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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1</h3>

那个烟枪出租车司机第二天早上来接我。他把我载到泰特斯雪佛龙时,敞篷车还停在那里。

我已料到会是这样,却还是松了一口气。我穿着从梅森男装店买的毫无特征的灰色运动外套。新鸵鸟钱包妥当地放在里兜里,装着柯尔给的五百块现金。我正欣赏福特汽车时,泰特斯走上前来,一边用红布擦着手,看起来还是昨天那块。

“我想了一宿,决定要买,”我说。

“太好了,”他说,然后带着后悔的语气说,“我也想了一宿,安伯森先生。我想我跟你说还有还价的余地是在撒谎。你知道早上吃煎饼熏肉时我太太怎么说吗?她说,‘比尔,那辆森利纳要是不到三百五卖了你就是个蠢货。’事实上,她说我很蠢,不该一开始要价那么低。”

我点点头,好像我知道他会这么说。“好吧,”

我说。

他看起来很惊讶。

“我只能这么做,泰特斯先生。我可以给你写张三百五的支票——很好用的支票,故乡信托,你可以打电话给他们问问——或者,我可以从钱包里拿三百现金给你。这样会省去很多文书工作。

你看怎么样?”

他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威斯康星人真会还价。要是出三百二的话,我可以给你贴上标签和一个十四天的牌照,然后你就可以开走了。”

“三百一。”

“啊,别让我为难,”泰特斯说,但他没有为难,他很开心。“加五块我们成交。”

我伸出手。“三百一十五对我还好。”

“好。”这一次他跟我握手,没理会手上的油。

然后,他指向销售亭。今天,马尾辫美女正在读《机密》[49]。“你可以在年轻女士那儿付账,她是我女儿。

她会帮你开票。弄完回来,我帮你贴标签。再加一箱油。”

四十分钟之后,我开着属于我的1954款福特敞篷,往北朝德里开去。我学驾驶学的是标准车型,所以开这车没问题,但这是我第一次开竖排变速器汽车。开始很别扭,但习惯以后(我还得适应用左脚操纵变光器开关),我很喜欢。泰特斯对二挡的描述没错。挂二挡,森利纳跑得飞快。我在奥古斯塔停下车,把顶篷拽下来。在沃特维尔,我抢到95美分的肉糕晚餐,包括冰淇淋苹果派。

这个价格让富客汉堡都显得昂贵。我跟斯凯利纳、柯斯达、戴尔-维京、优雅汽车并肩狂飙。阳光温暖,微风吹拂着我新理的短发,收费公路(广告牌上又把它称作“一分钟一英里公路”)差不多是我一个人的天地。我好像把头天晚上的担心随着手机和未来的变化一起沉到了水塘里。感觉很好。

直到来到德里。

<h3>2</h3>

这个镇子有股邪气,我想刚到那里我就觉察到了。

“一分钟一英里公路”逐渐消失,福特进入沥青修补的双车道,我上了7号公路。我在纽波特往北大约二十英里的地方开上一处高地,看到德里赫然出现在肯达斯奇格溪西岸,笼罩在无数造纸厂和纺织厂污浊的烟云之下,厂子正满负荷运转。一条绿色的动脉从镇中心穿过。远远看去,仿佛一条伤疤。参差不齐的绿带周围只有烟熏的灰色和黑色。天空被烟囱里涌出的烟雾染成尿黄色。

我开过几个农产品摊位,在一旁照看着的摊主(当我开车经过时,他们只是站在路边喘气)

看起来更像是《激流四勇士》[50]里天生的山地内部的贫农,而不是缅因州的农民。经过最后一个摊位“路边凉亭农产品”的时候,一条高大的杂种狗从几篮子堆起来的西红柿后面冲出来追我,撕咬我的汽车后胎。看起来像只畸形的斗牛犬。我看到一个骨瘦如柴的女人拿一块板子击打它,随后它从我的视野消失。

这就是哈里·邓宁长大的镇子,第一眼就让我心生厌恶。没有具体原因;只是厌恶。中心购物区坐落在三个陡峭山丘脚下,感觉像个深坑,幽闭恐怖。我的樱红色福特看上去是街上最明亮的物体,让人分心的(而且不受欢迎,根据它招来的多数眼神可以看出)颜色混杂在黑色的普利茅斯、棕色的雪佛兰和肮脏的货车中间。一条运河穿过镇子中央,黑水几乎注满苔迹斑斑的混凝土护堤之内。

我在运河街找到一处停车位。一角钱换得一个小时的购物时间。我在里斯本福尔斯镇忘了买帽子,走过两三家店面后,我看到一家店写着“德里服装日用品店,缅因州中部最吸引人的男子服饰用品店”。我疑心中西部是否有很多男子服饰用品店。

我把车停在药店门口,停下来查看橱窗里的标牌。标牌莫名其妙地总结了我对德里的印象——那种乖戾、狐疑,那种勉强按捺的暴力感——比其他任何东西都准确,虽然我在那儿待了差不多两个月,(可能除了我偶然遇见的少数几个人之外)

我不喜欢德里的一切。标牌上写着:

<b> </b>

<b>入店行窃不是“刺激”,不是“好玩”,不是“有趣”,而是“犯罪”,我们决不姑息!</b>

<b>业主及经理诺伯特·基恩</b>

那个身材瘦弱、戴着眼镜、身穿白大褂朝外面打量着我的人,肯定是基恩先生。他的表情不是说:<i>进来吧,陌生人,到处逛逛,买点儿什么。或者来杯冰淇淋苏打。</i>那冷酷的眼神和翘起的嘴巴在说:<i>走开,这儿没你这种人什么事儿。</i>我一边想这是我的想象,但又知道这不是。我试着伸出手,做出打招呼的姿势。

穿白大褂的人没有朝我伸手。

我意识到我看到的运河肯定从这个奇怪的沉陷市区底下流过,我正站在运河顶上。我能感觉到脚底隐藏的水流轻轻地敲打着人行道。这是种隐约不快的感觉,好像这片世界软化了。

一个身穿晚礼服的男模站在德里服装日用品店橱窗里。一只眼戴着单片眼镜,一只石膏手里拿着一面学校锦旗。锦旗上写着:“德里老虎会痛宰班戈公羊!”尽管我是学校精神的粉丝,但这也太惊人了。打败班戈公羊,没问题——痛宰?

<i>只是个比喻</i>,我告诉自己,走了进去。

一位脖子上绕着卷尺的店员走上前来。他的衣服比我的好看多了,但头顶微弱的灯泡让他的表情泛出黄色。我迫不及待地问,<i>能卖给我一顶漂亮的夏天草帽吗,或者我应该滚蛋?</i>他笑了,问他能帮我做什么,一切看起来基本正常。这里有我要的帽子,我花三美元七十美分买了一顶。

“很可惜,天气转凉,没多少时间戴了,”他说。

我戴上帽子,在柜台旁的镜子前正了正。“或许我们应该有印度那样漫长的夏天。”

他把帽子斜到另一边,动作轻柔而略带歉意。

转动了不到两英寸,却让我不再像个乡巴佬进城,而变得像……嗯……缅因州中部最得意的时空穿越者。我谢了他。

“不用谢,您叫——”

“安伯森,”我伸出手。他的握手简洁、无力,有如滑石粉一般。他松开手后,我有在运动服上擦手的欲望。

“来德里做生意?”

“是的,你是本地人吗?”

“在这儿待了一辈子,”他说着,叹了口气,好像这是个负担。基于我的第一印象,我想他也许就是这么想的。“您做什么生意,安伯森先生,要是您不介意我这么问的话?”

“房地产。但我既然来了,还想看一位老战友。

姓邓宁,名字我不记得了,我们都叫他‘斯基普’。”

斯基普一说是编造的,但我真不知道哈里·邓宁父亲的名字。哈里在作文里提到了哥哥和妹妹的名字,但拿着锤子的男人一直被称作“我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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