斯是个贩卖意大利高级领带的售货员。他常说:“美貌、权力和过早获得的成功等等都是过眼云烟。对于拥有它们的人们来说,它们是压在肩上的负担。一想到要失去它们,只有极少数的人能承担这份苦楚。”我倒是没有被这种焦虑所折磨,因为我身上没有任何易逝的优点。我从叔叔身上继承了他的人格魅力,还有一条雅致的领带。据他说,领带是男人这一生成长为贵族的唯一必需品。

我生在美丽的风城帕丘卡。出生的时候,我已长有四颗乳牙,从头到脚盖了一层细密的黑色汗毛。我外表丑陋,但倒觉得庆幸。就像我舅舅欧里庇得斯·洛佩兹·桑切斯常说的那样,丑外表炼就好性格。当爸爸第一次看到我,他坚决认为刚刚生产完的妈妈把他的亲生儿子藏到别的屋去了。他使出浑身解数,讹诈、恫吓、耍他那一套官僚作风,目的就是为了把我塞回给那位把我交给他的接生护士。妈妈则和爸爸截然不同:她第一眼看到我,便将我紧紧搂在怀中;那个小小的我,皮肤通红,肚子鼓鼓,像个躲在壳里的河蚌般在襁褓中瑟瑟发抖。妈妈早已学会接受命运中的各种龌龊与肮脏之事。爸爸则不然。

护士和我父母解释道,婴儿生下来就带着四颗乳牙在我们国家很少见,但是在其他种族还算常见。这种情况在医学上被称为“先天性出龈乳牙”。

“比如说什么种族呢?”我父亲问道,语气透着抵触。

“确切地说是白种人,先生。”护士回答道。

“但是这孩子皮肤黑得跟煤油似的。”父亲反驳道。

“桑切斯先生,遗传这门科学,背后充满了神灵。”

护士的最后一句话估计是起了安慰作用,或是吓到了父亲。他勉为其难地将我抱回家。我身上裹着厚厚的绒布毯子,严严实实像个塔可卷。

几个月后,我们一家搬到埃卡特佩克。妈妈替别的人家打扫卫生,而爸爸什么都不干,连指甲他都不肯清洁。他那黑黑的指甲盖长得厚实粗糙,修剪则用牙齿啃。爸爸咬指甲这个习惯并不是因为焦虑,而是他这人游手好闲并且自以为是。我在桌子上写作业时,他会瘫坐在天鹅绒绿扶手椅上,面对着电风扇,细细研究他的指甲,默不作声。椅子是邻居胡里奥·科塔萨尔留给我们的。他生前住在4A,死于破伤风。当科塔萨尔的孩子们来取遗物时,他们将那只名为“准则”的金刚鹦鹉托付给我们。但是没过几个星期,鹦鹉准则也死了,我觉得是因为悲伤过度。还有就是那把绿色的天鹅绒扶手椅。自从得到这把椅子后,爸爸便懒洋洋地在那儿坐一下午,精神恍惚:看看天花板上的潮斑,听听收音机里的教育频道,啃啃指甲,一个指头接一个指头。

他每次都从小拇指啃起。他先用正中的两颗上下门牙咬住指甲一角,扯开一个小缺口,然后一下子将多余的半圈指甲撕下来。咬下来之后,他会把它含在嘴里玩一会儿,在舌头里卷成个小塔可卷,然后噗地一下吐出来:被他吐出来的指甲在空中飞呀飞,啪的一声落在我的作业本上。大街上的狗儿们嗷嗷叫,而我呢,看着这瓣没有了生命、脏兮兮的指甲,躺在离笔尖只有几毫米的地方。我在指甲周围画一个圈,然后继续在圈子四周抄抄写写,保证不碰到它。爸爸的指甲犹如一颗颗被电风扇助推来的小陨石,不停地空降到我的斯克莱伯牌宽格作业本上:无名指的,中指的,食指的,最后是大拇指的;然后另一只手的指甲再来个遍。为了不破坏这些飞来污物砸出的小陨石坑,我在纸上小心翼翼地规划布局避开它们,让写下的字沿着圆圈绕道而行。写完作业后,我会把指甲搓成一小堆,把它们放在裤兜里保管好。然后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把这些污物放在枕头底下的纸信封里。我这些收藏品的数量日渐庞大。等我长大之后算了算,我居然收集了好几个信封的指甲。童年的回忆,先说到这儿。

爸爸牙掉光了,指甲没了,脸也消失了:我们在两年前将他的遗体火化。遵照他的遗愿,我和妈妈将他的骨灰撒在阿卡普尔科港。一年后妈妈也去世了。我把她埋在了她死去的兄弟姐妹旁,埋在了美丽的风城帕丘卡。我每个月都会挑周日去看看她。周日,风城总是闷热无风,总是下着雨。

但我从来都没有走进过墓地。因为那里有很多花,我对花粉过敏。我在离墓地不远的公交车站下车。车站建在一片美丽的安全岛上,伫立着几个真实比例的恐龙雕塑作为装饰。我在那里停下脚步,身边围绕着玻璃纤维质地的巨兽。我淋着雨,诵着祷告,直到双脚肿到麻木,人也精疲力竭。之后,我穿过街道,小心翼翼地跃过水坑。水坑圆圆的,犹如童年作业本上那一个个陨石坑。过了街,我等着载我回火车站的公交车。

我人生中第一份工作的地点,是位于油街和铁街交叉路口的鲁文·达里奥家的报亭。那时候我八岁,乳牙已经全部掉光了。嘴里长出了新牙,横七竖八地长着,每颗都有铲子那么宽。

鲁文·达里奥的妻子名叫蓝。虽然比我大二十多岁,但她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位好朋友。鲁文·达里奥常年将蓝锁在家中。每到上午十一点,他会让我带着一串钥匙去他家里看看蓝在做些什么,看看她需要从街上买些什么。

每次一进门,我都看见蓝衣不遮体地躺在床上与乌纳穆诺先生翻云覆雨。这位乌纳穆诺先生是个老色鬼,在电台的教育频道主持某档节目。节目历来以这句话作为开场白:“各位听众大家好,我是乌纳穆诺。本人有适度消沉的意志,打动人心的折中态度,情感饱满的左派倾向。”缺心眼儿。

当我走进达里奥家门时,乌纳穆诺先生吓得一跃而起,套上那件满是咖啡渍的衬衫,笨手笨脚地拉起裤子拉链。我低头看着地面,有时候斜眼看看蓝:蓝继续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手指在半裸的肚皮上游走。乌纳穆诺穿好衣服戴好眼镜后走到我面前,用手掌啪地扇了我的脑门。

“你个蟑螂!你家大人没教你进屋前要先敲门吗?”

蓝每次都会为我说情:“他不叫蟑螂,他叫高速路,是我的朋友。”她说罢便大笑起来,声音低沉,透着傻气。她的两颗犬牙很长,牙尖平平,令人不安。

乌纳穆诺先生满怀焦虑和内疚,从后门溜走了。这时,蓝将床单披在身上,像是超级英雄的斗篷。她邀请我坐在她床上:“过来,咱们来玩迷你台球吧。”玩完了,她会送我一片面包和插着吸管的一袋水,然后叫我回报亭。回去的路上,我把水喝光,把吸管放到裤兜里保管好,为了等一会儿收集起来。就这样,我陆陆续续收藏了一万多根吸管,一提起来我就感到特别光荣。

“蓝在家做什么呢?”回到报亭时,鲁文·达里奥问我道。

为了替蓝打掩护,我故意只提到某个不痛不痒的细节,比如“她只是在穿针,修补二表姐孩子受洗的衣服”。

“哪个表姐?”

“蓝没说。”

“一定是桑德拉,或是贝尔塔。来,拿着小费,快去学校吧。”

我默默地念完小学、初中和高中。我从不惹是生非,所以成绩出乎预料地好。他们点名字的时候叫到我,我都不张嘴。我倒不是因为害怕别人看见我那一嘴糟牙,而是因为我为人小心谨慎。故事的开头,先说到这儿。

年满二十一岁时,我在位于莫雷洛斯大街的果汁厂找到了一份保安的工作。我觉得能找到这份差事也是因为我小心谨慎的性格。我在那里一干就是十九年,算上各种假期:肝炎,请了六个月病假;该死的龋齿发展成了两侧牙根管损坏,三天病假;还有若干星期的休假。除去这些假期,我在工厂保安这个岗位上总共干了整整十八年零三个月。

但是,如歌手拿破仑所唱的那样:“那个不经意的一天,我的命运突然改变。”在我满四十岁那天,厂里的巴氏杀菌工在接待一名个头中等、身材浑圆的DHL快递员时,恐慌症突然发作。聚合物负责人的秘书目睹了这一幕。但她对病症一无所知,竟以为那个个头中等的快递员在袭击我们的巴氏杀菌工:她看到工人双手握住脖子,脸憋得比李子还紫;他翻着白眼,身子向后,四肢瘫软地倒了下去。

客服部经理冲我大吼,让我赶紧出去抓住那位个头中等的快递员。我遵从了他的命令,径直冲向嫌疑犯。身为工厂司机之一的我的老朋友兼同事狗子前脚刚进门,后脚便赶来帮我制伏罪犯。我手中的警棍戳向快递员的尾椎骨,还没怎么使劲,这位可怜的先生竟号啕大哭起来,伤心欲绝。狗子不是什么施虐狂,见状便撒了手。我拽着他的胳膊将他赶到出口。就在这时,客服部经理命令我立马回来照看仍躺在地上、呼吸困难的巴氏杀菌工。我跪在他身边,将他揽入怀中。我实在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应对办法,只得默默地不停拍拍他,直到他从惊恐中恢复神志。

第二天,工厂经理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通知我即将升职。

“保安是二等员工的差事,”他在私下里和我说,“你可是个一等员工。”

根据厂领导层的安排,即日起厂里会配给我专门的椅子和书桌,工作内容则是安抚有需求的员工。起初,我认为这份差事简直荒谬。但上级们向我解释说,现今最棒的企业都专门设有监督员工们身心健康的岗位。

“您将是企业员工的个人危机监督员。”经理对我说。他的微笑透着一丝阴险:这笑容属于那些去看过好几次牙医的人。

就这样过去了两星期。而除了那位请了短期病假的巴氏杀菌工,厂里并没有其他员工需要安抚服务。新来了一名保安,一个名叫胡志明·洛佩兹的马屁精胖子,整日努力和别人搭话。看来礼貌谨慎这类品质很少有人看重,所有人都需要学习。我在新岗位上冷眼旁观,与其说厌恶,不如说鄙视。厂里已经给我配了一把可以调整高度的旋转椅和一张带抽屉的桌子,抽屉里装了一套美上天的橡皮筋和回形针。每天我都会各偷拿一只,然后藏到裤兜里顺回家,最后集成了一套不错的收藏。

但是,如同歌手拿破仑所唱的那样:“并非万物皆为天鹅绒花瓣,并非万物皆为棉花糖云朵。”厂里的某些员工,尤其是客服部经理,开始抱怨我的工作就是望天、数羊,简直就是不劳而获。有些员工甚至还搞出了个什么阴谋论,说我和巴氏杀菌工串通好演这么一出:这样一来,他可以得到一个月的带薪休假,而我可以升职。这种下三滥的鬼话,只有那些看到别人运气好就眼红的龌龊之徒才编得出来。

厂里开了一次会。会后,经理决定派我去学一些专业课程。目的呢,一是为了让我不要闲着,二是学习一些应对厂里员工突发状况的技能。

就这样,我踏上了旅途,四海为家。一路上我报了很多课程和学习班,从南到北、从东到西跑遍了共和国甚至整个美洲大陆。或者也可以这么讲,我成为了一名“课程收藏家”:急救,焦虑控制管理,营养和膳食,倾听与积极沟通,行政创新,DOS操作系统,男性研究新说,神经语言规划,性别多样性。这段日子是我人生中的黄金时期,直到它结束的那一刻:美好的事物终归是要结束的。

这段日子的最后光景以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文哲学系的一门课程开场。这课是经理女儿教的,我无法拒绝,因为会丢掉饭碗。我去了“接触即兴舞”学习班。不是我说,这名号真够吓人的,令人尴尬至极,手足无措。

舞蹈学习班的首次练习是自编一段双人舞,伴着珍妮特的那首《因为你要离开》还是《你为何离开》:我一直搞不懂这歌名到底是个问题还是个答案。我的舞伴是小瘦子,虽然长得不算漂亮,但也说不上难看。小瘦子围着我跳舞时的一招一式模仿了颇具异域风情、身材丰腴的墨西哥艺术家东歌蕾蕾,而我仅仅是不停地打响指,试图跟上这首歌的复杂节奏。小瘦子才不在乎什么节奏:她对我上下其手,爱抚我的头发,将我的上衣扣子一颗颗解开。我依旧努力打响指,努力跟节奏。歌曲结束了,小瘦子美成了一朵花,而我却凋谢了。半裸的我杵在文哲系木地板舞台上,睾丸缩成了两只小蝌蚪。关于学习班的记忆,先说到这儿。

为了挽回面子,我只得邀请小瘦子来家里吃饭。一来二去她就怀孕了,我们就结婚了。小瘦子觉得我天生就是个跳现代舞的好坯子,在厂里做事实在屈才。因此,我离开了果汁厂。我不仅是她的丈夫,还成为了她的私人大项目。小瘦子上的是墨西哥城某个全白人的大学。学校不怎么正经,与其说是教书育人,不如说是误导学生,在他们的脑袋里种下鹤立鸡群的幻觉。但是据她说,在大学的那几年她开始变得反叛,什么都看不惯。她变成了个本土主义者、佛教徒和素食者。说白了,就是个喜欢为了所谓社会正义奔走相告大声疾呼、披着土著胡依皮尔[1]的四不像白妞儿。如果我今后跳舞赚不到钱,她会寄来自己的积蓄;或者说,是她爸爸留给她的积蓄。或许有一天,我还可以用这笔钱整整牙。我不会抵抗。我们在小灯笼街三号租了房子。就像世界上所有已婚人士所经历的那样,没过多久,小瘦子变成了个大胖子。

但不论我多么努力,不论我身形有多么完美,我始终找不到现代舞舞者的工作。我参加了好多公司的舞蹈面试,比如陨落的伊卡洛斯、交错空间、宇宙民族这几家。甚至还有那个叫开放空间的舞团:这舞团和名字一样,开放得很,是个人就要。我差点就被民间艺术公司录用了,但是最后这份工作被一个皮肤滑得像蚯蚓、个头矮得像软木塞子的小年轻抢了去。

如同歌手拿破仑所唱的那样:“我止步不前,似尚未点燃的绿色柴木,似尚未生根的苍天大树。”舞者梦破碎的我,做过按摩师和修自行车的师傅,后来在一家叫作帕纳索斯山的书店外卖冰棍儿。每份工作至多坚持两三个星期。有大约两个星期的光景,小瘦子和我在家里一句话都没说。这期间,我走路的时候尽量不让拖鞋在地上拖拖拉拉,尽量不让她察觉到我开了几次冰箱门、拿出多少片火腿、多少杯酸奶或乳蛋糕,尽量不在厕所里发出不雅的声响。结果有一天,她突然和我说:

“高速路,你有完没完?”

“什么有完没完?”

“受够了。”

为了不让我闲着,她把我送到大学当旁听生。我可以选自己喜欢的课程,她还算给我了些自由。我上了古典文学课,原因是我一直都很喜欢罗马人的故事。我还选了现代文学,因为如果我哪天当了父亲,我必须懂得如何向儿子或女儿讲现代故事。我到底算不算个好学生,我自己也不晓得。但是这些课程让我有机会阅读,让我感到充实。那些个小说家,我一个都不喜欢。但是说起诗人,有几位我倒是挺欣赏。散文家更不用提了,我爱得不得了:从蒙田先生,到伍尔芙女士,到切斯特顿先生。但是最让我痴迷的是古典文学。我可以拍着胸脯自豪地说,我每一本都读了。迄今为止,所有古典文学作家中我最爱的是苏埃托尼乌斯。几乎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会翻出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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